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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隧道施工安全措施15篇【第1篇】含瓦斯地层的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1.瓦斯的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存,断绝一切可能引起瓦斯爆炸的火源。 2.在含有瓦斯地层的隧道里,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手电筒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 3.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停止电钻打岩;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电动机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掘进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积聚到2时,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停止工作。
2、4.因超过瓦斯浓度规定而切断电源的设备。必须在浓度降到1一下时方可开动;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掘进工作面,只准人工复电。 5.爆破作业应使用煤矿安全炸药,宜使用瞬发电雷管,严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6.含有瓦斯地层的隧道中所有的机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7.必须严格采用湿式凿岩,洞内使用的金属锤头必须镶有不产生火花的合金。装渣使用的金属器具,不得猛力与石渣碰击,铲前必须将石渣浇湿。 8.洞内装设及检修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现切断电源,电缆互接火分路时必须在洞外进行焊接和绝缘包扎并热补。严禁在洞内电缆上临时接装电灯或其他设备。电缆在洞内接头时,应在特制的防爆接线盒内或有防爆接线盒的电气设备
3、内进行连接。 9.通风必须采用吹入式。通风主机应有一台备用机,并应有两路电源供电。通风机停止工作时,洞内全体人员必须撤至洞外。 10.瓦斯隧道内严禁一切可以导致高温与发生火花的作业。 11.瓦斯隧道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防治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瓦斯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盒抢救设备盒人员。 12.所有的电灯照明符合安全规定,灯头、开关、灯泡等照明器材必须采用防爆型,开关必须设在送风口或洞口。 【第2篇】隧道施工安全措施20条 1、隧道施工应作为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重点,认真编制工地安全实施标准,全面规划,合理安排,规范指挥行为、作业行为和现场生产设施,实施标准化管理。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
4、计要按照规范、安规和设计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条件,科学选定开挖、支护、衬砌方法和工艺,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应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补充完善,并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3、软弱围岩、不良地质、特殊地质或浅埋、偏压、滑坡地段隧峒,应组织技术论证,确定钻爆、掘进、支护方案。 4、峒内通风管、高压风管、水管、照明线、输电线、运输道路、人行道路要统一规划,加强维修,做到布设整齐,状态良好。机械设备要固定存放位置,料具堆码整齐,专人负责保管。 5、峒内施工应由值班领工员统一指挥,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开挖、衬砌和运输作业,减少交插和相互干扰。 6、爆破开挖应做出爆破设计,采用
5、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必须严格控制周边眼间距、外插角和装药量等参数,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及超欠挖数量。 7、爆破起爆后,应派专人进行检查,处理危石、悬石,并设人监护。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准进入作业面。做好峒内防尘,降低粉尘浓度。 8、临时支护应以设计文件和规范为准,一般情况下最大距离不大于两茬炮的进尺距离。 9、隔栅拱架和喷锚支护要严格按设计标准控制拱架排距和锚杆间距、锚杆长度、方向和砼喷射厚度,并认真填写喷锚支护施工记录备查(铁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附录五)。检查锚杆抗拔力,每300根锚杆抽样1组,每组不少于3根。 10、改变临时支护类型、标准,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审批,设计、监理同意。严禁施工现场自
6、行降低支护标准。 11、及时调整开挖和衬砌进度,控制未衬砌段的长度。一般情况下不得大于80米。特殊地质不良地段衬砌作 业面应紧跟开挖作业面。 12、隧道各工序全面展开施工后,应尽早安排峒门施工。一般情况下,衬砌完成50米即应做好峒门端墙、翼墙。任何情况下,衬砌完成100米(单口)以上时,必须做好峒门。 13、峒内通风系统应做出设计,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通风设施制定维修使用制度,专人负责。通讯设备应优先安排,保证及时供应到位。 14、成峒地段,供电线路必须正规架设。未成峒段必须采用低压照明、动力线电缆供电,并应固定位置架空敷设。 15、爆破器材应建立严格的领用、退库制度
