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人事管理制度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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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人事管理制度4篇【第1篇】z小学人事管理制度 教师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 二、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三、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

2、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根据区教育局规定,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县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六、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七、根据区教育局的规定,每学年组织

3、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学校根据区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教工作;各教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教工作。凡无特殊情况不服从支教安排的,学校不再聘请,由教育局调配到其他学校任教。 八、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九、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

4、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第2篇】小学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每一所小学,结合学校的现状,做好对于教职工的人事管理,都要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某小学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为了深化和推进野店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结合教育单位的现状,贯彻落实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的精神,现制定本校人事制度如下: 一、推行校长负责制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学校推行深化“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证作用,发挥工会、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

5、用。形成“三位一体”立体管理的合力。学校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审议决定。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党政干部聘用考核制、任用公示制以及校务委员会审议制。 二、推行全员聘用制 (一)加强编制管理和控制。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来聘任教职工。 (二)加强聘任合同制的规范管理。教职工的聘任期一般为三年,到期将自然中止与校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劳动关系则需再签合同。 (三)规范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 1.全员聘用合同制是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效益等实际情况对全体教职员进行“双向聘任”,竞争上岗。 2.聘任条件 (1)教师资格证书(2)学历达到教师的规定 (3)教育(学)质量高(4)师德修养好 (5)年度考核成

6、绩合格(6)教师专业知识、技能、考核合格 3.聘任顺序 (1)公开编制数 (2)公布岗位数 (3)教师本人申请应聘 (4)学校择优聘任 (5)教师受聘或拒聘 (6)学校调整安排拒聘人员(二次工作机会) (7)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8)双方履行岗位协议 4.考核:每年度对教职工岗位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指标为:德、识、能、绩、量(责)。考核顺序:自我小结小组交流相互推荐学校考核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凡是考核合格和优秀的作为下一年聘任的条件。 2.对基本合格的教师延长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只发工资,不发奖金) 3.不合格的就不予聘任。(关系转入集团和区人才交流中心)

7、二、关于学校人事。 (一)人事 1、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2、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3、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 4、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擅自离岗

8、。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

9、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4、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5、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6、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奖励以精神

10、为主,物质为辅。 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3、对照上述条件,

11、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3篇】小学人事管理管理制度 教师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

12、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 二、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三、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根据区教育局规定,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

13、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县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六、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七、根据区教育局的规定,每学年组织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学校根据区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教工作

14、;各教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教工作。凡无特殊情况不服从支教安排的,学校不再聘请,由教育局调配到其他学校任教。 八、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九、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

15、量而努力奋斗。 【第4篇】民办小学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在我国,也有很多的民办小学,民办小学如何聘用老师,如何进行选拔及绩效等方面的考核呢就要有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详细的民办小学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民办学校的人事管理是指学校对其所属工作人员实施职级分类、选拔、任用、考核、调配、培训、工资、福利及奖惩方法进行的管理活动,是民办学校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它涉及民办学校中从事教育行政工作、教学工作以及各种管理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十分复杂、细致、艰苦的工作。民办学校的人事管理关系着教育事业的兴旺发达,关系着广大知识分子积极性的调动,关系着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与教育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16、 第一节 民办学校人事管理的内容 一、民办学校人事管理的基本内容 1、根据学校的规模、层次、建立一个德才兼备、坚强有力、人数适中、符合条件要求的学校领导班子。 2、根据学校的机构设置、专业设置、学生人数确定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教学工作、后勤工作的人员定编。 3、根据标准,通过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聘用教师和管理人员。 4、根据有关政策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考察和评价。德是指政治思想品德、思想作风、职业道德;能是指业务、技术、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文化程度;勤是指工作态度和事业心;绩是指工作成绩,即贡献大小。 5、根据岗位需要,对各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工作效率

