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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医院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84号)和XX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9号)等文件精神,盘活XX区医院的医疗资源,满足我区养老机构供养老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大会精神,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医养结合,加快我区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二、总体目标发挥区医院医疗资源优势,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促进医疗卫生
2、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有效对接,实现以医带养、以养促医、医养结合的工作目标。通过“医养结合”的养老新模式,有效的解决供养老人的养老和就医问题,不仅让老人“老有所依”,更让老人“老有所医”。三、主要任务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医院与区民政局合作,对现有病房实施改造,设置一定数量的医养结合床位(特困老人护理区),分批接管全区特困供养机构的全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医疗、养老和临终关怀服务等。入住区医院医养结合病区的老人在疾病康复期为“养老状态”,在疾病加重需要住院治疗时,直接转入“住院状态”,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专业、便捷的医疗服务,对区医院无法治疗的疾病建立向市级医院转诊的绿色通道,在病情稳定后转回区医院医养结
3、合病区回归“颐养状态”,探索建立入住老人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养老的医养结合模式。四、实施要求(一)设置标准以区医院现有的住院病房为基础,按医养结合病房要求,改造医养结合病区床位100张,对医院外部整体环境进行改造,设置护士站、办公室、治疗室、康复室、接待室、浴室等,配备医护人员、康复师、心理医师、营养师、护工,添置病床、除颤仪、心电监护仪、康复器材、供氧、电视、紧急呼叫等设备设施,开展老年人的居室、生活、护理、心理支持和住院诊疗服务。(二)运作机制1、区民政局与区医院签订托管协议,全区特困供养机构供养的全失能、半失能老人分批转入区医院的医养结合病区,由区医院提供养老和医疗服务;同时全
4、区特困供养机构供养老人的住院医疗救治全部由区医院负责,区医院无法治疗的疾病,由区医院转到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原则上对医养结合病区老人转为住院和上转医联体单位进一步治疗应先向区民政局、区医保局报备后实施。对特困供养机构需住院治疗的供养老人,区医院提供免费接送服务,方便供养老人医疗救治。2、区医院针对对入住在医养结合区的老人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完善养老基本信息和医疗健康信息,实行慢性病健康管理,从饮食、运动、药物等方面进行干预,有效控制血压、血糖等指标。实现以养老康复、长期护理来替代传统的医院治疗,节约医疗成本,提升老人生活质量。3、区医院按照“规范护理、适当宽裕”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
5、公正的原则,为特困老人聘请护工,并报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备案。全失能老人按2:1配备护工,半失能老人按4:1配备护工,区医院负责护工的上岗培训及日常管理。4、区医院医养结合病区入住的老人在养老期间出现身体不适,需要进行住院治疗时,在医养结合病区床位按照住院模式直接办理住院治疗处理,符合出院条件时,再转为养老状态管理。5、区医院制定完善的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规范医务、护工、后勤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对入住老人的规范管理,严格把握入住医养结合病区老人转为住院和上转医联体单位就诊标准,落实住院治疗和转诊向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备案制度,杜绝过度医疗。(三)各部门职责1、区卫健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6、区医院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对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加大护工招聘等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医养结合病区入住老人转为住院治疗相关指针的督查,避免“小病大治”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探索引进外来资本参与区医院医养结合发展。2、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区医院完成全区特困供养机构供养全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评估统计工作,并做好转入区医院医养结合病区的工作交接。供养生活补助按照当年特困供养标准执行,照料护理费按全失能3.6万元/人.年、半失能1.8万元/人.年,按月拨付给区医院(费用区/镇街按5:5承担);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老人住院治疗时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之外的个人承担部分由区民政局协调镇街支付。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医养结合专项补
7、助资金,支持区医院医养结合发展。3、区医保局负责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供养老人,入住医养结合病区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实行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机构直接结算。同时加大对入住医养结合病区老人住院治疗和转诊的日常监管和指导协调。4、区财政局负责在实施医养结合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超出上级补助资金部分,纳入部门预算,资金按原渠道供给,区、镇(街)财政给予全额资金保障。争取的上级医养结合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区医院医养结合发展。5、各镇(街)应履行辖区集中供养全失能、半失能老人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好
8、老人入住区医院医养结合病区的思想工作,落实节日慰问等人文关怀义务,按规定承担特困老人基本生活和护理费用,同时落实特困老人兜底政策。五、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区医院利用报纸、电子屏、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做好职工动员,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开展医养结合团队培训;开展对全区敬老院供养老人统计调查,统计全失能、半失能和自理老人状况,包括饮食习惯、疾病情况、服药情况等内容。按照医养结合要求对病房进行设计改造,有力有序推进医养结合。(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按照医养结合要求完成住院部二楼的一期病房改造,设计医养结
9、合病床50张,并投入运行,完成护工的招聘和上岗培训,接收全失能、半失能供养老人入住。启动医养结合二期病房改造工作。(三)完善提高阶段(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完成全部住院病房改造,从医养结合运行效率、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等多方面组织评估,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和相关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入住老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医保费用明显降低的目标。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卫健委主任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各镇(街)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合作,齐抓共管,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抓落实,全力推进医养结合,把解决好供养老人的疾病预防、治疗、养老问题作为一项为老服务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二)加强人员配备,全力做好服务区医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组织、协调、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区医院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医生、护士、护工等人员,各科室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要与区民政局和养老机构建立信息互通和互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三)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区民政局牵头,区医保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参与共同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医养结合工作取得实效,推进我区健康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