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10766.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10766.pdf(10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铁路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5年版 使用说明 一、招标人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只对铁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的空白部分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进行填写,其他部分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应书面报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建设管理部,经批准后实施。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空格部分确实没有需要填写内容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按照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的媒介名称。三、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4 投标人
2、资格要求”由招标人根据附表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可增加内容。四、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可根据附件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补充、细化具体评分标准,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五、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空格由招标人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高速铁路和普通铁路建设项目应分别采用相关技术标准。七、铁路建设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执行电子
3、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对范本中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问题澄清通知等相关表述按电子招标招标的要求进行修改。八、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反映。(项目名称)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单位章)年 月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1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2 1.招标条件.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3.投标人资格要求.2 4.招标文件的获取.2 5.投标文件的递交.2 6.发布公告的媒介.3 7.联系方式.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1.总 则.4 1.1 项目概况.4 1.2 资金来源
4、和落实情况.4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4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4 1.5 费用承担.5 1.6 保密.5 1.7 语言文字.5 1.8 计量单位.5 1.9 踏勘现场.5 1.10 投标预备会.5 2.招标文件.6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6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6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6 3.投标文件.6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6 3.2 投标报价.7 3.3 投标有效期.7 3.4 投标保证金.7 3.5 资格审查资料.7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8 4.投标.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8
5、5.开标.9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9 5.2 开标程序.9 6.评标.9 6.1 评标委员会.9 6.2 评标原则.9 6.3 评标.9 6.4 否决投标.9 7.合同授予.10 7.1 定标方式.10 7.2 中标通知.10 7.3 履约担保.10 7.4 签订合同.10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0 8.1 重新招标.10 2 8.2 不再招标.11 9.纪律和监督.11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1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1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1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1 9.5 投诉.11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 附
6、件 1 开标记录表.12 附件 2 问题澄清通知.13 附件 3 问题的澄清.14 附件 4 中标通知书.15 附件 5 中标结果通知书.16 附件 6 确认通知.17 附表 1 投标人资格要求.18 附表 2 投标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19 附表 3 监理设施设备要求.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 1.评标方法.22 2.评审标准.22 3.评标程序.23 附件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5 附件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26 附表 评审工作参考用表.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2 1.评标方法.22 2.评审标准.22 3.评标程序.23 附件 1 投标报价
7、评分标准.25 附件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26 附表 评审工作参考用表.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7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42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44 1.一般规定.44 2.委托人的义务.45 3.监理人的义务.46 4.责任和保险.50 5.支付.51 6.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51 7.争议的解决.52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54 1.一般规定.54 2.委托人的义务.54 3.监理人义务.55 5.支付.55 7.争议的解决.56 第四节 合同附件格式.57 附件 1 履约担保格式.58 附件 2 廉政协议书.59 第五章 投标报价.62 1.投标报价说明.62 3 2.
8、投标报价函.63 3.投标报价分析表.64 第六章 设计资料.6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9 1技术标准.69 2其他要求.6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0 1投标函.73 1.1 投标函.73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74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4 2.2 授权委托书.75 3联合体协议书.76 3.1 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76 3.2 联合体协议书.77 4投标保证金.78 4.1 投标保证金.78 5投标报价.79 6监理大纲.80 7资格审查资料.81 7.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1 7.2 拟设立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83 7.3 本项目拟投入监理人员汇总表.8
9、4 7.4 本项目拟投入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85 7.5 拟投入的监理检测和试验仪器设备一览表.86 7.6 拟投入的监理办公交通等设施及设备一览表.87 7.7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表.88 7.8 投标人近三年监理类似工程项目汇总表.89 7.9 投标人近三年监理类似工程项目明细表.90 7.10 投标人正在监理的类似工程项目汇总表.91 7.11 投标人正在监理的类似工程项目明细表.92 7.12 投标人近三年诉讼和仲裁情况.93 7.13 投标人近三年违法行为、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94 8其他.95 8.1 保密承诺书.95 8.2 投标人承诺书.95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
10、格预审通过通知书)(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的监理投标。请你单位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每日上午_时至_时,下午_时至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元,售后不退。设计资料押金 元,在退还设计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_年_月_日_时_分至_年_月_日_时_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年_月_日_时_分,地点:(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你单位
11、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地 址:邮 编:邮 编:联 系 人:联 系 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 址:网 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年 月 日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设计规模、技术标准
12、、建安工程费用、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3.2 本次招标_(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建方式为_(中中联合体/中外联合体),并满足下列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每日上午_时至_时,下午_时至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_(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设计资料押金 元,在退还设计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日内
13、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_年_月_日_时_分至_年_月_日_时 _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年_月_日_时_分,地点为 (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 月 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总 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
14、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1.1.4 本标段建设地点:。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1.3 招标范围、建安工程费用、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1.3.2 标段划分情况:。1.3.3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用:。1.3.4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1.3.5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1.3.6 监理工作内容:。1.4 投
15、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附表1 ;(2)财务要求:见附表1 ;(3)业绩要求:见附表1 ;(4)信誉要求:见附表1 ;(5)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见附表2 ;(6)设施、设备要求:见附表3 ;(7)其他要求:。1.4.2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由联合体牵头人为主组建现场监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由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
16、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6)铁路建设项目采用中外联合监理方式的,中方与外方组成联合体投标或合资监理公司单独投标,中外双方工作分工和外方人员是否担任总监或监理组长由申请人确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中载明。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商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2)被
17、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 1.9.1 本次招标招标人 (组织或不组织)投标人踏
18、勘现场;如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的时间为 ,地点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次招标招标人 (组织或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如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时间为:,地点为:。1.10.2 投标人应在 (具体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
19、人在 (具体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报价;(6)设计资料(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其他材料;(10)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
20、有疑问,应在 (具体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 (具体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相应延长
21、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 (具体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7(5)投标报价;(6)监理大纲;(7)资格审查资料;(8)其他资料。3.1.2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报价”的要求报价。3.2.