17、。 6、根据业务水平高低、能力强弱、贡献大小确定每个工作人员的待遇,一般包括职称、工资、福利、奖惩等。 二、领导班子建设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首先要选好校长,同时要根据办学的规模、层次、专业等实际情况,组成一个思想过硬、作风正派、工作认真、政绩显著的领导班子。这是一所学校办学成败的关键。因此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人事管理的首要任务。 (一)领导班子的结构 1、知识结构 领导班子中各种不同知识水平成员的配比组合。 2、专业结构 领导班子中各类专长的成员配比组合。 3、智能结构 领导班子中不同智能类型的人的配比组合。 4、素质结构 领导班子中各种不同素质的人的配比组合。 5、年龄结构 领导班子中不同年

18、龄层次成员的配比组合。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素质 民办学校领导干部是学校的中坚力量,他们必须具有以下素质: 1、思想品德素质 有热爱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强烈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实事求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宽容大度,善与人处。 2、组织管理方面的素质 统帅全局、当机立断的能力和魄力;指挥与协调能力。 3、科学知识素质 4、健康身体素质 民办学校领导成员,应该较系统的学习和掌握有关教育学、行政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熟悉领导原理和领导原则。 (三)领导原理 1、系统原理 民办学校的每一个活动既是独立的,又不是孤立的,它既在本系统内,又与其他系统产生各种形式的联系。民办学校领导要对

19、自己工作的对象进行系统分析,从整体着眼对待部分,使部分服从整体。同时还要明确,社会力量举办的某一所学校,只是社会力量办学全局乃至整个教育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教育系统又是一个更大范围的系统的构成部分。只有这样认识问题,才能摆正学校的位置,审时度势,立于不败之地。 2、人本原理 民办学校领导应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以做好人的工作为根本。要使全体教育工作者明确整体目标和自己所担负的职责,能主动、积极、创造性地完成自己的任务。特别要重视发挥教师的力量,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 3、动态原理 学校领导要经常注意现代科学管理的动态性,在动态中做好领导工作。学校整个系统及其子系统的运转不仅受到本系统

20、条件的限制和制约,还要受到其他有关系统的影响和制约。各系统目标的制定与选择,也是随着情况的变化而更新和变化的。学校领导要明确变化的情况,注意及时调节,保持充分弹性,有效地实现动态管理。 4、效益原理 就是要求学校领导在工作中讲究实效。领导的根本目的,在于创造更多的教育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学校领导必须在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创造条件办好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高质量的人才。 (四)领导原则 1、整体原则 指在充分了解整体工作的基础上,将整体分解成一个个基本要素,并对其进行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使每项工作规范化,然后进行科学的组织综合。 2、相对封闭原则 指在教育的任何一个系统内,其

21、管理手段必须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以提高管理效益。 3、能级原则 在学校行政领导中,必须便有相应才能的人处于相应能级的岗位上。 4、动力原则 指学校活动必须具有强大的动力,要正确运用动力,使各项活动持续而有效地进行下去。这种动力一般可分为物质动力、精神动力、信息动力三种。 5、反馈原则 指领导既要把决策信息输送出去,又要注意把结果返送回来。并根据反馈信息对决策进行调整。 6、弹性原则 指在实施管理中必须注意留有充分余地,其原因不只是因为教育所涉及的因素很多,更是因为教育活动是教育人的社会活动,而人的社会活动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时刻处在千变万化之中。 7、价值原则 指整个学校工作都必须紧

22、紧围绕提高社会效益、教育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个中心,贯彻价值原则,要不断完善教育组织、结构、职责和目标,有效地使用财力资源、物力资源和时间资源。 第二节 民办学校教师及管理人员的聘任 一、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分类 民办学校的工作人员一般统称为教职工,具体分为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四类: 1、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任课为主兼做行政工作的人员统称为教师。 2、行政人员和以行政为主,少量兼课的工作人员统称为行政人员。 3、图书、资料、电化教育、计算机、实验、实习、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人员统称为教辅人员。 4、技术工人、勤杂工、炊事员、校办工厂工人、司机等统称为工勤人员。 由于民办学校的体制、规模、类别

