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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劳动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一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月 日。 本合同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担任项目总监项目专员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主案设计师设计师助理设计师总经理助理其他)岗位工作。 第二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
3、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一般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包括加晚班、夜班和周末加班。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
4、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一条 甲方的工资原则为基本工资加奖金两部分组成。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工作,执行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甲方每月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正式工资为 元,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五、乙方享受的待遇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苏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苏州市有关规定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按国家和苏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六、劳动纪律 第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
5、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保守甲方业务秘密,如发现乙方泄密,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解除本合 同,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
6、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
7、、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一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按科目付出数支付。并按移交程序进行运作。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属地人
8、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 乙方(签章):_ 委托代理人(签章)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短期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工资为 元/天。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在工作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
9、终止合同。 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工作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待遇的权利; 3、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
10、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 除本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劳动合同 篇3 鉴于乙方所在岗位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具有重要影响,为此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
11、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基础上,共同订立本合同附件。 第一条、甲方协助乙方解决爱人在长垣地区工作问题。若乙方未能履行完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即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则乙方一次性补偿甲方人民币10000元整。 第二条、乙方在长垣工作期间(劳动合同所约定期限),甲方为乙方及其家属提供住房一套,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提供风险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服务期满该项费用,由甲方退还乙方。若乙方未能履行完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即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则乙方按照实际使用年限一次性补偿甲方房屋使用费。具体费用按人民币10000元/年计算。 第三
12、条、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本人及其家属户籍问题,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续签及劳动关系的变更甲、乙双方均需提前90天通知对方。 第五条、合同期限内,甲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乙方无需履行本约定第一、二条。 第六条、合同期限内,乙方薪资水平,甲、乙双方每年协商一次(原则上定于每年6月份),调整幅度是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决定。 第七条、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本约定,未经对方同意而对本约定的单方面变更无效。 第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约定或与本约定有关事项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而提起诉讼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约定自
13、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劳动合同 篇4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
14、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
15、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16、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口罩、面具、等。 第九条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条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
17、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每月提供劳动保护特殊津贴元。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凡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岗位),乙方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存在威胁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甲方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
18、的危险现场撤离。甲方不得为此而取消或者减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七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
19、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八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二十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
20、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从事有毒、有害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贴为元。 第二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
21、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
22、、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3、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
24、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
25、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二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
26、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
27、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28、;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
29、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五十二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五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
30、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劳动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31、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 。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 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
32、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
33、报酬。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 规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劳
34、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 派遣协议要求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第十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35、、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劳动合同 篇6 甲方: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 地址:_ 乙方:_ 文化程度:_ 性别:_ 出生日期:_年_月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 邮政编码:_ 家庭住址:_ 所属街道办事处: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
36、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个月。本合同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
37、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
38、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
39、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
40、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
41、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