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_城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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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_城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城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潍城食药监202315号 关于印发潍城区药品流通领域集中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稽查队、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会议精神,加强药品市场监管,推进全区药品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根据省市各级在药品流通领域开展集中整治的部署,结合我局“双百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现制定潍城区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潍城区药

2、品流通领域集中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内容 药品生产企业: (1)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 (2)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行为;(3)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 药品批发企业: (1)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的行为;

3、(2)“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3)企业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 (4)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私设仓库;(5)未经许可私自变更经营地址及仓库。药品零售企业: (1)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2)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 (3)购进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4)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记录不真实。 2、重点企业 (1)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或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 (2)未按规定进行GSP认证或管理基础薄弱且曾存在违反药品GSP行为的; (3)

4、2023年以来新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门店,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 (4)曾涉及购销假药案件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案件的; (5)外购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的。3检查要点: 药品批发环节: (1)购销药品票、账、货、款相符情况。主要检查增值税发票及所附销售货物清单、随货同行是否真实一致;在进货、验收、储存、销售等几个环节上,检查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是否一致;购销付款的单位、金额与购销票据载明的单位、金额是否相符;付款是否有付到个人账户行为;必要时可以进行延伸检查; (2)购销资质审核情况。主要检查企业购货渠道资质是否按程序严格审核,是否有效,资质与票据、记录显示的名称是否一致

5、; (3)企业库房使用和管理情况。应重点检查库房地址、面积是否与批准的一致,库存的品种与票、账是否相符;是否按药品储存要求存放;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留存运输凭证以及收货单位确认记录; (4)企业从事购销业务人员资格符合性。主要检查采购和销售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和保险、工资的缴纳和支付情况是否正常。 药品零售环节: (1)进货渠道符合情况。主要检查购货渠道资质是否完整有效;对购进的药品的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进货渠道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采购行为; (2)药品销售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检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是否凭处方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去向是否清晰、符合要求;是

6、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行为等情况; (3)药品采购管理中票、账、货符合情况。主要检查购销票据与实物是否相符,购销票据与记录是否一致以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存在现金付款情况。 三、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检查三个阶段开展,到今年6月底前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中旬前完成)。区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宣传发动、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3月底前完成)。全区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均要对照上述要求进行认真自查自纠。药品经营4 企业的自查自纠报告于3月31日前上报区局市场科。 (三)集中检查阶段(3月初-5月底完成)。各稽查队按照属地管理的

7、原则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可与企业自查交叉进行,覆盖面要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抓好落实。本次专项行动作为今年药品监管的重点工作,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按照“网格化监管”分工要求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薄弱环节,强化监管责任,确保抓出实效。 (二)依法办案,突出重点严肃处理。对集中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已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

8、营许可证;对销售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整治成效,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广泛发动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 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认 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注重发动和借助社会力量,形成强大声势,不断扩大整治成效。 主题词:药品 流通领域 集中整治 通知 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潍城区分局 2023年3月26日印发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潍城区分局 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

9、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区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潍城区分局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明海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潍城区分局局长 副组长:吕永红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潍城区分局副局长 赵 强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潍城区分局副局长 汤浩龙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潍城区分局稽查大队队长 成 员:张慧、王婷、高耀东、黄建文、高莹、韩宗起、李效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潍城分局药品市场监管科。吕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浩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张慧、王婷、黄建文、高莹、韩宗起、李效森同志为

10、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药品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稽查办案三个小组,分别由王婷、张慧、汤浩龙任组长。 凌海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凌海市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 辽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辽宁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 山东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细则 山东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细则为保障我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务求取得实效,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如下:一、工作重点(一)药品批发环节 1.重点整. 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矿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根据市局xxx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 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按照国家局、省局、市局的要求,我局从2023年2月下旬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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