23、、层次差异甚大,学校人事管理的形式、内容、手段自然不尽相同。 二、民办学校教职工的聘任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和管理阶段。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的教师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学校的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和过硬的管理队伍是民办学校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这类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基本都实行聘任制。聘任工作主要包括确定聘任原则、明确聘任政策、制订聘任条件和公布聘任 方法等。 (一)聘任的基本原则 1、按岗聘任原则 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聘任必须与工作岗位需要紧密结合,因事择人。聘任教师应根据教学任务确定各专业、年级、科目的教师职务,明确任职条件和职责;聘任管

24、理人员应根据行政工作的岗位多少、任务轻重聘任。对一些任务轻、周期短的工作,可由一人身兼,并明确任职条件和职责。 2、先试用后聘任原则 聘任教师和管理人员都应当按照任职条件进行初选,对符合条件的先行试聘,试聘期满合格者,再行办理聘任手续。 3、选贤任能原则 为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应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引入竞争机制,以水平、工作能力和贡献大小为标准优择聘用,破除论资排辈、大锅饭、铁交椅、铁饭碗等陈规旧俗。 4、量才适用原则 学校应根据每个人的专长和能力,志向和条件,做到才以致用,各得其所,各尽其才。 5、责权利统一原则 聘任教师和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职务及该职务的责任、权利、报酬,

25、做到责权利一致,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避免出现职务高而责任轻或职务低而责任重的现象。 6、德才兼备原则 对所聘人员必须从德、才两方面去衡量、考核,不可畸轻畸重。有德无才或者有才无德者均不能聘任。只有德才兼备者方可被聘任相应的职务。 7、合理流动原则 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人员结构要做到科学、合理,要注意随专业、机构设置的变化调整人员结构。要注意保持老、中、青三结合的年龄结构。对本校急需的人才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先聘任。对不适合本校或本职工作的人员要为他们创造条件,促使其在校内外合理流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在聘任教师及管理人员时必须遵守国家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实

26、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也实行聘任制度,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任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应当与其签订聘任合同。 (二)选聘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的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主义教育方针。能坚持解放思想、实求是的思想路线。 2、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心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努力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实现学校教育目标服务。社会力量办学是我国社会

27、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在其形成、发展过程需要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一种献身精神,一股百折不挠的干劲,善于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和克服各种困难的勇气。 3、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求实、勤奋的工作作风。 4、有尊重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一起工作的民主作风。 5、熟悉、掌握教育教学规律,要有胜任本职工作的广泛的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特别是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管理学方面的知识。懂得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教学特点,熟悉社会力量办学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管理规定。 6、要有一定的管理才能,即计划、组织、指导、控制、协调等多方面的管理能力。 7、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般不

28、超过70周岁。 8、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学历、职称、技术等级或较强的实践经验。 (三)民办学校教师的学历标准 教育机构聘任的教师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师应取得的教师资格及应具备的相应学历如下: 1、民办小幼儿园的教师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民办小学教师应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民办初级中学教师,应取得初级中等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学校专科毕业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应取得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

29、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指导教师资格具备的学历,应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标准。 5、民办高等学校教师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6、民办成人教育教师,应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国家教育法律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四)民办学校校长聘任的基本条件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校长含民办教育机构主要行政负责人的聘任条件,可以参照

30、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执行,但是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1、民办中小学校校长聘任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任务。热爱本职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严于律已,顾全大局,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2)民办完全小学以上的小学校长应有大专以上毕业的文化程度;初级中学校长应有本科以上毕业文化程度;中小学校长应分别具有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教师职务;都应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工作的经历;都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

31、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2、民办高等学校校长的聘任条件 举办民办高校应配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水平,具有高等教育工作经验,管理能力较强,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专职正、副校长。 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院)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担任,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五)民办学校聘任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方法与程序 1、做好聘任前的准备工作 制订各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职务的岗位职责和具体的实施方法。其内容包括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必须履行的责任。实施办学应对聘任原则、方法、程序、权限和聘任对象的具体条件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 2、确定聘任意见,具体步骤是: (1)明确

