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74299871 上传时间:2023-02-25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18.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1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科 研管理效能,保证科研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依据关于进 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和激励科技人员创新 创业十六条政策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 法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学校是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科研项目 管理以保障科研活动健康顺利开展作为科研管理与监督工 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申请立项和过程管理并重、 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实行过程管理。第二条 科研项目实行校、教学院(独立建制的科研机 构,下同)、项目负责人的分级管理体制。学校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负责对各级各类科研

2、项目按国 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和监督,提供相应保障服务,组织 开展科研管理工作的指导、宣传、培训等。教学院应加强对本单位科研项目进行综合管理。项目负责人对科研项目负有直接责任,要按照相应各级 各类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 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经费,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科 学规范管理。要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费支出 该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项目申报。项目剩余经费按原 渠道收回,并取消与本项目有关的学校科研奖励、职称评定、 科研编制、科研工作量、荣誉等方面的认定。第二十条 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各 教学院要在科研条件、时间上给予充分保证,并将

3、科研工作 量纳入教师考核总工作量。对于科研项目的争取和完成情况, 学校将作为职称评定、科研奖励、科研工作量、科研岗、硕 士学位布点建设考评等的重要内容。第五章项目结题验收第二十一条 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后,课题组应及时向 所在教学院提交全套总结结题材料,经教学院初审后报科技 与学科建设处,经由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后,报项目来源 渠道(或项目委托方)组织结题验收。验收标准按项目来源 渠道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横向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结题验收后6个月内将结余资金转入项目负责人创新创 业发展基金。第二十二条 对申请结题的纵向科研项目,学校将对其 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不过关的科研项目,责成项目

4、 负责人进行整改。第二十三条 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加强督促 与监管,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并采取有 效措施,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完成项目。若依然不能通过-10 - 验收的,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在科研奖励、职称评定、 科研编制、科研工作量核定等方面不予认可,已认可的予以 追回或撤销。第二十四条 科研项目涉密工作严格执行科学技术保 密规定等管理制度,落实保密工作管理责任制,完善保密 防护措施,规范涉密信息系统、载体和设备等的管理,加强 对从事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和学生的管理、教育和培训。 在项目申报、立项和验收时,及时提出定密建议。对于泄露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5、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 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尊重项目完成人的 贡献,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科研项目成果的保护、转化、应 用及申报知识产权。科研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依据国家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科研合同的约定确定。学校根据知识产 权申报、转让、使用信息登记制度,保障学校和研究人员的 合法权益,防止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谋 取私利。第二十六条 若发现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请、实施等过 程中,存在违反科研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给予 相应处理。第六章科研服务队伍建设第二十七条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门的财务、科 研管理人员,充实科研经费管理服务力量。建立科研经费管-11 -

6、理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科研秘书和 科研助理等人员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第二十八条 科研项目经费达到一定规模后,学校将在 财务部门或科研部门内部统一设置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机构, 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服务的相关工作。第二十九条学校将进一步完善科研信息系统,建立校 内科研、财务等部门和教学院、项目负责人共享的信息平台, 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水平,提升项目服务质量。第七章绩效考核与监督检查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以鼓励创新、促进成果转化、体现 实绩的科研绩效管理机制和高水平成果、高层次人才、高质 量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第三十一条 实行非涉密项目信息公开和回访制度,在 学校内部公开项

7、目组人员构成、协作单位及人员组成、预算 批复、预算调整、经费支出、外拨经费、资金购置等信息, 让科研项目经费审计报告公开,整改情况公开,处理结果公 开。第三十二条 实行科研项目的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制 度。建立包括审计、监察、财务、科研等部门在内的监督体 系。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过合同监管、会计监 督、审计监督等方式,强化监督管理。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 员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科研项目及经费12 - 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三十三条学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违纪违法 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 理。第三

