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小结p审批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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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小结 p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YKK5AB-YKK08-YKK2C-YKK18】内部真题资料,考试必过,答案附后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本章内容繁多是考察中比重占得最多的一部分知识内容,本章知识与基础会计中相关内容有所联系,学习的时候注意知识的连贯性。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第二节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2)会计监督。第三节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对会计人员的最低要求)(4)地方性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

2、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第四节(1)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节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第六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 1 月 21 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85年 5 月 1 日起实施;1993年 12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第五次会议修正;1999 年 10 月 31 日修订,自 2000 年 7月 1 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起实施。(时间,会议)第七节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第八节(2)会计行政法规 第九节制定主体:国务院 第十节代表法规:

3、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 第十一节(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第十二节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 第十三节构成:A、会计规章、B、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十四节(4)地方性会计法规?第十五节 制定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4、,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3)(4)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5)(6)三。会计人员的管理?业务管理专业资格管理(7)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1)依法建账,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账。(2)(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实际履行合同或协议并引起资金运动时(3)(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

5、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变造即篡改事实,伪造即以假乱真(4)(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实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以便使用者了解情况。(5)(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是中文,但是可以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文字或一种外国文字。(6)(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解释:(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2)确定实际发生的经

6、济业务是否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标准?是否发生资金增减变化。注意: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的基本质量要求是 A、真实性 B、完整性。伪造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资料,以假充真。变造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篡改事实。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以假乱真。【注】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

7、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而不是经某某机关同意。需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说明:任何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均可以只使用中文,绝不能不使用中文。2、会计核算的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款项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有价

8、证券指股票,债券,国库券,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费用通常包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事项 3、会计年度(1)是什么: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2)主要是与我国的计划、统计、财政等年度保持一致。4、记账本位币?(1)原则: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2)特殊: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

9、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5、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按其来源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1)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的要求:A、办理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如实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B、要保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完整,不得漏项。C、对原始凭证签章的要求 a、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其中发票必须盖有税务部门监制章;b、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c、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d、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其中,公章有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

10、款专用章,结算专用章 D、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否则该原始凭证无效。E、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F、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用作报销凭证。G、发生销货退回及退还货款时,必须填制退货发票,附有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单位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H、单位人员公出借款的收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在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款收据的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I、经上级有关部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不要注明批准

11、文件的归档日期 J、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时,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K、原始凭证遗失应采取的措施 a、能够取得证明的: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由经办人员签名后,报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b、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审核?A、审核主体: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B、审核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C、处理方法 a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b 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

12、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 A、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B、一般内容错误,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印章。C、金额错误,不得更正,必须由出具单位 重开。注:原始凭证开具单位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2)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的填制 A、填制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B、如何填制 a、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 b、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 c、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C、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事项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

13、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三类,五类编号法)D、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自然张数)E、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的内容:1)凭证的名称 2)填制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员的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5)接受单位的名称 6)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的分担情况。F、改错方法 a、填制当时发生错误,应当直接重新填制。b、发现当年的错误,可以用红字注销法进行更正。c、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

14、误,可以按正确数字同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 调整记账凭证。d、发现以前年度的错误的,应当用蓝字编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e、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上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印章或者签字。f 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的记账凭证,如有空行,应当在金额栏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斜线注销 记账凭证审核的内容?A、内容是否填写齐全 B、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另行保管,不附入记账凭证的,应查阅有关备查账簿记录)C、会计分录的使用是否正确 D、编号有无重号、漏号现象 6、会计账簿(1)会计账簿的种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

15、账簿。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 【注】新账簿的启用,在封面或启用表中填写:1)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并填写账簿扉页上的“启用表”,注明启用日期,账簿起止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会计人员调动时也要在“启用表”上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字或盖章。(2)会计账簿的登记基本要求(共 11 项)登记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记账人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如打“”等)。登记会计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会计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

16、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地 1/2 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 A.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B.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C.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D.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E.各种会计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凡是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当按照规定结出余额 过次承前。每一页账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字样;再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登记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17、更正方法:划线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红字更正法。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11 不得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3)账目核对的要求: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没有账表相符)具体内容见 P18-19 eg.账实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账账相符:会计机构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保管部门的有关财产物资明细账之间对应的记录(4)结账的种类:月结、季结、年结。(5)结账的要求: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每日结出余额。补充:1)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借或贷栏内注明余额的方向,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2)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

