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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院病房楼工程桩基施工招标文件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 项和第 2 项所述。12 上述工程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已办理招标申请,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来择优选定 1 家 桩基施工单位。13 工程招标范围 本招标范围包括下列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即曲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工程土方施工(不包括回填)、桩基施工的试桩、工程桩的质量检测、工程桩的施工、竣工和保修阶段的全部工作。施工方法采用高压灌注桩施工工艺。土方运到发包
2、人指定位置。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3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工程款支付。3、投标单位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并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交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投标人应提交下列有关资料:(1)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原件(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三年来所完成的类似性质施工业绩的详细资料,以及目前正在承担的或即将签约的其它施工项目
3、的详细资料。(3)负责本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壹级项目经理)与组织机构主要成员简历情况等,投标人须出具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及反映项目经理同类工程业绩证明。(4)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件。3.3 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同类工程的桩基施工业绩。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7 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 13
4、条所述招标答疑:【最新资料,Word 版,可自由编辑!】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格式 第三章 通用条款 第四章 专用条款 第二卷 技术条件及规范 第五章 技术条件及规范 第三卷 投标文件内容 第六章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第七章 报价表格式 第八章 辅助资料表 第四卷 图纸 第九章 地质勘察资料 第十章 图纸 5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3 本次所提供的图纸为招标图,施工时以招标人认可的施工图为准。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
5、标单位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招标答疑时间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予以书面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限前 5 天,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7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73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价格 8.1 投标价格“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采用综合单价报价,
6、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中标单位的“综合单价”即是结算的依据,不予调整。结算工程量即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业主、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审定完成的工程量为准。8.2 采用综合单价投标报价的说明 8.2.1 本工程报价按市场价计价,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清单中工程量为暂定值,具体桩长施工时以批准的施工图要求为准。投标人必须对综合单价作出单价分析。8.2.2 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通用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一起使用。8.2.3 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利润、税金、风险金、现行取费中的有关费用、材料的差价等全部费用。
7、8.2.4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8.2.5 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水泥要求为鲁成品牌,钢材要求莱钢产品。8.2.6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当考虑本投标须知第 12.5 款的规定。8.2.7 投标货币: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8.2.8 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技术条件及规范为准。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最少包括下列内容,并按
8、下列顺序编制:第一部分 商务报价(1)主要唱标内容一览表(必须放在投标文件正文第 1 页)(2)投标书及附录(必须放在投标文件正文第 2 页)(3)工程报价编制说明及投标报价明细表(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内容)(4)关于质量、工期、服务、优惠条件等方面的承诺(凡涉及价格的优惠,一律在最终报价中体现)第二部分 施工方案及设备材料说明(1)施工方案说明 a 编制依据及原则;b 施工顺序、总进度安排及总形象进度示意图;c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方法;d 主要劳动力、材料、施工机具安排;e 保证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的技术措施;f 临时设施项目数量及平面布置;(2)投入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技术性
9、能说明一览表(投标人自行制表)(3)辅助资料表(第八部分内容)第三部分 资格证明(1)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5)企业简介以及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四部分 人员配备及经验业绩(1)企业 2003 年至今承担同类工程的主要业绩及用户评价(开标时必须提供工程承包合同原件)(2)企业 2003 年至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及各类认证情况(开标时必须提供表彰奖励及各类认证原件)(3)项目经理情况(开标时必须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及业绩证明)及其他人员配备情况 第五部分 对招标文件
10、的认同程度及对招标文件的建议说明 10.2 投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10.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证件、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经查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处理。11、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 16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 4 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11.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
11、留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 12 条的规定仍然适用。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2 根据投标单位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按下列要求出具:开户名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济南市市中区工商银行经十一路支行 12.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12.4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尽快无息原数退还,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的 7 天。
12、12.5 中标单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在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招标代理费(额度执行国家计委 2002 年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后剩余部分无息返还,此项费用各投标单位可计入投标报价中。12.6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2.6.1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2.6.2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13、招标答疑与勘察现场 13.1 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即对招标文件的某些内容有疑问需要解答),应于接到招标文件后在前附表第 7 条规定时间内(超出 时限,概不回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并将
13、答疑的电子版发Email 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予以答复。书面答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 勘察现场 13.2.1 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 6 项的规定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使其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13.2.2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13.2.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不承担责任。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单位按本须
