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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车场管理制度优选8篇停车场管理制度优选8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到达估计目的。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停车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停车场管理制度篇1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供应效劳,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照本规定。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四、进场车辆,应自动出示停车证明,理解工作人员检查。五、按箭头指导方向行
2、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职责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备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当赔偿职责。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批示,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阻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查其职责。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需清洗干净。十一、坚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
3、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颐养车辆,特殊情景,须经同意,并采用相应的安全办法。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掉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背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让渡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用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履行公务。十八、
4、本停车场只供应停放效劳,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当赔偿义务。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积极配合。停车场管理制度篇2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下头我为您供应2021年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3、熟悉把握车辆流通情景,车位情景,合理布置布置,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络,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
5、道德教育,不断提升效劳质量。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布置调度。(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批示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4)遵照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开职位守。(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6)负责批示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8)负责停车场的
6、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1)仪容整洁,遵照(仪容仪表规定)。(2)履行公司礼貌礼貌用语规范,讲究礼貌效劳,礼貌待人。(3)严格遵照(交接班制度)。(4)值班时禁止饮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5)爱惜保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清楚。(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讲脏话,不做晦气团结的事。遵照(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需经管理处罚管主
7、任批准。三、门卫管理制度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批示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3、批示车辆的进出和停放。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能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查,多观察,随时留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景及车主的行为
8、,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早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2、接班时,要具体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景以及本班应留意事项。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盘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五、停车场管理规定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点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详细管理。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含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
9、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坚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6)进场司机必需遵照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7)禁止跨越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批示,造成自己车辆受损时,后果
10、自负。注:各车主应自发履行上述规定,如有违背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理惩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查刑事职责。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一样。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1)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2)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3)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4)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
11、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1)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导到临时停放点停放;(2)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一样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3)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4)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5)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6)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7)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需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
12、司索赔。(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职责。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1、停车卡的办理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2、车卡的使用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保管费逾期不
13、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供应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时机,停车卡应随身携带。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履行。详细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点价,并参考四周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能够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重
14、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停车场管理制度篇31、凡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需遵照本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批示,按规定位置停放。2、车辆出入本停车场时,时速不得跨越10公里。3、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挚,切断电,带走贵重物品,锁好门窗再行离开,本停车场重要是供应车辆的停泊效劳,对车辆和财物的损失和损坏,恕不负赔偿职责。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枪、弹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泊入本停车场内,如车主瞒报或违背本停车场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
15、后果,除由当事人负责外,还报司法部门追查当事人的法律职责。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需完好。残破或漏油、漏水之车辆不得进入本停车场。6、严禁在车场内加油、加电池水、修车、洗车、吸烟和动用明火。7、停车场内不得堆听任何物品,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8、如本停车场有任何事故发生,管理公司由权采用适当的临时应变办法,以尽量减少对客户的不便,在紧急情景下本停车场有权要求车主将车辆驶离停车场,或在未通知车主前将车辆拖离到安全地点,除因本停车场员工存心故意造成的损坏外,管理公司恕不负责赔偿。9、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一切损坏,或导致其别人士受伤或损失,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在事件未处
