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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管理制度优秀6篇人员管理制度 篇一 总则 根据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范围 1.1电工作业 1.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1.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1.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 2.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2.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
2、 3.1申报“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的程序 3.1.1申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资产运营部审核。 3.1.2资产运营部初审后,通知申报单位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 3.1.3申报特种作业人员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上有关内容逐项认真填写。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卫生处、资产运营部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交回资产运营部备案、存档。 3.1.4资产运营根据有关规定填报“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 3.1.5“学习证”下发后,由特种作业人员个人保管,证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超
3、过时限“学习证”自行失效。 3.2特种作业“学习证”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3.2.1特种作业学员必须在其监护人严格的指导下从事实际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 3.2.2特种作业监护人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具体规定详见“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的培训负有全面的责任。 3.2.3特种作业学员每半年接受一次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学员的工作。 3.2.4持有学员证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应向资产运营部提出正式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申请。(电工作业学员证除外) 3.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 3.3.1资产运营部根据年度特种作业培训与复审计划
4、,按期安排相应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证与复审工作。 3.3.2特种作业安全培训与复审工作,由资产运营部负责办理培训事宜。(联系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3.3.3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间要求参加相应工种培训。 3.3.4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北京市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3.5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凡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复审验证,证件超过两年未进行复审验证,证件自行作废。 3.3.6连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十年以上(含十年),复审验证每四年进行一次。 3.3.7经培训单位考核未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如
5、补考仍未合格者,发证部门则取消其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费用 4.1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所需的费用,总公司不予负担。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与复审验证所需费用,由特种作业人员垫付。待通过考核合格后,资产运营部负责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4.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复审一次未合格者,其补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4.4补考未合格者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4.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由资产运营部统一保管。 5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5.1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本公司的; 5.2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 5.3特种作业人员因
6、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5.4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 6其他: 6.1持有特种作业学习证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培训取证,因单位或本人原因,在证件有效期内未进行培训取证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部门领导如安排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按违章指挥处罚,个人继续特种作业操作的按严重违章作业处罚。 人员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客观、全面地反映本社各部门及成员的工作情况,使记者社的制度完善规范,作到真正的有章可循,奖惩分明,保障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开发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的意义 记者社档案是记者社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
7、积累的文字及实物资料,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是记者社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 第三条 档案内容 本制度包括总则、档案分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和附则五部分。 第二章 档案分类制度 档案按内容划分为:部门档案、人事档案、活动档案、会议档案、财务档案、外来资料档案及记者社相关制度档案。 第一条 部门档案 (一) 档案范围 本档案共五册(包括社委人事档案),并按部门划分。包括各部门职能介绍、成员相关资料(简介、个人获奖情况说明等)、成员名单和通讯录。 (二)档案建立 1)本社成员的人事档案由秘书部成员为其建立,其中的个人履历等基础资料由个人及部门填写。 2)部门档案是社委会对各部门日
8、常工作的考核纪录,作为先进评选、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人事档案 (一)档案范围 包括记者社指导老师简介,社委会简介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成员名单。 (二)档案建立 记者社指导老师、社委会档案在每年换届后由秘书部成员为其建立,其中的个人履历等基础资料由个人填写。 第三条 活动档案 (一)档案范围 档案按内容划分为:招新活动档案、换届活动档案、外出联谊交流活动档案、评报活动档案。各类档案包括各相关活动的活动策划书、活动通知、活动流程、发言稿、活动工作安排表、活动总结、活动成果等相关文件。 (二)档案建立 1)记者社各部门在举办大型活动后的7天之内,需把本次活动的所有相关文件一并提交,由秘书部存
9、档。 2)举办大型活动时,摄影部要注意保存各种文字图像资料,要及时采集活动图片,及时将照片、相关宣传稿件存档,并在秘书部工作人员收集时及时提交。 第四条 会议档案 (一) 档案范围 会议记录本、部长例会流程、会议下发资料、发言稿、会议PPT、资料图片。 (二) 档案建立 1) 秘书部对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在会议记录本上进行记录,并于会后收集本次会议所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存档。 2) 社委会例会资料由秘书长进行收集,月末交给档案管理人员收集存档。 第五条 财物档案 (一) 档案范围 活动预算表、活动结算表、学生会财务帐目、发票、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文具、展板、条幅、装饰品等。 (二)
