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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管理规定新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20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 录 0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0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03 法律、法规、标准的规范管理制度 04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05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06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07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0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09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0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1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12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13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4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15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6 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17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8 劳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9 安全检查制度 20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1 应急管理制度 22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23 事故管理制度 2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5 安全标志的管理制度 26 安全奖惩制度 27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28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29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 30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1 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32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3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34 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管理制度 35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为做好安全
3、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公司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是安全生产目标与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的综合。安全生产目标是我公司确定的、在一定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安全生产总目标。安全生产责任是公司各部门、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安全生产目标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为了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目标。3、安全生产目标值:在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首先要将安全生产任务转化为目标,确定目标值。目标值主要考虑的要素有:(1)日常安全管理的工作指标;(2)安全投入指标;(3)职业健康管理指标;4、安全生产目标体系建立 安全目标
4、展开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就是把生产经营单位的总目标分解到各个部门;纵向到底就是把公司的总目标由上而下一层一层分解,明确落实到人,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5、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的职责为:负责编制、实施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总目标;制定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专职安全员负责将年度生产目标进行分解至各部门,公司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至部门人员,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6、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将计划上报专职安全员。7、专职安全员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情况进行检查
5、、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情况报专职安全员;8、考核的主要内容 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生产目的具体分解内容进行考核;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现场情况;消防设施的管理情况;其它安全管理方面的资料;9、安全检查考核表见下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满分 考核分数(扣分情况说明)1 是否发生重伤、工伤事故 10 2 是否发生重复和类似事故 10 3 是否发生职工职业病事故 15 4 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5 5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 6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6、 5 7 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10 8 生产设备日常检查和检测 10 9 生产现场清洁、文明生产 10 10 消防设施管理 10 11 是否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10 12 总分 100 11、奖惩办法:(1)连续三次考核分数在 80 分(含 80 分)以上部门或个人,为优良,予以通报表扬;(2)考核分数在 60 分(含 60 分)以下部门或个人,为不合格,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二次考核分数在在 60 分(含 60 分)以下部门或个人,扣除工资元;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1、为保证公司的生产活动遵守安全责任要求,确保本公司各部门、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
7、的实现。特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制度。2、安全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专职安全员负责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后交公司总经理审阅、发布。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专职安全员及时发送至各部门、人员。5、培训:专职安全员应定期组织各个部门、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6、评审: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委员会牵头,专职安全员、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7、绩效测量:专职安全员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测量结果报公司总经理。8、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每年应进行一次。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范管理制度 1、为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我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2、职责:专职安全员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培训教育、职业病防治、消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及时进行汇总、分类传达到相关部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程序 获取途径: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上级部门的通知、公
9、报等;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专职安全员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4、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领导下,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部门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生产部门应根据行业、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5、评审和修订 专职安全员每年一次组织相关部门对颁发的制度、文件、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对不适宜的文件进行修订。当发生事故、工艺、设备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应对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
10、保适用性和有效性。修订时应填写变更申请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发布。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规章制度和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四、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保证公司改善劳动条件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正确使用,特制度本制度。2、公司总经理负责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3、参考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
11、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3%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5)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至 100 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6)营业收入超过 100 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4、安全生产投入的内容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通风、防晒、防火、防潮、防雷、防静电等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救援演练(如消防栓、灭火器等)