16、理完毕之前回绝该车辆离开停车场的权利。10、管理公司有权对违例停车做出锁车或拖车等相应的处理,一切费用将由车主负责。11、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履行。停车场管理制度篇4一、停车场必需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创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备、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职责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二、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需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记,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日间、昼夜)、类别等。三、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需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职责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四、小区停车场
17、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需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五、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理清扫。七、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需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需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八、创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需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需搭建整洁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需摆放整洁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十、小区
18、停车场管理制度必需建立严格财政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停车场管理制度篇5第一章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适应机动车停车需求,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下面简称停车场)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包含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是指为不特定社会公众供应机动车停放效劳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除外)。专用停车场是指重要为本单位、本住宅区供应机动车停放效劳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
19、范围内为停放机动车依法统一施划的停车场所。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详细组织施行,对本市停车场使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价格、工商、财务、税务、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停车场相关管理工作。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守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方便大众的原则,确保交通安全、有序、通顺。第六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在贴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应和资金投入,在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20、详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订。第七条: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停车诱导系统、停车自动计时收费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第二章第八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状态,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停车场专项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定修改程序进行审批。第九条: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遵守节省利用资
21、源和停车需求调控原则。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根据停车场配建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应当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情景和城市停车需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第十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答应证)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对不贴合停车场专项规划和配建标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答应证)。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完工验
22、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三章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完工验收的公共停车场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停止使用、挪作他用。因修改、调整城市规划需改变公共停车场用处的,应当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审批。第十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采用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专业管理单位进行管理。第十三条:公共停车场建设单位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自公共停车场完工验收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申请公共停车场备案应当提交下面材料:(一)备案申请书;(二)土地、房屋使用权属证明和公共停车场已完工验收的证明材料;(三)土
23、地或室内场地总平面图及规划蓝线图复印件;(四)停车场泊位布置图和场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图;(五)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身份证明;(六)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公共停车场收费的,还应当提交停车场收费标准。第十四条: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设置情景等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提早10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公共停车场确需停业、歇业或者停止使用的,应当提早30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第十五条:已开通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功能区域的公共停车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实时停车信息数据传输系统,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对社会公众实时公布。第十
24、六条: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应当遵照下列规定:(一)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标记;(二)在停车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效劳时间;收费停车场还应当明示收费标准;(三)确保照明、消防、排水和通讯设备及交通安全设备、电子监控设备等防盗、防毁坏系统正常使用;(四)制订并落实车辆停放、安全守卫、消防管理等制度;(五)批示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六)定期盘点场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者可疑车辆,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七)按照规定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八)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在公共停车场内从事影响机动车停放的其他经营性活动。第十八条:公共停车场实行收费的,其效劳
25、收费根据不一样性质、不一样类型,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点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点价的公共停车场,其收费应当遵守城市中心区停车收费高于非中心区停车收费的原则。公共停车场收费应当履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收费标准,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发票。详细收费标准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订。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专用停车场,应当首先知足单位、业主等的停车需求,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第二十条:已建住宅区内规划建设的专用停车场不能知足住宅区业主停车需要时,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可依法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将住宅区内道路(城市道路除外)以及其他空置场地设
