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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月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目目 录录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4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21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21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23 五、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26 六、清算与交割.30 七、退款事项.30 八、基金的验资与备案.30 九、发售费用.31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3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103
2、号文核准。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4本基金将自 2008 年 10 月 20 日起到 2008 年 11 月 21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光大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5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拟不超过 100 亿元,采取“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退回”的发售方式。在募集期内,如果预计当日(T 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接受的全部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接近、达到或
3、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下同),本基金可于次日(T+1 日)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 T+1 日(包括该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在募集期内,如果预计次日(T+1 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接受的全部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接近、达到或超过 100 亿元,本基金可于次日(T+1 日)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 T+2 日(包括该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不超过100 亿元,则对募集期内的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超过 100亿元,则对
4、募集期内的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规模不受上述募集规模上限的限制。6本基金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发行销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7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本基金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8投资者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为其结算账户(下称“资金交收账户”),用于该投资者的基金赎回、分红和退款等资金结算。
5、该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开立的基金账户名称相同。9募集期内,投资者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当发生部分确认时,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投资者提出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10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验资前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11销售网点对投资者申请的受理并不构成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证明销售网点确实收到投资者的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以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12 本公告仅对本基
6、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3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基金托管人的网站(),投资者可以在相关网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或相关法律文件,也可咨询相关事宜。14 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查阅该代销机构的公告。15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认购金额在 500 万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16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请使用网上交易或
7、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02153599588或本公司各投资理财中心直销热线电话咨询相关事宜。17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对本次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18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
8、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一)基金名称: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二)基金代码:090007(三)基金类别:股票型(四)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七)募集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允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9、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境内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机构投资者。(八)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深圳投资理财中心和上海投资理财中心。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2代销机构
10、(1)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网址:(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电话:010-66594977 网址:(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联系人:田耕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8013 网址:(
1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王琳 电话:010-6759608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5)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 83 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客服电话:95508 电话:020-87310888 网址: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网址:(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12、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刘薇 电话:0755-83195915 传真:0755-83195061 网址:(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 17 楼 法人代表:吉晓辉 客服热线:95528 联系人:倪苏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网址:(9)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
13、 4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李群 电话:010-58351666-8240 传真:010-83914283 网址:(11)深圳市平安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客户服务热线:0755-961202 联系人:霍兆龙 电话:0755-25859591 传真:0755-25878304 公司网站:(12)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国联大厦 703 室 法定代表人:范炎 客服电话:0510-8258816
14、8 联系人:袁丽萍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1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0431-85096733 网址:(1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楼 法定代表人:段强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联系人:刘军辉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
15、5 网址: 电子邮箱:;(1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人:张静 电话:021-68604866-8309 网址:(1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2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傅咏梅 电话:0531-82024184、0531-82024147 传真:0531-82024197 网址:(17)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层 法人代表:周晖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电话:0731-4403360 网址:(1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
16、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1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服电话:4008-888-999 委托电话:4008-888-318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1-63219781 伟真:027-85481900 网址:(2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17、:祝幼一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 6161 网址:(2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79 网址:(22)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800-810-8868 联系人:林建闽 电话:0755-82130833-2181 传真:0755-82133
18、302 网址:(2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联系人:黄健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3734343 网址:(2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26 楼 2611 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客服电话:02087555888 转各营业网点 联系人:肖中梅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5 网址:(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
19、际企业大厦 C 座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网址:(26)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0、24、25 层 法定代表人:马韶明 客服电话:400-8888-555 联系人:范雪玲 电话:0755-82492190 传真:0755-82492962 网址:(27)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客服电话:0351-8686868 联系人:张治
20、国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709 网址:(2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47892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2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金芸 电话:021-23219278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3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
21、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3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厦 34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02096210 联系人:张茜萍 电话:0755-82825555 传真:0755-82558003 网址:(3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10108998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5081888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传真:021-68815
22、009 网址:(33)中信万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客服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陈向东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511 网址:(3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路 59 号常信大厦 18、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东方路 989 号中达广场 17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0519-88166222,0379-64902266,02152574550 联系人:龙涛 电话:021-50588876 传真:021-50586660-8880 网址:(35)江南证券有限责
