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改革正式政策与试点政策差异.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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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指引引变变动动情情况况试试点点推推广广1 第三条 从从事事对对外外贸贸易易机机构构(以下简称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与货物进出口应当一致。境境内内机机构构(以下简称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与货物进出口一致。2 第四条 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当对企业提交的交交易易单单证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当对企业提交的贸贸易易进进出出口口交交易易单单证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3 第五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

2、局)依法对本指引第第二二条条第第二二款款、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依法对本指引第第二二条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4 第七条 外汇局根根据据现现场场核核查查结结果果,结合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外汇局根根据据非非现现场场或或现现场场核核查查结结果果,结合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5 第八条 外汇局对企业贸易信贷进行总量监测,对企业贸易信贷规模实施比例管理。(增增加加)企企业业应应当当按按规规定定向向外外汇汇局局报报告告贸贸易易信信贷贷信信息息。6 第九条 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

3、出现严重失衡时,国家可以对贸易外汇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时,国家可以依依法法对贸易外汇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7 第十条 外汇局实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管理,统一向金融机构发布名录。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外汇局实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管理,统一向金融机构发布名录。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直接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8 第十四 条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捐赠项下进出口业务等国国家家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

4、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捐赠项下进出口业务等外外汇汇局局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9 第十六 对于下列影响贸易外汇收支与货物进进出出口口匹匹配配的信息,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外汇局报告:对于下列影响贸易外汇收支与货物进进出出口口一一致致性性匹匹配配的信息,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外汇局报告:10 第三章(增增加加)第第十十七七条条外外汇汇局局对对企企业业出出口口收收入入存存放放境境外外业业务务实实行行登登记记管管理理。企企业业应应当当向向外外汇汇局局定定期期报报告告境境外外账账户户收收支支等等情情况况。11 第十九条外汇局对下列企业实施重点监测:(一)贸易外汇收支与货物进出口匹匹

5、配配情况超过一定范围的;(二)经专项监测发现异常或可疑的;(三)其他需要重点监测的。第二十条外汇局对下列企业实施重点监测:(一)贸易外汇收支与货物进出口一一致致性性匹匹配配情况超过一定范围的;(二二)贸贸易易信信贷贷余余额额或或中中长长期期贸贸易易信信贷贷发发生生额额超超过过一一定定比比例例的的;(增增加加)(三)经专项监测发现其其他他异常或可疑的;(四)其他需要重点监测的。第 1 页12 第二十三条外汇局根根据据现现场场核核查查结结果果,结合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企业分成A、B、C三类。第二十四条外汇局根根据据非非现现场场或或现现场场核核查查结结果果,结合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

6、将企业分成A、B、C三类。13 第三十一条外汇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和外汇管理需要,对贸易信贷管理、登登记记管管理理、非现场核查以及分类管理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第三十二条外汇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和外汇管理需要,对贸易信贷管理、报报告告及及登登记记管管理理、出出口口收收入入存存放放境境外外管管理理、非现场核查以及分类管理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14 第三十二条保税监管区域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参照适用本指引,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政策另有规定除外。第三十三条保税监管区域企业的非非保保税税贸贸易易外外汇汇收收支支原则上适用本指引;保税监管区域企业的保税贸易外汇收支参照适用本指引,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政策另有规定

7、的,从其规定。15 第三十四条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的管理按照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删删除除,改改为为第第十十七七条条16 第三十五条本指引所称离岸账户,是指境外机构按规定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离岸业务部开立的账户。境内机构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离岸业务部门开立的账户,视为境内机构境外账户。删删除除试试点点推推广广第 2 页细细则则变变动动情情况况试试点点推推广广1 第二条从从事事对对外外贸贸易易的的机机构构(以下简称企业)出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或按规定存放境外;进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第二条境境内内机机构构(以

8、下简称企业)出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或按规定存放境外;进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2 第四条从事对外贸易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按照保保税税监监管管区区域域外外汇汇管管理理办办法法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时,应当签署确认书。区内企业在取得保保税税监监管管区区域域外外汇汇登登记记证证并签署确认书后自动列入名录。第四条从事对外贸易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按照保保税税监监管管区区域域外外汇汇管管理理有有关关规规定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时,应当签署确认书。区内企业在取得相相关关外外汇汇登登记记证证明明并签署确认书后自动列入名录。3 第八条外汇局对于本细则实施后