12、;安全评价、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及标识;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等相关费用。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对安全资金的使用计划,由各部门提出安全使用计划表,经专职安全员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5、根据年底结算费用凭证,由财务人员负责填入安全生产费用台帐,财务部门应依据安全生产费用台帐每年出具当年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报告。五、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标准化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文件档案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3、需要进行有效管理的文件(16 项)有: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隐患整改信息;培训记录;资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11、相关方信息;应急演练信息;事故管理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安全文档主要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关键设备设施档案、法定检测记录、维护和校验记录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技术档案由公司生产部负责管理。因工作需要而借阅文件者,要履行手续,并按时归还,对借阅文件不允许拆卷或勾划。档案管理人员应确保原始资料年底完整齐全。对到保存期限且无保存价值的资料、文件、档案,在经总经理审批并登记造册后,
14、可以销毁。一般文档的保存期为 3 年,事故档案的保存期为永久。六、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明确风险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更好的对风险进行控制,防范危险发生,特制订本制度。2 范围 本制度适合用于我公司范围内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3 职责 总经理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分工等职责,由总经理批准发布重大危险源清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与监测工作;审查风险评价,制定重大危险源清单,必要时及时更新清单。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工作。4 工作程
15、序 风险辨识的范围 4.1.1 公司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起重、运输、登高、高温、维修作业、办公活动等)。4.1.2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外来人员)。4.1.3 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包括租赁设备或设施)。4.1.4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4.1.5 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4.1.6 危险因素分类 a)按能量分七种: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心理、生理)。b)可参考 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代码六种类型分类。c)可参照 GB/T6441-199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二十种类别分类。4.1.7
16、 按层次辨识:厂址、厂区布局、建(构)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等。风险辨识方法 4.2.1 公司办公室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按本制度,的方法进行风险的充分排查。4.2.2 首先正确区分第一类危险源或第二类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指活动中可能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工作环境因素,前者是伤亡事故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后者是发生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者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因此,风险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危险源,然后再辨识第二危险源。4.2.3 公司采用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对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等方法较直观地
17、辨识风险。风险评价 4.3.1 在风险辨识基础上,各部门可用以下方法进行风险评价:直接判定法:借助分析人员的经验、判断能力和有关标准、法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评价。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评价为重大危险源:a)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b)不符合本地区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可能导致危险;c)相关方(含员工)强烈投诉或抱怨的危险源;d)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的重大危险和行为性危险因素。4.3.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D=LEC)评定级、级的风险等级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级风险等级为可承受的一般风险,级风险等级为较小风险,划分分值:D 值 危险程度 级 别 160 高度风险要立即采取措施 I 100
18、D 160 较大风险需采取措施 II 20D100 可承受风险保持现有措施 III 20 较小风险无需采取措施 4.3.3 公司安委会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风险进行整理形成危险源汇总表。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源评价表和部门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复评,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风险控制管理 4.4.1 依据重大危险源清单,根据重大危险特性和属性,组织、制订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方案或风险控制措施。4.4.2 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a)列入目标/管理方案改进;b)列入技术改造措施改进;c)以程序或操作规程规范行为;d)教育培训;e)列入设备维修计划;f)制定应急计划(预案);g)采取个体防护;h)保持现
19、有措施。4.4.3 风险控制措施计划在实施前由生产制造部组织评审以下内容:a)措施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b)是否可能产生新的风险;c)是否已选定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d)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计划的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e)计划措施能应用实际工作中的可能性大小等。4.4.4 安全专管员负责检查监督方案和控制措施实施进程,组织执行部门在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结束后对完成效果进行监测和验证。4.4.5 各部门对潜在的重大危险源,制订详细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加以控制。4.4.6 对可以承受的一般风险,可采用运行控制或测量和监视进行控制,以避免转化为重大危险源。4.4.7 对级风险较小的风险,不
20、必采取特别或附加的控制措施,由各部门应用现场整改或日常控制的方法予以解决。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周期及更新 公司每年由安委会组织对危险源清单和重要危险源清单进行一次评审和确认,当发生如下情况时,公司办公室组织各部门按照、条款及时辨识、评价和更新危险源清单及重大危险源清单。a)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b)公司的产品、活动、设备、设施、作业条件发生显着变化;c)管理评审及审核结论要求;七、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为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年度厂级安全
21、培训教育计划的编制,并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建立厂级安全培训档案、发放保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各部门负责具体的三级安全教育。3、培训教育程序 厂级安全教育:专职安全员组织对新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厂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员工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厂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 4 学时。车间级安全教育: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专职(兼职)安全员对进入本厂工作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填写职工培训档案;教育内容: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
22、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 8 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工段长)对进入本班组或工段的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 12 学时。4、员工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按规定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5、内部调转教育:本公司内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由接收部门重新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部
23、门内部进行岗位调动,由接收班组或工段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因调动进行安全教育后,公司专职安全员应将教育情况进行记录备案。6、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对来公司进行学习参观人员,专职安全员负责对他们进行一般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后,方可进行参观学习活动。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对考核合格的作业人员发放入厂证,并保存教育记录。培训教育内容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管理等。外来施工单位在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部门单位要进行安全培
