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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引引 言言 劳动法劳动法和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相对于普通作业人员,由于工作岗位往特种作业人员相对于普通作业人员,由于工作岗位往往更为重要,危险性更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往更为重要,危险性更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设施、设备的安全造成危害,因此作者本人、他人及设施、设备的安全造成危害,因此技术上有更高的要求,同时,作为特种作业人员还应技术上有更高的要求,同时,作为特种作业人员还应该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学法懂法,严
2、格按要求规范操该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学法懂法,严格按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作,确保安全生产。(二二)劳动法劳动法相关知识相关知识19941994年年7 7月月5 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简称劳动法劳动法),并于,并于19951995年年1 1月月1010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劳动法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
3、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劳动法劳动法中的主要内容是:中的主要内容是:1 1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3 3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劳动者
4、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从中可以看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从中可以看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即拿到特种作业资格证即拿到特种作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技术等级证)才能上岗。才能上岗。(三三)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相关知识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控
5、制和消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中以下主要中以下主要内容:内容:1 1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护。”2 2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六条规定:第六条规定:
6、“用人单位必须依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3 3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7、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求;(6)(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其他要求。”4 4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
8、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害的作业。”5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
9、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动合同。”6 6
10、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单位承担。”7 7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卫生教育、
11、培训;(2)(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
12、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检举和控告;(6)(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其行为无效。”(四四)工伤保险条例工伤
13、保险条例相关知识相关知识主要应当了解两条:主要应当了解两条:1 1第二条: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以下简称职工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2 2第四条:
14、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及时救治。”二、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二、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1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说,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承担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从根本上说,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承担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居于关键地位。生产经营单位能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中居于关键地位。生产经营单位能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切
15、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安全生产保障,是做好安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安全生产保障,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所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所有的生产经营单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所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能够自觉地按照法定要求搞好安全生产保障。所以,强化外部的监督位都能够自觉地按照法定要求搞好安全生产保障。所以,强化外部的监督管理,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不可缺少。管理,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不可缺少。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从不同的方面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由于安全生产从不同的方面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由于安全生产关系到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社
16、会的方方面面,涉及面较广,仅靠政府及有关系到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面较广,仅靠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是不够的,必须走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充分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是不够的,必须走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起经常性的、有效的、群防群治的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起经常性的、有效的、群防群治的监督机制,齐抓共管,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齐抓共管,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因此,因此,“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中的监督是广义上的监督,既包括政府中的监督是广义上的监督,既包括政府及
17、其有关部门的监督,也包括社会力量的监督。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也包括社会力量的监督。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主要是组织有关部门对本一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主要是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的检查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的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事故隐患等。并及时处理发现的事故隐患等。二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管理,包括严格依照法定二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管理,包括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
18、批准和验收,条件和程序对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验收,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等。为了保证监督检查的顺利进行,对负有安全生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等。为了保证监督检查的顺利进行,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享有的职权、工作程序以及监督检查人员的素质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享有的职权、工作程序以及监督检查人员的素质要求和应当遵守的义务也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求和应当遵守的义务也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受理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举报。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受理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举报。三是监察机关的监督。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