8、十四条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另行制定专门管理实 施办法。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负责解释,其 他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原有相关文件同 时废止。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和检查。第三条 学校支持教师申请并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及与国内外研究 机构合作申请项目并开展科学研究。第四条 经费来源性质属于或地方财政资金的项目,属 于纵向项目;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委 托的非财政拨款性质资金的项目,属于横向项目。对纵向项 目要严格按

9、照国家各级各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 横向项目要严格按照合同(协议)执行,并纳入学校统一管 理,保障国家、学校、委托方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一)纵向项目1 .国家级项目:科技部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规划办、全国教育科学 规划办等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2 .省部级项目:、各部委基金等科研项目、科技厅、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科学规划等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3 .市厅级项目:教育厅及其他厅、局批准立项的科研 项目;内江市科技局、市社科联等部门批准立项的项目。4 .其它财政资金来源的委托项目。5 .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下面简称校级项目):学校批 准立项资助的

10、科研项目,分为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精品工程 项目、成果转化重大培育项目、专利项目、基础理论研究项 目、专项和后补助等。学校作为署名合作单位参与,由承担单位转拨给学校的 国家级和省部级子课题,该子课题按降一级予以认定。(二)横向项目1 .合作项目:国际合作项目,与港澳台地区合作项目, 参与兄弟单位合作取得的项目。2 .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委托项目。3 .各类技术开发、服务、咨询和培训等。第二章 项目申报第五条申报条件(一)各级各类申报项目应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有较 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 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符合国家、省、市(学校) 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

11、。(二)各级各类项目对申请者的年龄、职称和学历要求 等见当年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三)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 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四)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由申请人担任 组长(项目负责人)。课题组应有合理的学术梯队,并提倡 和鼓励吸收学生参加科研工作。(五)成果转化重大培育项目实行全年申报,科技与学 科建设处随时受理申请。(六)有配额限制的申报项目,一个考核期内同一申报 人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只向上推荐申报一次。第六条 申请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 按照各级各类项目的规划、类别、“项目指南

12、”、“申请办 法”等,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对课题内容进行充分论证, 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经教学院审查签署意见后上报科 技与学科建设处。科技与学科建设处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上 报。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各级各类纵向项目,以我校为项 目承担单位申报的,需合作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并在项 目申请书加盖公章;以我校为合作单位申报的,需经学校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审查备案后加盖学校公章。第七条 横向项目要根据国家规范合同格式,由项目负 责人草拟项目合同,科技与学科建设处、教学院及课题组相 关人员参与洽谈。项目的申报和签约,首先应由各教学院进 行技术可行性审查,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报科技与学 科建设处进行形式和

13、法规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并报 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加盖学校公章。第八条 申报科研项目应按不同类别的要求,分别填报 申报材料。一个项目只填报一种类别,不能同时横跨两种或 多种类别。学校对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的申请人每项分 别给予1000元、500元的申报资助费。第九条 同级别科研项目每人每年限领衔申报一项。已 获批准立项的在研项目者,应致力于原项目的研究,结题验 收之前不得申报同级别新项目。第十条 各级各类纵向项目的申报工作严格以当年科 技与学科建设处通知的截止申报时间为准。第十一条 项目研究期限。纵向项目的研究期限按项目 主管单位的规定为准。横向项目的研究期限以合同为准。校 级科研

14、创新团队项目研究期限为3-5年、精品工程项目研究 期限为3-5年、成果转化重大培育项目和专利项目研究期限 为2-3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及专项研究期限为2年。第三章 项目的评审与立项第十二条学校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负责对申报课题进 行资格审查,特别要严格合作(外协)项目的审核把关。强 化对合作(协议)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的审核。对纵向 项目的合作(外协)单位资质、履行合作(协议)任务能力、 业务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严格区分和 界定校内科研活动与个人公司业务范围,加强对项目负责人 和参与人员本人及其亲属或有直接利益关系人员所成立或 参与公司承担合作(外协)项目的严格审查,确保关联交

