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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揭阳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为全面落实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根据广东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十二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回顾(一)工作成效“十二五”期间,我市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支持指导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1、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根据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和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先后制定了揭阳市
2、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揭阳市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揭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贯彻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揭阳市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办法、揭阳市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奖励暂行办法等政策措施。落实建筑节能管理责任,明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并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目标实施考核,推动和加快我市各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步伐。2、建筑节能监管工作有效开展。新建建筑从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监督、验收、销售等环节严格实行建筑节能监管制度,每年组织全市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节能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了建筑节能管理。全市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竣工
3、验收阶段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3、绿色建筑逐步推广。制定了我市发展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措施,以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为重点,落实我市发展绿色建筑项目,推动我市重点领域的新建建筑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十二五”期间,我市发展实施绿色建筑建设项目8个,绿色建筑面积7.05万平方米,占“十二五”发展绿色建筑任务30万平方米的24%,绿色建筑的推广实现了零的突破。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组织各地开展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公示工作,申报并获准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示范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以抓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为手段,探索既有建筑
4、节能改造方法,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采取政府发动、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对高耗能的公共建筑逐步进行节能改造,据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统计,“十二五”期间共完成8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并完成全市公共照明领域LED灯照明安装改造任务。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发展。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并将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纳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在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逐步推广发展。“十二五”期间,建设了揭西县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县,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建筑面积83.42万平方米,折算应用面积25.03万平方米。同时鼓励农村低层住宅安装太阳能,乡村道路改造安装太阳能L
5、ED灯。开展对建筑余泥无害化处理及可再生利用研究,绿源环保有限公司建筑余泥无害化处理及再生利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基本完成国家“城市”“限粘”和“县城”“禁实”任务,市区及县城城区新建建筑工程项目全面禁止使用烧结实心粘土砖,“禁实限粘”取得较好成效。另外,全市新型墙材生产应用快速发展,全市已确认登记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6 家,总生产能力达1.6亿块标准砖。“十二五”期间我市新型墙材应用总量约7.8 亿块标准砖,墙材应用比例超过72% 。“十二五”期间,我市大力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散装水泥供应量441万吨,预拌混凝土使用量662万立方米,散装水泥的发
6、展和应用,为社会创造了较高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7、建设一批低碳社区示范项目。一是创建了榕城区等9个县(市、区)100个市级绿色小区和在各个社区范围内创建了180个绿色小区目标。二是揭西县获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涵盖学校、医院、宾馆酒店,保障性住房、农村住宅等,农村太阳能示范推广项目惠及5个乡镇。(二)存在问题虽然“十二五”期间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发达地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相比,仍存在比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监管力度、责任落实有待提高。建筑节能工作的落实推进存在市区紧、县(市、区)松的现象,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7、虽设置了专门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机构,但人员配备不足,业务水平和管理力量薄弱,监管力度不足,造成建筑项目现场节能措施的落实存在漏洞。另外,地方规范性政策措施滞后,推进绿色建筑的配套政策措施不够完善。2、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力度有待加强。我市的经济、人才、检测技术等方面相对落后,对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视程度不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步伐比较缓慢。特别是绿色建筑的推广,“十二五”期间虽有所突破,但与省下达的任务目标相差较大,县(市、区)绿色建筑项目落实严重滞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落实进展缓慢、滞后。3、建筑节能财政专项资金落实困难。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各
8、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投入不足,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推广落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缓慢、困难,节能激励政策措施力度有待加大。4、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仍需加强。“十二五”期间我市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加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市场主体对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宣传仍需进一步加强。二、“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规划(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大力推进新
9、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全面提升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建筑环境品质,努力实现揭阳建筑节能事业的健康发展。(二)发展目标1、新建建筑节能全面落实。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到2020年末,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2、绿色建筑发展全面提升。新建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提升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和运行阶段绿色建筑比例。到2020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
10、300万平方米。3、全面落实新型墙材。全市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的新建建筑项目(列入历史文化保护的古建筑修缮等特殊工程除外)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新型墙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超过98%。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50%。“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市散装水泥供应量472 万吨,预拌混凝土使用量708 万立方米。4、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万平方米。5、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100万平方米。三、主要工作内容(一)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办法,提高县(市、区)建筑节能监管水平。严格执行新
11、建建筑节能监管办法,从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责任,确保节能标准执行到位。重点提高县级建筑节能监管水平,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节能技术指标、措施、构造等内容的审查,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部品、产品质量监督,落实建筑节能工程验收规定。(二)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提升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城镇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提升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和运营阶段绿色建筑比例。“十三五”期间,市区、县城区、中心镇、重点镇、宜居示范城镇、历史文化名城
12、名镇、特色小(城)镇及绿色建筑发展示范片区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至2020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争取空港区绿色生态新城及大南海石化新城提升为省级建设绿色建筑发展示范片区。鼓励学校、医院创造“绿色校园”、“绿色医院”,推动绿色工业建筑建设。实施绿色建筑全过程质量提升行动。提高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能力,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等监督机构的工作责任,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绿色建筑建设相关要求。大力发展运行阶段绿色建筑,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积极申报省级资金支持。积极发展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推动
