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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精选15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 一、依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XX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依据XX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xx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全都的,可向
2、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询问。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商定或补充商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鷀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
3、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鷀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状况未发生或托付双方不作商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托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供应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XX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座落: 物业总建筑面积: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平方米,尚在建的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
4、是: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幢_套,计_平方米;多层住宅_幢_单元_套,计_平方米;89层住宅_幢_套,计_平方米;1020层住宅_幢_套,计_平方米;2130层住宅_幢_套,计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幢_套,计_平方米;商务办公用房_幢,层数_,套(间)数_,建筑面积总计_平方米;商业用房_幢,层数_,套(间)数_,建筑面积总计_平方米;工业用房_幢,建筑面积总计_平方米;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平方米,停车位_个;地面停车库_个,建筑面积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个;其他用房_处,建筑面积计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 四、物业管理期限:_年_月
5、_日_时至_年_月_日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 (盖章) 备案时间:_年_月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全都。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
6、当事人 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公正、协商全都的基础上,甲方将_(物业名称)托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其次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_区(市)县_路(街道)_号 四至:东_南_西_北_ 占地面积:_平方米 建筑面积:_平方米 托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供应服务的受益人为本
7、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等规定担当。 其次章托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修理、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理、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
8、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修理、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消遣场所、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平安监控、巡察、门岗执勤、_。 前款商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
9、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鷂_。 第十三条关心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消遣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修理、养护,在当事人提出托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托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依据情节轻重实行报告、规劝、制止、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托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担当; 2、鷂_; 3、鷂_。 第三章托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托付管理期限暂定为_年(不超过3年)。自_年_月_日_时起至_年_月_日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
10、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供应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状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状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
11、业管理服务年度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托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托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鷂_日内向乙方供应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未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 托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_ 单位名称:_ 法定代表人:_ 住宅地:_ 联系电话:_ 传真:_ 受托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 单位名称:_ 资质等级:_ 证书编号:_ 法定代表人:_ 住宅地:_ 联系电话:_ 传
12、真:_ 甲方通过协议选聘方式将_托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制造漂亮、洁净、平安、便利、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依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公正、协商全都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物业基本状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住宅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其次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其次条物业验收阶段 1、组建物业管理处; 2、聘请员工;进行物业管理业务学问和实务操作技能培训; 3、确定物业管理和服务所达到的标准,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各类方案; 4、关心甲方编制业主手册;
13、 5、关心甲方做好工程扫尾阶段的成品爱惜措施; 6、参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以及销售人员组成的联合质量检查小组,对物业单体工程、综合工程及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初、复验,并监督施工单位的整改状况; 7、做好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第三条物业交付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供应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修理、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修理、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事项的关心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四
14、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供应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有偿向业主供应私家报警接警服务; 2、有偿向业主供应宝贵物品和车辆保管服务; 3、有偿向业主供应会所管理服务; 4、有偿向业主供应其他的特约服务。 第五条乙方供应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商定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单个业主可托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供应修理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七条每期物业交付前三个月接管预备阶段的人员工资及食宿费由甲方按拾伍万标准向乙方 支付,或乙方提出预算由甲方按预算支付。(不包含资料印刷费、交付现场布置费)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物业交付后的空置房费用、物业管理服务收缴率差额部
15、分费用(按每期应收物管费总额第一年为20%,其次年为15%向乙方补齐),差额部分费用补齐时间:在乙方预收年度物管费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预收。 第十条因一期交付面积大,管理成本支出大,为确保乙方工作正常运营,甲方需向乙方补贴管理成本,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私家财产保险和保管费)具体标准如下: 1、高层、小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实收(不包括电梯、水泵运行费、楼道照明电费,每月按实向本单元业主分摊); 2、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实收(楼道公共照明电费每月按实向本单元业主分摊); 3、非住宅(包括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0元(不包括政府规定的人行道门前三包的费用);
