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docx(2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
2、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 )、 中 证 网 ( )、 中 国 证 券 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金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实业”)承诺:本公司对于所持有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将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鸿富和赵叶青承诺:本人对于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和通过淄博金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间接持有之发行人的股份,将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和总经理的股东张学波承诺:本人对于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和通过淄博金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之发行人的股份,将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4、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唐增湖承诺:本人对于所持有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将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在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
5、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实际控制人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担任发行人监事的金城实业的股东邢福龙(持有金城实业 70 万股,占比 2.94%)承诺:本人对于通过金城实业间接持有之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将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
6、半年内,将不会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青岛富和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对于所持有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将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庚修、李家全、曹晶明、郭方水和朱晓刚承诺:本人对于所持有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将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
7、人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除上述股东之外的自然人股东承诺:本人对于所持有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将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1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2011年3月31 日比较式资产负债表、2011年1-3月比较式利润表以及2011年1-3月比较式现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8、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57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1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本公司本次共发行3,100万股新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定价配售数量为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9.35%;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数量为2,500万股,
9、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65%。发行价格为18.6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85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金城医药”,股票代码“300233”;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50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6月22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站()、中证网()、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 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 上市地点
10、: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 上市时间:2011年6月22日 (三) 股票简称:金城医药 (四) 股票代码:300233 (五)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100万股 (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100万股 (七)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九)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600万股自本次社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
11、月。 (十)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500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 持股数量(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顺延)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淄博金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7,580,000 39.32%2014 年 6 月 22 日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8,000,000 14.88%2012 年 6 月 22 日青岛富和投资有限公司 7,200,000 5.95%2012 年 6 月 22 日赵鸿富 6,888,000 5.69%2014 年 6 月 22 日张学波 3,
12、240,000 2.68%2014 年 6 月 22 日赵叶青 2,160,000 1.79%2014 年 6 月 22 日郑庚修 822,000 0.68%2012 年 6 月 22 日李家全 600,000 0.50%2012 年 6 月 22 日刘承平 300,000 0.25%2012 年 6 月 22 日郭方水 300,000 0.25%2012 年 6 月 22 日王光政 180,000 0.15%2012 年 6 月 22 日高绪利 156,000 0.13%2012 年 6 月 22 日孙瑞梅 156,000 0.13%2012 年 6 月 22 日朱晓刚 156,000 0.
13、13%2012 年 6 月 22 日曹晶明 150,000 0.12%2012 年 6 月 22 日唐增湖 120,000 0.10%2014 年 6 月 22 日邢长生 120,000 0.10%2012 年 6 月 22 日耿丕新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赵 强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孙 利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陈廷爱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邢福鹏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侯乐伟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
14、王世喜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刘书涛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李誉军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张忠政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司志星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孟令栋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解春章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刘先刚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董林君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司志军 90,000 0.07%2012
15、年 6 月 22 日苏同松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冯 锐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王良强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庄立民 90,000 0.07%2012 年 6 月 22 日尹明香 72,000 0.06%2012 年 6 月 22 日 小 计 90,000,00074.38%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下配售的股份 6,000,0004.96%2011 年 9 月 22 日网上发行的股份 25,000,00020.66%2011 年 6 月 22 日 小 计 31,000,00025.62%合 计 121
16、,000,000100.00%(十二)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 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 英文名称:Shandong Jincheng Pharmaceutical and Chemical Co.,Ltd. 3、 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次发行前);12,100万元(本次发行后) 4、 法定代表人:赵叶青 5、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4年1月12日 6、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8年2月28日 7、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
17、昆仑镇昆新路26号 8、 经营范围:氨噻肟酸、碳二亚胺、头孢他啶活性酯、AE-活性酯、三嗪环、呋喃铵盐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5月22日,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产品核准证书有效期至2012年5月5日);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证后经营)。 9、 主营业务:头孢类抗生素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0、 所属行业:C4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1、 电话号码:(0533)5439432 传真号码:(0533)5439426 12、 电子邮箱:jcpc 13、 董事会秘书:朱晓刚 二、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
18、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 任职情况 任职期间 直接持股数(股) 间接持股数(股) 赵鸿富 董事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6,888,000 25,539,441张 雷 副董事长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0 0张学波 董事兼总经理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3,240,000 2,083,881赵叶青 董事长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2,160,000 1,884,057郑庚修 董事兼高级技术顾问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822,000 0李家全 董事兼副总经理 2011 年 2 月至
19、2014 年 2 月600,000 0储一昀 独立董事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0 0李润涛 独立董事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0 0肖金明 独立董事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0 0邢福龙 监事会主席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0 1,398,770胡延平 监事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0 0童雪兮 监事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0 0李湛江 副总经理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0 0杨修亮 副总经理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0 0郭方水
20、副总经理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300,000 0曹晶明 副总经理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150,000 0崔希礼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0 0朱晓刚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156,000 0三、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金城实业是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及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 47,580,000 股,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39.32%。 金城实业的注册地址为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招村村北,注册资本为 23,846,550元,实收资本2
