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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船务代理 一、船务代理的概念及业务范围(一)船务代理概念我国民法通则对代理的特征及权利阐述如下: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展直截了当对代理人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代理具有以下根本特征:1、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2、 代理人独立进展意思表示;3、 以被代理人本人名义为法律后果,包括权利、义务、费用、损害赔偿等。 船务代理是指船舶代理公司(简称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运营人、租船人、或与船舶运输有关的货主等(统称委托方)的委托,在法律同意和委托方受权范围内,代表委托方办理船舶到港与船舶在港的一切业务工作。船舶代理的作用确实是依照委托方的指示和受权,维护委托方在本港口
2、的利益,即代表委托方负责船舶进出港口的操作,在港期间的治理和维护。从事船务代理业务的人员,必须结实树立“客户至上、效劳第一”的观念,恪守法律法规,在委托方受权范围内履行职责,时刻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二)船务代理业务范围依照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国际船舶代理运营者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运营人的委托,能够运营以下业务:1、 办理船舶进出港手续,联络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2、 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3、 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物资的报关手续;4、 承揽物资、组织货载,办理物资、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5、 代收运费,代办结算;6、 组织客源,办理
3、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7、 其他相关业务。国际船舶代理运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其所代理的外国国际船舶运输运营者的税款。船务代理业务范围比拟广,联络面多。其业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海运专业知识,理解有关国家的法规、海事法律,熟悉贸易合同、租船条款等国际贸易方面的业务知识,同时还应有一定的外语水平,熟悉掌握本港的自然条件,方能较好地处理业务上的咨询题,缩短船舶在港时间,为船方节约船期。二、市场营销工作市场营销是船舶代理业务的起点,是代理业务最重要的方面之一。一般来说,没有市场营销就没有可供代理的船舶和物资,也就会变成无米之炊。市场营销是一项特别复杂的工作,要做好市场营销工作,就要求营销人员必
4、须具备良好的业务素养,全面掌握有关业务知识,理解有关客户、货源、港口等方面的信息,以便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一)龙口港锚地图1#锚地A 37o4000N,120o1000E B 37o4000N,120o1200E C 37o3940N,120o1200ED 37o3940N, 120o1400EE 37o3850N, 120o1400E F 37o3850N,120o1000E2#锚地A 37o3803N,120o1500EB 37o3803N,120o1638E C 37o3726N,120o1638E D 37o3726N,120o1500E3#锚地A 37o3748N,120o12
5、30E B 37o3748N,120o1352E C 37o3700N,120o1230E D 37o3700N,120o1352E引航地点位于屺坶角方位000,间隔2.86海里。进港船舶如需引航,必须由船长在到达龙口港前48小时主航道,位于0号灯浮至12号灯浮之间,长约12714米,底宽94米,水深12.2米。航道上设有012号灯浮内航道,位于12号灯浮至16号灯浮之间,长约827米,转弯段底宽120米,水深12.2米龙口港引航船用拖轮代替。现有引航员6人,一级3人,二级2人,三级1人。港口代码:CNLKU 港口名称:龙口 经度:12019E 纬度:3739N 潮水:最高潮位1.8米,最低潮