26、置为停车场,但应当贴合下面条件:(一)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通顺;(二)不得占用绿地;(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阻碍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一条:鼓励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车,为社会供应免费或者收费停车效劳;其中向社会供应收费停车效劳的,其管理参照本办法有关公共停车场的规定履行。第二十二条:专用停车场应当配置需要的通风、照明、排水、消防、防盗等设备,并坚持其正常运行;装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批示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备工作。第二十三条:停放公交车辆、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的设置应当贴合交通安全、通顺的要求,相关
27、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公交、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设置进行规划编制、施行行政答应时,应当征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设置公交、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交车辆停车场、客货运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四条: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景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状态,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设置、除去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得设置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障碍。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组织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编制应当遵守
28、下面原则:(一)贴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总量控制要求;(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态、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本领相适应;(三)区别不一样时段、不一样用处的停车需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时,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征求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并进行公开听证和社会公示。未经上述程序,不得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二十六条: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贴合下面要求:(一)保障道路交通有序通顺;(二)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三)集约利用道路资源,提升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周转率;(四)根据国家标准划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标记和标线;(五)贴合国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
29、划规范的其他要求。第二十七条:下列区域或者路段禁止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临时停车的地点;(二)机动车双向通行的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小于8米、单向通行的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小于6米的;(三)消防通道、无障碍设备通道;(四)其他不宜施划的区域或者路段。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50米内原则上不予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二十八条:市区范围内人行道区域不再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施划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本办法所称人行道,是指城市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第二十九条:城市规划道路红线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沿街经营单位能够用于
30、临时停车并自行管理,但不得违背(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人行道与上述开放式场地相连接无法明显区分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标线等专业办法加以区分。第三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使用情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态、周边停车场增设情景和相关街道、社区意见,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予以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示。已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整准予停车的时段或者除去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贴合施划技术标准或条件的;(二)道路交通状态发生变化,道路临时停车泊
31、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三)道路需要改建、扩建及维修、养护的。第三十一条: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确实定应当遵守下面原则,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一)路内停车高于路外停车;(二)城市中心区停车高于非中心区停车;(三)交通繁忙区域停车高于交通非繁忙区域停车;(四)交通高峰时段停车高于交通平峰时段停车。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方式以及有关收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第三十二条: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标线停放机动车,并按停车实际占用的停车泊位数缴纳停车资用。第六章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法对停车场进行监督检查。社会公众对
32、违背本办法的行为能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第三十四条:违背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报告义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罚款。第三十五条:违背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实时停车信息数据传输系统,将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第三十六条:违背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下面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跨越30000元;没有违法
33、所得的,可处10000元下面罚款。违背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除去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物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1000元下面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国治安管理处理惩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其刑事职责。第三十七条:对违背规划、建设、工商、价格、交通秩序等有关管理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在市区范围内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的,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理惩罚权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施行行政处理惩罚。第三十八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背本办法第十条
34、相关规定,致使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场达不到配建标准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职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不履行或者欠妥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形,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职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第三十九条:回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履行公务,违背(中国治安管理处理惩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其刑事职责。第七章第四十条:本市各县(市)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履行。第四十一条: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停放管理,根据国
35、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停车场管理制度篇6一、车场内部管理守则1、任何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泊,必需要求其按规定读卡、交费。2、车辆进入停车场后,须按停车场的指引箭头及提示语或管理人员的批示行驶,不得逆行且应限速5公里小时下面。3、任何车况不良或有漏油现象的车辆均不得进入停车场。4、任何车辆及人士均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5、任何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洗车等。6、爱惜保护停车场设备设备,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7、损坏停车场设备设备的须照价赔偿。9、驾驶员离开前须自行检查车门、车窗能否关好,不得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若车况有问题,车辆
