《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办法26675.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办法26675.pdf(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因工作需要,市局机关经常要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税务干部协助 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临时借用人员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借用期限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 个月。二、借用人员手续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借用手续:(一)由需要临时借用人员的部门提出请示,说明需要借用人员 的理由、借用的时间、借用的人数以及被借用单位的意见和借用人员 的有关具体情况;(二)将临时借用人员的请示呈送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三)将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的请示送人事处审核;(四)人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送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五
2、)人事处根据局领导的批示发出临时借用通知。(六)临时借用人员超过 6 个月的,在期满 6 个月后,由借用处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三、临时借用人员的待遇 (一)临时借用人员的工作关系不变,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由原工作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二)临时借用人员的住宿由市局负责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机关 宿舍住宿.不能在机关安排住宿的,经过批准,可安排到酒店或招待 所住宿.(三)临时借用人员的生活补助按以下标准发放:1、借用时间在 3 个月(含)以内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 30 元。、借用时间在 3 个月以上至 6 个月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 25 元。3、临时借用人员的居住、办公地址在 XX 市区以内的,其补助按上述标准减半发放。、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在 XX 市区以外的临时借用人员,每 月可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往返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或回居住地 探亲 2 次,往返车船费凭有效票据到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5、临时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因工作需要由借用单位安排外出 出差(包括:学习、培训、考察)的,按市局机关在职人员的标准在 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差旅费。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