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账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doc(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核算原则、会计资料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账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统一规定。一、 会计核算原则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真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账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应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
2、项,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活动事项。各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有些是可以引起资金运动的经济活动事项,而有些则不会产生资金运动。例如,签订合同或协议的经济业务事项,在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同时,不会引起资金增减变化,无须进行会计核算。只有当合同或协议实际履行并引起资金运动时,才需对履行合同或协议这一经济业务事项如实记录和反应,进行会计核算。因此,对那些不会产生资金运动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可以引起资金运动但还没有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不能进行会计核算的。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必须是那些已经发生、且引起资金运动的经济业务事项。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
3、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会计不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如果以没有事实依据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会导致所生成的会计资料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不相符合,造成会计资料失真,从而影响会计资料的有效使用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会计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二、 会计资料基本要求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账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会计资料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载体,
4、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评价经营业绩、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资料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信息资源。因此,和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必须保证其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这是会计资料的最基本的质量要求,也是会计工作的生命。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本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会计资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以使会计资料如实、全面的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情况,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全面、准确地了解经济活动原貌。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我国政府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会计资料进行规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用于规
5、范会计资料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有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法中明确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针对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情况,会计法第十三条特别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因此,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所谓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6、和其他会计资料,即无中生有。所谓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所谓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提供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即以假乱真。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既包括单位及工作人员为单位内部的非法目的而实施的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也包括他人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方便的行为。这
7、种会计资料所记录和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严重相违背,是一种虚假的会计资料,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例如,某单位物资采购人员到供货商处购买商品,示意供货商开具假发票并到单位会计机构报销。假发票的开具方和索取方,即采购员和供货商,都是违反会计法规定的责任主体,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 会计年度的确定会计年度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核算经营成果的时间界限。通常情况下,一个单位的经营和业务活动,总是连续不断进行的,如果等到单位经营和业务活动全部结束以后才核算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既不利于单位外部利益关系方了解单位的经营情况,也不能满足企业自
8、身经营管理的需要。因此会计上就将连续不断的经营过程人为的划若干相等的时段,分段进行结算,分段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分段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各经营成果。这种分段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就称为会计期间,以一年为一个会计期间称为会计年度。一般来讲,每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份,以满足单位经营管理和投资者对会计资料的需要。三、 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是指单位进行会计核算业务时所使用的货币种类。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一种为货币记账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当折算为人民币。货币作为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
9、价值的共同尺度,它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特点。各单位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错综复杂,使用实物的计量单位千差万别,有重量、长度、容积、台、件等,无法在量上进行比较,也不便于实物管理和会计计量、计算。因此,会计核算选择了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使会计核算的对象表现为价值运动,从而能够综合反映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活动全过程,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货币计量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之一。四、 会计凭证的规定 会计凭证用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一) 会计凭证种类会计凭证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形成其
10、他会计资料的重要来源。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从而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会计凭据,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来源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原始凭证种类很多,既有来自单位外部的,也有单位自制的;既有国家统一印制的具有固定格式的发票,也有由发生经济业务事项双方认可并自行填制的凭据等。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编制的会计凭证。(二) 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 如何填制、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对会计核算过程、会计资料质量都起
11、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 原始凭证的内容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原始凭证应包括如下内容: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按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经济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价和金额,经办经济业务事项人员的签名或盖章。2、 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在一般情况下,原始凭证都是经办经济业务事项人员取得和填制的,涉及的人员较广,其所掌握的会计专业知识也参差不齐。为了使会计工作能顺利进行,会计法规定,办理经济业务事项的单位和人员,都必须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以保证会计核算及时进行。这一规定体现了两层意义:一是办理经
12、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二是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必须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否则就是违法。至于“及时”的具体时限,会计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理解为一个会计结算期,这样才能够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当期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签章。二是金额。三是数联。四是附件3、 原始凭证的审核(1) 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核。(2) 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审核。4、 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为了明确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防止利用原始凭证进行舞弊,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工作作出具体规定:(1) 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2) 原始凭证记载
13、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据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需由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3) 原始凭证金额出错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刑具单位重新开具。(4) 原始凭证单位应当依法刑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三) 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记账凭证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是会计准确提供信息的关健,认真填制和审核记账凭证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工作。1、 记账凭证的内容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记账凭证应包括如下内容:填制记账凭证日期,凭证名称和编号,经济业务事项内容摘要,应记会计科目、方向和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