19、的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三是监察机关的监督。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情况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监察。进行监察。四是对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四是对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要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出具验等工作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要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出具的有关报告、证明等结果负责。的有关报告、证明等结果负责。五是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五是社会
20、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都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居民行为,都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发现所在区域的生产经营单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发现所在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门报告。六是新闻媒体的监督。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六是新闻媒体的监督。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部门有进行安
21、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02号令号令)等法律法规都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作了明确规定,从而构成等法律法规都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作了明确规定,从而构成我国安全生产法律的事故报告制度。我国安全生产法律的事故报告制度。(1)事故隐患报告事故隐患报告按照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按照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一旦发现事
22、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应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并申请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管部门,并申请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对重大事故隐患,经确认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对重大事故隐患,经确认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报送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并同时报送当地报送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并同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23、事故隐患类别;事故隐患类别;事故隐患等级;事故隐患等级;影响范围;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影响程度;整改整改措施;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整改目标。对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报告、查处,国务院第对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报告、查处,国务院第302号令也作了类似的规定。号令也作了类似的规定。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事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报告或者举报。第六十六条特别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报告或者举报。第六十六条特别规定:国家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
24、产违法人员的有功人员,规定:国家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人员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给予奖励。(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是事故报告制度最基础的部分,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是事故报告制度最基础的部分,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调查处理报告(以及事故调查处理决定以及事故调查处理决定)等都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因而,等都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因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必须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必须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以保证事故调查处理的顺利进行。的原则,以保证事故调查处理的顺利进行。首先
25、,是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事故报告。首先,是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事故报告。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这样规定的目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便于生产经营单位向上报告和立即组织抢救,所以的是便于生产经营单位向上报告和立即组织抢救,所以“当事人当事人”或或“有关人员有关人员”应当在自救、互救的同时,第一时间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应当在自救、互救的同时,第一时间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以及初步估计的事故原因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
26、其他负点、现场情况以及初步估计的事故原因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他负责人,以免贻误抢救时机,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人,以免贻误抢救时机,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接着,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接着,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故报告后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伤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
27、立即报告当地县亡事故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县(市、区、旗市、区、旗)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3 3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减少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建立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一是通过生产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一是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28、能总结以往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能总结以往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工作重点,提出验和教训,明确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工作重点,提出预防事故的思路和办法,是全面贯彻预防事故的思路和办法,是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需要;的需要;二是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能保证事故应急救援二是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能保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及时出动,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救援措施,对防止事故的进一步组织的及时出动,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救援措施,对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29、失意义重大;三是专业化的应急救援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意义重大;三是专业化的应急救援组织是保证对事故及时进行专业救援的前提条件,会有效避免事故施救织是保证对事故及时进行专业救援的前提条件,会有效避免事故施救过程中的盲目性,减少事故救援过程中的伤亡和损失,降低生产安全过程中的盲目性,减少事故救援过程中的伤亡和损失,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成本。事故的救援成本。(1)(1)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的要求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的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归纳其要点,有以下几方面的要求:归纳其要点,有以下几方