7、,严禁库外存放,现场领工员应具体负责领用审批,掌握领用和退库数量。 16、运输轨道、道路应设专人养护,电瓶车司机和联络员要建立可靠的信号联系,实行呼唤应答制度,严禁非司乘人员搭乘运输车辆;无轨运输道路应保持路面平整,及时疏排积水。有条件时,应在人行道和运输道路之间设置隔离标志;峒外临时便道和卸碴线路要明确技术标准,保证安全需要。 17、峒内、峒外都应设置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使作业人员随处可见,提高三不伤害的安全防范意识。 18、专职安检人员每班都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要注意加强对围岩和临时支护状态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微小变化,并应逐级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请领导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8、。施工技术部门要认真做好临时支护变形的观察、量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据以修正支护参数,改进施工方法。 19、隧道施工应制定防坍塌、涌水、瓦斯等抢险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机械、物资,明确组织和人员分工,出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减少影响和损失。 20、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文化、物质生活,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工地医疗室要加强外科力量,配备必要的外科抢救药品和器材。交通不便的地区应设职工医院,应急处理伤病人员。 【第3篇】隧道施工的通风防尘安全措施 一、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二、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并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4m3的新鲜空气
9、; 三、无论通风设备是否运转,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在靠近通风软管的地方行走和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四、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的施工工艺; 五、在凿岩机和装渣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六、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第4篇】隧道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一)培训上岗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标准作
10、业,按规范施工。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必须严格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工作岗位上打闹。 4、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消防和设备报警信号。 (二)爆破作业规定 1、爆破采用导爆管非电毫秒延期雷管分段引爆;起爆药包的装配必须在洞口50m以外加工房进行并有爆破工携送进洞。 2、洞内爆破作业要统一指挥。 3、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地点。 4、每日放炮的时间、次数要根据施工条件有明确规定,放炮的信号要统一,并要让隧道作业人员都清楚。 5、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后,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经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许进入工作面。 (三)隧道通
11、风与除尘的安全规定 1、通风系统应有足够的能力保证隧洞开挖过程中的空气流速及提供给每人每分钟三立方的新鲜空气,并保证空气中含有的有害气体、粉尘等物质的浓度不超标。 2、洞内通风系统应设有专职人员管理,风机管路吊挂必须牢固,漏风处要及时修补,保证通风效果良好。 3、做好以下防尘措施: 一是密封尘源,使粉尘与操作人员隔离; 二是喷雾洒水;三是搞好个人防护,如佩戴防尘口罩等。 (四)喷锚作业施工措施 1、喷砼机检修时,必须停机,锁定电源开关并悬挂相关指示牌。 2、喷砼时,禁止施工人员站在料管接头附近(特别是输料管前端)。 3、接触速凝剂时必须戴橡胶手套。 4、检修泵及管路时,必须停泵,关上闸阀,停几
12、分钟后进行检修工作。 5、严禁将喷嘴对准施工人员。 (五)隧道用电措施 1、经常对电线、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严防各类等事故发生。 2、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3、操作高压电气主回路,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板上。 4、低压电气设备应加装触电、漏电保护器。 5、电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遮拦式防护装置。 6、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7、带电工作时,必须制定出安全措施,在专职安全员的监护下进行,此外还需使用绝缘可靠的保护工具。 8、对机器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时,如指定进行电器绝缘,首先检查被绝缘的装置有无电压,然后
13、短路接地,同时绝缘邻近带电的部件。 9、带电作业时,应启动应急停电装置或启动主断路器,并在作业区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10、在高压元件上作业时,必须绝缘后将输电线接地,将元件短路,例如:电容器等,用接地棒将元件短路。 (六)喷射混凝土施工安全措施 1、在喷射混凝土作业开始前,仔细检查围岩受喷面,彻底清理危石; 2、根据喷射方式(湿喷)、混凝土配合比等条件,采用合适的降尘措施,控制空气中粉尘的含量。对从事喷射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进行喷射作业时,必须配带防护用具(胶皮手套、防尘口罩、防护面罩、眼镜等); 4、当拌合机设在洞内时,应对拌合机以及其它机械的迥转部分予以覆盖,防止产生卷夹人