6、位1.23米;平均高潮位 1.36米,平均低潮位0.45米;最大潮差2.87米,最小潮差0.03米,平均潮差0.91米。 各航道吃水限制: 主航道限制最大吃水12米; 日落后至日出前船舶能否进港:能。拖轮及工作船情况:13400马力、13500马力、13000马力、煤航道,位于杂货码头掉头区与煤码头掉头区之间,长约1556米,底宽80米,水深9.5米,航道上设有1620号灯浮,并设有引导灯桩,船舶可按灯浮及引导灯桩标示的航道航行。 泊位名称 长度 水深 靠泊才能 装卸货种 岸吊情况 (米) (米) (吨级)11号泊位191.45 10 16,000 煤炭316T12号泊位164.21 10 1
7、6,000 件杂310T13号泊位130 7.5 5,000 危险品 14号泊位 1809.5 集装箱40TX1, 80TX1,10TX2,16TX2 1号泊位 180 10.3 16,000 散杂货 210T10号泊位129.01 7.5 5,000 散盐 10T2,坑道皮带机 2号泊位 120 7.5 5,000 客运 110T 3号泊位 100 6.72 3,000 散杂货 210T4号泊位 100 6.72 3,000 散杂货 5号泊位 103.9 6.82 3,000 原沙 6号泊位 103.96.82 3,000原沙 皮带机 7号泊位 52.874 1,000 滚装六号北滚装码头
8、8号泊位 52.87 4 1,000 散盐 9号泊位 129.01 7.5 5,000 散盐 210T(二)烟台港口情况 烟台港水域面积867.4平方公里,陆域面积4.03平方公里,岸线总长6164米,货场总面积108万平方米,仓库总面积9.2万平方米。共有泊位38个,其中万吨以上泊位19个,最大水深-16米(63、64泊),可接卸10万吨以上大型矿船(CAPE SIZE),日均卸率在20000-25000吨左右;集装箱泊位3个,其中37泊岸线长300米,水深-14米,年设计通过才能20万TEU,61、62泊水深-14米,岸线长513米,可停靠5000TEU船舶两艘,年设计通过才能50万TEU
9、;有散装化肥灌包作业专用码头(24泊),装备自德国引进的自动化灌包作业线,日处理才能约为1.2万吨;在21泊建有全封闭的散装水泥储罐和输送线,储罐可储存3万吨散装水泥,日装船效率为7000吨左右;拥有多个液体化工品储罐,主要分布在老港区北端(12泊)、32泊附近,并装备专用铁路装车平台和专用食品油输送管道,输油效率约为300吨/小时左右,使食品油可直截了当输送到货主储罐,另外地点港和牟平作业区也可接卸成品油和液体化工品。(见附件一)烟台港港机总量530台,其中浮吊1台,起重负荷32吨,起重跨度30米,可安排吃水过大的船舶在锚地过驳减载;门机35台,作业负荷10-16吨;集装箱装卸桥4台,负荷4
10、0.5-50.5吨;拖轮9艘,驳船6艘,其中大型港作拖轮4艘,3600马力的2艘,4000和4200马力的各一艘;多用处流淌灌包设备13台,主要用于进口大豆、大麦、小麦、散装鱼粉等物资的灌包作业,散粮灌包日处理才能可达2万吨左右。除了以上的专用码头和专用设备以外,烟台港在许多货种的装卸方面都有着较为丰富的作业经历,象进口冻鱼、木材、钢材、废钢,出口煤炭、石材、生铁、钢坯、型材等等,多种多样,港口年吞吐量在1000万吨以上。烟台港共有引航检疫锚地2个,一号锚地最大水深-14.5米,主要供500总吨以下船舶锚泊,二号锚地水深-17米,可供500总吨及以上船舶锚泊。过驳锚地1个,水深-18米,可共吃
11、水较大,无法直截了当靠泊的船舶进展过驳减载。象一些CAPE SIZE 的矿船满载时,吃水可达17、18米,就需要在间隔二号锚地大约20海里以外的深水区域锚泊,待高潮时再移至过驳锚地减载。另外,烟台港还有避风锚地1个,一般只在大风天气时由港监安排用以避风。烟台港船舶进出东港池(K1-K5,11-19泊)时,需经由南航道,航道水深-8.7米,高潮时最大可靠离吃水10米以下的船舶(随潮水大小变化);进出西港池和一港池(21-26,D1-D3,32-37泊)需经由北航道A,航道水深-13米,但由于港池内存在浅点,21-24号泊位高潮时最大能够靠离吃水12米以下的船舶,35、36泊高潮时最大能够靠离吃水
12、13米以下的船舶;进出三港池(61-64泊)需经由北航道B,航道水深-15米,高潮时可靠离吃水16米左右的船舶。烟台港历年最高潮位3.36米,最低潮位-0.87米,平均高潮位2.29米,低潮位0.66米,平均潮差1.64米,最大潮差2.88米,最小潮差0.33米,平均海面1.54米。(三)确立委托1、 建立代理关系的方法市场营销的最终目的确实是获得代理权,建立代理关系。代理关系的建立,能够采取双方会谈,签定书面合同,也能够由委托方用函电方式(包括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将委托事项告知代理,双方就委托事项和代理费达成一致,经代理确认后生效。2、 建立代理关系的条件我国合同法中指出
