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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保密管理制度6篇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具体状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进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 2、公司全部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隐秘的义务。 其次章 公司隐秘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隐秘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用性且由公司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猎取。 2、本制度
2、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实行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实行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建矿过程中图纸资料、文件批复、制作工艺、化验品位、管理制度、客户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 公司隐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进展战略中的隐秘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隐秘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沟通中的隐秘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中的隐秘事项以及对外担当保密义务的事项。 5、客户
3、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6、其他公司隐秘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五条 公司隐秘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隐秘。 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进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平安和利益患病特别严峻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状况,股东名称。 2、公司总体进展规划、经营战略、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进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平安和利益患病严峻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支配状况,人
4、力资源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上级领导的来往状况。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化验标准、设备检测报告、重要仪器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状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八条 隐秘是指与本公司进展、生产、经营、财务、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平安和利益患病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5、1、市场潜力调查猜想状况。 2、供应销售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科、企管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大事及责任人状况。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平安保卫状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隐秘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隐秘级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隐秘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条
6、 公司员工必需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确定不问,不该说的确定不说,不该看的确定不看。 第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十二条 假如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供应公司隐秘,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隐秘。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发觉公司隐秘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刻实行补救措施并准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刻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需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
7、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十六条 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十七条 各单位人员消逝工作变动时应准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八条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五章 保密环节 第十九条 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供应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消逝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扬的内容
8、。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保密文件应由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全部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退或加密保存。 其次十条 文件发送 1、文件打印完毕,由办公室特地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当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其次十一条 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状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
9、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其次十二条 文件借阅 (1)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需经借阅方和供应方领导签字批准,供应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供应方领导签字并注明; (2)公司证件(如:公章、税务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其次十三条 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其次十四条 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各单位整理并依据状况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10、。 其次十五条 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隐秘文件的保管应与一般文件区分开,按等级、期限加强爱惜。 3、档案销毁应经领导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4、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隐秘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状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其次十六条 外来人员活动范围 1、保卫科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需遵循有关出入矿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供应销售材料等保密件。 其次十七条 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
11、保密部门,如总经理办公室、副总办公室、办公室、档案室、化验室、磅室、以及财务科、人力资源科等。 2、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把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3、保密部门应依据实际工作状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其次十八条 会议 1、全部重要会议均由办公室关心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把握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办公室指定。 其次十九条 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需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
12、报告、数据资料、图纸、电脑密码、硬盘、U盘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把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隐秘,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隐秘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确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5、调职、离职时,必需将自己经管的隐秘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办公室,不得任凭移交其他人员
13、。 6、公司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需将文件放入抽屉内或文件柜中。 第六章 违纪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赐予教育、经济惩处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峻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隐秘,尚未造成严峻后果者,公司将赐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赐予开除处理,并处以 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泄露公司隐秘造成严峻后果者,公司将赐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定,总经理批阅后批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
14、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隐秘,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公司隐秘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确定时间内只限确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隐秘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隐秘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爱惜公司隐秘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果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嘉奖。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隐秘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隐秘事项: (一)司重大决策中的隐秘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15、 (三)公司内部把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把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准备、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隐秘的密级为“绝密”、“机密”、“隐秘”三极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隐秘,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患病特别严峻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隐秘,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峻的损害。隐秘是一般的公司隐秘,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患病损害。 第八条公司密级的确定:
16、(一)公司经营进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极;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隐秘极。 第九条属于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 资料共享平台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需实行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
17、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当,并实行必要的平安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隐秘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实行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供应公司隐秘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隐秘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实行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依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睬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
18、通讯中泄露公司隐秘,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隐秘,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隐秘。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觉公司隐秘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刻实行补救措施并准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准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惩处 第十七条消逝下列状况之一者,赐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泄露公司隐秘,尚未造成严峻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规定; (三)已泄露公司隐秘但实行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消逝下列状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有意或过失泄露公司隐秘,造成严峻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隐秘的.
19、;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隐秘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隐秘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其次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其次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保守公司隐秘,维护公司权益不受侵害,立足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已签订保密协议但未过脱秘期的离职人员。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权限 1、公司办公室为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涉密资料的集中管理、统一收发及各类办公存储设备使用状况地监督、管理等工
20、作事宜,此外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发觉特殊准时通报。 2、公司全体员工均为保密工作执行人及监督人,对发觉的泄密行为及个人有制止、举报的权利。 四、公司隐秘具体规定 (一)公司隐秘界定 公司隐秘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确定时间内只限确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概括包括如下事项: 1、公司经营进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 2、公司界定为保密文件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招投标书、项目立项书、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等资料; 3、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状况、银行帐户帐号,包含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
21、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4、公司销售订单、客户资料、发货记录、市场反馈信息、售后服务信息等资料、信息。 5、公司技术资料和产品技术参数,包含产品配置表、技联等。 6、重要供应商体系及价格,包含产品配置价格、零部件价格以及与供应商的优待条件合同等。 7、其他经公司认定为应保密的内容。 8、一般性准备、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二)公司密级的界定 依据隐秘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响严峻程度,公司隐秘可分为“绝密”、“机密”、”隐秘”三级,具体规定如下: 1、绝密指极为重要的公司隐秘,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患病到特别严峻的损失; 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隐秘,泄露
22、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患病到严峻的损失; 3、隐秘是一般公司的隐秘,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三)公司各类资料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进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等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状况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福利待遇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隐秘级。 五、保密措施 属于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依据公司文件管理规定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 (一)属于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总经理托付