24、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有关安全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各部门应保存培训教育记录。7、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专门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8、新工艺、新装置投产之前,生产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相关人员经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上岗。9、从业人员上岗之后,至少进行每年一次的再教育,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专职安全员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可组织安全活动计划,采用如技能培训、专题讨论、参观、观摩、竞赛等形式。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科室人员)的培训由生产部会同专职安全员负责实施,每年至少培训
25、 1 次。对事故或事故未遂责任者,必须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后,方能重新上岗工作。10、公司所有员工每年的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每年由专职安全员牵头,各部门具体组织一次全员的安全培训考试。八、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切涉及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我公司所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我公司所涉及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
26、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安排职工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专职安全员提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计划,提出培训需求申请,由专职安全员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的、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的单位负责。3、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定期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 3 年复审 1 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 60 日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 4 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 3 个月前,向发
27、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具体复审时间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的复审时间或有效期到达时间为准。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各部门在复审时间前 1 个月向专职安全员提出申请,由专职安全员联系发证单位进行复审工作。4、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各部门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无证上岗操作的,按国家有关制度对用人部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专职安全员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应严格遵守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操作
28、证。若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挂失并申请补办新证。6、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为保证我公司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特制定本制度。2、生产部门应配合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公司生产、安全设施台帐并负责监督管理,各种设备、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3、生产部制定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年度检维修计划和日常检维修计划,且将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检维修过程中应事先确定检维修方案,方案应包括:作业危险性分析和控制措施。生产部门应建立设备检维修、保养记录。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立消防设施、配电设施、
29、安全设施的检维修、保养记录。4、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恢复。5、特种设备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6、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变配电系统:各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变配电站位置、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
30、杆型等。应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室、发电机室平面布置图;高压配电室及各分变电室和发电站的接地网络图。应有主要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安全工具的试验报告和测试数据。位置不应在危险源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地势不应低洼,现场无漏雨、无积水。变配电间门向外开,高压间门应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间门应双向开。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都应采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应隔离,电缆通道用防火材料封堵。保存完整规定存档期限内的工作票、操作票。8、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岗位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生产装置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
31、,妥善处理,同时向相关部门(专职安全员、生产部门等)报告,必要时,按程序紧急停车。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为保证我公司新、改、扩建等建设项目的顺利建设、投产,特制定我公司建设项目等“三同时”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本公司所有的建设项目。2、本公司建设项目参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等规定执行;3、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 号)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4、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5、建设项目“三同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公司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协同配合。十一、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
32、的管理,确保设备、设施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凡我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验收内容: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全附件等是否符合要求;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2、设备到达后,相关人员应及时通知生产、专职安全员等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首先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若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人员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3、专职安全员参与验收人员负责检查设备、设施的联锁、防护设施、安
33、全附件等是否完好,是否有检验合格报告等。验收合格的设备、设施应填写验收合格表,应由所有参与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专职安全员人员参加并建档。十二、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1、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2、工作程序: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经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
34、的机电产品。3、申请和规定: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由生产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4、变更设备 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公司领导审批。5、安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生产部门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专职安全员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拆除施工前,拆除部门应会同使用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
35、措施,并由专职安全员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如涉及特种作业,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十三、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是用于公司范围内新、改、扩、拆除等施工及所有检维修作业管理。2、施工管理:公司新、改、扩等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请总经理批准。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技术人员等,在布置施工任务和
36、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施工项目,工人有权拒绝施工。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公司统一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工作,具体执行相关方及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所有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危害识别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栏、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施工过程中,危险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安全作业证,按规定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完工后,撤除安全标志,恢复安全设施,场地清理干净,保证道路畅通。3、检维修