36、管理人员需要求其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10、不得有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长时间停留或在车内睡觉。11、不得有车辆堵塞停车场行车道的现象,否则物业公司相关部门,即安防部与物业部有权采用强迫办法疏通车道,且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12、驾驶员如遗失(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须向出入口当值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原件,进行登记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次租车辆必需缴清(临时停车证)赔偿费(20元张)及停车资后方可离开现场。二、车辆出入管理规程1、私家车位车辆持有私家车位(停车证)之车辆凭车辆ic卡进出车场出入口,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2、次租车辆a)由车场
37、出入口安防员发出次租车辆ic卡,记录次租车辆ic卡号码、车牌号码、进场时间,指引其停放于次租车位;b)停放30分种内离开,免收次租费用,停放时间跨越30分种,则按1小时收费;停放时间到达1小时且跨越1分钟即按2小时收费(若离开车辆的司机提出强烈异议时,经安防主管及财政主管同意后,可酌情放宽到跨越5分种后按2小时收费)。c)车辆离开时,由出口安防员核对车牌号码,记录出场时间,收回次租车辆ic卡,转交收银员,收银员按电脑计费收费后,开启道闸予以放行(特殊情景及手工收费另计)。3、免费车辆持有(免费停车证)之车辆,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使用专用车辆ic卡开启道闸(特殊情景及手工收费另计)并指引其停放于
38、非私家车位处,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4、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对每一辆出入车辆进行登记,登记资料包含车牌号码、出入车场时间,并用颜色来区分私家车、次租车及免费车。次租车必需在出入口处领取次租车辆ic卡,读卡后方可进入(特殊情景及手工收费另计)。5、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制止超越出入口限高铁杆、装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车况不良及漏油等状态的车辆进入场,以免发生危险或造成车道堵塞。6、任何人员不得在行车道上行走,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做好劝阻工作。本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原因除外。7、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提示车主先交费后取车,以免因交费而引起车辆壅塞。8、车辆出场时,车场出入口处当值人员须正确批示车辆
39、按顺序排列,确保车辆正常出入。9、出入车道发生车辆壅塞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负责疏通车辆,坚持车道通顺。10、出入口读卡机发生故障,影响车辆正常出入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迅速通知领班到现场处理。若故障一时排除不了,当值领班拆下拦车臂杆,疏通车道,并报维修部抢修,同时按手工收费确保车场出入口工作的正常进行。三、车辆泊位与检查规程1、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引导车辆泊位,不得跨位停泊及停入别人之私家车位上。2、车场管理人员须于巡场时随时提醒驾驶员锁好门窗,带走贵重物品。3、车场管理人员须按规定认真检查车况,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请驾驶员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四、车场巡查规程1、负责地库巡查的安防员须每小
40、时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2、车场出入口当值安防员应每20分钟对车场例行巡查。3、安防经理、经理助理须每日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两次。4、安防领班每次巡岗时须对车场进行例行巡查,早、中班巡查不得少于5次,夜班巡查不得少于8次。五、智能化监控规程1、车场实行24小时闭路监控,由监控员负责监控工作。2、监控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巡查安防员处理,需要时须定镜录像。六、人工起杆规定1、当车主持卡在出口读卡机上不能读卡时,由收费员通知出口安防员核查车主所持卡能否有效,如是有效卡,应报请当班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后,人工起杆。起杆后,取回不能读卡的卡,并在卡上写不能读卡字样,交收
41、费员保存,作为核查根据。2、它特殊情景需使用人工起杆时,须经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3、每次使用人工起杆,须在当值记录本上具体记录。七、临时手动计费程序1、车辆进入车场时,入口岗用对讲机通知当值领班用打卡机按计时卡序号打卡后,将计时卡交车辆驾驶员。2、车辆驾驶员离场前到入口打卡处打卡,并在15分钟内到收款处交车辆停车资。3、出车口安防员在车辆离开时收回计时卡,核对能否超时。4、出车口安防员在交班时将收回的计时卡交收款处。八、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一)收费标准1、次租车辆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跨越1小时15分种按2小时计费,以此类推。2、次租车辆先交费后取车,交费后15分钟内必需出闸离
42、场,跨越15分钟仍未离场,另外计收停车资。3、次租车辆ic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员登记的入场时间收取停车资。(二)免费处理规定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需在计时卡上签名,以便财政部查核。2、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除因履行任务由公司领导在计时卡上签名的可免费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费。3、非办公时间,由带班主任、领班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经同意后,能力作免费处理。4、所有作免费处理的时钟卡,经出口读卡机读卡后,收费员要立即通知出车口安防员用钥匙翻开出口处读卡机,收回原卡交收费室保存,并在卡上写上免费字样,留作财政部核算根据。(三)过夜车辆的收费规定由22:00开始停泊至次日8:00的车辆,按
43、夜间收费标准收费。(四)收费室交接班规定1、交班时,交班人将金额总数如数交下一班,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一栏签名确认。2、接班人接班时,应当面点清金额及票据,认真辩别钞票真伪,交班后发现有毛病或假钞,由接班人负责。3、每一天夜班接班后,到出车口翻开读卡机,将一天的ic卡打包封好,由早班交财政部核查。九、车场巡查管理人员职责直属上司:安防领班1、认真履行车场管理规定,不得玩忽职守。2、加强车场巡回检查,制止闲散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班,做好安全防备工作。3、车辆要规范,停放要整洁,禁止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及动火,特殊情景须经安防部门主任及以上人员批准,还需装备
44、相应的灭火器材。4、对进入车场的人员要留意观察,闲杂人员应劝其离开。5、对进入停车场车辆有损坏部位登记清楚,交接班时讲明。工作时间不断巡查车辆停放情景,夜间八点以后出场的车辆车管员要提升警觉,观查车辆起动能否正常,如有可疑情景及时报告出口处值班人员和领班。6、对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要引导车主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保障停车场通顺无阻,发现有停放不整情景,及时和车主获得联络。7、严格履行停车场车管员效劳用语。停车场管理制度篇71、为充足利用和管理好xx大厦停车场,有效地为客户效劳,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2、本停车场为室内停车场。停车场对本大厦客户实行长期租用效劳,对商场购物及外来办事车辆供
45、应临时效劳。3、停车场采用非固定车位方式,对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保安24小时值班)。办理月租、季租、年租的客户需先在物管部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否则,按临时停车式收费。4、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车卡号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出车。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本车场出入使用的ic卡,要随身携带。“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保安部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5、停入停车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主要文件等,离开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6、进入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冲栏。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
46、毁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理惩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7、进行车场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理解管理人员引导,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部门拖车处理惩罚管理办法)处理。8、停放车辆时应坚持慎重,避免碰撞车场设备和其它车辆,否则应自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经发现、举报或者其他办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者禁用本停车场等处理。9、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者污染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大厦停车场内停放。10、不得在车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车位租用者应坚持车位清洁、无油渍。11
47、、车场巡查人员对停放在本车场的车辆具体登记、发现车场有损,及时报告收费人员,具体登记什么位置有损坏并登记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重大事件报告主管,填写(异常事件登记表)。12、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停车场只供应车位使用,不承当保管和保险职责,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订收费标准,签署协议。停车场管理制度篇8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点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详细管理。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含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bnzhng明相符。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进场车辆和司机要坚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进场司机必需遵照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跨越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