15、易 的公允性,项目负责人要主动申明与合作(外协)方的关系, 提供相关信息,接受监督。严格防止虚假资源匹配和虚假合 作,严禁利用科研项目和国有资产为参与科研项目的个人及 其亲属谋取利益,坚决杜绝假借合作名义骗取国家和社会资 源。第十三条通过资格审查,方可提交专家组和校学术委 员会进行评审。项目评审的主要标准是:(一)课题具有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二)课题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 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三)课题组梯队合理,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对该课题 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即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和一定的 资料准备。(四)申请经费合理。第十四条 学校

16、对下列项目优先推荐申报或立项:(一)为承担国家和省厅、局的纵向科研任务进行预研 的项目。(二)为开展横向科技合作而进行的预研项目。(三)对我校学科建设、硕士学位布点建设、厅级及以 上科研平台的发展起促进作用的研究项目。(四)结合我校现有科研特点和优势,并具有开拓和创 新的研究项目。(五)具有较大理论价值和较强应用价值的对策研究项 目。第十五条 项目评审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 由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定推荐立项项目及项目级 别。通过初审后需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的,校学术委员会 通过会议方式进行审议,会议审议分为查看候选项目背景材 料,评议和无记名差额投票的步骤,获得校学术委员会通过

17、 的课题方能立项或推荐上报。第十六条 审议通过的项目,由科技与学科建设处通过 校园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立项或推荐上报。第四章 项目过程管理第十七条 项目下达后,科研人员要以科学的态度、严 谨的作风,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计划(合同)任务。项目合 同(任务书)一经批复应认真履行,任务目标原则上不予调 整,确需调整并符合规定调整范围的,应依据相关管理要求 履行有关程序。对于涉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目标、研究内 容、研究进度和执行期、主要研究人员、合作单位等重大事 项的变更,要组织专家论证,并按照项目组织单位或计划主 管部门规定的相关程序办理和执行。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而需延期结题的,校级项

18、目 负责人应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报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延期 结题项目的延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年,在延续期间不得申 报新的项目。其它各级各类项目如需延期结题的,按项目来 源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年底应填报项目年度进展情况。 每年9月份开始,由科技与学科建设处按项目任务书的要求 对获准立项的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应在每年 12月以前写出年度进展报告,如实汇报项目进展详细情况。 若年度进展未达到预期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书面报告存在 的问题、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项目负 责人的年度进展报告和相关材料,由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归档。(一)项目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9、1 .检查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投入了力 量,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2 .检查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 理。3 .检查项目的基础性调研、资料整理、专题研讨等工 作开展情况。4 .检查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院是否为项目实施提供了 必要条件。(二)如有下列情况科技与学科建设处有权会同项目来 源单位对项目做出撤销决定并追回项目经费:1 .项目中期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 工作。2 .项目实施情况表明,承担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 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3 .承担人(包括课题组主要成员)长期出国或因工作 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4 .未经批准擅

20、自变更承担人或研究课题。5 .由于课题组的原因,课题研究已无法进行。6 .延期结题项目到期仍无法结题。第十九条 科研项目实施的变动与中止(一)项目负责人和主研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因工 作需要或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调整或改变,须由项目组向教学 院提出更换负责人或主研人员的申请报告,经科技与学科建 设处同意并报项目委托单位批准后方可更换。(二)有在研项目的教职员工如申请调离或辞职,必须 将项目负责人成功更换为校内在职教职员工(需为项目组成 员)并签订相应的委托协议;或者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办理结 题,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三)项目任务目标原则上不予调整。对于不可抗拒原 因或失去研究价值,确需中止项目或调整研究计划时,须由 项目负责人提出中止或调整项目研究计划的申请报告,科技 与学科建设处要组织专家论证,严格审核把关,并按照项目 委托单位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四)无故中止项目研究或因责任事故未完成研究项目, 除按项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处理外,学校将在两年内不受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