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s管理规定(通用8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6s管理规定(通用8篇).docx(2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6s管理规定(通用8篇)s管理制度 篇一 为了给车间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营造公司特有的企业文化氛围,达到提高员工素养、公司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全体员工。 一、什么是5S管理制度: 5S管理就是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TKETSU)、素养(SHITSUKE)五个项目,因日语的罗马拼音均以S开头而简称5S管理。5S管理起源于日本,通过规范现场、现物,营造一目了然的工作环境,培养员工良好的工作习惯,其最终目的是提升人的品质,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1、革除马虎之心,凡事认真(认认真真地对待
2、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 ) 2、遵守规定 3、自觉维护工作环境整洁明了 4、文明礼貌 没有实施5S管理的工厂,职场脏乱,例如地板粘着垃圾、油渍或切屑等,日久就形成污黑的一层,零件与箱子乱摆放,起重机或台车在狭窄的空间里游走。再如,好不容易导进的最新式设备也未加维护,经过数个月之后,也变成了不良的机械,要使用的工夹具、计测器也不知道放在何处等等,显现了脏污与零乱的景象。员工在作业中显得松松跨跨,规定的事项,也只有起初两三天遵守而已。改变这样工厂的面貌,实施5S管理活动最为适合。 二、5S管理制度的实施: 整理(SEIRI) 1. 车间5S管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职责是负责5S的组织落实和开展工作。应
3、按照5S整理、整顿的要求,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对物品进行定置,确定现场物品贮存位置及贮存量的限额,并于坚决执行。日后如需变动,应经车间领导小组批准,同时要及时更改定置标识。 2. 上班前车间员工应及时清理本岗责任区通道(有用的物品不能长时间堆放,垃圾要及时清理),摆放的物品不能超出通道,确保通道畅通整洁。 3. 设备保持清洁,材料堆放整齐。 4. 近日用的物品摆放料架,经常不用的物品存仓库。 5. 工作台面物品摆放整齐,便于取用。各工序都要按照定置标示,整齐地摆放物件,包括工具、半成品、原材物料和报表等,不能随意摆放。 整顿(SEITON) 1. 设备、机器、仪器有保养,摆放整齐、干净、最佳状
4、态。 2. 工具有保养,有定位放置,采用目视管理。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对工具进行定置,确定现场物品贮存位置及贮存量的限额,并于坚决执行。日后如需变动,应经车间领导小组批准,同时要及时更改定置标识。 3. 产品:良品与不良品不能杂放在一起,保管有定位,任何人均很清楚。 4. 所有公共通道、走廊、楼梯应保持地面整洁,墙壁、天花板、窗户、照明灯、门、窗户无蜘蛛网、无积尘。 5. 管理看板应保持整洁。 6. 车间垃圾、废品清理。(各部门按划分规定处理) 清扫(SEISO) 1. 公共通道要保持地面干净、光亮。 2. 作业场所物品放置归位,整齐有序。 3. 窗、墙、地板保持干净亮丽;垃圾或废旧设备应及时
5、处理,不得随处堆放。 4. 设备、工具、仪器使用中有防止不干净措施,并随时清理。 5. 车间员工要及时清扫划分区域卫生,确保干净、整洁。 清洁(SETKETSU) 彻底落实前面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通过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以及利用文化宣传活动,保持公司整体5S意识。 素养(SHITSUKE) 公司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和车间5S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1. 5S活动每日坚持且效果明显。 2. 遵守公司管理规定,发扬主动精神和团队精神。 3. 时间观念强,下达的任务能够在约定时间前做好。 三、检查要点 1、有没有用途不明之物 2.有没有内容不明之物 3.有没有闲置的容器、纸箱 4.有没有不
6、要之物 5、输送带之下,物料架之下有否置放物品 6.有没有乱放个人的东西 7.有没有把东西放在通路上 8、物品有没有和通路平行或成直角地放 9.是否有变型的包装箱等捆包材料 10.包装箱等有否破损(容器破损) 11.工具、计测器等是否放在所定位置上 12.架子的后面或上面是否置放东西 13、架子及保管箱内之物,是否有按照所标示物品置放 14.作业员的脚边是否有零乱的零件 15.相同零件是否散置在几个不同的地方 16、作业员的周围是否放有必要之物(工具、零件等) 四、员工在5S管理活动中的责任 1、自己的工作环境须不断整理、整顿,物品、材料及资料不可乱放 2.不用的东西要立即处理,不可使其占用作
7、业空间 3.通路必须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 4.物品、工具及文件等要放置于规定场所 5、灭火器、配电盘、开关箱、电动机等周围要时刻保持清洁 6、物品、设备的放置要做到仔细、正确、安全,较大较重的要堆在下层 7.保管的工具、设备及所负责的责任区要整理 8.纸屑、布屑、材料屑等要集中于规定场所 9.不断清扫,保持清洁 10、注意上级的指示,并加以配合。 s管理规定 篇二 公司提供洗衣服务是为了内部方便员工清洗工作服、床单、被罩,创造一个整洁、文明、良好的环境以及良好的个人卫生,以便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特作以下规定,各位员工须严格遵守: 1、 衣服、床单、被罩统一收取时间为每月5日和20日,每月5日和每
8、月20日早上8点之前统一交给洗衣工作人员,并根据上标识三天后来取个人衣物。 2、 单位提供床单、被罩免费清洗,工作服收取三元一身(上衣加裤子),棉背心收取三元一件,其他衣服不提供清洗服务。 3、 洗衣工作人员收取洗衣费用并登记,行政部定期检查。 4、 爱护使用洗衣设备,人为损坏者要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操作各种机器过程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不准野蛮操作,对于在工作中故意野蛮使用机器者,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机器如发出异常声音,应当立即停止机器,定期检查洗衣机的好坏情况和使用登记情况,如有异常及时报处理; 6、 用洗衣机洗衣服时,使用人员必须在现场看护,在未
9、洗完之前不得离开现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 员工所有衣物必须在当天清洗完毕,不得过夜存放;并且晾晒在规定地方,叠好按照人名归类以便员工来取。 8、 员工着装不得有脏、污、破损等,冬天棉背心必须穿在里面;(帽子我建议可以不买) 9、 洗衣完毕后,应断开电源,拔下插座,关闭水龙头,洗衣完毕时及时清理洗衣设备脏物,收拾好相关设备方能离开。 10、 洗衣机应放置在干燥环境,晾晒内部水分,不得放置在潮湿的环境,不得在洗衣机盖板上堆放任何物品; 11、 对于自己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反映,不得擅做主张,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s管理规定 篇三 一、 职工需洗涤衣物时,在规定洗涤时间
