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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遍听众及相关问题分析,逻辑学论文从 20 世纪 80 年代,国内学术界开场关注、引介和研究佩雷尔曼的修辞论证理论,牵涉修辞学、法学和逻辑学领域。修辞学侧重于从宏观方面把握佩雷尔曼的修辞理论; 法学侧重于研究佩雷尔曼的新修辞学法律论证思想; 逻辑学则重于从非形式逻辑视角研究佩雷尔曼的论证理论。普遍听众作为理解修辞论证理论的关键性概念,上述领域虽有扼要分析和阐述,但是它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准确理解,与当今学术界积极关注新修辞学与论证理论构成鲜明比照。为澄清学者对 普遍听众 概念的误解与误解,准确理解此概念,本文试图在这方面有所推进。 一、听众何以必要: 论证与听众 在近期一个世纪,逻辑学经历了
2、宏大变化,开场分析数学家实际使用的证明方式方法,而并非重复老的公式,因而,当代形式逻辑变成了对数学科学中所使用演证 demonstration 方式方法的研究。 在佩雷尔曼看来,演证方式方法居于主导地位的形式逻辑,自明性、必然性的前提以及演绎的推理方式使其具有强迫性的特征,这也是笛卡尔理性观念工作方式的理想目的。在(谈方式方法,他深切相信相比于其他着作,这本书是辩证或实践推理的基础,也是普遍听众理论建立的基础。 在(论题篇中,论证的前提有两类: 普遍接受的意见与真实和原初的前提,亚里士多德以为修辞者的论证应建立在普遍接受的意见之上,追随亚里士多德运用所有可利用的方式方法进行讲服的传统,佩雷尔曼
3、的修辞阐述重新激起对修辞者和听众的 可接受意见 重要性的兴趣。 在佩雷尔曼看来,普遍听众作为演讲者内心建构的理想概念具有历史的偶尔性,随着演讲者和文化的不同而变化。在西方传统哲学中,普遍听众的一致性被以为是对正确性而非对事实性的认可,面向普遍听众的论证因理由具有无条件性、自明性,拥有绝对有效性,独立于社会或历史的偶尔性,必然能令读者信服。理性的自明性在这里发挥着作用,思想的遵从似乎被无条件的真所悬置,论证经过中无角色而言,个体权衡、选择的自由服从于理性的束缚。 这与新修辞学的核心-分歧的必然性截然对立,佩雷尔曼并不以为普遍听众是一个不随时间、地点变化的绝对实体。选择术语 普遍 表示清楚其在使用
4、上的语义变换,相对于实证主义内涵中 普遍 的传统解释,这一术语表示清楚一个包涵性的视角,它的成员由有理性的听众 reasonable audience 所构成。然而, 普遍听众 极少被用于实践以及把标签 普遍 赋予听众概念导致同事多年的批评和误解,在莱万 Lindsay Lewan看来,这也许是由于他错误使用 普遍 一词来辨识他的听众概念,批评者拒斥普遍听众,把它作为一个削弱或与新修辞学最初目的自相矛盾的绝对概念。 其实,普遍听众不应被看作与普遍真理相等同,也就是讲绝对的或普遍的真理独立于修辞者而作为理想存在,并不是普遍听众的例子,由于普遍听众随每一修辞者、每一论证者而变化。 普遍听众并非必然
5、由很多人构成,单一听众、自我听众以及精英听众都可能被看作是普遍听众的详细化。然而,单一听众和精英听众并非总是普遍听众的详细化,单一听众也许是一个特殊听众的详细化,精英听众使普遍听众详细化只是对成认领导、模范共同体角色的人而言,所以,单一听众详细化普遍听众的选择依靠于演讲者的目的以及他描绘叙述群体方式的思想,精英听众能否详细化普遍听众依靠于演讲者的态度。 除此之外,普遍听众概念服务于演讲者的两个目的: 首先,它作为论证与诉 求 选 择 的 补 助 手段-起着创造工具 inventional tool 的隐喻的作用。演讲者从普遍听众的概念开场,作出最合适于那种听众诉求类型的决定,在选择诉求和论证时
