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交易过程中各种费用收费标准大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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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交易过程中各种费用收费标准大全土地交易过程中各种费用收费标准大全一一.土地登记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土地登记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二.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标准三.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四.耕地开垦费五.土地复垦费收费标准六.征地管理费收费标准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八.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一一.土地登记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土地登记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1.征收土地登记费的依据:征收土地登记费的依据是: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土地登记费的征管作了明确规定。2.土地登记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1)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

2、 000平方米(含2 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 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3、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农、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线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信等用地(不包括这些用地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进行登记发证(指城镇外),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每幅收10元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农村贫困地区及其他因特殊困难需要

4、申请减免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的,经县、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测绘、物价、财政部门批准。(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三资”企业和其他用国家特制证书的,每证20元。(3)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每份最高不超过8元。3.其它事项土地登记费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取,按预算外资金管理。(1)对属于因土地出让、转让引起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应当按规定的初始登记收费标准收取土地变更登记费。(2)土地界址点、界址线发生变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并相应进行注册登记、发证的,可收取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和

5、注册登记、发证费;土地界址点、界址线没有发生变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并相应进行注册登记、发证的,只收取权属调查费和注册登记、发证费。(3)对属于单纯进行注册登记、发证的或换发证书的,只收取注册登记、发证费和证书工本费。4.土地登记费如何使用?(1)土地登记费按收费项目及标准前4项的50%用于地籍测绘,50%用于土地权属调查,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培训;作业人员从事内、外业的补贴,支付交通、住宿费,雇用临时人员工资;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费用;购置图件、资料、材料、专用仪器、设备及劳保用品;印制表、册、土地证书及支付奖励、建立档案信息等费用。(

6、2)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专项用于证书的印制、发放。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哪些与土地登记费相关的规定?为加强土地登记费的征管,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主要有:(1)1993年2月,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联合下发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2)1993年2月,国家土地管理局下发关于收取土地登记费办法;(3)1993年4月,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建设用地批准书收取工本费的函;(4)1997年11月,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土地管理收费等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5)1998年9月,国家计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土地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6)2000年8

7、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7)2001年1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2700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二二.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标准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标准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契税是1997年7月7日重新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契税的特点: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1、契税的征收范围(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三)房屋买卖;(四)房

8、屋赠与;(五)房屋交换。2、契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3、契税的税率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4、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5、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6、契税的申报缴纳(一)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

9、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二)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三)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三三.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

10、元;(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各地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情况核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的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平均税额。第六条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第七条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本条例第五条

11、第三款、第六条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第八条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占用耕地。第九条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第十条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

12、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第十五条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四四.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每个地区,都不同,以当地的具体规定为准。例如河南省土地开垦费:一、收取范围及对象:在河南省区域内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未做到耕地占补平衡的单位和个人二、收取标准:1、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同类土地补偿费的1倍计收;2、占用一般耕

13、地的,按同类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收。五五.土地复垦费收费标准土地复垦费收费标准由于对土地的破坏形式和程度不一样,对复垦的要求也不一样等因素,目前,全国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土地复垦费征收管理办法。1993年3月,国家土地管理局下发了黄金矿山砂金生产土地复垦规定。这是到目前为止,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惟一一个关于矿山复垦的部门规章。目前,国家没有制定统一的土地复垦费征管办法。上海市有关部门专门制定了相关规定,以加强对土地复垦费的征管,主要内容包括:征收范围是: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耕地或非耕农用地破坏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向市或区(县)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

14、复垦费。征收标准是:破坏耕地的,复垦费为15元/平方米(每亩 l 万元);破坏非耕农用地的,复垦费为7.5元/平方米(每亩0.5万元)。土地复垦费属财政性资金,应按规定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使用财政局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六六.征地管理费收费标准征地管理费收费标准征收征地管理费的依据:征收征地管理费的依据是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年11月专门发布的 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项目与标准。该文件明确规定征收征地管理费,并规定了详细的标准。征地管理费的征收标准:针对不同的征地包干形式,征地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分别是:(1)实行全包征地形式的: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1000亩)以上(含66

15、.67公顷)、其他土地133.34公顷(2000亩)以上(含133.34公顷)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3%收取;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4%收取。(2)实行半包方式的: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上(含133.34公顷)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2%收取;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2.5%收取。(3)实行单包方式征地的: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他土地133.34

16、公顷以上(含133.34公顷)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1.5%收取;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2%收取。(4)只办理征地手续不负责征地工作的,不得收取征地管理费。对补办征地手续、并需要重新进行勘察、登记的建设项目,无偿划拨的国有荒地、荒山等用地项目的征地管理费收取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经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审定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并抄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备案。另外,对实行全包方式进行征地的,如征地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可由负责征地的单位据实与用地单位另行结算不可预见费用。征地管理费如何征

17、收?征地管理费由接受用地单位委托、并与用地单位签订征地包干协议、具体负责征地工作的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所属的征地服务机构收取。没有签订征地包干协议或者只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负责征地工作的,不得收取征地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只能在征地工作中收取。土地出让时不得另行加收征地管理费,也不得以其他名义收取土地出让管理、手续费。征地管理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各级征地管理费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下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层层上交征地管理费,上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也不得向下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取征地管理费。2

18、2.征地管理费如何使用?征地管理费主要用于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征地、安置、拆迁过程中的办公、业务培训、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仪器、设备的购置、维修、使用费和其他非经费人员的必要开支。征地管理费怎样减免?(1)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妇幼保健、防疫站、残疾人企业征用土地,免收征地管理费。(2)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修建办公楼、宿舍楼征用土地,减半收取征地管理费。(3)抢险救灾使用土地,免收征地管理费。对属于下列情况的不在免收之列:(1)上述单位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合作、合资、参股等形式从事经营活动而征用土地的;(2)上述单位以自己名

19、义为下属独立核算企业征用土地的。七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由于全国各个城市和地区的情况都不同,目前全国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每个地方的收费都不一样,例如广东省的:收费项目审批机关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收费依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585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3160号仅限于县(含县城)以上城市收取。对私人自建自住的住宅不得收费。(1)广州地区省政府A、小区项目省政府基建投资额5%B、零散项目省政府基建投资额10.5%(2)其他地区省政府基建投资额4%2.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

20、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批准取消的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房屋开发管理费房屋租赁管理费城建档案装具成本费城市卫生管理费建筑工程综合规划保证金城市绿化建设保证金临时占路保证金临时建筑保证金开发项目保证金经济适用住房税费减免保证金建安工程质量保修押金伐树工程费房产交易管理鉴证费工程造价审查费预制构件质量监督费暖气集资费城市给水建设费新房进住手续费拆房手续费房屋兑换管理费公园建设费园林绿化管理费优质工程奖励基金合作建房管理费城市规划管理业务费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征地安置不可预见费征地农业人口安置管理费使用外地劳动力单位管理费房地产抵押管理费建筑垃圾弃土倾倒管理费水表立表费房地产转让交易管理费房改商品房交易管理费外省施工企业调节金节水保证金电负荷控制费供电入网费安全用电费人防工程建设押金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费使用散装水泥保证金教育基础设施配套费教师住房建设费城镇中小学校舍修建附加费建筑设计卫生学评价行政性收费建设项目卫生审批费八八.水土保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设施补偿)费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每个地方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具体以当地部门为准.例如桂林市的收费是:江西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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