13、: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商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能够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能够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对受托人义务阐述如下: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获得联络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船舶代理公司得到委托方明确或隐含的受权表示是建立代理关系的必要条件。船舶代理关系确实是委托方为其船舶到抵达港办理进出港和在港一切业务手续而寻找港口代理人,并经双
14、方商定,以一定的书面方式为依照,而建立的一种代理关系。3、 代理关系分类依照代理合同期限能够将代理关系分为长期代理关系和航次代理关系;依照代理工程不同能够分为班轮代理和不定期船代理;依照委托方不同能够分为租家代理和船东代理;另外还存在第二委托方代理关系和保护代理关系等。(1) 长期代理关系长期代理关系是指委托方依照船舶运营需要,事先与代理人充分协商,以书面方式签定一次委托长期有效(一年或几年)的代理关系。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委托方只需在每航次船舶抵港前,通知代理到船时间、船名、船舶标准和载货情况,不需要逐船逐航次委托。委托方应建立往来帐户,预付适当数量的备用金,供船舶逐航次使用。班轮公司与代理公
15、司一般都签定长期代理协议(一年或两年),到期后双方再商定是否续签。除更换船舶、班期调整等情况外,班轮公司不需要每航次给代理公司发通知,代理公司应依照班轮公司的船期表和船长的估计抵港电按时安排好工作。(2) 航次代理关系航次代理关系是指委托方在船舶到港前,用函电向抵港代理提出该航次船舶委托,在代理回电确认后,本航次代理关系即告成立。(3) 第二委托方代理关系即除了第一委托方(一般是发出委托电并汇付港口使费和代理费的一方)以外,对同一艘船舶要求代理代办有关业务的其他委托者,统称为第二委托方。接受第二委托方委托办理的业务即称为第二委托方代理业务。第二委托方与代理建立代理业务,通常也应有书面委托依照,
16、并提供有关材料,汇寄备用金,同时支付第二委托方代理费。 存在第二委托方代理业务的代理关系一般有如下二种情况: A、由租船人向港口船舶代理发出委托合同并结算港口使费,而船东为了办理诸如船员互换/遣返,加油加水,物料供给,修船,船长借支等船舶治理业务而委托代理(称为船管代理),从而建立了第二委托方代理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业务的关系比拟明确,即租船人着重港口装卸业务,而船东要求代理完成其指定的船舶业务。作为代理,只要分清业务环节,分别完成租船人和船东提交的代理任务并分开结算即可。这类情况一般发生在期租船和班轮代理业务中。B、由船东向港口船舶代理发出委托合同并负责结算港口使费,而租船人为了维护本人
17、的利益,同时委托代理,建立第二委托方代理业务,要求代理如实的反映港口情况,并办理疏港业务,加快装卸速度,尽量缩短船舶在港时间,从而节约开支。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代理要处理好船东和租船人这一对存在互相利益对立的二者之间的关系,尽可能公正,如实的反映船舶在港作业动态,特别是在缮制有关单据,如装卸时间事实纪录(S.O.F.)和装卸预备就绪通知书(N.O.R.)等时一定要依照租约条款认真细致地进展,努力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保证船舶在港期间快装快卸,从而最大限度的满足船东和租船人的实在要求,力争做到双方都满意。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程租船业务中,特别是由于租船人实力较强而具有装/卸港代理的指委权。所以,第二委托