14、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若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的,则自制的原始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上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2、 记账凭证的填制记账凭证填制错误,不仅会影响会计账簿的登记,而且影响资产、负责、所有者权益的计量和收入、费用的计算,最终影响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因此,填制记账凭证工作是一项相当重要的工作,会计法对填制记账凭证的程序和要求强调了两个方面:一是记账凭证填制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二是作为记账凭证填制依据的必须是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在实际填制记账凭证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 进行编号。
15、(2) 汇总填制(3) 注明附件(4) 空行要划线(5) 错误的更正3、 记账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审核是为了保证和监督款项的收付、物资的收发、债权债务的结算以及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对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查和对记账凭证的填制进行 的检查。只有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记账凭证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每张记账凭证都必须附有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不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是不符合规定的。还要审核记账凭证填写的附件是否与实际原始凭证的张数相符;记账凭证填制的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相符,两者金额是否相符。原始凭
16、证另行保管。不附入记账凭证的,应查阅有关备查簿记录。(2)审核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如摘要栏的填写是否清楚,是否描述了所附原始凭证记录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日期是否正确;数字和文字的填写是否清晰规范;有关人员是否已签名或盖章。(3)审核记账凭证上会计分录的编制是否正确。例如:会计分录中借、代方科目及明细科目的名称和金额是否正确,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借贷方合计金额是否相符。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发现错误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六、会计账簿的规定会计账簿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载体。会计账簿的建立、登记、核对、结账,是会计工作的重要一环,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重要前
17、提。(一) 会计账簿登记的法律规定会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1) 必须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2) 登记会计账簿必须按照记账规则进行。(3)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8、的规定。(4) 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5) 禁止账外设账。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二) 会计账簿的概念和种类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1 总账总账也称总分类账,是指根据会计科目开设的账簿,用来分类登记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提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利润等总括核算的资料。总账一般有订本式和活页式两种。各单位可以根据所采用的记账方法和账务处理程序的需要设置总账。2 明细账明细账也称为明细分类账,是指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账簿,用于分类登记某一项经济业务事项,提供有关
19、明细核算资料。利用明细账,有利于了解会计资料的形成,可以对经济业务事项有关信息和数据作进一步的加工整理和分析。明细账一般采用活页式账簿。3 日记账日记账也称序时账,是指按照经营业务事项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的账簿,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不得采用活页式或卡片式账簿。日记账是各单位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重要账簿。4,其它辅助性账簿.其他辅助性账簿也称为备查账,是指对无法在上述账簿中登记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补充的账簿,主要包括各种租借设备及物资的辅助登记、应收及应付款的备查登记、担保及抵押备查登记等。设置备查簿,可以提供会计核算的
20、参考资料,便于日后对有关事项的核查。(三) 会计账簿的启用 启用新的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并填写账簿扉页上的“账簿启用及交接表”,注明启用日期,账簿起止页数(活页式账簿可于装订时填写起止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等,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应当在“账簿启用及交接表”上注明交接日期、接管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字或盖章。(四) 会计账簿的登记(1) 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及编号、经济业务事项内容摘要及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
21、迹工整。(2) 会计账簿登记完毕后,记账人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明已经记入总账和有关明细账。(3) 会计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间,不要写满格,一般应(4) 登记会计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的公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自由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记录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根据国家统一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人会计记录。(5) 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不得跳行、
22、隔页,如发生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6) 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消除字迹,必须根据错误的不同性质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更正的方法主要有划线更正法、练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三种。(7) 每一张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将结出的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每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本页合计数应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累计数;对只需结计本月发生额的的账户,本月合计应至本月初至本月末的发生额累计数;对既不需结计
23、本月发生额,也不需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转次页。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总账和明细定期打印。(五) 账目的核对账目核对,对称对账,是指在结账前,将账簿记录与货币资金、往来结算、账产物资等进行相互核对,这是保证会计账簿记录质量的重要程序。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账目核对要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账关相符,是指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实有数核对相符。账证相符,是指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有关内容核对相符;账账相符,是指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记录核对相符;账表相符是指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有关内容核对相符。(六
24、) 结账的基本要求结账就是在将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全部登记入账的基础上,结计出和个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并将余额转接下期或转入新账。结账可以为分为月结、季结和年结三种。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账。结账前,应将本期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全部登记入账工,对需要调整的账项要及时调整。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的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借或贷栏内注明余额方向(借或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里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在“借或贷”栏内注明余额方向(“借”或“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全年累计
25、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账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结出每年累计发生额和年末余额、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贷栏里注明“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Q”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寻出余额。年度终了,要把和账户的余额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七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会计核算的基本目的的之一。会计核算经过记录、计量、分类、加工、整理,在逐步予以条理化和系统化后,按照一定的方式加以表达和传递,使之成为可供使用的会计信息和资料,这就要通过定期编制会计财务报告来
26、实现。(一) 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分类和构成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半年度会计报表应至少反映两个年度或者两个相关期间的比较数据,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其中,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下简称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报表。相
27、关附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补充报表,主要包括一月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对实现利润以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或者亏损弥补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其中,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
28、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内容的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企业合并、分立;重大投资、融资活动;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二)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是一个单位经营和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的综合反映,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全面总结。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目的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财务会计资料和信息,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国家和社会公众服务,是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的重要环节。因此,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和质量要求如下:1.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