9、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在其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移移前前做做第第五五条条4 第九条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名录。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不在名录的企业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第九条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名录。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直接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不在名录的

10、企业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5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按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核核查查专专用用信信息息申报有关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并根据贸易外汇收支流向填写下列申报单证: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按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信信息息申报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并根据贸易外汇收支流向填写下列申报单证:6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通过监测系统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状态,按本细则规定对其交交易易单单证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并并按按国国际际收收支支申申报报和和贸贸易易外外汇汇收收支支核核查查专专用用信信息息申申报报规规定定向向外外汇汇局局

11、报报送送信信息息。第十二条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通过监测系统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状态,按本细则规定对其贸贸易易进进出出口口交交易易单单证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金金融融机机构构应应当当按按照照国国际际收收支支申申报报和和贸贸易易外外汇汇收收支支信信息息申申报报规规定定审审核核企企业业填填写写的的申申报报单单证证,及及时时向向外外汇汇局局报报送送信信息息。7 第十三条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应当先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以下简称待核查账户)。待核查账户的收入范围限于贸易外汇收入(不含出口贸易融资项下境内金融机构放款及境外回款);支出范围包括结汇或划入企业经

12、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登记的其他外汇支出。待核查账户内资金不得相互划转,账户资金按活期存款计息。第十三条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应当先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以下简称待核查账户)。待核查账户的收入范围限于贸易外汇收入(含含转转口口贸贸易易外外汇汇收收入入,不含出口贸易融资项下境内金融机构放款及境外回款);支出范围包括结汇或划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登记的其他外汇支出。待核查账户之间资金不得相互划转,账户资金按活期存款计息。第 3 页8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单证并完成申报后,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对于申报资金性质为转口贸易外汇收入、退汇的,还需按本细

13、则规定审核相应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删删除除9 第十五条企业可以根据其真实合法的进口付汇需求提前购汇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金融机构为企业办办理理付付汇汇或或开开证证手手续续时时,应当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单证,并按以下规定审核相应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第十四条企业可以根据其真实合法的进口付汇需求提前购汇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金融机构为企业办办理理付付汇汇手手续续时时,应当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单证,并按以下规定审核相应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10 第十五条(第第十十四四条条最最后后增增加加)因因合合同同变变更更等等原原因因导导致致企企业业提提前前购购汇汇后后未未能能对对外外支支付付的的进进口口货货款款,企

14、企业业可可自自主主决决定定结结汇汇或或保保留留在在其其经经常常项项目目外外汇汇账账户户中中。11 第十六条转口贸易外汇收入应当进入待核查账户。企业从待核查账户中结汇或划出转口贸易外汇收入时,金融机构应当审核企业提交的进出口合同、收入和支出申报单证。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出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不含)的,企业应当先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删删除除12 第十九条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应当通过金融机构办理结算。因因客客观观需需要要使用外币现钞结算的,外币现钞结汇时,金融机构应当审核企业提交的出口合同、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单证。结汇现钞金额达到规定入境申报金额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审核企业

15、提交的经海关签章的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正本。第十七条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应当通过金融机构办理结算。因因汇汇路路不不畅畅需要使用外币现钞结算的,外币现钞结汇时,金融机构应当审核企业提交的出口合同、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单证。结汇现钞金额达到规定入境申报金额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审核企业提交的经海关签章的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正本。13第第三三章章出出口口收收入入存存放放境境外外管管理理(新新增增)第第二二十十一一条条至至第第三三十十六六条条14 第三章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移移做做第第四四章章15 第二十三条(三)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证方式结算的贸易外汇收支;(五)单单笔笔合合同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

16、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第三十七条(三)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含展展期期)、海海外外代代付付等等进进口口贸贸易易融融资资;(五)同同一一合合同同项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增增加加)(六六)其其他他应应当当报报告告的的事事项项。对对于于第第(一一)、(二二)、(四四)项项,企企业业还还需需报报送送关关联联企企业业交交易易信信息息。试试点点推推广广第 4 页16 第二十五条对于除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