21、3,846,550元,法定代表人为赵鸿富,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0000018043621,主营业务为控股投资。 金城实业2010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总资产为151,548.84万元,净资产为47,800.22万元,2010年实现净利润为13,007.6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金城实业除持有本公司本次发行后 39.32%股权外,还持有山东金城建工有限公司75.40%股权、山东金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山东锦城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24.50%股权,此外,山东金城建工有限公司还持有淄博金城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60%股权。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22、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赵鸿富和赵叶青父子,通过本公司控股股东金城实业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22.66%,直接持有本公司7.48%股权,直接、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30.16%,其基本情况如下: 赵鸿富先生系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赵鸿富为公司主要创始人,山东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山东省工商联执委,淄博市工商联副主席,2004 年被农业部授予全国乡镇企业家称号。历任东坪建筑队队长,东坪建筑安装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1993 年作为主要发起人发起设立淄博金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至今;2004年至2008年1 月兼任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金城实业
23、董事长兼总经理。 赵叶青先生系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为赵鸿富先生之子。 赵叶青为淄博市淄川区第十届政协委员、2009 年度淄博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1998年至2000年,在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任职;2001年至2004年6 月,获得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4 年 7 月起,历任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金城实业董事、汇海公司董事长、金城钟化执行董事、总经理。 赵鸿富先生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还持有淄博金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持有淄博金城荣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股权。 四、 公司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
24、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49235人。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1 淄博金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7,580,000 39.32%2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8,000,000 14.88%3 青岛富和投资有限公司 7,200,000 5.95%4 赵鸿富 6,888,000 5.69%5 张学波 3,240,000 2.68%6 赵叶青 2,160,000 1.79%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0.99%8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 20072 号第三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200,000 0.99
25、%9 郑庚修 822,000 0.68%10 李家全 600,000 0.50%10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600,000 0.50%1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00,000 0.50%1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600,000 0.50%10 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福建中行新股申购资金信托项目 3 期 600,000 0.50%1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00,000 0.50%1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 20072 号(第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2 年 4 月 10 日) 600,000 0.50%合 计 92,490,000 7
26、6.47%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3,100万股二、发行价格:18.6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一)22.6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16.9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 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600 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9,060万股,摇号中签率为6.622516%,认购倍数为
27、15.10 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2,500万股,中签率为2.0366042963%,超额认购倍数为49 倍。本次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均不存在零股。 四、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7,660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 2011年6月17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1第3-0033号验资报告。 五、 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一)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为48,531,965.25元,明细情况如下: 项 目 费 用(元) 保荐与承销费用 42,577,930.00 审计费用 1,830,000
28、.00 律师费用 320,000.00 信息披露费用 3,410,000.00 登记托管及信息查询费 63,500.00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用 37,531.04 上市初费 15,000.00 印花税 278,004.21 合 计 48,531,965.25 (二) 每股发行费用:1.57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 募集资金净额:528,068,034.75元 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47元/股(按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 发行后每股收益:0.82元/股(按201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29、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 关于募集资金的承诺 关于募集资金的运用,本公司承诺:公司的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如下比较财务数据中,除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外,其他数据未经审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一、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 目
30、2011 年 3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元) 467,655,624.64 494,404,010.66 -5.41% 流动负债(元) 506,457,190.19 535,595,950.52 -5.44% 总资产(元) 954,439,112.45 957,950,070.93 -0.3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00,961,421.01 375,333,619.16 6.8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46 4.17 6.95% 项 目 2011 年 1-3 月 2010 年 1-3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31、减 营业总收入(元) 185,661,983.05 165,989,691.27 11.85% 利润总额(元) 29,982,485.84 26,342,216.38 13.8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25,704,101.43 22,211,149.17 15.73% 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22,786,287.89 21,164,057.50 7.6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9 0.25 16.00%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6.41% 7.31% -0.90% 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5.68% 6.96% -1.2
3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167,316.56 -7,009,301.05 245.0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1 -0.08 237.50%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分析 (一) 经营业绩 本公司主要从事头孢类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1年1-3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566.20 万元、2,998.25万元和2,570.41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1.85%、13.82%和15.73%。 (二) 财务状况 本公司2011年一季度经营状况较为稳定,无其他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
33、重要事项。 2011年1-3月变动幅度在30%以上的项目的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1)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32%,主要是归还到期银行贷款和承兑汇票。 (2)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年初增长35%,主要是在建工程项目追加投入及新上工程项目的增加。 (3) 报告期末,预收帐款较年初下降194万元,降幅75%,主要是预收帐款结转收入。 (4) 报告期末,应缴税金较年初下降56%,主要是公司第一季度汇缴2010年企业所得税。 2.利润表大幅度变动原因: (1) 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4.5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职工薪酬、折旧费用增加。同时公司加大了研发投
34、入,加快研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2) 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2.29%,主要是2011年第一季度贷款利率上升利息增加及人民币升值汇兑损失的增加。 (3) 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77.11%,主要是2011年第一季度取得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报告期,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同期增加了24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加快了货款回收速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回的现金同比增加24%。同时,出口产品退税增加684万元,去年同期未发生。 4.报告期,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37.5%,主要是报告期货款回收增加和出口退税增长。 第六节 其他重要
35、事项 一、 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 本公司自2011年6月3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
36、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一、 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1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3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4电话:0755-82943666 5传真:0755-82943121 6保荐代表人:张鹏、王黎祥二、 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11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 2.2011年1-3月利润表 3.2011年1-3月现金流量表(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1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