30、面的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建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建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体系;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以上单位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时,也可以不建立应急立应急救援组织;以上单位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时,也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救援组织,
31、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配备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配备的所有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维修和保养,按要求及时废弃所有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维修和保养,按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转。(2)(2)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是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是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真正查明事故原因,才能明确责任、吸取教训,进而避免事故的重复发
32、真正查明事故原因,才能明确责任、吸取教训,进而避免事故的重复发生。为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规定了以下六生。为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规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个方面的内容: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和性质不查清:事故原因和性质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
33、不放过。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因伤亡事故等级不同而由不同的单位、部门的人员组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因伤亡事故等级不同而由不同的单位、部门的人员组成。成。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利。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利。生产安全事故的结案。生产安全事故的结案。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和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和公布。4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惩罚和教育依法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惩罚和教育责任者本人,促使有关人员提高责任心,保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责任者本人,促使有关人员提高责
34、任心,保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得到遵守,保障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规得到遵守,保障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这是第一次以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这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宣布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这就意味着,任何生产律的形式宣布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这就意味着,任何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都必须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在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时,安全事故的责任人都必须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在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时,必须贯彻必须贯彻“责任面前人人平等责任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坚决克服因人施罚
35、的思想。无的精神,坚决克服因人施罚的思想。无论什么人,只要违反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了生产安全事故,就必论什么人,只要违反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了生产安全事故,就必须坚决予以追究,决不应姑息迁就,不了了之。须坚决予以追究,决不应姑息迁就,不了了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既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中对造成事故负有直接责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既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中对造成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中对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任的人员,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中对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还包括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人,还包括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生
36、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或者有失职、渎职情形的有关人员。责任或者有失职、渎职情形的有关人员。正确贯彻这一制度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正确贯彻这一制度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1)客观上必须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无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追究有关责客观上必须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无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追究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前提,如果离开了这一前提,责任追究将无从谈起。事故是否任人法律责任的前提,如果离开了这一前提,责任追究将无从谈起。事故是否发生或者是否构成安全事故,国家已有明确的规定。在判定生产安全事故时,发生或者是否构成安全事故,国家已有明确的规定。在判定生产安全事故时,必须依法办事
37、,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主观臆断。必须依法办事,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主观臆断。(2)(2)承担责任的主体必须是事故责任人。分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责任人,是追承担责任的主体必须是事故责任人。分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责任人,是追究法律责任的前提。这就要求,必须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每个单位、每究法律责任的前提。这就要求,必须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每个单位、每个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对事故责任加以认真分析判断,寻找出真正的事故责任个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对事故责任加以认真分析判断,寻找出真正的事故责任人,使其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凡是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都必须承人,使其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
38、凡是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都必须承担责任;反之,就不应承担责任。这是担责任;反之,就不应承担责任。这是“责任自负责任自负”的法制原则在责任追究制的法制原则在责任追究制度中的具体体现。度中的具体体现。(3)(3)必须依法追究责任,责任追究制度的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和追究。当然,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责任追究制度的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和追究。当然,强调追究责任的重要性并不等于可以任意追究责任,想追究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调追究责任的重要性并不等于可以任意追究责任,想追究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想追究什么责任就追究什么责任。相反,追究责任必须依法进行。目前,责任,想追究什么责任就追究什么责任。相反,追究
39、责任必须依法进行。目前,关于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法律、行政法规,除关于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法律、行政法规,除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外,还包括外,还包括煤炭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建筑法建筑法、煤矿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以及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的规定等。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对责任等。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对责任追究作了相应的规定。在法律