14、知第 10 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 4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14.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再密封在一个
15、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外层包封应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15.2 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15.3 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单位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15.4 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 9 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6、投标截止期 16.1 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将投
16、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单位。16.2 招标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17.2 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7.3 根据本须知第 12 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
17、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留。六、开标 18、开标 18.1 招标代理单位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投标人确定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出席开标会议。18.2 开标会议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在曲阜市公证处的现场公证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时各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外地企业需持进济备案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由招标人、公证处等对以上证
18、书原件进行验证,并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经检验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当场宣布其废标。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1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不予受理:18.3.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同一招标项目报出一个明确的价格;(2)投标文件涂改、增删处应有授权代表签字;(3)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4)应没有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招标人无法接受的保留条件。18.4 公证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人名单
19、。18.5 经检查合格后,按照签到逆顺序,按主要唱标内容一览表内容进行唱标。七、评标 19、评标内容的保密 19.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19.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0、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
20、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1.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1.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着差异或保留。所谓显着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1.3 在评标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1、招标单位将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2、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在评价与比较投标文件时应根据前附表第 12 项内容的规定,按照具体评分办法进行评标。23、定标 23.1 中标条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且能履行合同者。23.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3.3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单位。对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八、授予合同 24、中标公示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将中标结果在曲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其投标被接
22、受。25、中标通知书 25.1 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的中标标价(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款”),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25.2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5.3 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招标代理单位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26、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单位代表签订合同。27、履约担保 27.1 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
23、保证金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或支票,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 5%。27.2 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将其投标保证金扣留。九、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投标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着的差异或保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无漏项和不合理的多项。本步骤主要考察以下内容:(1)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同一招标项目报出一个明确的价格;(2)投标文件涂改、增删处应有授权代表签字;(3)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4)应没有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招标人无法接受的保留条件。对某一投标人的鉴定中,若评委会
24、认为某投标人有 1 项以上(包括 1 项)“不符合”,则该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评审。第二步:确定评标参考价 对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当投标人的个数6 家时,必须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进行算术平均;当投标人的个数6 家时,则不用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97%即为评标参考值 P。第三步: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各评委全面审阅通过“符合性鉴定”的投标文件,当评委会认为需要时,可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充。投标人应对其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该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作为合
25、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允许投标人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四步:综合评估 各评委在充分审阅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按照评分标准(具体见小表)对每个投标人进行分项打分,并合计每个投标人的总分。第五步:名次评定及授标 在同一投标人的所有合计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对其他的合计分进行算术平均(如果评标委员会的人数为 5 个时,就不需要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而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即可),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有效数字)。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选定中标人。注:得分相同者,报价低的,名次在前。评分
26、标准 一、报价 (50分)1、投标总报价(40 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评标参考值 P 的1范围内得满分 40 分,超出P 值 1%以外,再每高 1减 2 分,每低 1减 1 分,减至 0 分为止。注: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均保留 2 位有效数字。2、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合价及主要材料价格分析(10 分)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数量、主要材料、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等进行评审,根据其报价的合理性酌情得 110 分。二、综合说明(4分)1、有关造价、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服务等方面对业主的承诺及优惠条件;2、降低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3、企业概况(包括企业概况表、财务状况表、近三年承建工程一览表);以上 3