23、专人执行;电脑储存、处理、传递公司的隐秘由有关操作人员进行保密处理。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需实行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的签批,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当,并实行必要的平安措施。 3、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隐秘文件、资料,更不准将文件、资料交与公司外部人员。 4、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于公司隐秘的设备或者重要的商业信息,由公司指定的特地部门负责,并实行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供应公司隐秘事项的应当事先报请总经理签批。 (五)属于公司隐秘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实行以下保密措施
24、: 1、选择具备保密措施的场所。 2、依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隐秘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睬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隐秘,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隐秘,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隐秘。 (七)公司工作人员发觉公司隐秘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刻实行补救措施并准时报备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刻落实并紧急处理。 (八)公司隐秘应依据需要,限于确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九)记载有公司隐秘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需妥当保管。 (十)接触公司隐秘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
25、司隐秘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隐秘。 (十一)各部门的电脑、U盘、硬盘、文件等,非必要人员不得任凭使用或翻看,并实行稳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门涉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要指定专人保管,其资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发生泄漏,将追究个人责任。 六、责任与奖惩 (一)消逝下列情形之一者,赐予警告或视造成的损失赐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惩处: 1、泄露公司隐秘,尚未造成严峻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规定隐秘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隐秘,但实行补救措施的。 (二)消逝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赐予500以上500
26、0元以下惩处,情节严峻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有意或过失泄露公司隐秘,造成严峻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供应公司隐秘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三)对保守、爱惜公司隐秘,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举报、制止泄密行为及个人的部室或者个人实施嘉奖,嘉奖金额视贡献大小,经公司办公会争论准备。 七、附则 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隐秘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隐秘超出了限定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 2、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状况。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4 一
27、、总则 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大事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直属公司全体员工,每个员工均有保守公司隐秘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三、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公司隐秘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确定程序确定、在确定时间内只限确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密级划分 公司隐秘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隐秘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隐秘,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峻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机密级:是重要的公司隐秘,泄露会给公司造成严峻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3)隐秘级:是一般的公司隐秘,泄露会给公
28、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保密范围 公司隐秘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隐秘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的合同、协议、看法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把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7)公司技术水平、技术力气、技术潜力、产品动向; 8)公司持有、把握的厂家技术资料、光盘、书籍、文档; 9)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10)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及相关资
29、料; 11)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准备、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进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年度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厂家技术资料为机密级; 3)公司合同、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为隐秘级。 4、属于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门依据本制度第三项“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中的第1条密级划分、第3条公司密级的确定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连续保密的事项外,
30、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晓范围 1)公司隐秘(绝密、机密、隐秘)总公司副/总经理有权全部知晓;2)绝密级只限总公司副/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 3)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需知道的人员知晓; 4)隐秘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2、保管备份 1)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允许摘抄或复制,确需摘抄或复制者须经总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2)机密级、隐秘级资料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抄或复制;3)保密资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证件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或借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复印); 5)各公司指派专人
31、负责隐秘文件、资料的保管,并接受相应的保密措施;6)若发觉或发生泄密状况,应立刻向总公司领导报告,以便准时实行补救措施。 五、责任与奖惩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赐予嘉奖: 1)准时举报泄密大事,且避开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2)非责任人准时实行补救措施,避开或最大限度削减泄密造成损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赐予惩处,情节严峻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泄露公司隐秘,尚未造成严峻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有意或过失泄露公司隐秘,造成严峻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供应公司隐秘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2、。 3、奖惩具体标准参照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释归人力资源部全部。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5 第一条 总则 1.为保守公司隐秘,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隐秘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确定时间内只限确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包括办事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隐秘的义务。 其次条 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隐秘事项。 2.产品研发、产品生产状况、新产品代理状况。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公司内控文件和制度、流程、收发文。 5.合同、协议、看法书及可行性报告、主
33、要会议记录。 6.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7.公司所把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三条 保密级别 1.公司隐秘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隐秘”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隐秘,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患病特别严峻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隐秘,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患病到严峻的损害;隐秘是一般的公司隐秘,泄露会使公司公司的权益和利益患病损害。 2.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进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
34、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隐秘级。 第四条 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托付专人执行;接受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隐秘由行政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需实行以下保密措施: (1)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当,并实行必要的平安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隐秘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修理和销毁由公司指定特地部门负责执行,并接受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外交往合作中需
35、要供应公司隐秘事项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隐秘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实行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依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睬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隐秘,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隐秘,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隐秘。 第五条 责任与惩处 1.消逝下列状况之一者,赐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0元以上500以下; (1)泄露公司隐秘,尚未造成严峻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隐秘内容的;
36、 (3)已泄露公司隐秘但实行补救措施的。 2.消逝下列状况之一的,予以辞退、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刑事责任: (1)有意或过失泄露公司隐秘,造成严峻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供应隐秘的; 第六条 本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6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隐秘,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公司隐秘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确定时间内只限确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隐秘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隐秘又便
37、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爱惜公司隐秘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果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嘉奖。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隐秘包括本制度其次条规定的下列隐秘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隐秘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把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把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准备,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
38、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隐秘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隐秘,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峻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隐秘,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峻的损害。 3、隐秘是一般的公司隐秘,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进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隐秘级. 4、属公司隐秘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 属于公司隐秘
39、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托付专人执行;接受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隐秘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需实行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实行必要的平安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隐秘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特地部门负
40、责,并实行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供应公司隐秘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隐秘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实行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依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睬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隐秘,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隐秘,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隐秘.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觉公司隐秘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刻实行补救措施并准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准时作出处理. 四、
41、责任与惩处 第十七条 消逝下列情形之一, 赐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隐秘,尚未造成严峻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隐秘但实行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消逝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有意或过去泄露公司隐秘,造成严峻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隐秘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隐秘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隐秘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