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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财务管理办法15篇【第1篇】h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公司 财务管理办法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规范会计行为,统一会计核算标准,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资产的真实完整,维护公司的经济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财务管理体制 1.公司设立财务部。业务上按照会计法、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及本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行政上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充分接受财务总监对公司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2.总经理对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3.财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管理体制。财务部负责沈阳重型华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财务核算、会计日常工作及依法纳税工作并负责公司财产
2、物资的真实与完整,在会计法和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的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的资产无转让、处置、对外担保和抵押权力。 二、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2.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对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采用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础汇价折合人民币记帐。期末,对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按当日的基础汇价调整,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3.计价基础:实际成本法。 4.记帐原则及记账方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现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6.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按国家政策规定计提跌价准备。 7.坏帐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按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期末余额的3计提。 8.存货:发出材料、商品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年末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按一次摊销法。存货的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9.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按国家规定计提长期投资的跌价准备。 10.固定资产计价、折旧及跌价准备。 (1) 固定资产为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在2,000.00元以上。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
4、原价、估计使用年限确定其折旧年限及折旧率(净残值率不予考虑)如下: 资 产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年 折 旧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1 9.09%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0 10% 机器 设 备 11 9.09% 机器 设 备 15 6.66% 运输 工 具 8 12.5% 工具 5 20% 工具 10 10% 办公用电子设备 3 33.33% 办公用电子设备 5 20% 办公用电子设备 10 10% 下一页 【第2篇】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检查考评办法-2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检查与考评办法(二) 1.0目的 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德、绩、能、勤。 2.0
5、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财务部、各项目处出纳的绩效考评工作。 3.0职责 3.1财务部经理负责依照本办法进行公司财务部出纳、各项目出纳的检查工作。 3.2分管副总经理负责依照本规定进行公司财务部经理、会计、出纳、各项目处出纳检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财务部各项目处会计员的工作标准: 4.1.1财务部、各项目处会计员工作应符合物业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工作要求; 4.1.2会计员必须参加本岗位的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 4.1.3财务部经理应按上述各项标准作业规程履行自己的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4会计员除应严格按照本部门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
6、,还应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绩效考评评分结构 4.2.1绩效考评由周检、月检、抽检构成,各种检查考评的要求详见公司的工作、服务绩效综合考评办法。 4.2.2公司财务部出纳、项目处出纳绩效考评的周检、月检、抽检评出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 a)工作效果(满分20分) b)执行程序(满分20分) c)工作时效(满分20分) d)培训质量(满分10分) e)服务质量(满分10分) f)执行其他相关组规程质量(满分10分) g)其他质量(满分10分) 4.2.3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会计绩效考评的周检、月检、抽检评出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 a)岗位工作标准、作业规程的
7、执行质量(满分10分) b)培训质量(满分10分) c)自身工作技能。(满分10分) d)服务质量(满分10分) e)工作效果(满分10分) f)工作责任心质量。(满分10分) g)处事公正性质量。(满分10分) h)遵守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i)团结配合质量。(满分10分) j)道德水准(满分10分) 4.3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4.3.1出纳员(含项目处)考评扣分细则: a)执行标准作业规程质量考评扣分细则:公司/项目处出纳员,不按照财务部相关标准作业规程操作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该项评分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每发现一项扣该项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
8、减5-20分,扣完为止。 b)不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视程度在相关规程栏目内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1-2分;严重失职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 4.3.2一般违规、一般程度、一般情况是指偶发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 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的程度轻微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实际损害、恶劣影响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受到连带影响的结果。 4.3.3其他栏目是为本公司相关标准作业规程所未包括,或超出本规程4.3.1和4.3.2所列出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致,如未发生或未出现,该栏目考评时
9、应当给出满分10分。 4.3.4检查、考评时,如出现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中所列明的应受嘉奖事件,则应视情节在正常考评完毕后在总分中追加1-20分(但总分不应超过100分),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对受考人进行奖励。 4.3.5奖评时受考人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已触犯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所列出的必须加以惩处的情形,则除在考评检查表相应栏目内扣完相应分值外,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对受考人追加处罚。 4.4考评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在公司质管部。 5.0记录 5.1财务部出纳考评表mpsa204 5.2财务经理/会计考评表mpsa205 6.0相关支持文件 6.1工作、服务绩效综合考评办法mpsz10
10、3 6.2财务部所有相关标准作业规程月 【第3篇】后勤发展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总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保障总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财经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制度,按照学校的规定,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管理机构 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是公司的财务工作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财务预决算、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及财务分析工作。 二财务管理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本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学院计财处的监督指导及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