10、内向宿舍管理员申请,投币使用,并按要求做好使用前后的登记工作。 二、 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衣物在洗涤前和洗涤后接受管理员的检查,由管理员开启洗衣机后正确使用洗衣机。 三、 做好洗衣机的使用登记及检查:员工申请使用洗衣机时,员工和管理员共同签字登记、投币,宿舍管理员负责为员工开启洗衣机,并向员工讲解注意事项,在员工洗涤衣物过程中,宿舍管理员要经常到现场巡视、观察,监督员工使用情况,发现违规操作立即制止。 四、 洗涤衣物前的检查:宿舍管理员负责检查员工所洗涤的衣物是否符合规定的洗涤要求,检查口袋内是否有金属物品,检查衣物重量是否符合洗衣机的洗衣量,检查无异常后方可同意员工使用。 五、 洗涤衣物结
11、束的检查:员工洗涤衣物结束后,宿舍管理员当面与员工检查洗衣机的完好状况,发现故障属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确认并上报办公室,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并由办公室给予处罚,如因交接不清,责任不明,则由故障出现前和故障出现时的洗衣人员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并接受处罚。 六、 洗衣机仅限住宿员工使用,其他人员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管理员不得私自同意他人使用。 七、 每日衣物洗涤完毕管理员使用84消毒液对洗衣机进行消毒处理, 预防有皮肤病的员工产生感染。 九、 使用前和使用中检查电源线及插头是否有水,避免触电;发现有烧糊、冒火、冒烟等现象,应及时断电并向管理员汇报。 十、洗衣机使用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每缸1 元。
12、十一、设立投币箱,员工投币后方可使用,收费实行登记入账,每月月底由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主管及宿舍管理员共同开启投币箱,取出现金,与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由财务部收款,并开据收款收据,办公室存档。 十二、每日洗衣机可使用时段为:每日12:00-14:00及周六、周日全天开放。 湖北铁神化工有限公司 办公室 s管理规定 篇四 第一条: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集团总部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
13、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第三条: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 3、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 4、部门常用易耗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见附表。此标准为暂定数,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进行合理调整。 5、每月22日前,由各部门将次月易耗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填好(常用易耗办公用品不得超过每月用量标准),经部门经理初核,中心总监或副总复核,人力资源中心
14、总监批准后交采购部统一采购。 6、发放时间:每月1-2号(如遇假期,顺延)。其余时间一般不予办理办公用品的领用手续。 7、领用方法:由各部门文员按发放日期统一到办公用品仓申领,填写领料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仓管员按易耗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发放,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的,须经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发放。 8、部分办公用品(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传真纸领用时须以中间纸交换。 9、电脑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总经办电脑部经理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领用,申领时须依旧换新。 9、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
15、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文秘资源网对于节俭成效突出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扬。 第四条:未列入耐用及易耗办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领,按集团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s管理规定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
16、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
17、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
18、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11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
19、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
20、手续。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
21、,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8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 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 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
22、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xx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
23、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
24、降低额度。 第23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
25、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9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s管理规定 篇