18、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在借或贷栏中注明余额方向,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3)年度终了结帐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结出全年累计发生额和年末余额,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借或贷栏中注明“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表示 7、财务会计报告 (1)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 会计报表附注?:是指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所做的解释 财务情况说明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

19、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编制依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 12 月 31 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前 1)清查,核算结算款项是否存在;债权,债务是否一致;投资是否存在;存货,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目数量是否一致;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目记录是否一致;还需要清查,核实其他内容 2)核对会计账簿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同;

20、结出各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检查相关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对于无国家统一规定的部分,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以及相关职务处理是否合理;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4)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对外提供的财务的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报表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设置有总会计

21、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的签名并盖章。“3+1”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重点说明下列事项:A、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B、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C、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D、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E、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等;F、需要说明的其他主要事项 8、财产清查(二个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9、会计档案(1)会计档案种类 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22、。会计档案的种类 A、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B、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C、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材料;D、其他类,包括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2)会计档案的归档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而不是必须立即移送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与原始凭证的管理相同)有二个手续(3)会计档案的保管

23、期限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分为 3 年、5 年、10 年、15 年和 25 年五种。计算方法: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如 1993 年 5 月 1 日开具的发票,保管期 15 年,保管期限最后一天是 2008 年 12月 31 日。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 15年 2)记账凭证 15 年 3)汇总凭证 15 年 二?。会计账簿类?1)总账 15 年包括日记总账 2)明细账 15 年 3)日记账 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 年 4)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 年 6)辅助账簿 15

24、 年 三?。财务报告类?1)月、季度财务报告3 年包括文字分析 2)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保存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1)会计移交清册 15 年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4)银行余额调节表 5 年 5)银行对账单 5 年 五关于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的文档资料的管理 保管期截至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 13 年 重要的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定期打印,定期复制,需要每天打印输出的会计账簿: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4)会计档案的销毁的程序和要求 由本单位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一般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的

25、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专人负责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当有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派人监销;各级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人监销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A、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B、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也不得销毁。(5)会计档案的交接 单位终止的,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财产所有者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单位分立 A、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 B、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单位合并?A、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

26、方解散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B、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交接会计档案时,由?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6)会计档案的装订 1.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用“三针引线法”装订,装订厚度一般厘米 会计凭证装订后封面上填写: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盖章 2.会计账簿的装订:编号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布明细账 会计账簿装订后封面上填写:账目种类,编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

27、人员盖章 3.会计报表的装订:小企业可按季装订成册 第四节?会计监督 1、我国实行“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制,即:(1)单位内部监督、(2)政府监督、(3)社会监督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监督的主体: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2)监督的对象:单位的经济活动。(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4 个)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

28、确。(4)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方法(8 种)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批准采购与直接办理,销售和收款属于不相容职务,不相容职务的核心是“内部牵制”2授权批准控制: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3会计系统控制 4预算控制:确保决策权落实在内部管理的最高层 5财产保全控制:主要包括接近控制,定期盘点控制等 6风险控制:一般分为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7内部报告控制:内部报告的格式和种类由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可以由财会人员负责,也可由财会,业务和管理人员共同完成。必须有财会人员参加。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尽可能地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的因素(5)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2 个)会计机构

29、、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3、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1)监督主体:主要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注意:财政部门不是唯一主体。除财政部门外,有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但不包括工商管理部门和商业银行,对各单位实施会计监督。(2)政府监督的对象:会计行为。(3)政府监督的范围 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

30、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4、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1)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体: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任何单位和个人。(2)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的业务范围: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3)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再监督。(4)对会计违法行为

31、的的检举 A如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检举 B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及时处理;C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D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违反了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会计机构的设置(1)设置依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单位规模的大小,业务和财政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言外之意,单位可以不设会计机构,但大、中型企业必须单独设置会计机构。(2)如果不设会计机构而是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则?必须指定会计主管人员。(3)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2、代理记账(1)设立代理记

32、账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四点重要)至少有 3 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不是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2)设立程序?审批+登记 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3)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A、审核原始凭证(不包括填制原始凭证)B、填制记账凭证 C、登记会计账簿 D、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需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

33、章后方可对外提供。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4)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5)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