11、责、权责结合的总经理负责制管理原则,做到职责明确,手续清楚,分工协作,各尽其责,以防财权分离,财产流失。 3.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加强计划管理,搞好综合平,严格核算,按计划分配、使用现金,使有限的资金创造更大的效益。 三、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资金收支管理制度。公司的一切资金费用收支和财务往来(包括各种有偿服务、行业创收等),都必须经过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统一收支、集中经办,及时入帐。任何部门不得搞帐外资金,私设“小金库”。 2.严格审核报批、规范制度。总公司下属各公司的日常运行经费、业务经费开支,在规定的范围权限、核定限额内,由部门经理或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报批。超出范围
12、及限额,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范围制定统一的结算报销制度和标准。 3.定期汇报分析审核制度。财务结算中心应定期向总经理作财务运行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审核所属公司的经营效益、成本核算,分析财务状况,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依据及有关资料。 四、财务监督与检查制度 1.财务监督是财务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是保证总公司各项资金得到合理节约使用、提高效益、维护财经纪律的有效手段。 2.财务检查是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将按财务检查的有关规则和国家财经制度开展检查工作。 3.认真执行财务监督和检查制度,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
13、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等有关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各项财务监督和检查。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 【第4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成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
14、格的全资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超过%)及相对控股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低于%但对该子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 第三条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总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子公司可遵循本办法规定,制定符合自身行业特点及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报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备案后实施。子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层层负责”的内部
15、财务管理体制。建立以总公司财务融资部为中心,对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进行业务管理及指导,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在本单位总经理领导下依法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进行有序管理的财务管理体系。 第六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由总公司派驻管理,对其实行双重考核,即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考核其综合业务工作能力,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定期向子公司有关领导了解其工作表现,二者相结合得出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其具体考核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轮岗制,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轮岗意见。 第七条每月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子公司财务负责人需向总公司财务融资部经理述职,述职内容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规定。总
16、公司财务融资部定期召开公司财务工作会议,以指导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三章会计制度 第八条公司统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九条库存现金管理 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日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坐支和以白条抵库。现金支取必须依照合法票据并通过公司审批程序,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应通过银行划转。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银行存款管理 (一)子公司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开设和使用,且仅供本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二)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开立与撤消必须经总公司批准,本办法执行前已经开立的
17、需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资金计划管理 (一)公司实行资金使用计划管理,总公司根据各子公司具体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下达各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子公司预算内资金的使用由子公司总经理及财务经理签批,预算外开支及超出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的资金使用,须经过总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子公司月度资金使用计划须结合当月财务预算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按部门和项目编制,子公司财务部汇总平衡上报总公司审核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十二条应收款项管理 (一)各子公司需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财务特点及管理要求的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其报总公司备案。 (二)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账
18、甚至造成损失的,应依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筹资管理 第十三条总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筹资项目是年度资本项目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子公司年末在充分考虑自身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确定下年度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并编制下年度筹资预算及筹资方案(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还款来源等)上报总公司。总公司对各子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总体平衡后,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六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成都市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各项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五条总公
19、司实行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制度,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按照总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统一由总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对外投资必须事前进行可行性论证,投资申请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总公司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第七章对外担保行为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经总公司审查并报市国资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贷款担保是企业的潜在负债,预期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风险,故各子公司不得擅自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担保。 第十八条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建立对外担保登记、跟踪检查制度,定期对子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核查,并跟踪其发展变化。各子公司财务部应建立本单位担保项目
20、明细档案,并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章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九条财务预算管理体系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具体内容见总公司相关文件),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子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协调预算的执行、调整、检查、考核工作,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子公司财务部为本单位预算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子公司预算内容和编制要求 (一)子公司预算内容 子公司预算分年度、季度、月度,预算体系包括业务预算、筹资预算、资本预算及财务预算(利润预算、资产负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二)子公司年度预算编报时间要求 、各子公司在每年月底之前编报下一年度预算草案; 、总公司在每年月日前,确定各子公司下一年度目标
