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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城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时期建筑节能水平,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等文件,制定本规划。第一章规划背景一、发展现状(一)取得成就“十三五”时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100%,绿色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标识认定管理逐步规范,建设规模稳步增长。超低能耗建筑实现零的突破。既有居住建
2、筑节能改造面积逐年增长,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逐步提高。绿色建材评价认证稳步推进。1、绿色建筑标准加快实施。遵循“绿色、经济、适用、美观”的建筑方针,完善了单体建筑、住宅小区、生态城区绿色建筑推广政策及管理机制,率先在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实现建筑节能向绿色建筑的跨越式发展。按照强制与激励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逐步实现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覆盖。截至2020年末,新建城镇建筑设计阶段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96%,竣工阶段绿色建筑比例达到62%,超额完成“十三五”绿色建筑规划工作目标。2
3、、建筑能效水平逐步提升。实行建筑节能工程闭合管理模式,严格落实新建城镇建筑从设计、施工到交付使用全过程的闭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发布实施公共建筑节能73%设计标准。积极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推动示范工程建设和相关产业发展。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节能监管平台全部建成并平稳运行,实现层级数据联网。“十三五”期间,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3亿平方米,创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20个、40万平方米。3、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建筑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课题研究。编制完成相关技术导则和工程建设工法。开展农村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试点工作,加强配套能力建设。新建城镇
4、居住建筑、农村新型社区以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同步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因地制宜推广浅层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光伏等建筑应用技术。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调研获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现状和大众接受程度,建立了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机制。开展既有建筑改造示范,制定相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验收,以能耗水平高、改造效益明显、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学校、医院、商场和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打造了一批典型节能改造示范工程。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向绿色化改造转变,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完成公共
5、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实现改造项目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5%以上的目标,显著改善了建筑室内环境品质,使用单位满意率达95%以上。截至2020年末,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年节电750亿度、减排8万吨CO2。5、绿色建材产业支撑力不断增强。强化绿色建材产品的技术创新,不断丰富外墙自保温墙体材料的种类和保温应用技术体系,采取强制和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推广墙体自保温技术,大力发展烧结页保温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空心保温砌块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绿色墙材。培育了新型节能墙材、防水保温等具有影响力的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新型墙材、预拌砂浆、节能门窗、保温隔热材料、防水材料、建
6、筑涂料、建筑遮阳等绿色建材产业由弱到强并逐步壮大。将发展绿色建筑与推动建材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相结合,建立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形成了管理、标准、服务和应用四大支撑体系。形成了产业集群,既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又引导传统建材产业实现了升级换代和绿色可持续发展。6、绿色节能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推进建筑节能标准规范在设计和施工中的贯彻执行,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印发了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并将超低能耗建筑纳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范围。完善绿色建筑评价管理机制。修订了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优化了建筑能效测评内容。按照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稳定的
7、原则,着力优化完善以“隔热、通风、除湿、采光、遮阳”为主导的绿色建筑技术路线。“十三五”期间,编制修订发布了20项与绿色建筑相关的地方标准和图集,形成了绿色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评价全过程配套齐全的技术标准体系。7、管理及实施能力持续增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绿色建筑咨询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绿色建材生产企业等的内部交流和行业间的交叉交流联动,搭建协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开放式平台,推动绿色建筑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的转变。每年按照市级和区县两个层面,分类实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及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材料及设备等相关从业人员绿色建筑专项培训,有效提升管理人员的监管能
8、力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实施能力,保障绿色建筑工程质量达标。8、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夯实“十三五”期间,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部署,从土地出让阶段进行管控,确保将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截至“十三五”末,土地出让阶段装配式建筑落实面积累计约 350万平方米,为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积极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打造了8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二)存在不足“十三五”期间,虽然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数量及面积均有大幅提升,但在绿色建筑项目中的比重仍然偏低。绿色建筑监管制度对验收和运营等后端工作的引导和规范效力仍需加强,用户对绿色建筑技术的感知度与
