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9篇】.docx

上传人:麒*** 文档编号:75861447 上传时间:2023-03-05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32.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9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9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9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9篇】.docx(2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9篇】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4、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

2、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罐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罐内作业”:凡进入塔、釜、坛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罐内作业。进行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罐内作业”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几种: 1、安全隔离。 2、清洗和转换。 3、通风。 4、加强监测和罐外监护。 5、防护用具和照明。 6、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必须办理”“起重作业证”。必须遵守起

3、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则: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

4、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

5、过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 1、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4)“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全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情况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 5、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严格专业培训的专职化验员进行操作,并执行“剧毒危险化学品付出储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6、其他危险作业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术语和定义 篇二 4.1危险作业 a)临时

6、用电; b)动火作业 c)有限空间作业 d)高空作业 e)吊装作业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三 XX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小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危险作业的范围进行了划分,对作业的现场管理作出了规范要求,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危险作业范围 第三条 下属作业属危险作业: (一)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二)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三)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四)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五)带电作业; (六)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七)处理化学毒品、易燃

7、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八)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九)其它危险作业。 第三章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 第四条 作业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作业所需的安 全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且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五条 作业人员必须根据所作业的工种及性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且严禁酒后作业。 第六条 作业前,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第七条 在进行危险作业时,执行任务的部门领导要指派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或有实践经验的老工人作为现场安全监护人,进行安全监护。 第八条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

8、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 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并进行严格检查,确认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时方可使用。 第十条 作业现场要有明显的标志,防止非作业人员误入现场而发生意外。 第十一条 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现场安全监护人有权停止作业。 第十二条 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清理现场。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安保科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一、目的 为确保在危险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

9、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施工作业。 三、工作程序 危险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 (1)对于公司范围内危险施工作业,安监科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危险作业的评估。 (2)施工车间(部门)对每一项风险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并经公司安监科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四、危险作业的施工种类 1、预热器清堵作业 2、篦冷机清大块作业 3、交叉作业 4、高温作业 五、预热器清堵作业过程 1、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劳保用品中不允许有化纤制品),准备好捅料工具,同时将与现场无关的其它物品及杂物移到安全处,保护好捅料可能会影响的其它设备,并关闭压缩空气和空气炮。 2、夜间清理要有足够照明。 3

10、、准备工作做好后,立即通知中控操作员保持一定的负压 4、工作时所站平台人数不得超过三人(特殊情况除外),其余的人应站在现场以外,且所处高度应高于捅料开孔位置,同时做到不影响工作人员遇特殊情况所能闪开的位置。 5、预热器清扫一点时,其余部位不能打开,捅料时人不得正对捅料孔,以防熟料喷出烫伤。 6、检查清理时,应按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与中控保持密切联系。 7、清扫时,现场人员应处于安全位置和上风向,选择好逃逸路线。 8、使用压缩空气吹灰时,应将管道先对准所处理的。物料,确认无误后可开通压缩空气闸阀。取出风管时,应行先关闭闸阀然后取出空气管道。 9、用水处理堵料时,方法与上述第七条相同,只是开水时人

11、应尽量远离捅料孔(因水汽化时体积膨胀剧烈增大)。 10、作业时必须有两个人在场相互照应,一旦发生喷料或塌料时,人应往上方的旁侧闪开。 11、作业时,不准将捅料工具或其它能够引起堵料的物品落入预热器,一旦有物品掉入预热器应立即向中控及相关人员汇报,做到及时消除隐患。 12、事情处理完后应关闭捅料孔并密封,同时恢复相关设备并清理现场。 13、清理出的高温物料要妥善处理,在主要通路上要及时清理或设置必要的警告标志,防止人员烫伤。 14、向中控室汇报事故,以恢复正常生产。 六、篦冷机清大块作业过程 1、两人作业明确一人负责,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业时严禁预热器同时进行清堵作业和放空气炮。 2、篦冷机大

12、块熟料一般待推到接近破碎机口时将三段篦床停止运转,一、二段篦床运转速度放慢,降低回转窑投料量和窑速,维持窑的运行。 3、待破碎机停运后办理停电工作票,打开破碎机上部检修门,保持检修门处微微负压。 4、用钢丝绳设法套住大块熟料后,有手动葫芦或卷扬机将大块熟料移位至不在压住破碎机锤头为止; 5、不得采用让人进入篦冷机或在破碎机上方用风镐或人工打碎的方法,这种处理方法影响停窑时间长达2h以上,即费力也不安全。 6、重新启动破碎机,未经拉出的大块熟料会由破碎机打碎。此过程要快。如果不能速战速决,只好止料、止火,人工进入篦冷机用风钻处理。 七、交叉作业过程 1、所有交叉作业都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所