21、利润、资产负债率、资产回报率、坏账损失率和投资收益率等预算指标,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按照总公司批复的各项预算指标,对预算草案修订后,于月日前上报总公司。 (三)子公司月度预算编报时间要求 、各子公司在预算月份前一月日前,向总公司编报月份预算草案; 、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在每月日召开预算审核会议,确定各子公司预算月份指标,并在每月日下达。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考核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子公司财务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按季度进行分析,对当期实际发生数与预算数之间存在的差异,不论是有利还是不利,都要认真分析其成因,而且要写明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二)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总公司预
22、算管理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预算完成情况、预算编制准确性与及时性等指标。具体考核办法总公司另行下发。 第九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每年应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财产清册和债权债务清单。总公司对子公司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的小额物资及办公用品在核定预算内自行购买,但必须双人经办。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必须办理出、入库手续,建立管理台账。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
23、程损失、担保(抵押)等损失,应及时予以核实,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工作,并报总公司备案。经政府有关部门及总公司审批的具备资产核销条件的资产,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章中介机构聘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聘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提供咨询及法律服务等,统一按照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 第十一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合并、分立、转让、注册资本变动、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固定资产处置、工资总量及分配原则、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报总公司审核确认后,再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批准
24、、执行。 第二十八条由于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市场竞争性的自由交易条件,其交易可能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故各子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前须专项报告总公司,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章利润分配管理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依法审定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 第三十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各下属子公司须定期向总公司进行财务汇报,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编表说明。会计报表应包括:主表、附表、附注。编表说明应对表列项目显示的重要和重大变动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权益结构比例的主要项目做出明确解释。对于资产抵押、担保、诉讼、票据贴现等或有事项作表外事项随同会计报表
25、一同报送。 (二)子公司会计报表应包括如下几种: 、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利润表(年、季、月) 、现金流量表(年度) 、主要销售利润明细表(年、季,商业企业填报) 、主要业务收支明细表(年度、工业及服务型企业填报) 、企业资金运用月报表(年、季、月) 、贷款偿还情况表(年、季、月) (三)会计报表月报必须在月度终了日内上报,季度终了后日内上报,半年报、年报在半年度、年度终了后日内上报。 (四)各子公司财务部在季度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须编制相应的财务分析报总公司。季度财务分析应随同财务报表同时上报,半年度及年度财务分析在半年度或年度终了后日内上报。 第十四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总公司对各子公司
26、违反本办法的相关经营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罚则见总公司相关考评制度文件。涉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制定、解释、修改权归总公司财务融资部。 【第5篇】小公司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 小公司财务制度管理规定(1)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 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
27、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
28、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 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 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 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
29、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 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
30、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小公司财务制度管理规定(2) 第一条 【第6篇】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办法 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载、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资料,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政府财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财务法规、制度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科学的内
31、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单位资金和财产的安全、完整。 3、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货币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 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1、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及财务专用章。 2、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 单位应当
32、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七条 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八条 财务应当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核定的库存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交存银行。 第九条 必须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等各类奖金、对职工个人发放的劳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员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33、 第十条 应当加强现金的管理,明确收付款等各个环节中出纳人员与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二条 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出纳人员要认真记载现金日记账,并与会计核对总分类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不得白条抵库和挪用现金。 第四章 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 单位除了按规定留存的库存现金以外,所有货币资金都必须存入银行,单位一切收付款项,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4、第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当及时核对银行账户,确保单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并于每月底记完账后编制当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出纳报告单”,一并装订在当月会计凭证中。 对核对过程中发生的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单位需要配置的固定资产应由需要部室编制计划,做出预算,呈报领导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 购置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数额较小的,由办公室按照部门填制的经领导审批的购置物品申请单,统一负责采购。 数额较大,应由三人以上采购小组或向社会公开招标,签订合同,择优购置,增加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会计和保管都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台账。