37、管理:所有检维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审批手续。检维修应指定负责人。检维修计划要求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检维修负责人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并对维修人员交代清楚任务、注意事项;落实安全措施。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及监护人检维修前要根据作业工种、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的不同对检维修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性、适用性进行确认,确保作业人员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检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维修人员要认真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检维修过程中应备有必须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由维修人员清理现场,作好检修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检维修后
38、的设备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4、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员必须对现场作最后的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开 十四、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监控,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3、职责 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指导本公司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做好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监控、管理。4、内容与要求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
39、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各部门及车间危险源辨识工作,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规定,确定出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1 公司组织专人负责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长期处于被监控状态。4.2.2 现场配有各种应急处理器材,现场灭火器材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4.2.3 加强对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检察人员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
40、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专管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4.2.4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针对公司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4.2.5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十五、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为了保障危险作业安全操作,降低事故发生率,作业员必须做到安全操作,特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进行
41、的所有危险作业的申请、审批和实施过程。2、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受限空间作业;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 2m 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动火作业;带电作业;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破土作业;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其它危险作业。3、职责(1)进行危险作业的部门负责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中有关危险工作的详细情况;(2)危险作业所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在危险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指派现场安全监护人,并对施工人员、设备的资质进行审查;危险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3)本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负责审核批准危险作业
42、许可证;(4)危险作业实施部门负责按危险作业许可证的要求实施危险作业;(5)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作业许可证的档案管理。4、危险作业安全规定 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1)受限空间作业:凡进入塔、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有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有:安全隔离、清洗和转换、通风、加强监测和罐外监护、防护用具和照明、做好急救措施等。(2)起重作业: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
43、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则: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3)高空作业:凡在 2 米以上(含 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空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空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
44、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作业条件:高空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 1.5 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空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空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过 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空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
45、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4)动火作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全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情况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6)挖掘作业:所有挖掘深度超过 20CM 的作业。挖掘作业的安全规定如下:所有挖掘作业在进行前要向技术部门等查询有关挖掘地点地下隐蔽物如电缆和管线等情况;如地下有隐蔽物,则在开挖前要得到隐蔽物所属单位或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方可开挖;在开挖过程中要遵循隐蔽物的有关安全保护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野蛮操作;挖掘作业完成前,要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46、必要的复原,不得损坏隐蔽物。(7)其他危险作业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5、危险作业审批(1)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任务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危险作业由本公司主管审批。(2)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项目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总经理批准。(3)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安委会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6、危险作业的实施(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本公司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2)作业前,项目部门和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
47、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5)危险作业过程中本公司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6)危险作业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8)危险作
48、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7、奖惩措施 对于违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规定的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按照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建议报本厂,经本公司领导审批执行。十六、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相关方(承包商、供应商)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相关方、外用工进行安全资格审查和劳务用工资格评审:承包商资格审查的内容:承包商过去的安全业绩资料;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审查承包商安全计划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承包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供应商资格
49、审查的内容: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供应能力等 3、签订安全协议,协议应满足以下要求:明确安全责任条款;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相关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4、培训:专职安全员对相关方人员或外用工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其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5、作业过程监督:对于较为危险的施工作业,必须经专职安全员检查认可,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专职安全员应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的形式对承包商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专职安全员有权进行处罚、责令其停工。专职安
50、全员负责建立合格相关方名录及档案,专职安全员审查为我公司提供特种设备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十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为了执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方针,履行职业危害健康管理、告知职责,特制定本制度。1、职业病危害告知 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载明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待遇,不得隐瞒或欺骗。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作业的,应与职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手续。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