27、 项内容每项酌情得 0-1 分。4、投标人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 0-1 分。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9分)l、施工方案要求完整、科学、合理,无原则性错误得 10 分,每缺一项减 1 分(主要施工技术措施、平面布置图、主要施工方法、质量保证措施、水电计划用量、现场文明施工、劳力安排保证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型号及数量、施工进度网络图、工期保证措施)。2、总体施工方案、主要施工方法、主要施工管理措施内容正确、切实可行得 0-1 分。3、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得 0-2 分。4、保证桩体垂直度、不歪斜的施工技术措施得 0-1 分。5、保证桩项、桩底标高准确的施工技术措施得
28、 0-2 分。6、保证桩灌注混凝土连续性的措施得 0-2 分。7、机械设备配备情况得 0-1 分。四、工程质量(4分)l、所报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2、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得 0-1 分。3、冬雨季施工措施完善可靠,切实可行,能保证工程质量得 O-1分。4、整个工程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技术要求和本工程的特点制定出质量控制措施得 0-1 分。五、工期(3 分)l、所报工期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2、计划安排合理,节假日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措施得力,能确保竣工时间得 0-2 分。六、安全与文明施工(4分)1、有文明施工措施;2、有桩体施工安全防护措施;3、
29、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4、有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根据上述 4 项的有无和其是否完善,每项酌情得 0-1 分。七、项目部人员配备(8分)1、项目经理(附资历证明)每有 1 项类似工程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3分;2、主要管理人员表;3、组织管理机构及施工力量部署;4、施工机构图;5、拟参加主要管理人员分工一览表;6、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根据上述 26 项的有无和其是否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每项酌情得 0-1分。八、社会信誉和业绩(4分)1、企业 2003 年至今已竣工的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项得 1 分,最多得3 分;2、通过 ISO9000 系列认证的,得 1 分。九、合理化建议(4 分)1、
30、根据其价值及可采纳性,经评委会一致认可的合理化建议每条得 1分,最多得 2 分。2、有符合国家政策的优惠条件,每条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注:(1)本评分办法中所指的类似工程是指合同金额100 万的桩基工程。同一工程不重复计分。(2)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和企业的类似工程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以及 ISO9000 系列证书原件。开标时将统一检查以上证书的原件,若投标人没有携带或携带的不是原件时,招标人有权不承认其真实性。此类原件的复印件必须做进投标文件中,合同只需要将合同协议书全部、专用条款的前 2 页及最后一页复印件做进投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格式 合同协
31、议书-13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14 合 同 协 议 书 协议书格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银行履约保函格式(中标后用)招标人名称:鉴于 (下称“承包人”)已保证按 (下称“招标人”)的 工程合同(下称“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该工程。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金;本银行同意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本银行在此代表承包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的责任,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在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
32、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即预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本银行进一步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通用条款,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本保函直至保修责任证书发出后 28 天内一直有效。银行名称:(盖章)银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地址:邮政编码:日期:年 月 日 第三章 通用条款 本合同的“通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
33、通用条款”。第四章 专用条款 本专用条款的内容,是依据通用条款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拟定的,涉及招标人的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执行通用条款第 1 条。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执行通用条款第 2 条。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3.2 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规。3.3 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标准、规范的编号及名称:以技术
34、规范中各有关章节所列标准、规范为准。技术规范若有未指明的标准、规范,则采用国家通用标准、规范。4、图纸 4.1 发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的日期是:签订合同后 日内,提供施工设计图纸的份数是:份。4.2 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免费为其提供 1 份其他合同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及设备的说明、要求、安装详图、运行条件、注意事项等图纸、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安装调试工作的基础资料和条件。4.3 承包人向工程师代表提交的图纸及文件的内容、份数和时间,以技术规范的要求为准。4.4 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未经发包人代表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或转给第三方。4.5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应由发包人代
35、表单独保管,但第 4.1 款中规定份数的图纸必须免费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可自费复制更多的份数。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代表提供 3 份经发包人代表要求和批准由承包人设计的临时工程图纸。4.6 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4.7 向承包人提供的或由承包人提交的上述图纸副本,应由承包人保留在现场,并且这些图纸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执行。
36、5.2 发包人代表 姓名:职务:6、承包人驻工地代表是:7、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清除地面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82 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供承包人 查阅,但不对数据的真实、准确性负责。83 发包人应在施工前负责办理临时用地和占道许可。84 发包人负责在施工现场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做好交验报告。85 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3 天内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 设计交底。
37、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而影响施工时,工期相应顺延。9、承包人工作 91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应按投标书附录 1 中的规定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在承包人根据合同进行施工、竣工直至保修完成之前,履约保证金将一直有效。发包人在根据第 34.2 款发出全部工程缺陷责任证书之后的 14 天内,将保证金无息退给承包人。承包人应签订、遵守如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的合同协议书,如需要,可进行适当修改,该协议书的拟定与完成,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2 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等管网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达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3
38、 承包人负责整修甲方指定的进场道路及场内施工用道,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4 发包人代表要求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内容是:无。95 承包人应在每周五、每月 25 日前向发包人代表提交 3 份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周报、月报,每周六、每月二十八日前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三份施工周报、月报。96 其他各类文件和图纸的提交内容以技术规范为准。提交时间:至少有 5 个工作日的时间供发包人代表审核认可。份数:视发包人代表的需要而定。97 所有承包人提交的文件或图纸的修改和撤回,必须得到发包人代表的认可。98 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
39、除因发包人、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雇员的行为或过失而造成的伤亡外,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并且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99 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是:以技术规范中所列内容为准,并达到发包人代表的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10 对施工场地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911 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12 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费用由承
