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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药(肥料)包装及农膜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令202*年第6号)和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令202*年第4号)等要求,推进我市农药(肥料)包装及农膜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20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促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减少农业安全生产隐患,现就做好我市农药(肥料)包装及农膜废弃物(以下简称“废弃物”)回收和处理,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2、指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强化政策引领,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回收利用体系,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全市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二、总体目标至202*年底,全民使用农药(肥料)和农膜主体环保意识增强,基本杜绝废弃物乱扔乱弃现象,做到农药(肥料)包装物和农膜用后基本回收并无害化处置,所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202*年底,全市各乡镇建立回收网点全覆盖,有条件的县(市)区向村级延伸,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1%以上,回收物处置率100%。三、主要任务(一)明确责任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
3、治法规定,依法履行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的回收处理体系;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监督管理。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废弃物回收处理活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健全回收处理体系,督导农膜和农药、化肥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建立完善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实时跟踪指导废弃物的产生、回收和处理工作,指导建立贮存、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做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等环节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农药(肥料)经营者应在其经营场所设立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不得拒收其销售农
4、药(肥料)的包装废弃物。鼓励农药(肥料)生产者、经营者采取押金制、有偿回收等有效措施,引导使用者及时交回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交至回收网点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农药(肥料)使用者应当及时收集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并交回经营者或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二)完善废弃物回收体系坚持“群众参与、有偿回收、集中处理”原则,采取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的集中收集处理模式,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根据调查监测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情况,指导乡镇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建立回收网络体系,原则上每个镇、
5、村建立1个废弃物回收(站)点。村回收点可以依托农村网格化保洁员、农资经营店或村级垃圾分类超市;镇级可以依托较大农资经营企业或环卫机构或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鼓励开展有偿回收,回收网点应统一对外公示,设置专用农药、肥料、农膜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库或场所,收集箱要有明显分类和警示标识。建立统一的店招店牌、标识编号和专用台账等。(三)完善废弃物转运体系。各地可结合实际,引导培育市场回收主体,承担起回收点和农资经营单位回收的废弃物的包装、暂存、集中转运、送处理工作。转运时要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四)完善废弃物处理体系。各地根据废弃物的实际情况,无害的县区可按现有体系自行
6、处理,有害的按照危废送到具有资质单位处理。鼓励扶持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对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并按要求“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加强监督指导,确不具备资源化利用条件的可以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可以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版)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豁免环节处置中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五)建立回收专用台账。要指导回收网点建立回收专用台账,记录收购废弃物的日期、数量、送交人及联系方式、回收补贴金额等;回收企业设立专用台账,记录回收、转运、处理废弃物的日期、数量等内容。废弃物回收、转运和处理各个环节须做到账
7、物一致,各个环节的补贴费用须与账目一致,资金使用要经得起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处置费用有各县(市)区负责落实。抓好“XX省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农药实名制管理。(六)加强执法检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规定,将废弃物回收处理纳入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对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废弃物回收站(点)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回收台账的,严格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加强农药、农膜市场监管,落实进销存台账制度。推进农药实名制购买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依法打击无证经营和超
8、范围经营,为农药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创造积极环境。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与城管、财政、发改、住建部门的沟通协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垃圾回收处理工作,统筹谋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协同推进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开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废弃物回收网点建设、管理以及回收牵头抓总工作,开展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废弃物回收处置的宣传和教育,协调废弃物专业化处置工作。(二)加大政策扶持。建立鼓励为主、惩罚为辅的考核奖补政策。结合实际按照“公共财政扶持、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的回收处置模式,县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要密切协作
9、配合,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统筹整合省市县各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有关涉农资金,探索建立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资金用于对农户捡拾、回收网点回收、回收站点集中储运、处理等环节的补助。(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信、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对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性的认识,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农业生态建设的工作合力。(四)强化信息沟通。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废弃物回收处理方案,加强交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按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