18、方也可能是以上两者以外的其它关系人,如货主,贸易方,船船治理公司等。(4) 保护代理所谓保护代理能够理解为,在租船合同下,当船舶代理由合同一方(船方或租方)指委时,合同另一方为保护本身利益而另外指委的代理。如租船合同规定船方指委代理,租方可能指委保护代理在装/卸港保护本身利益。为协助大家理解第二委托方代理和保护代理关系,举例如下:A公司拥有“海洋”轮;B公司与A公司签署了5年的期租合同,期租使用“海洋”轮;C公司有散杂货需要从美国运往中国,因而与B公司签定了程租船合同,单航次程租使用“海洋”轮。在程租合同下,C公司拥有指委代理权。C公司与甲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因而C公司要求B公司使用甲公司作为
19、卸港船舶代理。因而B 公司正式委托甲公司作为“海洋”轮该港的船舶代理。负责船舶进/出港、靠泊、卸货等工作和支付有关港口使费。由于B 公司过去与甲公司没有业务往来,为保护本身利益,B 公司在该港委托乙公司作为本人的保护代理(见图1),负责监控卸货工作,并将港口使费和代理费等通过保护代理支付给甲公司。A公司与甲公司和乙公司过去都没有业务往来,因而他委托该港的丙公司为船管代理,负责船员借支、就医、航次修理和其他船东负责的有关事宜。假如A公司与甲公司有业务来往,而且委托甲公司在该港负责船管代理业务,甲公司能够将A公司委托的业务称为第二委托方代理业务(见图2)。当委托确立以后,就轮到详细的业务操作了。船
20、务代理的业务操作一般包括计划、调度、货运、外勤、效劳、财务等几个环节。计划主要负责与委托方联络,答复有关询咨询,报告船舶动态,核算备用金并操纵备用金的使用;调度主要负责与港方联络,安排、协调船舶作业计划,理解作业进度,将船舶动态通知港口有关单位;货运主要负责物资单证的制造,进口放货,出口签单,报关报验,物资集疏港等与货主有关的业务;外勤主要负责与船方联络,协助船方办理有关手续,处理相关咨询题,以及有关单证的制造和送递等;船舶效劳主要负责船方正常作业以外的有关事项安排,象船员遣返、就医、体检、打针,以及有关供给、修理等等,多数为船东方面的业务;财务主要负责费用支付、帐单搜集、航次结帐单的制造等。
21、各个环节互相穿插,相辅相成。三、船舶抵港前的工作(一) 委托电的审核 接到委托方的书面委托后,首先审核委托内容,明确委托关系。审核委托时应该留意以下内容:1、 查明船舶国籍是否同意进入我国; 关于初次来港的悬挂某国旗的船舶(指国籍为初次),海事局主管部门在审批船舶进口岸申请书时,需报请交通部审核批准,是否准许进入我国。2、 查看船舶标准有无可能妨碍靠泊装卸作业的设备;3、船舶是否超过港口限制(如吃水、净空高度等);4、 有无超长、超重物资,是否需要申请特种装卸设备;5、 装卸费用条款; 装卸费用条款一般包括FI、FO、FIO、FIOST、LI、LO等几种方式。FI(FREE IN)指船公司不负
22、担装船费,FO(FREE OUT)指船公司不负担卸船费,FIO(FREE IN AND OUT)指船公司不负担装卸船费用,FIOST(FREE IN AND OUT,STOWAGE AND TRIMMING)指船公司不负担装卸船及积载平舱费用,LI(LINER IN)指船公司负担一半装船费,LO(LINER OUT)指船公司负担一半卸船费。如装卸条款为FILO(FREE IN,LINER OUT),则是指船公司不负担装船费,但负担一半卸船费。当装卸条款为班轮条款(LINER TERMS)由船公司负担装卸费(由船舷至舱底)时,装卸船由船公司安排,代理需及时与委托方联络,尽早安排好码头装卸工作,以
23、免妨碍船期。6、 用何提单格式,由谁签发; 在代理出口船时,代理应及时与委托方联络,确定使用何种提单格式、由谁签发。如需使用船公司提单格式,应通知外勤业务员在船舶靠港后登轮向船方索取正、副本提单格式;如使用其他提单格式,应将有关提单格式委托方,请其确认。假如由船长签发提单,须联络发货人提早预备好提单,防止完货后因等待制造提单而延误船期;假如由代理代签提单,则须落实好代签提单的受权书是由船长签署,依然由船公司直截了当受权。 7、是否需要扫舱、洗舱、铺垫、绑扎,由谁安排,费用由谁支付;8、 吨税执照是否到期; 船舶吨税确实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和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以及中外合营
24、企业使用的中国籍船舶,由海关按船舶净吨征收的一种关税。吨税分三十天期和九十天期两种,由纳税人于申请完税时自行选报。三十天期税率按九十天期税率减半计征。进口船舶应自抵港之日起征,如所领吨税执照期满后尚未驶离中国,则应自原执照期满之次日起续征。应征吨税船舶的国籍,如属于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有条约或协议,规定对船舶的税费互相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国家,该船舶的吨税按优惠税率计征。 9、物资积载图、舱单、提单副本、集装箱清单等;10、租船合同或其主要条款,等等。(二)备用金 委托审核完毕,如委托事项明确、合法、材料齐全,则应立即依照委托事项、交通部港口费收规则、交通部代理费收工程和标准、以及港口的有关规定估算