13、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技术融合,倡导绿色建筑精细化设计,提高绿色建筑设计水平,促进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应用。(三)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水平。继续开展建筑能耗统计和公示工作,做好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行管理,逐步加大县级建筑能耗平台建设力度,力争到2020年末县(市、区)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项目,全面对接省、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配合各职能部门鼓励应用PPP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手段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学校、医院节能改造试点,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四)继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等环节的技
14、术标准体系。鼓励率先在高性能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设示范项目中,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作为约束性指标。鼓励小区级、街区级建设太阳能光伏设施,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城市低层住宅及酒店、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中的推广力度。(五)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和新型墙材。实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动态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鼓励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优先使用绿色建材。推广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利用示范,鼓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深化“禁实限粘”工作,完善墙材管理。推进“互联网+”等新技术在墙材革新工作的应用
15、,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监管力度。推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应用,提高水泥散装率,禁止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积极推广农村使用散装水泥。“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市散装水泥供应量472 万吨,预拌混凝土使用量 708 万立方米。到2020年底,市区、县城区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 C35及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占预拌混凝土总量50%以上,推广应用C60及以上强度等级混凝土。(六)积极推动农村建筑节能发展。鼓励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按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进行设计和建造。鼓励政府投资的农村公共建筑、各类示范村镇农房
16、建设项目率先执行节能及绿色农房标准、导则。结合农村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和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村建筑节能。鼓励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在具条件的地区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四、保障措施(一)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等法规以及“十三五”期间省政府、市政府制订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配套法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纳入主要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各地要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配套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建筑节能各项规定和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订措施,扎实推进,加大
17、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1、加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政策法规执行力度。(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政府法律法规。重点做好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绿色建筑发展配套制度的贯彻实施。落实专门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必要的工作人员,以适应当前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要求。各地要根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乡镇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加大住建、发改、规划、财政、经信、科技、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建立并落实建筑节能协调机制,定期交流和研究解决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内
18、外联动的工作局面。(2)加快制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相关政策,全面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等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等节能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鼓励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运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不断推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利用,促进揭阳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3)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加强从立项、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质量监督、房屋预售、竣工验收、物业管理等全过程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动态监
19、督管理,对不执行绿色建筑或擅自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建立健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和市场监管联动机制,确保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新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加强建筑节能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建筑节能实施过程中建设各方主体的行为。实施施工现场、商品房销售现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鼓励检举揭发各种违反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强化社会监督。推行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2、加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监管力度。(1)强化管理。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纳入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按图施工、材料检测和进场、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
20、督、竣工验收、房屋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闭合监督管理,并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纳入工程质量检查内容。做好每一环节的衔接和把关工作,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经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审查合格的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竣工验收环节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2)提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督水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列入工程质量日常监督范畴,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的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监理单位要对进场使用的建材、构配件、设备和节能产品进行见证取样,严禁不合格产
21、品进入工地使用。(3)严格节能与绿色建筑分部专项验收及验收备案制度,切实保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在设计、施工、验收阶段的有效执行。3、加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支持力度。加大技术创新和相关重点技术研究,着力解决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产品在设计和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提供技术支撑。加大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绿色建筑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力度,逐步形成一定规模的建筑节能产业。4、加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财政投入的力度。(1)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补助。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绿色建筑发展配套相关政策法规。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建筑节能与绿
22、色建筑工作,如建筑节能日常工作、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绿色建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新能源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发展示范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所需的财政性资金列入同级预算,加强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国家和省可再生能源、光伏发电、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等试点示范,争取资金补助。(2)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创新节能与绿色建筑建筑市场运作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投资方式,运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5、做好宣传培训。结合“全民节能行动”、“节能宣传月”等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构建立体化的建筑节能宣传体系,广泛宣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普及节能知识,提高节能意识,促进行为节能,倡导绿色生活消费方式。举办各类专业培训,做好培养专业人才,强化技术人才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附件“十三五”绿色建筑任务计划地区绿色建筑面积(万)全市合计300榕城区30揭东区50空港区60产业园15普宁市60揭西县25惠来县10普侨区5大南山区5大南海石化工业区40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