2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的 日内,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取银行保函、电汇、现金、转账支票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
23、金金额为:,提交形式为:,其他具体要求:。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4、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已经通过资格预审且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变化的,投标人不再提交资格审查资料。3.5.1(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8 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关资格审查资料。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文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要求
26、为:。电子文本格式要求为:。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招标人地址:;(2)招标人名称:;(3)_(项目名称)_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4.2.
27、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3.3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9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
28、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地点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单位及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收到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
29、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
30、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标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6.4 否决投标 10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6)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7)投
31、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8)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书面澄清的。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应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家。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按规定公示评标结果,并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公示期间无异议及中标候选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32、。履约担保金额为:;担保形式为:;具体要求为:。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33、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利。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
34、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35、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 附件1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标段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备 注 签 名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 月 日 13 附件2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_ _(投标人名称):_(项目名称)_标段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
36、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_年_月_日_时前递交至_(详细地址)或传真至_(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_年_月_日_时前将原件递交至_(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主任:_(签字)_年_月_日 14 附件3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_ _(项目名称)_标段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_(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签字)_年_月_日 15 附件4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元(¥)。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请你
37、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16 附件5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17 附件6 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_年_月_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_月_
38、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 月 日 18 附表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序号 项目 要求 1 资质要求 具有 监理资质证书 2 财务要求 1.在 年 年(近三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 万元;2.在 年 年(近三年)中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应高于%;3.其他:3 业绩要求 年 月 年 月(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承担过 项或正在承担 项类似工程项目监理 4 信誉要求 年 月 年 月(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5 行贿犯罪情况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 年 月 年 月(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无人
39、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注:类似工程项目主要指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如无类似工程项目,则可提交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的材料(与招标公告要求相同)。19 附表2 投标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机构设置要求 现场应设置监理项目部(站)、监理组(分站)、试验室;具体要求:。2 人员数量要求 监理人员应配备 人(人员配置应按照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并结合实际委托的工作内容进行要求)。监理项目部设置总监1 人,由 担任(中方/外方);副总监不少于 人,其中中方 人,外方 人;监理组长 人,其中中方 人,外方 人;质量、安全主要负责
40、人各 1 人。其他要求:。3 人员岗位要求 总监理 工程师 由中方担任时:年龄不超过 55 岁,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监理经历,在本监理单位服务 2 年以上、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由外方担任时:持有本国合法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 55岁,具有 8 年以上铁路工程监理经历。副总监理 工程师 由中方担任时:年龄不超过 60 岁,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岗前
41、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监理工作经历,在本监理单位服务 2 年以上、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期,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由外方担任时:持有本国合法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 60岁,具有 5 年以上铁路工程监理经历。监理组长 由中方担任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在本单位注册的铁路监理工程师或其他行业监理工程师,有 4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监理工作经历,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期,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由外方担任时:持有本国合法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 60岁,具有 4 年以上铁
42、路工程监理经历。20 专业监理 工程师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在本单位注册的铁路监理工程师或其他行业监理工程师,且有 3 年及以上监理工作经历,具有相应专业的监理工作经历,满足专业岗位要求。质量、安全 主要负责人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在本单位注册的铁路监理工程师或其他行业监理工程师,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期,有 3 年及以上监理工作经历,具有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历,满足专业岗位要求。试验工程师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在本单位注册的铁路监理工程师或其他行业监理工程师,具有
43、专业资格证书,且有 3 年及以上专业监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合同制员工。测量工程师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在本单位注册的铁路监理工程师或其他行业监理工程师,具有 3 年及以上测量专业监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合同制员工。监理员 经监理上岗培训合格,且具有相关专业基础。注:(1)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性质、规模和复杂情况适当调整。(2)铁路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铁路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或“铁路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的人员。(3)其他行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各省、市、自治区及其他各专业部委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取得“铁路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或“
44、铁路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建设项目(标段)承担监理工作。21 附表3 监理设施设备要求 监理设施设备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交通、通讯、办公和生活设备设施 监理人应自行配备与监理工作相关的各种较先进的通讯、交通、办公设备、生活设施,其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不得使用承包人的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包括交通、通讯工具、消耗品等)。1交通车辆要求:(不少于辆/8 人,按照监理人员计算);2计算机设备要求:(不少于台/1 人,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计算);3影像记录设备要求:(不小于台/2 人,按照监理人员计算)
45、;4办公地点必须具备网络和固定电话、传真等条件,移动通讯设备要求:;5办公、生活用房独立;6其他要求:。2 测量、检验、试验仪器、设备设施 测量仪器设备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备注 中心试验室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备注 试验组(本行及以下各行根据项目需要选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备注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当监理信用评价 A 级企业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加分时,在计算出投标人得分基础上按铁路总公司规定对 A 级企业
46、加分,然后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排名在前;监理大纲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以最近一期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排序在前的优先;信用评价结果相同时,以最近一年总资产高的优先。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1 款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
47、头人;(5)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6)其他要求:。2.1.2 资格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备有效的 ISO9000 认证证书;(3)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4)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5)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6)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7)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8)设施、设备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9)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 项
48、规定;(10)其他要求:。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2)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23(3)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4)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5)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 款规定;(6)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7)投标报价:符合第五章“投标报价”规定;(8)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9)其他要求:。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49、1)投标报价:20 分 ;(2)监理大纲:80 分 ;(3)信用评价加分。2.2.2 监理费计费基数及最高投标限价(1)监理费计费基数:;(2)最高投标限价:。2.2.3 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附件 1。(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附件 2。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3.1.1(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50、)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否决其投标。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24 得分。(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