14、身事故。必要时,应在拌合机所在位置附近设置集尘机,搞好局部空气净化; 5、在开始喷射作业前,应由专人仔细检查管路、接头等,防止在喷射时发生因软管破损、接头断开等引起的事故; 6、当采用人工喷射时,应配备辅助喷射支架,防止在发生管路堵塞时因喷嘴剧烈振动而引起的危害。当转移喷射地点时,必须先关闭喷射机,在喷嘴前方不得站人。 7、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护,以防消除堵塞后,喷头摆动喷射伤人; 8、为避免供料、拌合、运输、喷射作业之间的干扰,建立各工序之间联络信号和联络方法。喷射作业应由班组长按规定的信号、方法进行指挥,防止因喷射手和机械操纵人员联络不佳造成事故。 (七)格栅施工安全 在进行格
15、栅的顶部连结作业时,高处作业较多,故作业人员应配带安全带。所采用的升降设备(作业工人站立的台车等)应备有扶手或栏杆。 1、在搬运过程中,应将构件绑扎牢固,以防发生碰撞伤人、车辆倾覆、构件坠落等事故; 2、架设应由专人按规定的信号进行指挥,随时观察围岩动态或喷射混凝土的情况,防止落石、坍塌引起伤人事故; 3、在架设前,应采用垫板等将基础面垫平。架设时,应采用纵向连结杆将相邻的格栅系牢,防止格栅倾覆或扭转。 4、当紧固顶部边接螺栓、楔紧格栅时,作业人员应以正确的姿势站立在平稳、牢固的脚手架上,需配带安全带,防止发生工人坠落事故; 5、对格栅经常检查,如发现扭曲、压屈等现象或征兆时,要及时采取加固措
16、施,必要时,使其他人员撤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坍塌造成的伤亡事故。 (八)混凝土衬砌施工安全 1、根据通过衬砌台架的限界,加适当的安全富余量,以确定衬砌台阶的净空尺寸。大型车辆在调车人员指挥下通过衬砌台架,此时,在衬砌台架内部作业的人员应回避,不得站在衬砌台车内部。 2、衬砌支撑架地段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3、灌筑衬砌砼的作业人员站在稳定的脚手架上,并配带安全带。 4、应防止异物混入混凝土料斗中,当有异物进入料斗中时,首先应使机械停止运转,然后方可取出异物。 5、当泵送混凝土的管路、接头发生堵塞时,首先应消除管道中的压力,然后拆卸接头,进行疏通作业。此时,在接头前方(依混凝土压送方向确定)不得站有
17、其他作业人员。 (九)其它安全要点 1、及早修建洞门和洞口排水设施,确保洞口段的稳定。 2、采用水平钻探加物探的方法,做好超前地质预报,根据预报地质情况,提前制定方案,及时采取措施。 3、对于断层段、围岩破碎带及其它可能出现突然漏水的地段,在开挖面用水平地质钻机加钻35个水平深孔,提前探明情况及放水。 【第5篇】含瓦斯地层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1.瓦斯的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存,断绝一切可能引起瓦斯爆炸的火源。 2.在含有瓦斯地层的隧道里,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手电筒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 3.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
18、斯浓度达到1%时,停止电钻打岩;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电动机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掘进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积聚到2%时,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停止工作。 4.因超过瓦斯浓度规定而切断电源的设备。必须在浓度降到1%一下时方可开动;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掘进工作面,只准人工复电。 5.爆破作业应使用煤矿安全炸药,宜使用瞬发电雷管,严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6.含有瓦斯地层的隧道中所有的机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7.必须严格采用湿式凿岩,洞内使用的金属锤头必
19、须镶有不产生火花的合金。装渣使用的金属器具,不得猛力与石渣碰击,铲前必须将石渣浇湿。 8.洞内装设及检修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现切断电源,电缆互接火分路时必须在洞外进行焊接和绝缘包扎并热补。严禁在洞内电缆上临时接装电灯或其他设备。电缆在洞内接头时,应在特制的防爆接线盒内或有防爆接线盒的电气设备内进行连接。 9.通风必须采用吹入式。通风主机应有一台备用机,并应有两路电源供电。通风机停止工作时,洞内全体人员必须撤至洞外。 10.瓦斯隧道内严禁一切可以导致高温与发生火花的作业。 11.瓦斯隧道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防治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瓦斯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盒抢救设备盒人员。 12.所有
20、的电灯照明符合安全规定,灯头、开关、灯泡等照明器材必须采用防爆型,开关必须设在送风口或洞口。 【第6篇】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并根据预测、预报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 3、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中应备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4、处理塌方应在查明坍塌情况(塌方长度、高度及延伸方向等),结合围岩条件(涌水情况、裂隙发育情况、围岩强度及破碎情况等),制定专门的处理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按要求组织施工处理
21、。 5、岩溶地质隧道施工应根据地质勘察及设计文件要求,结合岩溶的大小、是否有填充及填充物状况、与隧道的相对位置等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按要求组织施工。 6、有流沙地质隧道施工时,应先护后挖,随挖随封闭,遇缝必堵,防止沙粒漏出,并加强防水措施。 7、围岩软弱破碎、富含承压水隧道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防水措施,重视超前探测工作,并做到可随时采取处理突发性大涌水的应急安全措施。 8、膨胀岩地质隧道施工应采用严防水、少扰动、早封闭的措施,施工中支护与围岩应紧贴,严格控制围岩变形。 9、岩爆地质隧道发觉岩壁面发生响声,应立即示警并先撤人员后撤设备,相应地段严禁人员停留。岩爆后应加强
