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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 X医 院 抗 菌 药 物 使 用 分 线 分 级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按“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分级管理规定,建立抗菌药物分线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预防和纠正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第二章 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第二条 将常用抗菌药物划分成一、二、三线:一第一线药物非限制使用:抗菌谱相对较窄、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货源充足的抗菌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二第二线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谱较广、疗效较好但不良反应较明显或价格较昂贵的药物,例如第三代头孢菌素等,应控制使用;三第三线药物特殊使用:疗效独
2、特但毒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一旦发生耐药即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品种,例如万古霉素、第四代头孢菌素、碳青霉烯类、两性霉素B、恶唑烷酮类等,应严格控制使用;“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制订一、二、三线药物名录附件 1,并定期调整、更新;第三章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 第三条 住院医生处方权限为一线药物,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线药物,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三线药物,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可用二、三线药物,但需报医务科备案;第四条 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一线抗菌药物进行治疗;第五条 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
3、要二线抗菌药物治疗时,由药敏结果证实;若无,应由主治以上医师签名;第六条 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三线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科主任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生会诊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或报“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批准;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从严控制,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第七条 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一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第一线药物:一感染病情严重如:败血症、脓毒血症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 等合并症;
4、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二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血 WBC1109/L 或中性粒细胞0.5109/L;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艾滋病;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症;老年患者;三病原菌只对二线或三线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第八条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未经会诊或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处方量不得超过 1 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第九条
5、联合用药 3 种及以上抗菌药物要有药敏监测报告,且须经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科备案;第十条 在经验使用三线抗菌药物前,应做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获得药敏试验结果后,参照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第十一条“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每年 14 次对感染病人的分布、病种、药敏耐药菌株、院内感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全院通报;定期对临床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具体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作出对抗感染药物临床使用进行调整的决定;第十二条 三级医师查房应含有抗感染药物应用内容;临床药师要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指导,主动为临床用药服务,参加抗生素使用的查房,并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感染
6、药物的信息;第十三条 药剂科要定期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与科学评估;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 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向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发布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药敏试验结果信息,以利于指导各部门、各科室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第十五条 抗感染药物使用率:三级医院小于65,二级医院小于 50,抗感染药物使用率列入医院质量管理范畴;病原学检测送检率:三级医院要达到 80,二级医院要达到 60;第十六条 临床医师必须接受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住院医生在 5 年规范化培训中要增加抗感染药物相关知识的考核内容;主治医生及其以上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学习并记继续教育学分;第十七条 本规范纳入医院的质量管理和
7、综合目标考核;与科室挂钩,与个人挂钩,奖惩分明;医务科、药剂科参与考核管理;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XX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1 月 10 日 附件 1 XX 医院 现所有的抗菌药物目录表 33 品种、41 品规 2017 年 1 月 10 日修订 分 类 一线抗菌药物 非限制使用 二线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 三线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 青霉素类3种 青霉素 阿莫西林 苄星青霉素 头孢菌素类 第一代1种 头孢拉定 头孢菌素类 第二代2种 头孢呋辛 头孢克洛 头孢菌素类 第三代4种 头孢曲松钠 头孢他啶 头孢克肟 头孢地嗪 其它-内酰胺类 1种 氨曲南-内酰胺类酶抑制剂2种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氨基糖苷类3种 阿米卡星 庆大霉素 大观霉素 大环内脂类4种 克拉霉素 阿奇霉素 罗红霉素 乙酰螺旋霉素 阿奇霉素 四环素类2种 多西环素 米诺环素 林可霉素类1种 克林霉素 氟喹诺酮类2种 诺氟沙星 左氧氟沙星 磺胺类1种 复方磺胺甲噁唑 其它抗菌药物1种 磷霉素 硝基咪唑类3种 甲硝唑 替硝唑 奥硝唑 硝基呋喃类1种 呋喃妥因 抗真菌类2种 制霉素 氟康唑 氟康唑 注:表中符号“”表示注射剂;“”表示片剂;“”表示胶囊剂;“”表示干混悬颗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