6、,演讲者实际在选择论证所合适的普遍听众或特殊听众; 其次,作为区分好坏论证的标准或规范,与日常论证相比,这个目的与哲学论证更相关。对于哲学论证来讲,普遍听众赞同他们以为好的论证,拒绝他们以为坏的论证,所以,它提供了一种理性意识。佩雷尔曼并不以为论证中的真理和有效是绝对的,主张论证应为现实提供不同解释,为了使哲学主张的合理性与多元哲学体系相一致,我们必须成认诉诸理性是诉诸于听众的遵进而非诉诸某个真理。三、普遍听众: 肯定与批判作为修辞论证理论的核心,普遍听众在学者之间引起颇多异议,有积极肯定,也有批判质疑,后者更多是误解与误解,也难怪佩雷尔曼曾经抱怨,在他的修辞学读者中对普遍听众概念产生的误解最
7、多。 普遍听众提出以后,众多学者在给予肯定的同时,对普遍听众进行解释和讨论,格 罗 斯 AlanGross 与格罗斯怀特 James Crosswhite 是两位最具代表性的学者。在格罗斯看来,佩雷尔曼拥有一个完好、一致的由演讲者建构的修辞听众理论,听众包括普遍听众和特殊听众,普遍听众由所有理性的人组成,专注于他们令人信服的阐述主题化 thematize 的是事实和与真理。特殊听众是由一部分人组成,专注于他们的阐述主题化的是价值。最后,演讲者开场所使用的听众概念与阐述结束时使用的听众概念不同。 与格罗斯的解释不同,格罗斯怀特以为一个有效力的论证仅对特殊听众是有效的 effective ,一个有
8、效论证对佩雷尔曼所谓的 普遍听众 是有效的,它能使我们的理性概念详细化,因而,一个论证的价值依靠于赞同它的听众的价值。在佩雷尔曼的计划里, 普遍 是一个本身程度的问题,并且什么当作普遍听众是由特殊的修辞情景决定。 在格罗斯的解释中,演讲者在普遍听众和特殊听众之间进行转换,而在格罗斯怀特的解释中,演讲者并没有在两者之间进行转换,能够看出,两位学者对同一个理论作出了两种不同解释,其原因在于格罗斯把佩雷尔曼所反对的观点当作其本人意思的真实表示出。除此之外,格罗斯怀特也充分肯定了普遍听众的作用: 一是区分讲服和信服; 二是区分有效力论证和有效论证;三是区分事实和价值; 四是识别哲学论证、科学论证和道德
9、论证的听众; 五是被作为一个相干的标准。 对于普遍听众,现代学者也提出了颇多异议,以约 翰 斯 顿 Henry W. Johnstone 、约 翰 雷 JohnW. Ray 、伊德 Lisa Ede 为代表,他们以为普遍听众不一致、无用以及选择普遍听众的随意性。在他们中间,以约翰斯顿的批评最为强烈、措辞最为严厉,他讲普遍听众概念中的模糊、困惑使我怀疑,普遍听众的概念对于新修辞学所要从事的目的能否真有必要,并指出普遍听众概念并没提供理解新修辞学所展示修辞技巧的方式方法。 质言之,在约翰斯顿看来,普遍听众概念和佩雷尔曼的修辞论证理论不相干,应该予以抛弃。事实而言,普遍听众概念是新修辞学论证理论的核
10、心,也是新修辞学论证理论建立的基础,依福斯之见,普遍听众概念暗含论证的品质依靠接受演讲者论题的听众之品质。 除此之外,对普遍听众的批评多数是基于对此概念的误解或误解。究其原因,诚如佩雷尔曼所言,在新修辞学中,我以充分令人信服的方式描绘叙述所要反对的观点,导致某些修辞学的读者以为这些阐述在表示出我自个的观点。 约翰雷和伊德是佩雷尔曼所言修辞学的读者的代表。约翰雷指出,佩雷尔曼一方面强调普遍听众的内容是纯粹、非经历体验的理性产品,另一方面又把普遍听众作为演讲者自个文化、历史的经历体验产品,这两种普遍听众的形式不相容并产生严重问题。 莱万以为约翰雷的阐述是基于一个类似数学推理类型的二分法,即外表上对
11、立的两个主张不能同时为真,他以为运用佩雷尔曼的不相容而非矛盾概念就能够讲明两个主张可同时为真,即一个听众能够同时既是概念产品又经历体验产品。约翰雷以为,佩雷尔曼相信 当诉诸理性之时,针对普遍听众的诉求应该是自明的,并且独立于社会或历史的偶尔性而具有绝对、永远恒久的有效性。 伊德用不同话语表示出了与约翰雷一样的观点,他以为佩雷尔曼的基本信念-合情论证理论必须反对自明的观念与主张 面向普遍听众的论证因理由具有无条件性、自明性,拥有绝对有效性,独立于社会或历史的偶尔性,必然能令读者信服 相矛盾。 佩雷尔曼以为,约翰雷相信他是一位依靠自明性的理性哲学家,其结果是修辞学被排除于哲学之外。事实上,在新修辞