16、 4、小区公共能耗费按实按月按户向小区全体业主和使用户平均分摊交纳,空置房分摊能耗由开发建设单位担当。 第十二条业主应于开发公司发出入住通知书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业主的缘由不能按时入住或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并按规定或商定综合服务费标准第一年按5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其次年全额缴纳空置物业管理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缘由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商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商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商定,业主应准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三
17、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12个月向业主预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若开发商与业主在销售合同中未确定由谁担当物业管理费用的,则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按本条商定收取物管费。 第十五条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可申请禁止该业主转让、出租或抵押物业。 第十六条停车场收费及经营收入支配实行以下方式: 1、停车场收费标准 (1)露天机动车位属全体业主全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泊位费; (2)地下机动车位属甲方全部的,甲方应按车库车位元/个
18、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泊位服务费;托付乙方经营的,甲方应按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服务费; 乙方从泊位费中按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全部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泊位服务费。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全部的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托付乙方经营的,经营收入按下列商定支配: (1)停车场按除成本后收益部分按乙方50%,全体业主50%进行支配; (2)其他物业按除成本后收益部分按乙方50%,全体业主50%进行支配。全体业主支配的50%部分主要用于补充专项修理资金的不足。 第十七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家庭财
19、产与人身平安的保险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十八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修理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十九条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供应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如下: 1、户内报警系统的接警服务费按/户月标准收取; 2、业主和使用人要求乙方对车辆及其它宝贵财产进行保管的,应另行签订财产保管合同,并支付相应保管费; 3、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4、其它有偿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另行商定。 乙方依据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商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供应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担当。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其次十条甲方
20、应做好以下工作 1、销售前制定东方红郡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作为销售合同附件与买受人签订合约。物业销售同时,关心乙方与业主签订东方红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东方红郡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东方红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工作方案,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状况; 3、应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关心乙方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小区交付前准时向乙方移交; 5、按政府规定供应物业管理用房,并进
21、行装修及配备乙方日常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如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复印机、办公桌椅、空调、办公文件柜等),员工宿舍食堂装修配置由甲方负责,达到使用条件并在当期物业交付前三个月交于乙方使用,费用由甲方担当。 6、按合同商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7、公共楼道照明安装均分器,楼道公共能耗费用向业主实施分摊制;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甲方应关心乙方开展催交工作,如由于产品瑕疵、不符合交付条件等因素而导致业主不缴的费用的由甲方担当; 9、依据国家优秀住宅示范小区标准,制作、安装各类标识系统(内容由乙方供应); 10、关心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宣扬教育和文体活动。 其
22、次十一条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商定,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案; 2、受甲方托付对小区交付后的物业进行日常管理; 3、劝阻、制止损害本住宅区公共设施或阻碍物业管理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4、征得甲方同意,可选聘专业公司担当本物业的特殊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依据本合同的商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前期顾问询问服务费用,向甲方收取每期交付前三个月的物业管理接管预备阶段费用,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向甲方收取物业交付后空置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差额部分费用、收缴率差额部分费用、第一届业主大会费用; 6、负
23、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修理养护方案;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8、每12个月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供应专项修理资金收支使用状况; 9、对本物业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转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需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其次十二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其次十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
24、的会所属甲方全部。 会所托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将依据当地的实际状况制定会所活动场所收费标准,并上墙公布(另订合同)。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其次十四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协作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物业单体的共用部位(屋顶、墙体、楼道等); 2、道路市政设施; 3、环境绿化设施; 4、其它公共配套设施。 其次十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因甲方缘由造成施工遗留问题的; 2、因材料质量问题未达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共用设施设备未能达到正常使用寿命的; 4、保修期内进行更新和关键部件修理更新的。甲方应担当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
25、,解决方法如下: 1、担当修理责任和费用; 2、托付乙方修理,担当费用; 3、准时更新设施设备或相关部件,重新担当维保期。 其次十六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依据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由甲乙双方和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设备安装单位的三方协议。 其次十七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有关物业销售方面的资料。 其次十八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
26、准,依据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担当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其次十九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协作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依据规章制度供应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赐予必要协作。 第三十条乙方可实行规劝、制止、举报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准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准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因修理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
27、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商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商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留意事项。 第三十四条在小区交付前三个月甲方按规定依法无偿供应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包括装修及必需的办公设备)、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基本办公用具及装修,产权归全体业主),并供应安保人员