9、获得感不高。绿色生态城区在建设落实环节面临挑战,对照国家、城市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有待提高。绿色建筑在量上实现了突破,但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较少,绿色建筑存在“重数量、轻品质;重设计、轻运营”的现象。绿色建筑设计质量不高、创新不够,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特色有待加强。结合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绿色建筑发展应充分体现“隔热、通风、除湿、采光、遮阳”等适宜技术,不断优化技术路线,因地制宜推动墙体自保温、高效节能门窗、建筑遮阳、自然采光、自然通风、立体绿化等适宜绿色建筑技术应用,全方位提升绿色建筑品质。2、公众对绿色建筑的感知体验有待增
10、强。十三五期间,实施了一定规模的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项目,但群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不高、可感知性弱。特别是与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建筑声环境品质、室内空气品质、水质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成品住宅装修交房比例不高,装修绿色化程度较低,建筑环境的宜居性及生活便利性需要提升。3、建筑节能水平提升与用能限额体系建设待形成闭环。“十三五”期间,通过编制多部合理用能指南,初步建立了建筑运行侧的用能限额引导体系,但通用能限额管理从设计到运营的全过程环节,设计和运营阶段在能耗绝对强度控制方面仍有脱节。结合建筑能效水平提升工作,以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修订、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应用等工作为契机,将建筑设计用能限额
11、纳入标准和管理体系,是建筑节能工作面临的新课题。4、绿色建筑市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超低能耗建筑等工作尚未建立长效的市场推广应用机制,虽然有部分财政支持但仍然不足,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仍在探索阶段。5、绿色建材产业支撑有待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已有一定的绿色建材产业基础,但是通过绿色建材评价的产品种类主要集中在预拌混凝土、建筑砌块和无机保温板材三大类,绿色建材认证还处于起步阶段,远远不能满足绿色建筑的应用需求,有待进一步提高绿色建材认证的种类及数量。6、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板块构筑不完善,设
12、计、生产、施工等主要环节经验不足,标准化程度低,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装配式建筑的优势未能充分显现。大部分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还没能够建立一整套具有普遍适应性的设计模数,未能实现建筑构件通用性和互换性,标准化、一体化、集成化程度仍有待提升。二、发展形势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体现,是推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手段,是创新驱动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着力点,是全面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节能低碳、绿色生态、集约高效的建筑用能体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策略意义。(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核心理念新版绿色
13、建筑评价标准立足主要矛盾转化的现实背景,基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升级了绿色建筑的理论内涵和标准体系。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建设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的绿色建筑,提供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生活工作空间,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二)以碳达峰与碳中和为发展新机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需要持续性开展建筑节能工作降低能源消费总量
14、和强度。将建筑领域纳入重点节能减排范围,作为城市建设领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载体,推进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重要保障。(三)以高质量发展为发展理念绿色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进一步融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理念,落实供给侧结构性的要求,逐步退出规模速度型的粗放增长方式,向质量效益型的集约增长转变,实现质量效率双提升的必然选择。第二章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全面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1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以提高建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建筑空间环境品质为核心目标,强化增量管控,改善存量品质,优化用能结构,转变建设方式,促进区域协调;以推动绿色建筑的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遵循城市发展规律,聚焦区域自身特点,促进绿色建筑提质增效,营造健康、智慧的城市环境,突出市场机制导向,倡导共同缔造理念,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宜居宜业、绿色循环低碳的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新局面。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在满足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需求,升级绿色建筑理念与体系,提高建筑健康性
16、、舒适性、功能性,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切实改善居住生活品质。(二)坚持统筹规划。强化规划指引,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建筑活动与自然生态和谐共生,统筹城乡协同发展,统筹建筑增量控制与存量优化,统筹建筑规划设计建造运行管理全过程,存量与增量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的绿色化。(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把握绿色建筑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推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综合解决为突破口,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重中之重,补齐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短板领域,形成人民群众共谋、共建、共享的绿色建筑发展新局面。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把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高质量发展的要素特征,从技