13、在部门的现场管理。 2、需要交叉作业的车间(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方案、明确交叉作业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对于进入危险区域(进入有限空间、维修电器设施、运转设备等作业)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业或施工,安排专人监护。 4、交叉作业前,所在部门有义务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本部门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有权利向所在部门了解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要求和安全事项。 5、作业时,所在部门必须派人陪同交叉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6、由于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经安全调查组调查后,由责任人员

14、的部门承担事故责任。 八、高温作业过程 1、系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2、各车间(部门)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安全、劳动和工会等部门应制定计划,采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并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高温作业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 4、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

15、,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6、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7、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疗。 8、对热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员工,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鞋、护腿、围裙、眼镜、隔热服装、面罩等。 9、相关部门职业危害管理人员,在暑期要深入生产一线,对生产车间、施工、检修现场进行巡回医疗,发现情况及时诊治并及时向公司生产与安全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卫生部

16、门。 引用文件 篇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XX市安全生产条例 XX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XX次会议修订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单位。 2.2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方。 三、定义 3.1危险作业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进行的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特殊物项运输、恶劣天气时室外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动土作业、其他危险区域的危险

17、作业等作业项目。 四、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 4.1.1编制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4.1.2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界定危险作业的范围; 4.1.3监督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对不遵守许可制度的单位进行督导,开具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安全绩效考核。 4.2生产管理部门 4.2.1特殊危险作业开工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4.2.2组织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进行技术磋商,确定安全可靠的风险预防措施; 4.2.3危险作业前组织或参与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4.2.4对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5必要时会签危险作业许可证。 4.3.各部门、相关方

18、 4.3.1认真学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业管理制度; 4.3.2对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特殊危险性作业向技术部门提出申请,提出具体要求。 4.3.3认真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对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会签作业许可证。 4.3.4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接口相关方的危险许可的监督管理。 4.4.审批人员的职责 4.4.1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4.4.2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4.4.3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4.5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4.5.1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4.5.2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4.5.3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

19、指导。 4.6监护人的职责 4.6.1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6.2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6.3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4.6.4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 4.6.5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4.7作业人员的职责 4.7.1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4.7.2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4.7.3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五、作业安全管理内容 5.1从事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 5.2危险动火作业(简称动火作业) 5.2.1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公司危险范围内进行的电

20、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动火作业按动火危险程度分为特殊动火、一般动火二级。特殊动火需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5.2.2特殊动火凡属下列情况的动火均为特殊动火: 高处交叉动火作业; 有限空间内动火;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装置、容器、输送管道、储罐等部位或其他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的动火作业; 节假日、夜间等特殊时期进行的动火作业; 冬春季枯草季节在枯草地附近2米范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或风力较大、作业中有可能引燃周围易燃物品的室外动火作业。 5.2.3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必须同时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高处作业动火,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要求

21、。 5.2.4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符合作业条件恢复动火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5.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3.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指进入设备、容器、管道、储罐、地沟、锅炉、地井、烟道、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有可能造成窒息和中毒的有限空间作业。 5.3.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必须可靠隔断(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组织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

22、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5.3.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确保清洗置换合格或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测,保证有限空间氧含量在19.5%-23%范围内,有害气体成分在国家允许范围之内。作业中应对有限空间内气体连续监测。容器、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 5.3.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动工具,必需使用时,要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电动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导线绝缘良好,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使用者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5.3.5有限空间作业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强制通风。禁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

23、必须穿戴安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戴空气呼吸器。 5.3.6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5.3.7有限空间内作业,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或煤气设备内作业,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容器内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3.8在设备内作业结束时,须认真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无工器具等,方可撤离。 5.4危险高处作业(简称高处作业) 5.4.1定义高处作业: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5.4.2高处作业的分类 5.4.2.1特殊高处作业 (

24、1)在阵风风力为6级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5.4.2.2一般高处作业 (1)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2)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3)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4)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