22、找顶工作,并延长通风时间。岩爆地段可采取向开挖岩面喷水或打悬挂锚杆等措施。 【第7篇】地铁工程暗挖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地铁暗挖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暗挖隧道处于软弱地层,施工中应把防坍、防沉放在首位,严格遵循浅埋暗挖隧道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早封闭、勤量测的施工原则,结合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确保安全生产。 洞内设专人指挥调度,三管两线设专人管理,保证照明、通风、排水设施良好,道路平顺畅通、灯光明亮。设置好运输线路安全信号标志,确保洞内运输安全。 专职安全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安全人员袖标,凡进洞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高压电线及风管通过衬砌台车时,设置绝缘活动装置和风管分节安装,防止挂断电
23、缆和弄坏风管。 把软弱地层作为重点和防范对象,注重监测和观察,按新奥法原理组织施工,对目测观察予以足够的重视,随时注意地层变化、喷混凝土是否产生裂隙、拱架是否压弯等现象。当变形量无变缓趋势或喷射混凝土产生较大的剪切状态时立即停止开挖,采取辅助加固措施,控制位移和变形。 根据工作面地质情况,拟定超前预注浆方案,精心布管,严格控制注浆压力,密切关注注浆量,确保达到技术方案要求。 严格控制开挖循环进尺,对不良地质地段,适当缩短开挖进尺,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必要时喷混凝土封闭开挖工作面,并选用具有足够刚度和早强的支护设计,如适当加厚喷层、喷射早强混凝土、及早完成锚网喷联合支护。 相邻开挖工作面应在前洞
24、室结构形成闭合环,地层趋于稳定后方可开挖相邻洞室,施工时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施工各阶段支护和地层的稳定。 洞室开挖前应根据地质条件、覆土及开挖断面等因素,确定开挖与支护方式及所需材料、构件和设备,备好抢险物资,并在现场堆码整齐,专料专用;所用材料、构件和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要求,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暗挖隧道的开挖应采取超前支护和地层加固措施,做到预加固、开挖、支护三环节紧密衔接。当地层自稳能力较差或开挖面停工时间较长时,应采取稳定工作面的措施。 【第8篇】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1、总则 1.1为防止瓦斯隧道的事故发生,保证员工及其他隧道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真正做
25、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参照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10120-2002)、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行业的瓦斯类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本措施。 1.2本措施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建瓦斯隧道。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与瓦斯有关的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时,应按程序要求报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批准后,根据实际揭示的地质资料进行处理。 1.3瓦斯隧道施工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瓦斯隧道的施工需要建立各专门机构,明确各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
26、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1.4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施工。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编制应对事故的紧急救援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确保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储备必要的抢险救援物资、设备。 1.5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各种资源的投入,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1.6瓦斯隧道除满足本措施的有关规定外,建设单位另有规定的还必须满足其要求,并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施工通风 2.1一般规定 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应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的组织系统、测定气象参数、瓦斯浓度、风速、风量等参数,低瓦斯工区可用便携式瓦检仪,高瓦斯工区
27、和瓦斯突出工区除便携式瓦检仪外,尚应配置高浓度瓦检仪和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配备救护队。 2.2通风系统 2.2.1低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应采用压入式或巷道式。 2.2.2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或隧道,施工通风方式宜采用巷道式。 2.2.3瓦斯隧道各工区在贯通前,应做好风流调整的准备工作。贯通后,必须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超限,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2.2.4瓦斯隧道各掘进工作面都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连通风。 2.2.5瓦斯隧道需要的风量,须按照爆破排烟、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以及瓦斯绝对涌出量分别计算,并按允许风速进行检验,采用其中的最大值。 2.2