26、六 第一条为加强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保障外地来京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首都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无本市常住户口,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京暂住的人员(以下简称外地来京人员)。 第三条本市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居(村)民委员会和雇用、留宿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工作。 在外地来京人员较多的地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户籍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对外地来京人员进行户籍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
27、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 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证明。对未取得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暂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印制。 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通过户籍管理对外地来京人员规模进行控制。对外地来京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的疏导措施,使暂住在该地区的外地来京人员的数量,不超过外地来京人员所占当地常住人口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必须在3日内按下列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的或者拟在
28、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一)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四)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或者本人向公安机关申领暂
29、住证。 第八条 外地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应当提交以下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育龄妇女应当提交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暂住证: (一)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或者无固定住所的人员; (二)育龄妇女无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的; (三)乞讨、街头卖艺人员; (四)从事相面、算卦等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五)无照行医人员; (六)制作、贩卖假冒伪劣商品、倒卖各种票证、非法刻制印章的人员; (七)其他从事危害社
30、会秩序或者公共安全活动的人员。 已办理暂住证的人员中,有前款第(二)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吊销其暂住证。 第十条对各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0日内核发暂住证。 对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暂住证上注明系来京务工经商。暂住证上未予注明的,劳动行政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和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1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第十二条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
31、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第十三条外地来京人员离开本市,应当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公安派出所。 第十四条外地来京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按照规定重新补办。 第十五条暂住证由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十六条外地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或者办理暂住证变更登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工本费和手续费。 第十七条雇用、留宿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与所在地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以下治安责任: (一)对外地来京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 (二)带领或者督促
32、外地来京人员及时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离京时注销暂住户口; (三)不得留宿逾期未申报暂住登记、未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四) (五)按规定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外地来京人员变动情况; (六)发现外地来京人员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外地来京人员不按规定办理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或者变更登记的,责令补办,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 (二)外地来京人员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查验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15日以下拘留; (三)外地来京人员冒领、冒用、转借、转让、涂改暂住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伪造、买
33、卖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向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并按照每留住1人处以月租金3倍以下的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五)对招用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或者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每招用或者容留1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港、澳、合同胞和华侨来京暂住的户籍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1995年7月15日起施行。1985年11