17、术体系、规范标准、政策机制、产业支撑等方面,提升绿色建筑全过程、全领域、全产业的发展质量。(四)坚持因地制宜。结合经济发展水平与绿色建筑发展的工作现状,充分考虑地方建筑特色、气候特点,合理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选择适宜、经济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防止目标指标“一刀切”,推动形成特色多样、亮点各具的绿色建筑发展格局,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五)坚持创新驱动。以建筑领域碳达峰为导向,兼顾舒适健康、智慧人文等发展要素,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用的方法、创新的思维完善体制机制,破解制度障碍,提高绿色建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以绿色城区集聚示范为重点,引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兼顾适宜技术和先
18、进模式向全市的复制推广。(六)聚焦达峰降低排放。聚焦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合理控制建筑领域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七)推进提质增效。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机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让市场成为推动建筑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提升城乡绿色发展品质。坚持系统性思维,压实各方责任,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控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能源消费总量。三、发展目标“以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城乡建设更高质量、人居环境更加优良、人民生活更有品质、温室气体更少排放,绿色建筑全面建设,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绿色措
19、施推广普及,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水平明显提高,高性能绿色建筑逐步普及,建筑能效显著提升,健康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形成重点示范,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工业化水平取得显著进步,绿色建材广泛生产与应用,农村建筑引导建设绿色农房,形成有效推进城乡建设全领域全过程绿色建设与发展的模式。“十四五”市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主要指标2020年末2025年末性质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100预期性城镇新建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提升(%)20预期性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能效水平提升(%)30预期性城镇新建建筑实施建筑能效测
20、评比重(%)100预期性累计实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万平方米)-1500预期性累计实施地热能、空气热能建筑应用面积(万平方米)-1500预期性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85预期性新增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万平方米)50预期性第三章重点任务一、提升绿色建筑建设品质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化。修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配套技术细则、技术规定、审查要点和设计软件等。对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绿色建筑检测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标准,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通过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将绿色建筑管理要求和推进机制纳入法治化轨道。要求新建民
21、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一)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修订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建立标识认定和撤销机制,落实国家绿色建筑标识分级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市住房城乡建委、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分别授予三星、二星、一星绿色建筑标识。建立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重新征集绿色建筑与节能专家库专家,强化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指导建设等单位申请绿色建筑标识,强化绿色建筑标识申报、推荐、审查、公示、公布等各环节管理,严格实施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查,规范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二)增强对绿色建筑感知体验。深
22、化绿色住区和绿色校园建设。以高星级绿色小区为切入点,开展节能低碳、智慧服务、生活配套、人文氛围、健康建筑、适老设施、绿色物业等创新工作,提升建筑的安全耐久性、健康舒适性、生活便利性及环境宜居性等方面增强市民对绿色建筑的感知体验。发展高舒适度导向的绿色健康住宅技术体系及推进机制,发展成套技术、优化产品选型、探索适宜模式、活化市场作用。开展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室外微气候设计优化研究。提高建筑的防水防潮等安全耐久性能。建成一批绿色校园标识、节能型节水型校园、装配式建筑、海绵校园、智慧校园多种示范类型集成的高品质绿色校园。二、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立足建筑节能现状与提升发展需求,聚焦建筑用
23、能限额设计,基于技术发展水平和建筑用能需求,开展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用能限额研究,因地制宜地编制形成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用能限额设计相关标准。实施高性能门窗推广工程,因地制宜地提出门窗节能性能提升目标,同时兼顾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等综合性能提升,提高门窗工程质量,推广适宜遮阳、通风技术,推广兼顾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和保温隔热性的建筑保温系统,提高雨水、中水、再生水的利用,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的设备及卫生器具。使用高效率的机电设备及照明光源,优化建筑智能化控制技术,鼓励立体绿化技术应用。引导农村建筑参照节能标准设计建造。实施建筑用能和碳排放限额设计标准,推动建筑节能设计从“相对节能”走向“用能限
24、额”形式的实效节能。三、推动绿色建筑产业化融合发展推行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的新型绿色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中落实绿色建筑的各项指标要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融合发展。推行建造活动绿色化,加强绿色建筑策划和设计统筹,明确绿色建造的实施路径,推进绿色施工,通过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噪声、水污染和建筑垃圾控制,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推行建造方式工业化,整合绿色建筑激励政策,引导实行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组织试点实施一批装配式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项目。鼓励试点地区开展绿色建造产业集群培育,整合形成绿色建造产业链。推行建造