28、.6按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风量时,对于低瓦斯工区,应能将洞内各处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5%以下;对于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其长度较大的独头巷道,应能将工作面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5%以下;有平行导坑的巷道式通风时,平行导坑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75%以下。 2.2.7瓦斯隧道施工中防止瓦斯集聚的风速不得小于1m/s。 2.2.8瓦斯隧道施工中,对瓦斯易于集聚的空间和衬砌模板台车附近区域,可采用空气引射器气动风机等设备,实施局部通风的办法,以消除瓦斯聚集。 2.2.9瓦斯隧道在施工期间,应实施连续通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机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压入式局部
29、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2.2.10采用平行导坑作回风道时,除用作回风的横通道外,其他不用的横通道应及时封闭,留作运输用的横通道应设两道风门。 2.3通风设备 2.3.1压入式通风机必须装设在洞外或洞内新风流中,避免污风循环。瓦斯工区的通风机应设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应在15min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2.3.2瓦斯工区,必须有一套同等性能的备用通风机,并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2.3.3瓦斯突出隧道掘进工作面附近的局部通风机,均应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及风电闭锁、瓦电
30、闭锁供电。 2.3.4瓦斯隧道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管。风管口到开挖面的距离应小于5m,风管百米漏风率应不大于2%。 2.3.5排放高浓度瓦斯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应控制风流,使排出的风流在同巷道式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0%,回风系统内还必须停电撤人。 3、电气与作业机械 3.1一般规定 3.1.1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供电应配置两套电源,隧道内采用双电源线路,其电源线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负载。 3.1.2瓦斯隧道内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机电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l)高压不应大于10000v; (2)低压不应大于1140v; (3)照明、手特式电器设备的额
31、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低瓦斯工区不应大于220v; 高瓦斯工区和煤与瓦斯突出工区不应大于127; (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大于36v。 3.1.3瓦斯隧道内的配电变压器严禁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瓦斯隧道内供电。 3.1.4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器设备及其带动的机器外露的传动和转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和遮拦。 3.2电缆 3.2.1瓦斯隧道内高压电缆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l)固定敷设的电缆应根据作业环境条件选用; (2)移动变电站应采用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 (3)电缆应采用铜芯。 3.2.2瓦斯隧道内低压动力
32、电缆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l)固定敷设的电缆,应采用铠装铅包纸绝缘电缆、铠装聚氯乙烯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 (2)移动式或手持式电器设备的电缆,应采用专用的不延燃橡套电缆; (3)开挖面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 3.2.3瓦斯隧道内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橡套或矿用塑料电缆。 3.2.4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应悬挂。悬挂点间的距离,在竖井内不得大于6m,在正洞和平导或斜井内不得大于3m。 (2)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若受条件限制,当电缆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m。 (3)高、低压电力电缆
33、敷设在同一侧时,其间距应大于0.lm。高压与高压、低压与低压电缆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05m。 3.2.5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与电器设备连接,必须使用与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相符合的接线盒。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器设备连接。 (2)在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内,电缆之间若采用接线盒连接时,其接线盒必须是防暴型。高压低绝缘电缆接线盒内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 3.3电器与保护 3.3.l瓦斯隧道内的低压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油断路器、带油的启动器和一次线圈为低压的油浸变压器。 3.3.2瓦斯隧道照明灯具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已衬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灯具,可采用e*d i