34、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3、会计机构负责人(1)地位:是单位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行政领导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会计从业资格(1)会计从业资格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基本条件。(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收银员,单位档案管理员,审计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不需从业资格证(3)

3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取得方式:考试 考试科目:A、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B、会计基础;C、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 A、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B、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C、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不得参加考试的人员 A、从事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但是尚未构成犯罪,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 年内(含 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B、从事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永远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永远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

36、目免试条件 具备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 2 年内(含 2 年),免试 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证的有效范围:全国(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统一管理 管理原则:属地原则。管理机关: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管理方式 A、上岗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 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B、离岗备案 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 6 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C、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D、变更登记 持证人员

37、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对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特点:A、针对性,B、适应性,C、灵活性。内容:A、会计理论与实务;B、财务、会计法规制度;C、会计职业道德规范;D、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形式:A、接受培训、B、自学。学时要求: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5、会计专业职务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高级职务高级会计师 中级职务会计师初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自 1992 年起,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从 2003 年起,对

38、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且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初级:会计证+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会计证+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大本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博士学位(4)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初级大专毕业,且担任会计员职务满 2 年 中专毕业,且担任会计员职务满 4 年?助理会计师 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担任会计员职务满 5 年 6、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设置依据:会计业务的需要(2)如何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3)出纳不得兼管:稽核、

39、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能兼管总账,财务成果核算 7、会计人员回避制度(1)什么单位需要回避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2)如何回避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稽核等工作 8、会计人员工作交接(1)交接的意义?可以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 可以防止由于会计人员的更换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混乱。可以更好的分清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的责任(2)什么情况下办交接?调动工作、离职、临时离职、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3)监交人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

40、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 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5)移交点收(6 项内容书 P59)(6)移交后的责任?原移交人员?对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第六节?法律责任 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责任 职务过错行政处分 1、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责任 行政过错?行

41、政处罚 刑事违法行为?刑事责任 2、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有法律责任不等于有法律制裁。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共有一种形式是“警告”3、罚款属于行政责任,罚金属于刑事责任。4、附加刑如何适用?附加刑可以附加于主刑之后作为主刑的补充,同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5、违反会计法律的行为?(1)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10 类,见下)县级以上让人民政府财政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3000-50000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 2000-20000,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吊销会计资格证 附: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

42、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予以通报,对单位处5000-100000,对负责人处 3000-50000对其他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

43、格证 第三节 票据结算 一、票据概述(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票据是指票据法所规定的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一般来讲,票据具有信用、支付、汇兑和结算等职能。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二)票据当事人 1、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当事人,也称票据法律关系主体。2、票据基本当事人:票据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他们是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1)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

44、。(2)收款人是指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又称票据权利人。(3)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借款责任的人。3、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他们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 系而享有一定权利、义务的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1)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2)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3)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4)保证人是指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由票

45、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三)票据权利与义务 1、票据权利 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1)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 票人可以是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2)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 的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包括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2、票据义务 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四)、票据行为 票据行

46、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则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1、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2、背书是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3、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4、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五)票据签章 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的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

47、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如果票据缺少当事人签章,该票据行为无效。(六)、票据记载事项 是指依法在票据上记载票据相关内容的行为。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等。1、绝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不记载票据即为无效的事项。2、相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应该记载而未记载,但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不使票据失效的事项。银行汇票付款日期以及付款地是相对记载事项。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营居住地为付款地。3、任意记载事项是指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

48、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如出票人在汇票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七)、票据丧失 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1、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2、公式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3、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失票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付款人向其支付票

49、据金额的活动。附:1)概念: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广义);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狭义)2)种类:汇票,本票和支票 3)特征 A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B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 C票据所表示的权力与票据不可分离 D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支付或委托他人支付 E 票据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应无条件向吃票人或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 F 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 4)功能: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贴现,转贴现,再贴现)5)票据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依法定方式签发票

50、据并将票据交付份额收款人的人 收款人: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票据权利人 付款人:由出款人委托付款人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 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6)票据签章:签章符合法律规定 7)票据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票据种类,汇票,本票,支票 相对记载事项:付款日期 任意记载事项:“不得转让”不产生效力的记载事项:开出远期支票,这一事项即为不产生效力的记载事项(二)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见票即付。银行汇票的当事人只有两个:出票银行(即付款人)和收款人。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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