12、学的序言中,佩雷尔曼已表示出得非常清楚, 论证理论允许运用理性来指导我们的行动,并影响别人行为,要使论证理论有立足之地,就必须挑战作为自明性观念的理性特征。 总的来看,学者的异议主要表如今两方面: 一是以为普遍听众概念并不一致或太空,并不能限制论证; 二是演讲者能够自由选择自个的普遍听众。对于前者,艾金 Scott F. Aikin 以为,能够通过区分普遍听众在论证中的语用和认知功能来澄清异议。 对于后者,语用辩证学者范爱默伦和荷罗顿道斯特因而放弃了普遍听众概念,以为佩雷尔曼的理论是极端相对主义,Jrgensen Charlotee 以为这是对佩雷尔曼观点的误解,并进一步指出普遍听众并非主观建
13、构,而是与主体间理性相联络,在演讲者建构普遍听众时,重点之一是把什么当作合理性依靠时间和地点。 这个概念意味着与理性主义理想和理性概念的分离,后者由独立历史、文化和情景的永远恒久真理或标准组成。 普遍听众作为新修辞论证理论的核心是理解、把握佩雷尔曼论证理论的关键,普遍听众概念难以理解、令人困惑是其遭到批判的根本源头。不可否认,批判、质疑客观上能够促进人们对普遍听众概念的关注和理解,然而,在获得普遍听众对 普遍听众 概念的遵从经过中,批判和质疑始终是人们理解普遍听众概念的必由之路。 以下为参考文献: 1ChaimPerelman and Lucie Olbrechts - Tyteca. The
14、 New Rhet-oric: A Treatise on ArgumentationM. trans. J. Wilkinsonand P. Weaver. Notre Dame: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1969. 2Descartes. Discourse on Method and MeditationsM. Trans-lated by Elizabeth S. Haldane and G. R. T. Ross. New York:Dover Publications,2003. 3Sonja K. Foss and Robert Trapp.
15、 Contemporary perspectiveson rhetoric M. Waveland Press,2002. 4温科学。 20 世纪西方修辞学理论研究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5Chaim Perelman. The realm of rhetoricM. Notre Dame: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1982. 6James A. Herrick. The History and Theory of Rhetoric: An In-troduction M. Boston: Allyn and Bacon,1997. 7James L. Golden The Universal Audience Revisited J. InJames L. Golden and Joseph J. Pilotta,eds. ,Practical Reason-ing in Human Affairs: Studies in Honor of Chaim Perelman.Dordrecht: D. Reidel,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