34、i型防爆照明灯; (2)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d 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 (3)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 3.3.3隧道内高压电网的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得大于20a。 3.3.4瓦斯隧道内禁止高压馈电线路单相接地运行,当发生单相接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能自动切断漏电线路的检漏装置。 3.3.5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内的局部通风机和开挖面的电器设备,必须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风机停止运转时,应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区段的一切电源。 3.3.6为了防止地面雷电波及隧道内引起瓦斯爆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隧道内的供电线路,必须
35、在隧道口处装设避雷装置; (2)由地面直接进入隧道内的轨道和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隧道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集中接地; (3)线路必须在隧道口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3.3.7隧道内36v以上的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有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满足下列要求: (l)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 (2)每一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与接地网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 3.4作业机械 3.4.1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和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 3
36、.4.2隧道内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和作业机械,必须是矿用防爆型。 3.4.3蓄电池机车及矿灯的充电房,应离开洞口50m以上,因条件限制,只能设在洞内时,必须有专门的通风系统。 4、钻爆作业 4.1一般规定 4.1.1高瓦斯工区及瓦斯突出工区必须采用安全防爆型机电设备。 4.1.2瓦斯隧道应建立专门机构进行通风、防突、防爆及瓦斯检测工作,设置消防设施,高瓦斯工区及瓦斯突出工区应配备救护队。 4.1.3施工作业及管理人员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爆破、电工、瓦检等特种作业人员应须持证上岗。 4.2钻爆作业 4.2.1瓦斯工区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l)开挖工作面附近20m风流中
37、瓦斯浓度不得大于1.5%; (2)必须采用湿式钻孔; (3)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 4.2.2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地点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 (2)爆破地点20m内,矿车、碎石、煤渣等物体阻塞开挖面不得超过1/3; (3)通风风量足,风向稳,局扇无循环风; (4)爆眼内煤、岩粉清除干净; (5)爆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应进行爆破。 4.2.3瓦斯工区的爆破作业必须采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的含水炸药。 4.2.4瓦斯工区必须采用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
38、30ms。 4.2.5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 在岩层内爆破,炮眼深度不足0.9m以下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l/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层中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 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应用炮泥封堵。炮眼应用水炮泥和粘土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4.2.6爆破网络和连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线路所有连接接头应相互扭紧,明线部分应包覆绝缘层并悬空. (2)母线与电缆、电线、信