35、对于固定资产的购进、发放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必须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第二十条 各部室对领取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或财产应以部室为单位造册登记,要妥善保管使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发生丢失要查明原因。 第二十一条 各部室需要维修、更换的固定资产,应由各部室负责人确认后,报领导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维修、更换。 对确实不能使用和修复的固定资产,由各部室负责人及时提出意见,经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坚持每年对公司财产全面清查一次,并将清查结果及时报告领导。 如发现财产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必要的处罚。 对在清查中盘盈盘亏的财产,查明原因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进
36、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的购入 1、购入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购入本着节约、实用、分批的原则,防止浪费和积压。 2、所需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均由各部门做出计划,须填写购置物品申请单,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统一负责采购。 3、一次性购入金额、数量较大的物品,要签订购入合同,合同的签订要通过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和管理 1、办公室购入低值易耗品后应办理入库手续。 保管人员根据发票清点实物,填写“实物入库单”一式两份,一份自留登记入账,一份随发票报销交财务。 2、部门领用耗品时,应填写出库单,
37、经批准后,保管根据出库单交付实物。 3、保管人员应建立实物明细账,并根据实物入库单、出库单登记账薄。 第七章 应收款项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所称应收款项包括单位因场地租赁而发生的向场地租赁单位收取的场租收入和宣传费收入、职工个人往来欠款。 第二十六条 财务人员应于每月底对应收款项进行清理核对,并向总经理及主管副总经理、经营部经理上报应收账款明细表。 协助、督促经营部门按照应收账款明细表内容对各应收款项予以催收、核查。 经营部门收回的现金、支票要及时上交财务,由财务人员办理银行结算手续。 第二十七条 职工出差、办公事需借现金周转的,本人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办理。 长期欠款不还或挂账
38、不清,不予办理新借款。 业务往来单位的业务人员特殊需要借款时,必须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本单位有关人员代办,并负责收回借款。 第二十八条 职工个人欠款应于出差回来、办完公事后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没有用完的现金应退交财务。 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半月,超过半月在考绩工资中扣除本人20分。 差旅费的报销由经办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报销单据,交财务人员审核后,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九条 关于经营部、公司营业款结账工作程序 1、经营部、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交财务室备案。 2、经营部、公司各自指派专人负责,依合同内容、金额登记备查簿,根据结款情况及时登记备查簿。 3
39、、月末由财务向总经理、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经营部、公司提供本月及以前月份应收账款明细表。 4、每周一经营部、公司将本周经营收入情况报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 5、两个月未收回的款项由财务分别报各经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限期催收,并相应扣罚相关部门的考绩分数。 第八章 合同管理 第三十条 经济合同是制约和规范甲乙双方经济行为的契约,凡公司与外单位发生的租赁、广告、演出等业务必须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 签订各类合同或协议必须遵守合同法,所列条款要科学严密。 第三十一条各部室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须报总经理审批后加盖行政章生效;经营部、公司签订的会议或演出租赁协议,由经
40、营部、公司负责人签注意见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审批后的合同或协议原件必须二日内交财务备案。 第三十二条合同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1、施工合同签订后,工程款按所签合同执行。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由施工方向公司该项目负责人报送经工程项目监理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和预算定额核算的工程价款结算表,按结算程序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办理结算手续。 待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留足审定值的3%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不少于一年),其余款项进行支付。 2、设备等采购合同的支付和结算。 合同签订有预付款的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凭据,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手续,并留合同价款的3%5%,期限不少
41、于一年的质量保证金。 第九章 税务发票和内部票据管理 第三十三条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保管 1、财务要加强货币资金票据(发票、门票和电影票等)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印制、保管、领用、注销,并设登记簿进行登记,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 2、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银行预留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应由会计保管。 严禁一人同时保管印章和票据。 3、应确保各种票据的完整无缺。 第三十四条 发票的管理 1、发票领用、保管 由出纳领购、保管、整理、缴销;会计设登记簿进行登记; 发票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专柜存放; 发票的开据原则上应在结账同时开据并由经办人签字。 公司经营部门人员外出结款需提供发
42、票的,由经营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开票手续,并于15日内完成款项结算工作; 2、发票开据、作废 发票要序时、序号开具,不得虚开、代开、跳号、开大头小尾发票; 发票作废时必须一式三联加盖“作废”戳记章; 第三十五条 支票管理 1、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凡领用支票必须履行手续,出纳员登记、经办人签字。 2、领用空白支票,需先填写领用申请单,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支票。 支票结算完毕后,由经办人将票头和经领导审批后的发票交出纳注销支票,未经出纳注销的支票由领用人负责。 3、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和用途。 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章,妥善保管。 4、接收业务单位转账及现金支票,出纳人员应及时办理转账业务,不
43、得由他人代办。 第十章 财务开支管理 第三十五条 财务开支审批原则和管理办法 财务各项开支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 实行大额财务开支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总经理批准;小额财务开支由部门经理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总经理审批或审批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费用报销手续 1、各项费用开支必须有合法的票据,票据背面由经办人签名并列明事由,大额或内含多项费用支出应附相关发票附表,由财务人员审核,第十八条 购入的财产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主管负责人、审批人四者在原始凭单上签字后,财务方可给予报销 第十一章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十六条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
44、各项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会计法。 2、负责各种业务核算及账务处理。 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登记总账、明细分类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会计账薄要按月结账。 3、按时编制会计报表,按规定要求提供有关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定期与出纳及相关人员核对有关账目,协助、督促经营部门按照应收账款明细表内容对各类应收款项予以核查、催收。 5、按月计提各项税金,确保税金及时足额缴纳。 办理税务有关事宜,提供税务部门所需各类纳税资料。 6、做好年度财务预决算的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及时办理财政的资金拨付工作。 7、对指定保管的印章应加强管理,不得作为他用。 8、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安全工作。 9、配合好各部门工作。 10、完成领导布置的临时工作。 第三十七条 出纳员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银行存款工作,登记现金、银行账,并于每月底记完账后编制当月“银行存款调节表”和“出纳报告单”。 2、出纳要随时掌握银行余额,及时向领导反映,保证资金的支付。 3、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