17、影响贸易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的情况,企企业业可可在在进进出出口口或或收收付付汇汇业业务务发发生生之之日日起起3030天天内内,通通过过监监测测系系统统主主动动向向所所在在地地外外汇汇局局报报送送相相关关信信息息。第三十九条对于除本细则第三十七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影响贸易外汇收支与进出口一致性匹配的情况,企企业业可可根根据据实实际际业业务务情情况况自自主主决决定定是是否否向向所所在在地地外外汇汇局局报报送送相相关关信信息息。17 第二十六条(三)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出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不含)的;(四四)外外汇汇局局认认定定其其他他需需要要登登记记的的业业务务。第四十

18、条(三)B B类类企企业业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不含)的贸易外汇收支;(四四)退退汇汇日日期期与与原原收收、付付款款日日期期间间隔隔在在180180天天(不不含含)以以上上或或由由于于特特殊殊情情况况无无法法按按照照本本细细则则第第十十六六条条规规定定办办理理的的退退汇汇;(五五)外外汇汇局局认认定定其其他他需需要要登登记记的的业业务务。外外汇汇局局审审核核企企业业提提交交的的资资料料后后,出出具具加加盖盖“货货物物贸贸易易外外汇汇业业务务监监管管章章”的的登登记记表表。18 第二十七条纳入非现场核查的数据包括企业最近12个月的相关贸易外汇收支和货物进出口数据。第

19、四十一条纳入非现场核查的数据包括企业最近12个月的相关贸易外汇收支、货物进出口和企企业业报报告告数数据据。19 第三十二条(三)预收货款余额比率、预付货款余额比率、延期收款余额比率或延期付款余额比率大于25%;第四十六条(三)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各项贸易信贷余额比率大于25%;(增增加加)(四四)一一年年期期以以上上的的预预收收货货款款、预预付付货货款款、延延期期收收款款或或延延期期付付款款各各项项贸贸易易信信贷贷发发生生额额比比率率大大于于10%10%;20 第三十六条在非现场核查和和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的过程中,发现经办金融机构存在涉嫌不按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或报送相关

20、信息行为的,外汇局可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对相关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核查:第五十条在非现场核查或或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的过程中,发现经办金融机构存在涉嫌不按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或报送相关信息行为的,外汇局可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对相关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核查:21 第三十八条外汇局根据现场核查结果,结合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企业分成A、B、C三类。删删除除22(增增加加)第第五五十十五五条条国际收支出现或可能出现严重失衡时,外汇局可直接将资金流与货物流规模与结构等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的重点监测企业列为B类或C类企业。试试点点推推广广第 5 页23 第四十五条B、C类企业分类监管有效期届满时

21、,外汇局应当对其在监管有效期内遵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其资金流与货物流偏离的程度、变化以及是否发生违规行为等调整分类结果。外汇局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企业存在本细则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行为的,可随时降低其分类等级,将A类企业列入B类或C类,或将B类企业列入C类。第五十九条B、C类企业分类监管有效期届满时,外汇局应当对其在监管有效期内遵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其资金流与货物流偏离的程度、变化以及是否发生违规行为等调整分类结果。在在分分类类监监管管有有效效期期内内指指标标情情况况好好转转且且没没有有发发生生违违规规行行为为的的B B类类企企业业,自自列列入入B B类

22、类之之日日起起6 6个个月月后后,可可经经外外汇汇局局登登记记办办理理本本细细则则第第六六十十条条第第(五五)、(六六)项项所所限限制制的的业业务务。(增增加加)外汇局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企业存在本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行为的,可随时降低其分类等级,将A类企业列入B类或C类,或将B类企业列入C类。24 第四十六条第六十条(三三)对对于于转转口口贸贸易易外外汇汇收收支支,金金融融机机构构应应当当审审核核买买卖卖合合同同、支支出出申申报报凭凭证证及及相相关关货货权权凭凭证证;同同一一合合同同项项下下转转口口贸贸易易收收入入金金额额超超过过相相应应支支出出金金额额20%20%(不不含含)的的贸贸