23、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六楼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客服电话:0791-6768763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网址:(36)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 11 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 座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 11 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 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71-965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王勤 联系电话:0571-85783715 网址:(37)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
24、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主楼五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客服电话:020-961303 联系人:江欣 联系电话:020-87320991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38)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陈就明 客服电话:961130 联系人:张建平 电话:0769-22119423 传真:0769-22119423 网址:(3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陈敬达 客服电话:95511 联系人:袁月 电话:0755-
25、2262780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传真:0755-83433794 网址:(40)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服电话:4008-888-168,95597 联系人:李金龙、张小波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网址:(41)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5 楼 法定代表人:姚桥盛 客服电话:07503160388 联系人:杨玲 电话:0755-82707855 传真:0755-82707850 网址:(42)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
26、国际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客服电话:400-888-1551 联系人:杜颖灏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50543470 网址:(4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公司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邮政编码:230001)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服电话:05519588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联系人:程维 电话:0551-2634400 传真:0551-2645709 网址:(4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客服电话:021-962518 联系人:谢秀峰 电话:
27、021-65076608-557 传真:021-65081063 网址:(45)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服电话:0551-5161671 联系人:马文玲 电话:0551-5161670 传真:0551-5161672 网址:(4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保大厦 18 层 客服电话:021-68419393-1259 传真:021-68419867 网址:(47)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沈继宁 公司地址:杭州市解放路 111 号 客服电话
28、:9633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联系人:乔骏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925129 网址: (48)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 88 号国信大厦 18、19 楼(邮政编码:210005)法定代表人:钱凯法 客服电话:400-8888-198 联系人:舒萌菲 电话:025-84784765 传真:025-84784830 网址: 电子邮箱:(4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新源广场 2 号楼 21-29 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客户电话:95503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
29、3327888 网址:(50)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客服电话: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网址:(51)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邮政编码:570206)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楼(邮政编码:518034)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服电话:4008-888-228 联系人:金春 传真:0755-83025625
30、网址: (52)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6-7 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客服电话:0571-87902080 联系人:吴颖 电话:0571-87901963 传真:0571-87902081 网址:(53)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29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 3 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客服电话:022-28455588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54)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31、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建湘路 479 号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电话:0731-2882340,0571-8778204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传真:0731-2882332 网址:(55)中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市南关大街 38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经 3 路 15 号广汇国贸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客服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联系人:程月艳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56)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人代表:
32、刘汝军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1259 联系人:常向东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网址:(九)募集期限与发售募集期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本基金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或称募集期、首次募集期、首次发行期等)为 2008 年 10 月 20日至 2008 年 11 月 21 日(包括周六、周日),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公开发行销售。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依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集期。基金发售募集期若经延长,最长不得超过前述募集期限。部分销售机构在本基金发售募集期内对于机构或个人的
33、发售日以及每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不同,具体安排详见各销售机构公告或通知。(十)募集目标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拟不超过 100 亿元。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十一)有效认购申请的确认方式 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不超过100 亿元,则对募集期内的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超过 100亿元,则对募集期内的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部分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部分确认的比例100 亿元/募集期内
34、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募集期内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部分确认的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十二)基金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十三)投资目标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兼顾当期收益;同时,实施积极的分红政策,回报投资者。(十四)投资方向 1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2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6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
35、金资产的 0%-3%;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0%3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0%-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3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证券市场或者其他品种或变更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规定。(十五)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在满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监管机关书面确认
36、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次日予以公告。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募集期间认购资金的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一)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光大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二)认购受理:在 20
37、08 年 10 月 20 日至 2008 年 11 月 21 日期间,销售网点按规定的时间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三)资金缴纳:投资者须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资金存入销售网点指定的账户后,方可进行基金认购。(四)份额确认:销售网点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表示该网点确实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和足额认购资金,该网点会将基金认购申请表其中一联作为受理确认凭证交给投资者。认购份额的确认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完成,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到提出申请的销售网点打印交易确认单。本公司也会按照投资者预留的地址寄送认购交易确认书。(五)认购方式: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柜面委托、传真委托和网上委托等方式进行认
38、购。(六)认购限额:投资者每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当发生部分确认时,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一)基金收费模式的分类与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目前开通前端收费模式,将来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和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可能增加新的收费模式,也可能相应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种类,并可能需计算新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二)认购费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2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客户服务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率如下:认购金额 M 认购费率 M50 万 1.20%50 万M200 万 0.8
39、0%200 万M500 万 0.50%M500 万 每笔 1000 元(三)基金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举例 1:假设某基金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所适用的认购费率为 1.20%,假设该笔认购按照 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认购期利息为 100 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净认购金额=100,000/(11.20%)=98,814.23 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 元 认购份额=(98,814.