25、罐设备模块、结构模块等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5)在塔、釜、炉、罐、设备模块、结构模块等容器、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5.4.3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 5.4.3.1原则上不批准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处理时,须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进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5.4.3.2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报危险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到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批准。 5.4.3.3高处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和劳动纪律差、班前、班中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26、 5.4.3.4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扎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 5.4.3.5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对高空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5.4.3.6作业开始前,作业人员必须检查作业场所栏杆、扶手、跳板、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则,不准进行作业。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5.4.3.7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往下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

27、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伤人。 5.4.3.8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围栏或其他明显安全界标,无关人员不准在作业点下面通行和逗留。高空作业和架空电力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以防触电。 5.4.3.9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畅通,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 5.5能源介质作业 5.5.1能源介质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彻底切断有毒、有害物质的来源,而进行的抽堵盲板的作业。 5.5.2检修单位根据检修计划和生产工艺需要,制定抽堵盲板方案,于检修

28、前两天报生产部和安全管理部各一份。检修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抽堵盲板方案的安全可靠性负责。生产部和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方案审查,如需变动应及时通知制订方案的单位进行修改。 5.5.3抽堵盲板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抽堵与其它单位相连接的盲板时须做好通知与确认,作业前必须经生产部批准。 5.5.4抽堵盲板时管道(容器)内的温度要小于60;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腐蚀等介质的管线(容器)抽堵盲板,必须在完全卸压后进行。真空管线抽堵盲板前必须调到常压。 5.5.5氧气、氮气、乙炔等介质的容器(管道)检修时应用盲板可靠切断,保证作业安全。如对可燃可爆气体管道进行抽堵盲板时,应避免使用铁质工具

29、,并配备消防器材。 5.5.6带煤气抽堵盲板不应在雷雨天及夜间进行,作业时,必须有煤气防护人员现场监护,并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检测仪器。 5.5.7作业中需照明时,应采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如在高处作业,还必须执行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5.6危险临时用电作业(简称临时用电作业) 5.6.1临时用电作业:是指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基建施工、检维修、设备安装等需要从配电柜、变压器等电气设备而接入的临时性用电。 5.6.2工程检修需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临时用电前,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在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应办理临时用电危险作

30、业许可证,并经审批。 5.6.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拉接临时电源,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临时电源使用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6.4拉接、拆除电源线等用电操作,须由有操作证的专业电工负责。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悬挂停电牌,并明确监护人,监护人技术等级必须高于操作人。必须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6.5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电源线,应经生产部同意。否则,不准接线。 5.6.6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应合理架空敷设或穿管,严禁明铺供电线路。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

31、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时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设置在户外的电气设备、电源箱应采取可靠的防风、防雨、防雷措施。 5.6.7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漏电保护器,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防止触电事故。 5.6.8外委施工临时用电由基建办负责组织,并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5.7危险起重吊装作业(简称起重吊装作业) 5.7.1起重吊装作业:在公司制造车间、施工现场等区域内进行

32、的大中型设备或不规则物体的安装、拆除、维修工程施工所需的吊装作业。主要指常规吊装10吨以上的重物,吊装形状复杂或刚度小或比径比大或精密贵重的物体,汽车吊装重量20吨以上的重物及在易燃、易爆、高压线路等危险区域的起重吊装作业。 5.7.2从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作业单位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并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和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工作现场。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5.7.3夜间吊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7.4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必须佩戴安

33、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吊车驾驶员作业期间身体状况要良好,精力要集中,不准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以免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5.7.5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7.6起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要求。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禁止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要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 5.7.7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

34、 5.7.8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高压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5m;10kv的距离应2m; 35kv的距离4m。 5.7.9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以防吊机吊载不均,造成吊机倾覆事故。 5.8危险交叉作业(简称交叉作业) 5.8.1交叉作业:车间或施工现场两台起重机械同时进行的起重交叉作业、安装时上下高空交叉作业以及两个相关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

35、的交叉作业。混合型危险起重吊装作业、高空交叉作业、特殊动火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交叉作业需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5.8.2起重交叉作业的管理规定 5.8.2.1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以及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在起重作业过程中,作业区域内不允许有其它无关起重的作业进行。 5.8.2.2作业区域的设定为依据吊车作业半径划分,在其临近位置有其它工种作业时,作业区域的围护要尽量做到最小、最有效,并留出一条人行通道。 5.8.2.3在无法避开交叉作业时,必须提前向安全管理部申请批准,同时要做到: 5.8.2.3.1在作业现场必须有安全员全程监护。 5.8.2.3.2吊臂、吊物正下方不允许有作业人员和其