23、易易外外汇汇收收支支业业务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应应当当凭凭登登记记表表办办理理;(增增加加)(六六)企企业业不不得得办办理理收收支支日日期期间间隔隔超超过过9090天天(不不含含)的的转转口口贸贸易易外外汇汇收收支支业业务务;(增增加加)25 第四十六条(一)逐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时,对于企业以汇款方式结算的(预付货款、预收货款除外),审核相应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口合同;以信用证、托收方式结算的,审审核核进进、出出口口合合同同和和发发票票;以预付、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审核进、出口合同和发票;对于单笔预付货款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还须审核经金融机构核对密押的

24、外方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货款保函;(三)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远期信用证(含展期)业务;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托收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第六十一条(一)逐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时,对于企业以汇款方式结算的(预付货款、预收货款除外),审核相应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口合同;以信用证、托收方式结算的,审审核核进进、出出口口合合同同;以预付、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审核进、出口合同和发票;对于单笔预付货款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还须审核经金融机构核对密押的外方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货款保函;(三)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

25、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海外外代代付付等等进进口口贸贸易易融融资资业业务务;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托收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26 第五十五条企业代理进口业务委托方违反规定付汇,或代理出口业务代理方未按规定收汇的,依据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由外汇局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删删除除试试点点推推广广第 6 页27 第五十六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外汇局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

26、值以下的罚款。非法结汇的,由外汇局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一)未正确提供信息,导致贸易收汇未能进入待核查账户,且办理结汇;(二)代理出口业务,由委托方收汇。删删除除28 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外汇局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本细则及相关规定留存相关资料或留存不全;(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未按照本细则及相关规定登录监测系统扣减企业对应可收付汇额度;(三)未按照本细则及相关规定向外汇局报告。删删除除29 第六十一条本细则所列总量核查指标含义如下第七十二条本细则所列核查指标含义如下:(增增加加)(五五)一一年年期期贸贸易易信信贷贷发发生生额额比比率率

27、是是指指企企业业根根据据本本细细则则第第三三十十七七条条第第一一款款第第(一一)项项、第第(二二)项项规规定定进进行行的的一一年年期期以以上上预预收收货货款款、预预付付货货款款、延延期期收收款款、延延期期付付款款各各项项贸贸易易信信贷贷报报告告发发生生额额与与企企业业最最近近1212个个月月内内相相应应的的收收汇汇、付付汇汇、出出口口及及进进口口规规模模之之间间的的比比率率。30 第六十二条外汇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和外汇管理需要,对贸易信贷管理、登记管理、非现场核查以及分类管理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删删除除31 第六十三条区内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参照适用本细则,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政策另有明确规定的

28、除外。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贸易外汇收支适用本细则。删删除除32 第六十四条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的管理按照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删删除除33 第六十五条本细则所称离岸账户,是指境外机构按规定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离岸业务部开立的账账户户。境境内内机机构构在在依依法法取取得得离离岸岸银银行行业业务务经经营营资资格格的的境境内内银银行行离离岸岸业业务务部部门门开开立立的的账账户户,视视为为境境内内机机构构境境外外账账户户。第七十三条本细则所称离岸账户,是指境外机构按规定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离岸业务部开立的境境外外机机构构OSAOSA账账户户。依依

29、法法取取得得离离岸岸银银行行业业务务经经营营资资格格的的境境内内银银行行离离岸岸业业务务部部适适用用于于本本细细则则第第三三章章中中境境外外银银行行的的管管理理内内容容。离离岸岸银银行行业业务务部部按按照照本本细细则则规规定定办办理理的的企企业业出出口口收收入入,纳纳入入外外债债统统计计,不不纳纳入入规规模模管管理理;非非居居民民离离岸岸账账户户与与境境内内居居民民账账户户之之间间资资金金往往来来,应应按按规规定定进进行行国国际际收收支支统统计计申申报报。试试点点推推广广第 7 页34(增增加加)第第七七十十四四条条本本细细则则所所称称关关联联企企业业交交易易是是指指存存在在直直接接或或间间接接控控制制关关系系或或重重大大影影响响关关系系的的企企业业间间贸贸易易行行为为。关关联联关关系系主主要要包包括括以以下下类类型型:(一一)母母子子公公司司关关系系;(二二)直直接接或或间间接接同同为为第第三三方方所所控控制制或或同同时时控控制制第第三三方方;(三三)一一方方对对另另一一方方财财务务或或经经营营决决策策过过程程具具有有参参与与权权利利并并可可施施加加一一定定影影响响。试试点点推推广广第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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