10、档案建立 1)各部门举办活动前,根据活动计划书,本着节约务实、具体详尽的原则编制预算申请,然后交由社委会审核通过,再上报分管老师审核签字。 2)发票填写所购物品、时间要符合实际。背面注明经手人、所购具体物品及时间,做到详实具体,以便登记入账。最后主办部门将预算申请和发票一并交秘书部报销、存档。 3)秘书部专门设立财务账目本,每月应作账目整理,并向社委会汇报批示,接受社委会监督。 4)秘书部为每一件办公物品都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其管理、使用情况。 第六条 外来资料档案 (一) 档案范围 校各学生组织及外校组织的。通讯录、报刊等外来资料。 (二) 档案建立 秘书部每次领取资料后,进行资料整理,重要资
11、料备份存档。 第七条 记者社制度档案 (一) 档案范围 CI系统、场地借用流程、物资借用办法、值班制度等相关文档。 (二) 档案建立 1)记者社秘书部在学生会内部制度修订后进行收集,并整理归档。 2)对于上级下发制度文档进行复印下发各部门,并备份存档。 第三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档案管理人 1)档案收集与管理总监督人为秘书。秘书部内委任档案管-理-员,由档案管-理-员对各个部门进行跟踪负责。在活动频繁时可适当在秘书部内成立档案小组进行一对一跟踪负责。 2)档案管-理-员于各部门举行大型活动后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提交档案所需文档,并对档案的收集进行监督。 3)各部门应确定一名委员作为档案收集工作
12、的联系人,负责收集活动的相关资料。重要文件(包括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某些重要活动的文件资料),各部门信息员除了上交一份文字资料外,还应将文件用WORD形式存入磁盘上交或发到秘书部的邮箱中。 4)档案管-理-员负责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坚持平时整理,根据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管-理-员一学期须作一次档案统计汇报工作,并将本学期的重要文件及活动照片统一录入磁盘,以便保管及查阅。 5)归档做到排放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按归档时间在档案首页档案目录中进行登记,方便检索。 6)各部所需收
13、集范围具体请参见校报学生记者社档案里各部门业已归档的资料。除此之外,各部门还可以增加收集对学生会今后工作有参考利用价值的资料。另外,工作计划书与各大型活动的工作总结也应在收集范围之内。 第二条 归档时间 1)各部门的档案收集工作的联系人,在活动结束后七天内把相关资料交给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 2)对于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年报、成员名册,应于每个学期末进行归档。 3)每个学期末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各部门要把上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秘书部归档。 第三条 归档范围 按各档案的档案范围进行。 第四条 档案格式 1)各部门上交归档文档统一运用应届学生会模板,并用A4纸打印后提交。 2
14、)外来文档原件归档。 3)每册档案首页为档案目录,档案本每页张贴页码,并要求对更新的文档内容在档案目录进行登记,方便检索。 4)每册档案侧面填写档案名称、册数。 第四章 档案借阅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 记者社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注明借阅人姓名、部门、联系方式、借阅内容,并记录归还时间,是否完整归还等具体事项。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档案管理人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条 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经秘书长签字批准,
15、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第三条 对于借阅、借用的档案,未经允许不得圈画、涂改、折卷、裁剪、撕毁、抽调、翻印、转借、公开引用、增删档案中的任何材料及文件等。 第四条 如发现档案错漏请及时与档案管理人员联系,由档案管理人员核实后进行修正,不得私自修改。 第五条 对所有借档案或经批准复印的材料要妥善保存。违反要及时追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学生会每年换届时,以往文件移交下届成员作为参考,由秘书部成员接管档案。 第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秘书部请示社委会后决定。 人员管理办
16、法 篇三 一、目的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三、负责部门综合部、生产部、保卫科。 四、管理规定 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
17、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6、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按合同规定,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7、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8、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9、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10、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12、
18、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13、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4、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15、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分管生产的副总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16、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分管生产的副总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17、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
19、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生产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19、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发生意外。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20、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21、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22、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 23、外来人员未经
20、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24、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25、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26、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人员管理制度 篇四 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并按以下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以保证正常的营业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1、员工早上见面后,应互道“早安”,遇到上司,应主动向上司问候“早安”。 2、打卡后立即到更衣室按规定更换好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并化好妆,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在营业现场装扮
21、仪容。 3、到岗位后应立即打扫卫生,清理物品,准备好工作中所需的用品。 4、不得拿私人物品到营业现场。 5、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应请报主管批示。 7、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聚集聊天。 8、工作时间不得躺在美容床,美发椅上,应随时保持端庄的仪表。 9、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会客请到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并向主管请假,不得擅自行施,严禁在工作管理现场或操作时间会客。 10、操作时不得与顾客以外的人员闲聊。 11、严禁营业时间私自外出或擅自享受任何服务。 12、因公事外出,必须换上自己的服装,严禁穿工作服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酌情处
22、理。) 13、退勤及就餐时,请按指定员工通道出入。 14、在非当班时间到营业现场时不得与当班员工在营业现场闲聊。 15、请在指定饮水,不得将饮水杯带入营业现场。营业结束时,按营业结束规范完成有关工作。 人员管理制度 篇五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
23、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
24、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十、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