25、手段信息化,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BIM技术应用政策和技术体系。按照应用尽用的原则,严格落实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对非砌筑内隔墙板和预制装配式楼板的应用比例要求,促进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业的发展,有力支撑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需求。四、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编制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提出绿色建筑星级空间布局、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指标等要求,落实到建设、管理全过程,结合重点片区打造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探索建立数字化的城市信息模型,优化涵盖地理信息、房屋建筑等固定信息及人口、能源消耗等动态信息的城市智慧能源管理服务系统,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开发建设管理深度融合,优化城市运营管理策略,提高城市
26、绿色低碳运营管理水平。推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构建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体系、技术体系,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标准,引领绿色建筑由单体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放大到区域的绿色、生态、宜居、低碳、集约发展,提升绿色建筑综合发展水平。五、提升建筑用能清洁化低碳化因地制宜建立可再生能源利用主要实施技术路径,推进可再生能源的深度及复合应用,探索在具备资源利用条件的区域强制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措施。推动太阳能光热、光电、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在建筑中的综合利用。提高建筑用能柔性,构建以“直流建筑+分布式蓄电+太阳能光伏+智能充电桩”为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鼓励在医院、学
27、校等公共建筑和新建工业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与验收,推广空气源热泵技术研究与产品。通过污水源热泵区域能源站建设和运营,优化区域能源结构,实现多能互补及能源梯级利用,提升整体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建筑舒适品质。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实施质量,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鼓励农村建筑使用太阳能系统。开展污水源热泵应用示范工程及研究。充分发挥电力在建筑终端消费的清洁性、可获得性、便利性优势,按照宜电则电的原则,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六、强化绿色化改造与功能提升扎实推进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降低公共建筑能耗。重点实施公共建筑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
28、施节能降碳改造,积极推广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以及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技术应用。以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和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由单一型的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的绿色化改造转变,探索利用绿色金融及其它多元化融资支持政策推动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市场化机制。推进公共建筑能源环境动态监管制度。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室内舒适度。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探索节能改造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宜居综合改造模式,探索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路线,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统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水改造,
29、推广使用高效的节能照明光源,合理使用电气智能化控制技术,提高建筑机电设备的运行管理水平。七、强化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管理强化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研究重点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转向全能耗定额管理,加强超限额建筑监管。对限额管理之外的建筑,加强节能降碳指导和技术服务,促其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和精细化管理能力。推广公共建筑智慧运维。推行绿色物业管理模式,结合产权、功能和运营特点,将绿色建筑日常运行要求纳入物业管理内容,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提升,提高绿色建筑设施、设备运行效率。搭建绿色建筑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建筑能耗和资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实时监测。八、加大绿色建材应用力度
30、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造价信息发布机制,引导绿色建材评价向绿色建材认证转变,通过打造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建材绿色供应链建设。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开发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平台,实现绿色建材信息采集、共享、可追溯等功能,提高绿色建材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强化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完善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政策措施体系和工作机制,研究完善绿色建材应用市场机制。将绿色建材应用要求纳入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相关标准,严格落实全市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制度,将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及应用情况作为建筑能效测评重点核查内容,促进绿色建材规模化规范化应用。在符合相应标
31、准和政府投资成本控制要求的基础上,优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到2025年,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70%。九、促进建筑能源供需协同发展推动建筑用能与能源供应及输配响应、互动,提升能源链条整体效率。会同能源管理部门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推广基于建筑用户能源需求及负荷预测的区域能源综合规划,以需定供,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效益。开展城区、园区、建筑群等整体参与的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利用建筑用能监测数据合理引导建筑用户电力需求,积极参与调峰,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推进源-网-荷-储-用协同运行,增强系统调峰能力。十、开展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研究制定建筑行业碳达峰