36、它无关人员。 5.8.2.3.3在吊臂旋转过程中,其下方不允许任何人进行任何作业;只有在吊臂停止,吊物落位开始安装时,其它作业才可进行。 5.8.2.3.4作业区域不允许有任何无关作业人员随意穿越。 5.8.3安装交叉作业的管理规定 5.8.3.1在每一层高空交叉作业下方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措施。 5.8.3.2焊接点下方必须设有防火毯或接火盆,以防止火花溅落灼伤下方的作业人员。 5.8.3.3管廊下方必须装上安全网,防止高空坠物造成对地面人员的伤害。 5.8.3.4上方的管材、钢梁必须要有可靠的固定。 5.8.3.5携带到上方的所有的作业工具必须装入到工具袋内,所有的工具、零散材料不能堆放到钢

37、梁、脚手架跳板及其他高空作业平台上。 5.8.3.6所有的高空作业平台、走道必须设有踢脚板。 5.8.3.7在高空作业的下方必须设置有效的围护,并设专人监护。 5.8.3.8各作业单位在进行交叉作业前要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或有相关安全责任划分记录。 六、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6.1现场检查,制订安全措施;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对作业过程开展风险评估,对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工作危害,制定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6.2填写作业许可证:申请单位作业具体负责人填写许可证上有关内容。 6.3安全措施确认签名:安全措施分别由

38、监护人和作业人员检查确认,并签名。 6.4安全管理员审查:安全管理员到现场检查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审查签名。 6.5审批:作业单位负责人(如主管)、作业单位上级负责人(如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签发作业许可证,准许作业。必要时特殊危险作业需经有关管理部门会签提出审核意见。 6.6作业许可证的时限: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7天,作业许可证不能延期使用。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七 针对施工及生活场所用电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别制定本办法,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1、参加施工的专业电工必须熟悉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2、用电设施在布设时,应严格按照利于生产、方便使用

39、,符合防雨、防火、防触电发生等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乱接和漏电隐患的存在。 3、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安全规定。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撑,不得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穿过道路的必须套钢管埋地保护。 4、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0.7m,20-30Km不得小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方可进行操作。 5、各种电气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并作到一机、一闸、一保险。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 6、在三相五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接地保护,严禁将工作零线用作零接地保护。并不得在同一供

40、电系统上有的接零有的接地。 7、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8、工地安装的变压器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平衡。 9、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用围栏防护,并备有灭火器材和安颈曛尽堑绻嗽毖辖咏缟璞浮?/FONT 10、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11、遇雷雨天气时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12、施工现场临时照明 (1)室内照明线路严禁私拉乱接,并不得和金属物接触。 (2)电线接头应牢固,并

41、用绝缘胶带包扎紧密。 (3)保险丝应按负荷量装设,严禁用其它金属丝替代。 13、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其它不得进行操作。检修时应断电锁好电闸箱门或悬挂“正在作业,严禁合闸”的安全警示标牌。 (2)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后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3)大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做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作业警示牌或派专人看管,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经过认真检查后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后,方可进行。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八 针对施工及生活场所用电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别制定本办

42、法,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1、参加施工的专业电工必须熟悉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2、用电设施在布设时,应严格按照利于生产、方便使用,符合防雨、防火、防触电发生等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乱接和漏电隐患的存在。 3、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安全规定。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撑,不得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穿过道路的必须套钢管埋地保护。 5、各种电气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并作到一机、一闸、一保险。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 6、在三相五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接地保护,严禁将工作零线用作零接地保护。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零有的接地。

43、 7、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8、工地安装的变压器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平衡。 9、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用围栏防护,并备有灭火器材和安颈曛尽堑绻嗽毖辖咏缟璞浮?/FONT 10、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11、遇雷雨天气时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12、施工现场临时照明 (1)室内照明线路严禁私拉乱接,并不得和金属物接触。 (2)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紧密。 (3

44、)保险丝应按负荷量装设,严禁用其它金属丝替代。 13、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其它不得进行操作。检修时应断电锁好电闸箱门或悬挂“正在作业,严禁合闸”的安全警示标牌。 (2)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后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3)大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做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作业警示牌或派专人看管,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经过认真检查后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后,方可进行。 范围 篇九 本规定明确了危险作业许可的类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策划、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及关闭等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危险作业许可的控制。2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