39、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间距; (3)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柔软性的铜芯电缆,并随用随挂,严禁将其固定,母线的长度必须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 (4)必须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 (5)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 4.2.7电力起爆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做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4.2.8在非瓦斯突出工区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15min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l%,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
40、,才允许工作人员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 5、揭煤防突 5.l煤层超前探测 5.1.1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标识的各突出煤层位置进行超前探测,标定各突出煤层准确位置,掌握其赋存情况及瓦斯状况。 5.1.2超前探孔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近突出煤层前,应在距设计煤层位置1520m(垂距)的开挖工作面打超前探孔一个,初探煤层位置; (2)在距初探煤层位置10m(垂距)处的开挖工作面上打3个超前探孔,并取岩(煤芯),分别探测工作面前方土部及左右部分煤层位置; (3)按各孔见煤、出煤点计算煤层厚度、倾角、走向与隧道的关系,并分析煤层顶、底板岩性; (4)掌握并收集探孔施工过程中的瓦斯动力现象;
41、(5)各探孔施工应满足下列条件: 1)每个探孔应穿透煤层并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 2)正式探测孔应取完整的岩(煤)芯,进入煤层后宜用干钻取样; 3)各探孔直径应不小于76mm; 4)施钻中应观察孔内排出的浆液、煤屑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5.2防止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5.2.1经预测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时,施工单位应在揭煤前制定包括技术、组织、安全、通风、抢险、救护等技术组织措施。 5.2.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技术负责制,成立揭煤防突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施工技术、通风安全、瓦斯检测、救护抢险等部门的负责人。 5.2.3防止煤与瓦斯突出可采用钻孔排放、抽放瓦斯、水力冲孔
42、等或其他经试验证明有效的技术措施;铁路隧道,以采用钻孔排放措施为宜。 5.2.4钻孔排放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钻孔排放应先进行设计; (2)钻孔排放设计内容应包括:煤层赋存状况、煤层参数、预测时的各项指标、排放范围、钻孔排放半径、排放时间、排放孔个数、每孔长度、角度、排放孔施工及排放期间的安全措施等; (3)排放时间、排放半径及排放孔个数,应根据排放范围及隧道总工期综合分析确定,其排放范围及排放孔角度可参照下表(附表一)取值。 附表一:钻孔排放参数参考值 排放范围(m) 钻孔排放半径(m) 排放时间(d) 排放孔角度 () 左 右 上 下 0.31.0 1530 水平角 仰角 倾角 5 5
43、 5-7 3 0-90 045 020 (4)钻孔排放位置应设在距煤层垂距不小于3m的开挖工作面上,施钻时各孔应穿透煤层,并进入顶(底)板岩层不小于0.5m; (5)钻孔排放布孔时,在煤层厚度二分之一处的孔距应不大于2倍排放半径,并以此计算各孔的角度和长度; (6)当煤层倾角小、煤层厚、一次排放钻孔过长、俯角过大时,可采用分段分部多次排放,但首次排放钻孔的穿煤深度不得小于1.0m。即:揭开煤层前,先排放工作面前方煤层前段和中段瓦斯,揭开煤层后或在煤巷掘进时,在排放煤层中段和后段的瓦斯。 (7)瓦斯突出工区,宜采用上下半断面长台阶法开挖,以利用上部台阶排放下部台阶的部分瓦斯,其台阶长度应根据通风
44、需要和隧道结构的安全、围岩稳定性综合考虑确定。 (8)下部台阶瓦斯排放应采取下列措施: 1)可在上部台阶底部打俯角孔排放; 2)孔距与排距均以1.0m为宜; 3)每排排放钻孔连线应与煤层走向平行。 (9)排放孔施工前应加强排放工作面及开挖段的支护,防止坍塌造成突出; (10)排放孔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施钻,钻孔过程中应有专人检查其角度和长度; (11)排放孔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各种异常情况及动力现象,当某孔施工中动力现象严重,可暂停该孔施工,待其他孔完成后再补钻该孔; (12)每钻完一个孔应检测该孔瓦斯浓度,然后每天进行两次,以掌握排放效果和修正排放时间。 5.2.5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工作面风流及
45、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检测,当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5%时,应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加强通风。 5.3石门揭煤及煤巷掘进 5.3.1揭煤前应进行石门揭煤设计,其内容包括:揭开石门、过煤施工、出煤层等各阶段施工方法、支护手段、组织指挥、抢先救灾挖方案及安全措施等。 5.3.2采用震动放炮措施时,石门开挖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垂距是:急倾斜煤层2m、倾斜和缓倾斜煤层1.5m,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增加垂距。 5.3.3石门揭媒易用微震动爆破法。 5.3.4不同倾角、厚度的煤层可用下列方法揭煤: (1)急倾斜和倾斜薄煤层,应一次全断面揭穿煤层全厚; (2)急倾斜和倾斜的中厚、后煤层,一次全断面揭入煤层深度应不小于11.3m。 (3)缓倾斜煤层,应一次全断面揭开岩柱。当倾角小于12o,岩柱水平长度大时,可刷倾面解开煤层。 5.3.5石门揭煤爆破时,应在洞外起爆,洞内必须停电,停止一切作业,人员撤出洞外。在煤层中掘进时,可在洞内远距离爆破。 5.3.6在半岩半煤和全煤层中掘进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揭开媒层后,应检查工作面前方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