32、碳中和行动方案,并与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等做好衔接。推动建立建筑领域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转型,在保障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和市民高品质生活空间的前提下,结合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情况,实施新建建筑节能降碳设计、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等重点举措,建立建筑碳排放相关标准体系,探索建筑领域碳交易的市场机制,推动建筑行业低碳发展的制度建立与技术创新。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工程示范,探索近零能耗、低(零)碳建筑试点。研究建筑活动碳排放清单编制方法,探索实施建筑碳排放评价标识制度。完善建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改造过程中碳排放控制标准、技术及产业支撑体系,推动建筑行业低碳发展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工程
33、创新。十一、推动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形成具有地方特征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鼓励社会投资项目规模化建设装配式建筑,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建设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大中型建筑 100%达到装配式建筑标准,装配率不低于 50%,遴选合适的政府投资项目,执行较高标准装配式建筑要求,装配率不低于 60%。到 2025 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开工建筑比例力争达到 60;选取3个装配式建筑的重点推进片区,居住建筑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示范引领各区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到 2035 年,累计建设市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 20个。十二、突出科技创新驱动构建市场导向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体系,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建
34、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科研项目,优先列入各级科技专项计划,优先给予成果奖励,优先推荐上报更高层次科技计划和奖励。支持引导企业开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备和产品,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培育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产业链,加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动可靠技术工艺及产品设备的集成应用。第四章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围绕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协同管理。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和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研究建立有效的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完善绿色建筑年度任务分解和考核评价制度,优化绿色建筑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有序推进规划成效评估工作,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制定明确的规划评估计划。成
35、立专家小组,负责讨论决策示范项目的技术路线并承担验收和督察责任。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考核制度,将各区绿色建筑工作任务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二、加大政策激励强化工作联动机制,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项目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零)碳建筑示范,将其增量成本计入建设成本。按规定因采取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加大金融对绿色建筑业的支持力度,通过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多种方式为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绿色金融服务。采用最高等级标准建设项目,在各类建筑工程奖项评审中可以优先推荐。研究落实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
36、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低(零)碳建筑项目和绿色建材企业纳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三、推进技术创新逐步完善以市场导向的绿色建筑地方标准技术体系,加大地方标准、图集及施工工法的编制力度。积极培育具有更高水平的团体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推动建筑业绿色发展和供给侧。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和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模式,建设绿色低碳建筑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加强先进技术和工艺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突出建设单位在新技术应用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
37、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绿色城区、绿色社区、绿色建筑等多层次的示范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经验。四、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和稽查,防止不合格的建材产品进入市场。在工程项目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加强新建绿色建筑相关审查内容,对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开工建设,严把建筑能效测评关。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施工现场明确建筑节能、节水等性能指标。严格按绿色建筑及其指标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对不符合相关标准或不能实现项目预期节能目标的,不得通过验收。组织开展绿色建筑专项督查,强化大型公共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审查,严肃查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材料不达标、不按规定公示性能指标等行为。开展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试点,运用保险手段对外墙外保温、室内空气品质等重要节点进行质量风险防控。五、强化宣传培训各地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活动,加大对管理人员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与宣传作用,通过推广成功示范经验、利用节能宣传周、科普宣传周等方式,定期开展贴近百姓的绿色建筑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营造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