40、23100)/1.00=98,914.23 份 举例 2:假设某基金投资者投资 200 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按照 50%比例予以部分确认,则投资者该笔申请的有效确认金额为 100 万元,其所适用的认购费率为 0.80%,认购期利息为 1500 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认购申请确认金额=2,000,00050%=1,000,000 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0/(1+0.80%)=992,063.49 元 认购费用=1,000,000992,063.49=7,936.51 元 认购份额=(992,063.49+1500)/1.00=993,563.49 份 未确认金额
41、=2,000,0001,000,000=1,000,000 元 即投资者投资 2,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 993,563.49 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未确认金额 1,000,000 元将于本基金募集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2基金份额、余额的处理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四)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验资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账户,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
42、购流程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按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事项。2投资者可以使用转账、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3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的名称一致。4营业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本基金认购业务)。5请有意在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
43、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6直销网点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1)投资者可以到直销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2)选择在直销网点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交易账户卡由直销网点交给投资者,以便其进行认购。(3)个人投资者: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最新办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2)预留印鉴(签名或私章);3)预留的同名收款账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4)委托他人代办开户,则需要提供:基金
44、份额发售公告 24 代办人最新办理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受双方在投资理财中心签立或经过公证);注册登记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4)机构投资者: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由代理人签名并提供以下材料:1)最新办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等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副本原件(或经发证机关盖章确认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及复印件;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境内法人提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内法人提供);4)QFII 资格证书(QFII 提供);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境内法人提供);6)境外法人董事会、
45、董事或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能够证明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QFII 提供);7)经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8)预留的同名收款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如保险或理财产品开立的基金账户户名与托管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户名不一致,需由托管行出具托管账户证明书,证明该银行账户为该产品的托管专用账户。);9)理财产品应提供相关监管机构对该理财产品的设立批复、备案证明或产品的成立公告;10)依法成立的理财产品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证明开户办理机构具有代表理财产品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的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包括但
46、不限于托管协议、资产管理协议、理财产品说明书等)之首、末页及相关条款复印件;11)资产委托人如依据相关协议内容授权资产保管人(托管银行)和资产受托人(资产管理人)分别办理账户类业务和交易类业务还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12)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3)在填写完整的本申请表左下方空白处加盖公章;14)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5)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 日)起第 2 个工作日到直销网点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5办理基金账户确认手续。2缴款(1)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事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银行开立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
47、销资金收款专用账户。(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收款专用账户。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开户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银行北京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18893508023001 北京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36510188000029157 上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兴业银行上海人民广场支行 15611500100007298 上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农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03492300040003043 上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深圳红荔支行 443066041018002247518 深圳 大成基金
48、管理有限公司 建行深圳罗湖支行 44201507300052506349 深圳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蛇口支行 811289006810001 深圳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华泰支行 101007501010000432 广州(3)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或单位名称。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交易账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3认购汇款已经到账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手续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
49、表,并加盖预留印鉴;(2)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4汇款未到账的投资者只能在其资金划到直销网点资金专户后,才能进行认购。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6五、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五、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一)在中国光大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流程(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8 年 10 月 20 日至 2008 年 11 月 21 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 至 17:00。(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须提交的材料:个人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3)个人投资
50、者办理认购须提交的材料: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注意事项: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认购基金,必须事先在中国光大银行的对应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的认购款项,认购时必须全额缴纳认购款项。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和提出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须本人亲自办理。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光大银行的说明为准。2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流程(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8 年 10 月 20 日至 2008 年 11 月 21 日(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