25、出备用金,和公司的通讯地址、银行帐号等一起回复委托方,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委托。代理备用金是指委托方和第二委托方预付给代理,用于支付船舶进出港和在港期间所需的港口使费、代理费以及有关特别事项的备用款项。接到顾客的询咨询电要及时估算港口使费和代理费数额,连同港口装卸率等情况和顾客询咨询的其他咨询题一并及时答复。委托方为租方时,如船东又同时委托办理借支、备件、船员遣返等船东事项,应向船东索取备用金,加收第二委托方代理费;如船东费用由租家垫付,则应落实费用,获得委托方书面确认。关于备用金,委托方一般要分项审查,不愿多占用资金,损失利息,当出入不大时方予汇付。因而在估算备用金时,应分项计算,力求精确,适当
26、有余,才不致委托方提出异议而延误收汇时间。 估算备用金一般包括代理费、正常港口费用、特别工程费用等。代理费依照船舶净吨及装卸物资情况,按照代理费收工程和标准计算。港口使费主要包括拖轮费、引航费、港务费、停靠费、解系缆费、交通通讯费、港口查验单位的检查费等。如装卸物资为件货时,需核算理货费;假如没有有效的吨税证书,要计算吨税税款;委托方安排的其他事项,如牵涉到费用咨询题,要一并向委托方提出安排汇付。备用金应指定专人掌握使用,随时留意支出情况,如发觉可能超支较大时,及时向委托方说明情况,要求增补。假如总数不超,工程之间可调剂使用。数额较大的临时支出,特别留意向委托方催汇或补汇。(三) 进口放货和出
27、口受载 进口载货船舶进港前,除非船公司另有明确的书面指示,应遵照凭正本提单放货的国际惯例。货运代理或收货人办理提货时,必须先在正本提单上背书并向代理换取提货单,凭此提货单到海关办理进口物资报关手续,然后再到码头或仓库提取进口货。签发提货单是代理向收入货人签发的,向码头或仓库提取物资的凭证。提货单应具有提单所记载的内容,但提货单的性质与提单完全不同,没有流通性。假如收货人未拿到正本提单,而船已经抵港预备卸货,为不妨碍作业的进展,按照商业适应,可凭收货人提供的公司或银行担保函和副本提单予以签发提货单,待收货人收到正本提单后,再交给代理,换回保函。凭副本提单和保函办理提货,必须在得到船公司明确书面指
28、示后才可办理。 由于船舶日益快速化的开展,为了使收货人能在卸货港及时提取物资,目前在海运实践中出现了所谓“电放“的业务。即由托运人在物资的装船港将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交回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并由承运人使用电传、等通讯手段,受权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明确该提单项下的物资不需要在收货人出示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放货。由于如今的受权放货通知是采纳电传、等电函方式,因而实务中人们称之为“电放”。电放系一种放货行为,直截了当涉及到所有权转移等重要咨询题,代理要慎重对待,严格按照船公司指示办理。 对一些冷冻货、液体化工品、成品油等较为特别的物资,假如卸货安排车船直取,应收货人要求,代理可协商海关在船舶
29、抵港之前,将进口舱单数据提早录入海关微机系统,由收货人安排提早报关,以便船舶到港靠泊后能立即卸货,节约船期。 出口载货船舶到港前,代理从船公司或租船人处得到船舶来港信息后,将有关材料通知发货人,制造托运单。代理对托运单审核无误后,在装货单一联上盖章,以便托运人办理报关手续。(四)其他预备工作 在代理关系确定以后,代理要理解有关材料,填写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书,分送海事局、边防、海关、检疫局及港口有关部门;如需靠非监管区码头作业,需按规定向有关部门递交靠泊申请;来自疫区的船舶如需靠泊检疫,应提早向检疫机关递交靠检申请;集装箱班轮可按规定向检疫机关申请电讯检疫。代理还须向委托方索取各种货运单证,
30、包括载货清单、提单副本、物资积载图、集装箱箱位图等,分送港口作业区、外理公司等有关部门。如有进出口或过境危险品,须在船舶抵港前填写申报单,向海事局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分送港口作业区和船方。代理还须理解掌握船舶动态,保持与委托方、船方联络,及时将船舶动态和变化情况通知港口有关单位,并将船舶抵港后的计划安排提早通知船方或委托方。四、船舶在港期间的工作船舶抵港以后,代理应立即与船方获得联络,理解抵港时间、抵港吃水、船上存油存水等情况,連同船舶的计划安排一起向委托方发出抵港报,并将船舶到港时间通知港务局调度和海事局等查验单位。对来自疫区的船舶或载有粮食、木材等需在锚地验货的船舶,要联络好检疫机关及时进