28、及管理值班人员宿舍、食堂用房及相应的设施设备(设备清单由乙方另行供应,由甲乙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五条关心乙方与施工单位或安装、供应单位共同订立三方维保合同。 第三十六条乙方供应标识系统清单由甲方负责制作及安装;同时供应承诺的配套活动场所,并按正常使用状态配置设备。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全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转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修理资金 第三十八条依据“新乡市住宅区物业修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的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修理资金。物业买受人在购房时,按规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买受人代收代缴专项修理资
29、金。 第三十九条专项修理资金由芜湖市物业修理资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四十条修理资金的使用在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方案,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专项修理资金,因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要修理的费用,仍由甲方担当。 第四十一条修理资金不敷使用时,需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其次十七条、其次十八条、其次十九条的商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其次条至第七条商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
30、成的损失。 第四十三条除前条规定状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其次条至第七条商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应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乙方仍达不到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四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商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前期物业管理顾问询问服务费及其他相关商定的费用,经催讨无效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有甲方担当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商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有权利按服务费3月的标准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商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
31、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四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的商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托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担当。 第四十七条以下状况乙方不担当责任: 1、因不行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商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修理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临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消逝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乙方已履行物业管理前期服务
32、协议的商定义务,造成业主生命及财产损失的。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期限自20_年11月10日起至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五十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全部的财物准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第五十一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
33、当包含本合同商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五十二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商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商定的,业主应担当连带责任。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2种方式处理: 1、向新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34、。 甲方(签章):_ 代表人:_ 乙方(签章):_ 代表人:_ _年_月_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企业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正、协商全都的基础上,就 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词解释 1、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托付合同生效之日止期间的物业管理。 2、共有部位:是指房屋
35、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业主楼梯间的供、排水总管、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治安监控室、消防监控室等)。 3、公用设施设备:是指冷暖设施、雨落管、给排水主管道、绿地、道 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转站、水泵、水箱、电梯、消防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公用天线、公用设施设备用房等。 4、修理资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转让房屋全部权时,结余修理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全部权同时过户。 其次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
36、落位臵: 四 至:东 南 西 北 建筑面积: ; 住宅面积: 商业面积: 第三条 乙方供应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甲方,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甲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担当相应的责任。 其次章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供应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修理、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修理、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 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关心管理; 6、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7、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 第五条 甲方可托付
37、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供应修理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 第三章 服务质量标准 第六条 乙方供应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 壹 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供应的服务质量按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试行) 级执行; (二)双方商定服务标准; 第七条 甲、乙双方对实际管理效果发生异议的,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费用标准和收取方法 第八条 双方商定物业服务费用实行以下第 种计费方式: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按本合同的商定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担当。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商定标准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酬金支付给乙方,其余
38、全部用于本合同商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担当。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浇灌、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乙方固定资产折旧; (八)法定税费; (九)利润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列入修理资金专项支出解决,不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区域内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每月发生的公共水电费(各类水泵、公
39、共照明、中央空调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的水电费、电梯运行等费用)以建筑平方米为单位,每月按实抄表,据实分摊。 第十条 费用标准 1、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为: (1)住宅物业服务费用: 0元/月.平方米; (2)商业用房物业服务费用: 元/月.平方米。 2、交通工具停放服务费: (1)、由乙方依据物价部门审批价格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2)、乙方应与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3、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依据( )规定执行 4、代收代缴费用按以下标准收取 (一)电费:执行政府公布的基准价+损耗+公摊 (二)水费: 执行政府公布的基准价+损耗+二次加压 (三)生活垃圾处理费: 执行市政办发(20xx)71号规定 5、代办服务、特约服务由业主按规定或商定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 费用交纳及相关商定 1、物业服务费用按季度预先缴纳,甲方应于每个自然季度的首月10日之前向乙方交纳该季度基本物业服务费。 2、交通工具停放服务费按月预先交纳,甲方应于每月月初5日之前向乙方交纳该月交通工具停放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