32、聘任权限,由学校人事管理部门提出意见,交考核部门考评,最后由学校领导批准。 (2)确定聘任对象。其来源一是从已离退休的教师和行政干部中聘任;二是从在职教师中聘任;三是从有一定实践经验或一技之长的能工巧匠中聘任;四是从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中聘任。 (3)迸行试讲或确定试用期。接受聘任的教师应在正式聘任前进行试讲,管理人员正式聘会前应有一段时间的试聘期,或者由考核部门认可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4)确定任期。首次聘任一般以一学期或一年为宜,期满后双方同意可以续聘。续聘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3、办理聘任手续 办理聘任手续直接关系到教师聘任以后的权利、义务和应享受的待遇。其具体步骤是: (1)征求

33、被聘人意见,了解被聘人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在可能的条件下,学校应予以照顾。如满足教师对上课时间安排提出的要求等。 (2)签订聘约。聘约一般包括被聘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应完成的任期目标;被聘人员在任期内的权利和义务;辞聘和解聘的条件;双方出现不遵守聘约时要求仲裁的形式和部分。聘约由学校领导和被聘人员签字(盖章),双方各存一份,自签字之日或规定之日起生效。 (3)颁发聘书。聘书应写明被聘人的姓名、所聘任职务的名称和聘任期限。有的聘书还须写明双方的责、权、利,后加盖学校公章。 颁发聘书可采取开聘任大会或者以其他形式颁发以示重视,起到对被聘人员的激励作用。 (六)民办学校聘任教师和管理人员职务的变更 随着

34、被聘人员在学校工作时间的延长,其职务需要变更的,应予积极考虑。这是完善聘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坚持择优聘任和竞争聘任的必然要求。聘任职务的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续聘 被聘人任期满后,若双方同意,可办理续聘手续。其职称、职务以及相应待遇需要变更时,应一并在续聘时变更并办理相应手续。 2、拒聘 被聘人任期满后,若不同意续聘,可以申请拒聘。 3、辞聘 被聘人因学校单方不遵守聘约或者对被聘人无理压制、打击报复,致使被聘人无法履行岗位职责时,被聘人可以提出辞聘。辞聘一般应提前一二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尽快研究并给予答复,并积极做好另聘替补人员工作。 4、解聘 被聘人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

35、以解聘: (1)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给教育教学工作或者行政管理工作带来重大损失的; (2)违背职业道德,品行不良或歧视、体罚、污辱学生造成严重后 果的; (3)违法犯罪的。以书面形式,将解聘要求和理由通知对方。 在聘任期内中止聘任关系的,提出一方应征求另一方的意见,尽量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调的,交由仲裁部门处理。 第三节 民办学校教职工队伍的建设 建设一文具有很好政治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社会力量办学而言,建设一文品德高尚、业务精良、善于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和

36、管理队伍是必要的和重要的。这艾队伍群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加强队伍建设首先需要一个造就这支队伍的培养机制、管理机制和使之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 一、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地对教师的各项工作给予客观、全面地考核评价,是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的一项重要措施。考核评价就是对教职工在学校特殊劳动中表现出来的内在要素和在一定条件下做出的成绩进行客观描述和全面评定,即对教职工的思想、行为、能力、水平、成绩等方面进行检查、衡量、核实和评价。 (一)考评目的 1、全面掌握教职工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思想水平,为任教续聘、提职、晋级、奖惩、培养和调整

37、提供依据。 2、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3、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先进,破除终身制。 4、发现、培养、选择人才,使每个人的才华得到承认和重视。 5、增进群体、个体之间的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前进。 (二)考评原则 1、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综合考评。 2、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吸收教职工本人及其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 3、坚持民主、公开,增加透明度。采取领导与群众、教师与学生、述职与评议、经常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考评指标体系、评估要素、评估分值、权重、方法、标准等力求科学