31、展锚地检疫,防止延误船期。船舶靠码头以后,代理每天要向港口作业区理解装卸数量、作业班数和估计完工时间,有无移泊计划等。将作业进度通知船长,并向委托方发作业动态报告电。外勤业务员须每天登轮,理解装卸现场情况和可能发生妨碍作业正常进展的各种要素,对出现的咨询题,要及时联络船方、货方、港方,分析缘故并研究措施加以处理,对严重的咨询题,要及时报告委托方。代理在卸货过程中应协调有关方,不要妨碍物资正常装卸,尤其在理货与船方发生争吵时,要尽量说服理货不要使用加大船方责任的描绘,同时说服理货接受船方签字时的附带批注。必要时能够建议船方申请商检来确认责任。理货完毕后,理货公司出具由船方签字的理货报告。假如发生
32、卸货数量与货运清单不符,或者卸货过程中发生灭失、损坏、理货公司依照实际理货,出具溢短单或物资残损单,由船长签字确认,作为收货人办理索赔的依照。代理除了协调好有关方面的关系,保证船舶顺利作业以外,还须制造相关业务单证。(一)船舶装卸预备就绪通知书(N.O.R.) “船舶装卸预备就绪通知书”确实是在租约、买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有关合约中指定的装卸港口,由船长向租方提出的,该船各方面具备了装卸条件,同时预备就绪适于作业的一种书面通知。通知书的接受时间是装卸时间起算的重要依照和凭证。船方必须按合约的有关规定递交通知书,一般为抵港后立即抵交,代理也应依照合约规定或委托方的指示接受通知书。在委托方没有明确
33、指示,且代理对合约有关条款并不理解的情况下,代理在接受通知书时应当注明“N.O.R. accepted as per the Charter Party.”(见附件二)(二) 卸时间事实记录(S.O.F.)装卸时间事实记录是船舶在港装卸时间的记录文件,详细反映了船舶从抵港时起至装卸完毕时止的有关活动,是船东和承租人之间计算装卸时间的重要依照。船东与承租人签订租船合同时,一般定有滞期/速遣条款,并按照实际装卸时间,计算滞期/速遣费。因而制造事实记录要求文字精确、整洁、防止涂改。作好装卸事实记录,是船舶作业期间代理的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见附件三)(三)停/起租、接/还船证书期租船如在本港交船或还
34、船,以及在本港作业期间发生作业中断,办理停/起租,都是代理必须的工作。停/起租工作直截了当关系到船、租双方的责任划分和经济利益。但凡在租期内,由于船东没有履行租约的规定,或者船舶遭到非租方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坏,致使船舶不能接着为租船人进展正常效劳,均属于停租条款范围。可计算停租时间。停租是租方在整个租期内接着支付租金根本责任的例外。但是发生停租条款所规定的事件时,并不意味着就能自动停付租金,而必须记载停顿和开场时间以及缘故。停租以后,当船舶又重新处于有效状态,并重新提供效劳,从起用开场,记录开场时间。停/起租证书内容主要包括停顿和起用时间、地点、缘故和存油量。停/起租证书要有船长和代理共同签字。
35、租船人在市场上签订租船合同,双方商定船东将船舶在某地某时,按租约规定条件交付租船人使用,对船东来讲是交船,而对租船人讲则是接船。船舶交接之时,即是船舶起租和租金起算之时。按照租约的规定,租船人使用的船舶,必须在租约规定的还船地点和时间将船交还给船东,叫做还船。接船时需要安排船况检验和燃料测量。接船检验的目的是看交付的船舶是否符合租约的规定,接船测油则是租船人计付给船东油费的依照。还船时也需要安排燃料测量,如租船期间未发觉船舶损坏现象,船方未提出异议,可不用安排船况检验。进展燃料测量时应尽量安排在船舶吃水相差不大时进展,假如吃水差较大,检验师须采纳公式进展矫正,可能妨碍测量的精确性。在冬季期间测
36、油,应通知船方提早给油加温以保证测量精确。停/起租和接/还船都须制造相关证书,由船方和代理共同签字。(见附件四)(四) 提单提单,是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表示物资已经装船,保证在目的港向提单持有人交付物资的凭证。提单是一种不可缺少的货运单证之一,能够背书转让。当物资已装上船后,船方必须向发货人签发提单。提单有三项根本功能,这三项功能也确实是提单在法律上的核心内容。1、 物资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收到物资后签发的物资收据,有关国际公约都有类似规定:承运人收到物资后应依照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提单。2、 运输合同的证明提单除载有收据性质的内容外还载有运输合同所需要的各种重要条款,这些条款只要不违背国家和社会