34、月2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暂住人口户口管理的规定和市公安局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暂住人口户口管理的规定的细则同时废止。 s管理规定 篇七 为规范公司食堂管理,给就餐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卫生、优美、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就餐管理 1、 用餐时间: 早餐:7 : 307:45 午餐:12:0012:30 晚餐:18:0018:30 2、 非就餐时间员工不得随意进入食堂。 3、 员工应按时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就餐的应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4、 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
35、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违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罚款50元。 5、 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避免造成浪费,浪费饭菜罚款处理一次10元。 6、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私带物品到厨房加工。 7、 严禁私自带领无关人员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后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8、 就餐人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二、就餐人员伙食费缴纳及管理 1、 公司实行双休日工作制,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就餐人员每人每天就餐费定为10元,每人每月220元。并于每月11日
36、前将当月伙食费交公司财务室。 2、 公司就餐人员除工作需要外,尽量在食堂就餐,每月缴纳伙食费后,只要在食堂就餐达到5日,非工作调动,一律不予退伙。 3、 外来人员就餐除提前申请并获批准外,员工一律不得随意带人到食堂用餐。批准用餐的外部人员,由财务室按每人每餐10元收取就餐费用。并自觉遵守就餐相关管理规定。 三、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文明服务,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做到进菜质优价廉,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 2、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办公室验收记账,财务室对账结算。
37、3、 食堂工作人员应根据当天的食谱计划采购,并确保采购肉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4、 严格遵守清洗消毒程序,确保各类餐具用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就餐人员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5、 加强厨房及炊具、灶具的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厨房及各类炊(灶)具的清洁卫生,延长其使用寿命。 6、 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相关知识和常识的学习应用,自觉养成用后随手关闭液化气总阀门和及时断开用电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防止操作失误出现意外和造成损失。积极为就餐人员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s管理制度 篇八 一、生产车间: 1、 生产现场要求有定置图。定置图要求相对位置基本准确;区域划分清晰鲜明。 2
38、、 工房周围、房顶无杂物、杂草,不得存放废弃设备、设施。 3、 门窗完好,玻璃齐全、干净。门窗及窗台、玻璃清洁无灰尘、无料迹。 4、 物料、容器分类摆放整齐,不同物料有间距,并挂有品名标志牌。室内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杂品。 5、 地面没有积水、落尘,无卫生死角,无杂物,对于洒落的物料要及时清理。 6、 车间使用的各种容器要标明所装物料名称,使用时放置整齐,保持洁净。 7、 清场后的工具、容器要清洁无异物,无前次产品的遗留物。 8、 墙壁无料迹、灰尘,无涂抹及刻痕,墙皮无脱落,顶棚洁净、完好。 9、 墙壁上各种标牌张贴端正-书包范文 ,距地面高度一致,室内各种规章制度整齐,无灰尘。 10、 走廊
39、及楼梯无明显脚印及污迹,扶手无尘土。楼道、走廊不得存放无关的生产用具或其它物品。 11、 照明设施及开关完好,照明设施及防护罩无尘土。 12、 各种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存放区域要有明确的区分和界限。 13、 生产区域中各种可移动的物品要设置定置区。 14、 消防器材的放置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可放置于特制的架上,或按要求挂于符合规定高度的固定位置,有明显标志,严禁随意挪用。 15、 各种管道、管线排列整齐,保温层包扎完好,管道上无灰尘、无料迹,无跑、冒、滴、漏现象。 16、 操作间内桌椅存放完好,无损坏,无划痕。 17、 原始记录:记录要保持整洁,无破损、无污迹。岗位记
40、录统一放置固定地点,填写完整不缺项。 18、 各种表格、通知及告示必须贴在专用标题栏中,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 19、 卫生工具使用后是否放于定置区内。 20、 垃圾桶应有固定存放区,除早班定期清理外,垃圾要及时清理,积存垃圾不得超过三分之二;不得用物料周转桶装运垃圾。 21、 笤帚和簸箕与垃圾桶应相邻放置,放置整齐;墩布要放在墩布架上且墩布头向下竖直放置或悬挂;放置墩布处墩布架及水池经常清理,不能有堵塞现象。 22、 抹布用后洗好晾干叠整齐放于规定处。 23、 职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及防护用品进行生产操作。 二、车间库房 库房内各种物品的摆放与定置管理图相一致,各种物品的标识清楚,库内无与所存货物无关的物品。 各仓库及库区存放的物品不能阻碍消防器材及消防通道的使用。 对于各种露天存放的货物要有防雨、防潮措施,存放区域要有定置线和标识牌。 货架层上物品标识清楚,摆放整齐,货架及物品整洁无尘土、污垢。 各种物品的领用要有台帐,能够清楚确切地反映物品的使用情况。 库房的温、湿度符合物品存放规定。 各区域工作现场对蚊蝇、虫、鼠定期进行杀灭,并定期进行清理。 成品库中各品种间区分明显,没有无标识的物品存在。 原料药的堆高不超过5件,成品的堆放要做到齐、方、正、直,做到平稳、牢固。要求货物离墙0.5米、货行间距0.5米。 库房内的道路畅通无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