40、包人 承担。913 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现场应达到通用条款第 9 条及技术规范与合同的要求。914 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应被视为是专门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间转移外,如果没有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915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承包人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916 在合同要求范围内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均应不使下述各方遭受不必要的干扰:9161 公众的便利。9162 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财产的占用。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
41、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工期不得顺延。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5 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102 工程师应在 3 天内批复。103 如果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经批复的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开工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的开工通知后,应在 3 日内开工,并按进度计
42、划进行施工。工程师的开工通知将在投标书附录第 2 项规定的时间内发出。112 延期开工 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接到工程师的开工通知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延期开工要求后 3天内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同意延期要求或 3 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因政策变化、迁占、地方干扰等原因推迟开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工期相应顺延。12、暂停施工 如发生,执行通用条款第 12 条。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
43、延:不可抗力或专用条款约定或 工程师认可的其它情况。132 承包人应在第 13.1 款情况发生后 5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5 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33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投标书附录第 3 项规定金额的赔偿费,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极限按投标书附录第 4 项规定。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以其它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
44、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134 误期赔偿费 在本合同中没有其他代替条款的情况下,误期赔偿费应考虑全部或部分工程金额中已移交的部分工程金额所占的比例予以减少。本款的规定仅适用于误期赔偿费率,而不影响其限额。14、工程竣工 执行通用条款第 14 条。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合格。在工程验收时,发现由于承包人原因达不到本款中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时,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应得的金额中扣留与投标书附录第 5 项规定的工程质量未达到要求标准的赔偿额,并且承包人负责返工直到工程符合质量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同时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
45、,工程师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 合约定条件,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曲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部门鉴证,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16、检查和返工 执行通用条款第 16 条。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执行通用条款第 17 条。18、重新检验 执行通用条款第 18 条。19、工程试车 执行通用条款第 19 条。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执行通用条款第 20 条。21、安全防护 执行通用条款第 21 条。22、事故处理 执行通用条款第 22
46、条。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合同单价固定。投标单位所填报综合单价,除非发生设计变更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4、工程预付款 合同价款的 10%。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招标时估算的工程量,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的基础。25.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按照第 26 条规定,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的付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25.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是:工程师接到报告后 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
47、以下简称计量),并在核实已完工程量 24小时前通知承包人。253 计量方法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无论通常的和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均应以本工程适用的工 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净值为准。254 计量单位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适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标准。26、工程款支付 261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如下:(1)土方开挖完成,按形象进度的 70%计量支付;(2)桩完成 50%时,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 60%;(3)全部桩完成,测试验收合格,经审计完成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95%;26.2 扣除合同总价的 5%作为该工程的质保金,主体工程完工一年后 28 天内无息返还给承包方。26.
48、3 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本工程所需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采购前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执行通用条款第 29 条。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承包人不得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以按承包人的工程报价对工程中个别工程内容进行增减。31、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第 29 条规定的变更后,双方约定如下:31.1 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的时间是:接到变更通知后 7 天内。31.2 发包人确认变更价款的
49、时间是:在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后 7 天内。31.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的解决办法和时间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第 31 条。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6 份完整竣工资料及 4 份竣工图,提交的时间是:提交竣工报告前 7 天,但不超过竣工后 20 天。322 在提交完成竣工资料、每根桩的现有检测、测试手段的质量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及竣工图后 14 天内,承包人应按山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323 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14 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 10 天内给予批复。发包人未按上述约定履
50、行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可视为已被批准,可办理结算手续。33、竣工结算 331 承包人在工程验收批复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办理竣工工程交接手续;332 承包人应在验收批复后 28 天内提交竣工工程结算书。33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工程结算书后 28 天以内开始进行审计。334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办理竣工结算时,应承担的责任为:执行通用条款第 33 条。34、质量保修 341 对本工程的保修双方约定如下:各单项工程分别执行国家统一标准的保修期。保修内容:本工程承包人全部施工项目。其它执行通用条款第34 条。342 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证书后送交给发包人,并将一副本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已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