37、公共利益,不违犯强迫性法律规定,对承运人、托运人和持有人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一旦发生争议,即以此作为处理争端的法律依照。但由于提单是由承运人单方面制定,并在承运人接收或装运物资之后签发的,而且承、托双方在托运订舱前可能已有运输协议,因而它不是运输合同本身而只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假如承、托双方在订舱前已订立书面运输合同,提单条款应与运输合同条款保持一致,两者假设有冲突,原则上以运输合同为主,但提单一旦转让,落入好心持有人手中,则提单的记载事项与背面条款就成为运输合同本身,由于受让人与承、托双方所订的运输合同不发生关系,亦不受其约束。3、物权凭证提单是物资所有权的支配文件。由于提单代表物资,谁成为
38、提单的合法持有人,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物资,并对该物资享受占有权。不仅如此,提单依然一种能够流通的有价证券,作为对价转让的标的物或货款的抵押品。提单的物权凭证属性在时间上遭到两种限制:一是提单的转让必须在承运人交货前才有效。为此,提单正面一般都有类似如此的文字:“本提单正本签发一式几份,其中一份生效(指提货)其余文本失效”;二是提单持有人必须在物资运抵目的港一定时间内把物资提走,过期不提视为无主物资,承运人可对物资行使处置之权。提单应由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发。如为承运人或船长签署,必须标明其为承运人或船长,承运人本身签署的要注明“AS CARRIER”,假如是代理人签署提单,则代理人必须
39、注明被代理人的名称和身份,标明“As agent for the Carrier XXX.”。假如船方委托代理签发提单,必需要有船东的书面委托书,代理在物资装船后,凭大副收据向发货人签发船公司的提单。缮制各种货运单证,是代理办理出口货运业务的主要工作之一。代理缮制和签发的各种单证,与承运人自行办理具有同等效力和作用。代理代签提单,要严格掌握不预借提单或倒签提单。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签发提单时倒填签发日期的行为。预借提单是指物资在装船前或者装船完毕之前,托运人为了及时结汇,向承运人预先借用的提单。预借提单比倒提单风险更大,由于它面临物资在装船前可能发生灭失、损坏或者退关。因而作为代理坚决不能预借提
40、单。签发提单还应留意签发清洁提单,由于承运人要对承运的物资外表情况负责。在装船过程中,如发觉物资包装不结实、破损、残漏或标记不清等情况发货人又不能换货或换包装时,大副要在其大副收据上加以批注,代理只能依照大副收据在提单上相应加批注。这种加有批注的提单,视为不清洁提单,银行不予接受,会妨碍发货人平安结汇。因而发生这种情况时,应协助发货人接洽船方协商处理,由发货人出具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待获得船、货双方的同意后,按照船东指示,予以签发清洁提单。总之,不管倒签提单依然凭保函换发清洁提单,都有可能存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瞒骗行为,因而作为代理要慎重从事。五、船舶离港后的工作船舶离港以后,代理应将精确的开航
41、时间,离港时吃水,船上存油存水情况,装卸物资吨数、件数,预抵下港时间,以及在本港办理的特别任务,电告委托方。代理应及时将积载图、出口载货清单、副本提单和危险品清单传送给委托方和卸港代理,将船方签收“回执”交内部有关部门,将“船舶预备就绪书”和“装卸时间事实记录”转送委托方,将停起租、还船证书和还船测油、船况检验报告寄委托方,将各种收费单据转给财务部门。 船舶装卸完毕离港后,代理应及时搜集整理各种费用单据,作出航次结帐单,连同原始单据寄委托方进展结算,按委托方指示退汇剩余备用金。委托方希望尽快收到结帐单以核算航次本钱,收回多余备用金。因而及时制造航次结帐单也是表达代理工作效率的一个方面,要做到迅速、精确、明晰、整洁,最迟不超过舶船离港后30个工作日,将航次结帐单寄送给委托方。 从船舶抵港至平安离港,除尚有船方交办的未了事项在船离港后接着办理外,本航次的代理任务就根本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