40、责任种类上,不仅包括行政责任,追究作了相应的规定。在法律责任种类上,不仅包括行政责任,而且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时,而且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责任的种类和处罚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责任的种类和处罚幅度执行,该重则重,该轻则轻。度执行,该重则重,该轻则轻。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针对特种作业的特殊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特种作业人员针对特种作业的特殊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条件作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的上岗条件作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特种作业
41、人员必须持证持证上岗。上岗。(1)基本条件基本条件基本条件主要有三个:基本条件主要有三个:年龄满年龄满18周岁;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度;身体健康,双目裸眼视力在身体健康,双目裸眼视力在4.8以上,且矫正视力在以上,且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以上,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2)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所有从事焊接与切割的作业人员都应具备以下实际操作技能,能够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熟练检查焊接所有从事焊接与切割的作业人员都应具备以下实际操作技能,能够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
42、护用品,熟练检查焊接与切割设备保护性接零与切割设备保护性接零(地地)线,熟练操作焊接及其辅助设备,熟练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烟尘、有毒气体、射线等的现线,熟练操作焊接及其辅助设备,熟练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烟尘、有毒气体、射线等的现场防护操作,能够在焊接与切割作业前后对工作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安全性检查并排除不安全因素,熟练选择和使用消场防护操作,能够在焊接与切割作业前后对工作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安全性检查并排除不安全因素,熟练选择和使用消防器材。防器材。气焊与切割作业人员还应具备以下实际操作能力:熟练操作氧气瓶、溶解乙炔瓶和液化石油气瓶,能够安全操作、正气焊与切割作业人员还应具备以下实际操作能力:熟
43、练操作氧气瓶、溶解乙炔瓶和液化石油气瓶,能够安全操作、正确维护乙炔发生器,熟练使用焊炬、割炬、回火防止器、减压器、胶管等附件,能够对气焊、气割中有关爆炸、火灾、确维护乙炔发生器,熟练使用焊炬、割炬、回火防止器、减压器、胶管等附件,能够对气焊、气割中有关爆炸、火灾、烧伤与烫伤和中毒事故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能够用氧、乙炔或液化石油气对常用金属材料进行安全焊接操作,能根据烧伤与烫伤和中毒事故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能够用氧、乙炔或液化石油气对常用金属材料进行安全焊接操作,能根据工件情况选用焊炬或割炬并会对气体火焰及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工件情况选用焊炬或割炬并会对气体火焰及有关参数进行调整。焊条电弧焊与碳弧
44、气刨作业人员还应做到以下技术要求:熟练操作常用的交流与直流焊条电弧焊设备和碳弧气刨设备;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作业人员还应做到以下技术要求:熟练操作常用的交流与直流焊条电弧焊设备和碳弧气刨设备;能够对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中有关触电、烧伤、烫伤、中毒、爆炸及火灾事故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熟练操作主要板能够对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中有关触电、烧伤、烫伤、中毒、爆炸及火灾事故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熟练操作主要板一板、管一管或管一扳等不同接头形式和一板、管一管或管一扳等不同接头形式和v形、形、u形等不同坡口形式及平焊、立焊、横焊等不同位置的焊条电弧焊;熟练形等不同坡口形式及平焊、立焊、横焊等不同位置的焊条电弧
45、焊;熟练操作碳弧气刨。操作碳弧气刨。埋弧焊作业人员还应做到以下技术要求:能够辨识埋弧焊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能够对埋弧焊的触电、机械伤害等事埋弧焊作业人员还应做到以下技术要求:能够辨识埋弧焊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能够对埋弧焊的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发生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熟练进行常用低合金钢板一板对接埋弧焊操作,其中包括对焊接参数及设备进行调整;故的发生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熟练进行常用低合金钢板一板对接埋弧焊操作,其中包括对焊接参数及设备进行调整;熟练进行常用低合金钢管一管对接水平固定焊条埋弧焊操作。熟练进行常用低合金钢管一管对接水平固定焊条埋弧焊操作。气体保护电弧焊作业人员还应具备以下实际操作技
46、能:能够辨识钨极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富氩混合气体保气体保护电弧焊作业人员还应具备以下实际操作技能:能够辨识钨极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富氩混合气体保护焊所用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高频损伤及放射性损伤等伤害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熟练进行低合金钢板一板及管一管护焊所用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高频损伤及放射性损伤等伤害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熟练进行低合金钢板一板及管一管的钨极氩弧焊打底与焊接操作或熟练进行低合金钢板一板及管一管的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或富氩混合气体保护焊。的钨极氩弧焊打底与焊接操作或熟练进行低合金钢板一板及管一管的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或富氩混合气体保护焊。电阻焊作业操作人员还应做到以下技
47、术要求:能够辨识点焊、凸焊、缝焊、对焊所用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能够对电电阻焊作业操作人员还应做到以下技术要求:能够辨识点焊、凸焊、缝焊、对焊所用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能够对电阻焊中有关触电、机械伤害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熟练进行点焊、凸焊、缝焊、对焊操作。阻焊中有关触电、机械伤害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熟练进行点焊、凸焊、缝焊、对焊操作。钎焊作业操作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实际操作技能:能够辨识火焰钎焊、炉中钎焊、感应钎焊及浸沾钎焊所用设备的主钎焊作业操作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实际操作技能:能够辨识火焰钎焊、炉中钎焊、感应钎焊及浸沾钎焊所用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能够对钎焊中有关触电、烧伤、中毒、爆炸及火灾事故采取
48、相应的预防措施;熟练进行火焰钎焊、炉中钎要组成部分;能够对钎焊中有关触电、烧伤、中毒、爆炸及火灾事故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熟练进行火焰钎焊、炉中钎焊、感应钎焊及浸沾钎焊操作。焊、感应钎焊及浸沾钎焊操作。对于高频、摩擦焊、扩散焊、爆炸焊、冷压焊、超声、旋转电弧焊、电渣焊、对于高频、摩擦焊、扩散焊、爆炸焊、冷压焊、超声、旋转电弧焊、电渣焊、铝热焊、激光焊接与切割、电子束焊、等离子焊接与切割等其他项目的焊接与切割作铝热焊、激光焊接与切割、电子束焊、等离子焊接与切割等其他项目的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还应结合本岗位情况,增加与准操作项目相应的考核内容。具体内容由各业人员,还应结合本岗位情况,增加与准操作项目
49、相应的考核内容。具体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3)培训与考核培训与考核特种设备安全临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临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作业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人员安
50、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没有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没有培训能力的,可以委托发证部门组织进行培训。培训能力的,可以委托发证部门组织进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培训与考核,既是法律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培训与考核,既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也是自身工作、生产及生命安全的需要。规规定的,也是自身工作、生产及生命安全的需要。第三节第三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业规范与岗位职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业规范与岗位职责一、基本职业道德要求一、基本职业道德要求1 1爱岗、尽责爱岗、尽责爱岗就是热爱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