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述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2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述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21).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述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21)一、论述题1. 试述劳动合同成立与劳动合同生效的关系。答: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合同成立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3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自愿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4分)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 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3分)只有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产生当事人期望的法律后果。(4分)2. 试述集体合
2、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为单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和用人单位或其团体。(3分)(2)目的不同。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订立集体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确立劳动关系设定具体标准。(3分)(3)内容不同。劳动合同以单个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3分)(4)效力不同。劳动合同对单个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单个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所代表的全体用人单位,以及工会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都具有法律效力。(3分)(5)纠纷的
3、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争议采用普通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集体合同争议,各国一般采取政府协同劳资各方协调处理的方式。(2分)3.试述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中用人单位的义务与权利的主要内容。答:用人单位的义务有:(1)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安全卫生制度,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性危害。(2分)(2)对职工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1分)(3)对劳动者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还要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劳动。(2分)(4)按规定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1分)(5)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1分)(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
4、档案。(1分)用人单位在履行法定职业安全卫生义务时,也同时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依法制定内部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并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2分)(2)有权对企业内部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实施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操作行为。(2分)(3)有权对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造成事故的劳动者给予纪律处罚。(2分)4. 试述我国社会保险法律调整应遵循的原则。答:现阶段我国对社会保险的法律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社会保险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3分)社会保险需要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其提 供可能和创造条件,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社会财富较为丰富时,国家才有能力提供
5、较高水平的 社会保险;同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制约着社会保险的水平,社会保险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2分)(2)社会保险一体化和社会化相统一的原则。(3分)实行社会保险一体化原则有利于实现劳动者的自 由流动和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社会保险社会化要求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鼓励劳动者积极 参与监督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同时实行社会保险管理的社会化,即把原来的各部门、各单位分散管理的 形式逐步转为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将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转为社会化服务,逐步健全全社会统一的社会化服务组织。(2分)(3)保障功能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3分)社会保险制度
6、是为实现社会公平而设立的,它需要每 个劳动者的积极参与和投入,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挂钩。要处理好权利与义务、公平与效率、保障与激励的关系。(1分)5.试述劳动法与社会法的关系。答: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了社会法的定义。(2分)因此,社会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 和社会保障法是社会法的重要组成部分。(4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都与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和 社会安定有关,(2分)但这两个法律部门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不同的;(2分)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险、 社会救济、社会福利、
7、军人优抚、住房福利等社会关系。(2分)社会保障法中的社会保险与劳动法中的社会保险,两个法律部门中有交叉部分。(2分)二、案例分析题1.杨某是一名兼职劳动监察员,其儿子由于经常无故旷工而被某宾馆除名。为泄私愤,杨某以有人举 报该宾馆安全设施不合格为名,在未出示劳动监察证件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宾馆的电表间拉掉电闸,致使该宾馆停业三小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试分析:(1)请回答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劳动监察员的义务有哪些?(2)杨某的行为是否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是,违反了该条例哪些规定?答:(1)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监察员的义务有: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
8、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4分)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4分)(2)杨某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6、31条规定的劳动监察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的规定。(3分)首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6条规定:在进行监调查、检查的时候,劳动监察员必须出示劳动监 察证件,并有两名以上监察人员参加,以及回避的规定。杨某没有执行回避的规定,也没有出示劳动监察证件并且是独自一人强行进入宾馆电表间,因此违反了这一项义务的规定。(3分)其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1条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不得滥用职权、玩
9、忽职守、徇私舞弊。不得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分)杨某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劳动监察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 不得徇私舞弊的义务。杨某在进入宾馆电表间后拉掉电闸致使宾馆停业,干扰了宾馆的正常运行和造成了经济损失。(3分)2. 成某大学毕业后未找到正式工作,为了减轻家人负担,他在一家出版社找了一份文字校对的兼职 工作。工作时间自由,也没有固定工作量要求,成某可在家工作,最后按量计酬。可第一份校对成果上交 已经数月,出版社未给成某支付任何报酬。成某致电询问,出版社却拖延不予理睬。最后,成某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利,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
10、委员会申请仲裁。试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本案?答:本案中,成某从事兼职校对工作,既未去出版社上班,也没有受到出版社的管理,故双方形成劳 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10分)由于他们之间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故成某不能通过劳动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成某的申诉,成某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0分)3.刘某是某机械厂的一名工人,2007年被选为厂团委委员。2008年4月被选为市团代会代表,参加 为期五天的团代会。刘某向厂长请假开会。厂长说马上就到“五一 ”节,正好是生产的旺季,现在厂里很 忙 ,希望刘某不要去开会,但刘某还是坚持去开会了。会议结束后,刘某回到厂财务科
11、领工资的时候,发现少了很多。经询问得知自己被扣发了外出开会期间的工资。刘某就此事与厂方进行了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于是刘某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要求补发工资。机械厂认为,4月是生产旺季,刘某请假不利于企业生产,允许其开会已经很照顾了,刘某五天没有上班,当然不能要求领取这五天的工资。试分析:机械厂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劳动法的要求?为什么?答:该厂的做法不符合我国劳动法的规定。(3分)我国劳动法第51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4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0条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
12、应视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4分)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 乡 (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 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6分)刘某正是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不属于无故请假的情况,也不属于一般的私人事务请假,因而他的工资不应扣除,应全额照发。(3分)4.韩某于2009年7月12日与某汽车修配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报酬为每月3000 元,有关责任的约定是,韩某若因工作失职给厂方造成损失的,韩某应承
13、担赔偿责任。2009年9月29日, 在一次完成检修任务时,由于韩某擅自离开岗位给修配厂造成5000元的经济损失。厂方以韩某“工作严 重失职”为由,决定由韩承担赔偿责任,并于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每月从韩某的工资中扣除1000元,用于赔付损失。韩某认为修配厂每月扣除的工资过高,对此处罚不服提请劳动仲裁机构予以仲裁。试分析:(1)某修配厂是否可以扣除韩某的工资?请说明理由。(2)韩某认为修配厂扣其工资过高是否有法律根据?请说明理由。(3)此案应如何处理?答:(1)韩某工作失职造成损失5000元,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 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
14、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8分)(2)韩某认为修配厂扣其工资过高有法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同时还规定,每月扣除 的部分的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6分)(3)本案中,厂方每月扣除韩某的工资超过了20%的标准,这部分不合法,应当按照最高限额20%即600元予以扣除,多扣部分依法退还。(6分)5.农村村民赵某常年在外打工,主要在建筑工地做小工,但一次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下,双腿残疾,从此失去劳动能力。其配偶因过度伤心导致精神失常,
15、丧失劳动能力。赵某尚有一子现年八岁,正在读小学。很快,赵某一家很快便花光了当年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全家生活陷入窘境。试分析:(1)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赵某一家哪些人可以获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2)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主要包括哪些供养内容?答:(1)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 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6分)因此,赵某全家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3分)(2)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5) 办理丧葬事宜。(5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的,还应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3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