25、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十一、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十二、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十三、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合理有效地发挥管理人员的才干,打破终身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规范和完善公司管理人员考核聘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的所有管理岗位,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上的主要经营岗位(
26、包括承包经营者)。 第三条本规定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管理人员的选拔、考核和择优聘用,以及管理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凡公司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人员的选拔、聘任 第四条凡公司现已有的经营管理岗位(原经营管理者的聘期届满的,或不能胜任的),或因业务需要新增设的经营管理岗位,均采用竞聘上岗。 第五条公司将需竞聘的岗位的标准和要求公开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接受竞聘者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第六条在接受报名的同时,由公司相关部门选出的代表组成临时评选委员会,负责对竞聘者资格审核和担任整个考评工作。 第七条凡参加竞聘的人
27、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所需具备的材料到公司人事部门报名,参加初选。 第八条公司将符合标准的初选人员及相关材料统一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接受公司员工对竞聘者的资格进行评议和质疑,凡评议不合格,或被发现使用虚假材料的竞聘者,将被取消竞聘资格。 第九条初选合格的竞聘者,将参加笔试和竞聘演说后,由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并统一公布各竞聘者的得票结果。得票最高的前二名竞聘者参加复试。 第十条复试由公司领导(或委托人事部门)对竞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后,由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人选,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人)聘任,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者,由第二名自动接替,前者解聘。 第三章管理管理人员的考评 第
28、十一条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接受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完成。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的民主评议是对其上一个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评议,主要集中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第十三条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由公司领导、各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和群众推举出的职工代表,参加对管理人员的评议工作。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是由公司各部门通过民主选举出的,代表所在部门的职工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应在广泛征求和汇总所在部门职工对管理人员的意见后,再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确实真正做到代表职工的利益。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考
29、评的程序: 1、首先由被考评的管理人员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述职,和简要陈述新一年工作的计划安排; 2、回答评议人员的询问; 3、根据被考评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新年的工作计划和问答的满意度,由评议人员对其进行信任投票; 4、对通过信任投票的管理人员进行评分投票; 5、公布评分结果,向被考评管理人员反馈意见。 第十七条信任投票分为信任票、不信任票和弃权票三种。信任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为评议合格;信任票数未能达到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者,为评议不合格。 第十八条对评议合格的管理人员,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分为优秀(90-100分)、称职(80-89分)和基本
30、称职(60-79分)三种;在评分统计时,采取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对评议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其职务自动解聘,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二十条对需要整改的管理人员,应在三个月内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如在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未采取任何措施)的管理人员,可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或解职处分。给予解职的,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四章管理岗位的任期与解聘 第二十一条管理岗位的任期,一般为二年(或三年,最低不少于一年),连聘可以连任,但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其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员的任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职务自动解聘:
31、1、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 2、任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3、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4、在任期内,因身体原因(或三个月内)不能履行其职务,并由他人接替其岗位的; 5、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6、第十四条规定,被总经理办公会议解职的; 7、其它被解职的情况出现的。 第五章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在公司赋予的权限内,行使经营管理权; 2、受总经理委托,对下属人员进行聘任或解聘; 3、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调动人员的岗位工作; 4、有权选择下属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32、 1、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维护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4、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 5、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 第六章管理人员的奖罚 第二十五条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公司除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按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应发工资计算)作为奖金。 第二十六条连续三年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除给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奖励外,按同岗位上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在留岗查看期间,按同岗位下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或已在同岗位标准一的,按标准一的85%发放)。 第二十八条被解聘的管理人员,不再享受原岗位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待遇发放。 第二十九条对犯有下列行为者,可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解聘: 1、不执行公司决定的; 2、不履行自己岗位职责、或不履行义务的; 3、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以身作则的; 4、工作中搞不好团结,经常制造矛盾,在职工中影象很坏,群众反映强烈的; 5、不服从公司管理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