38、、准确、简便、易行,符合本校实际。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等。政治思想主要考评是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业务水平主要考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对其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水平的评价。工作态度主要考评对完成本职工作的敬业精神和认真负责的程度,事假、病假、旷工情况统计。工作成绩主要考评实际完成行政管理、教学以及其他工作量,开展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所教育的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和提高的程度。 二、完善奖励制度 对在社会力量办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民

39、办学校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并形成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的措施之一就是贯彻肯定成绩,总结经验,鼓励为主的原则,建立持续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机制,不断推动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从事教育事业,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对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并且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优

40、异者; 3、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民办学校应授予”全校优秀教师”、”全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制订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规定和办法。通过舆论宣传以及搞好一年一度的教师节活动,促进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亦应根据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表彰奖励教职工实施办法。每年或每学期对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对各类

41、竞赛优胜者、参加文娱、体育活动、成绩显著者;专著论文获奖者、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贡献突出者等,可由学校按不同类别、等级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三、加强培养和培训工作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和教育工会,注意吸收新鲜血液,接纳符合党章、团章规定条件的新党员、新团员,并发挥这些组织的先锋带头作用,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应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教育机构应当对其聘任的教师加强思想教育

42、和业务培训。 目前,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一般还没有建立党团组织柏工会,行政工作也很少有专门负责教职工培训的机构。随着这项事业的不断发展,管理法规的日益完善,积极做好广大教职工的培训工作己刻不容缓。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的教师和行政人员都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参加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无需置疑,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同国办学校一样,也存在着办学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良莠共存、参差不齐的现象。一些未从事过教育工作的人成为学校的举办者、管理者。一些不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人走上了

43、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讲台。即使一些长期在国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因社会力量办学的性质、特点、对象、管理等与国办学校区别很大,仍然需要不断学习,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鉴于此,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应逐步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机构,把对在职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列入重要工作议程。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人力和时间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教学理论和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轮训或者重点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切实端正办学思想,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热爱所从事的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对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专职教师,要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首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并通过教师

44、资格或者教师资格认定。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大多数是兼职,除教育行政部门应为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创造吸引、调入、留任、资格认定专职教师的鼓励、优惠政策以外。各校应加大建立专职教师队伍的力度,制订培养、培训教师工作制度。挑选一批基础较好,热爱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中青年工作人员为他们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创造必要的学习条件,以便他们逐步担当教学任务,胜任教学工作。其青年教师的进修培训应主要依托高校进行,充分发挥国办学校的教学科研优势和培养、培训师资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民办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继续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中小学要加强对校长、教师的培训工作,逐步提高教师的学历标准和学历层次。职业学校要制订

45、教师资格标准,积极聘任企业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和能工巧匠任兼职教师。 第四节 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待遇及福利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职工的待遇及福利,根据国家教育法教师法的规定,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由教育机构依法予以保障。专任教师在教育机构工作期间,应当连续计算教龄。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情况千差万别,其待遇、福利也不相同。这一方面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另一方面也与各校办学效益和举办者的办学指导思想密不可分。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教职工待遇及福利实施办法。 一、制订工资标准 工资是教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主要来源,

46、搞好工资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资制度应在充分考虑教职工职务、资历的基础上,增加体现教职工工作的数量、质量、工作责任和工作态度的工资份额,合理拉开分配差距,以有利于充分、持续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其主要参量包括:学校全年学杂费收入及其他收入;教职工人数;课时数;校园建设投资数;设备、仪器、图书资料投资数;房租及其他固定支出等。同时,教职工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亦应列入参量。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应实行结构工资制,其构成是由基本职务工资、课时工资、超工作量工资、工龄工资、特殊工资、各种津贴六部分组成。其中前四项为基本工资,由统一工资表发放,后二项分别发放。这种工资制度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基本职务工资 基本职务工资是教职工聘任上岗的始点工资,它包含定级工资和各种补贴(如洗理费、降温费、取暖费等)。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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