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心理干预机制建立的构想,法律硕士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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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心理干预机制建立的构想,法律硕士论文本篇论文目录导航:【题目】【前言-第一章】【2.1-2.3】【2.4-2.5】【2.6-2.7】【第三章】 未成年人刑事审讯心理干涉机制建立的设想【结束语/以下为参考文献】 三、未成年人刑事审讯心理干涉机制建立的设想 一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级心理干涉机制.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级心理干涉机制是从违背犯罪发生的经过分析,包括违法犯罪之前的心理干涉、违法犯罪发生时的心理干涉、违法犯罪之后的心理干涉,即事前预防体系、事中干涉体系和事后矫治体系,三个经过严密衔接,互为补充。 1、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机制. 建立未成年违法犯罪预防机制,是指在违法犯

2、罪发生前,对可能出现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提早进行心理干涉,通过家庭和社区的共同配合和努力,对容易出现暴力行为的 问题少年 定期、定时进行心理干涉。通过社区心理咨询和辅导,多加关注 问题青少年 ,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作为未成年人的家长,更应积极与其沟通、沟通,让其感遭到家庭社会的关心与温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机制的建立有效地将不良心理及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2、建立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心理干涉机制. 从我们国家针对刑事案件采取的一系列审讯程序来看,与其他方式相比,心理干涉明显能够更为全面的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状况进行了解,为未成年被告人的准确量刑提供参考。刑事

3、案件审理程序中,引入心理干涉机制,能够帮助未成年被告人缓解审讯期间的焦虑和恐惧,引导他们采取积极的行为方式和良好心理状态面对审讯。未成年人面对法庭审讯往往持一种紧张、抗拒心理,此时进行心理干涉有助于缓解他们的紧张、对立情绪,是必须和必要的。 3、建立未成年人宣判后心理干涉机制. 首先,在宣判后,未成年被告人应该接受心理干涉。在法庭判处刑罚或缓刑执行后,未成年被告人处于心理低潮期,心理压力极大,此时,心理专家对被告人进行心理干涉,采用交谈与心理疏导的方式,一方面能够缓解其消极情绪,化解焦虑,稳定心态,另一方面能够对被告人的需求动机,情绪状态,人格特征,人际关系等方面的作出综合评价。心理学家的评估

4、报告为客观、真实地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动态提供了科学根据。其次,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属,教师、同学等人际关系资源进行心理咨询。判刑后的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特别脆弱,假如继续遭受冷漠和歧视,缺乏家庭暖和,很可能导致其重新犯罪。在被告人被判刑一定时间后,应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和老师进行交谈,给与其意见和建议,希望他们能够愈加关心未成年被告人,避免父母和学校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漠视和隔离。 二建立庭前、庭审、判前、判后干涉机制. 要建立并完善一套适用于我们国家司法实践的心理干涉机制,需针对不同审理阶段参与心理干涉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程序设计,对我们国家刑事案件的各个审讯环节进行完善,将心理干涉延伸至未成年刑事审

5、讯的任一阶段,实行连续的、紧凑的的心理干涉活动。针对审讯阶段的心理干涉活动提出下面途径: 第一步,庭前参与。同庭前调查一样,在向未成年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及未成年被告人调查问卷时,邀请心理专家一同前往,与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一次沟通,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现今的心理状态,进行前期的心理评估。 第二步,庭审参与。在征得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公诉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由心理专家、老师等教育工作者及被告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帮教团,但帮教团并不直接介入案件的审理经过,而是通过布置专业的人员进行庭审旁听,在听声的经过中对被告人的面部表情、言行举止等进行深切进入观察,进而分析出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心理特征等,

6、进而在法庭帮教之后,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灵帮教。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心理干涉经过,心理咨询专家站在一个中立的立场,运用专业的心理分析方式方法进行分析,能够缓解被告人对法庭的抵触情绪,父母的出庭,能够更有效地让被告人产生情感的共鸣,让其愧疚、真诚悔过。心理咨询专家通过庭审已大致能够分析出被告人的认知行为和归因形式,对被告人进行点评,通过被告人的反响,庭审后构成心理评估报告。心理评估报告能够作为法官量刑的参考。 第三步,判前参与。心理专家通过访谈、庭审观察、查阅檀卷材料等经过,通过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分析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状态、行为特征、有无悔罪表现、犯罪行为产生原因等要素,结合上述的分析结果,进而制定

7、构成综合性的测评分析报告,进而使得法官在进行量刑断定从中进行参考。 第四步,判后初次参与。在给被告人送达判决书时,心理咨询专家通过观察被告人对于判决的反响,结合判决内容,对被告人以后要走的路提出自个的意见,帮助未成年犯对本身的心理状况、犯罪的原因进行深切进入分析,让其了解并接受本身人格上存在的缺陷,并通过情绪管理的方式使得未成年被告者实现情绪管控,促进其不良习惯、不良认知的纠正,进而客观正确的面对法律的裁决。同时,心理专家还应该积极对未成年被告者的成长环境进行分析,并对被告者的法定代理人进行思想引导,使得其改变当下不正确的家庭教育形式,更为深切进入的了解未成年被告者的心理特点,给予被告者关心以

8、及爱惜保护,使得未成年被告人顺利回归社会,为未成年被告人积极改造本身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五步,判后二次参与。针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在送达刑事判决书、缓刑执行通知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的同时,与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一次心理交谈,这时判决已经生效,被告人处在一个前期执行阶段,这次心灵的沟通能够有效防止被告人对社会、对法律的抵触。同时,心理干涉人员向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以及缓刑执行机关出具监管建议,心理咨询专家根据前期的测评提出具有针对性帮教矫治意见和措施,促进未成年被告人矫正效果的提升。 第六步,判决后的跟踪矫治。心理咨询专家能够走进未成年被告人的家中,了解他们判后的生活状况及心理

9、状态,进行判后跟踪心理辅导。连续性的心理干涉经过能够不断强化他们的教育改造理念,促使其积极回归家庭和社会。 这套系统化的心理干涉程序是人本主义心理干涉和认知-行为矫正法的完美结合,在法庭审理阶段,在心理专家的指导下,采用现实疗法,设法制定切合实际和负责任的方式方法来知足个人需求,并鼓励施行行为改变计划。这对未成年被告人转变反社会人格、回归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心理咨询后,运用认知行为矫正的方式方法,运用行为和语言程序来改变未成年被告人的认知经过。通过共同的社会技能训练、自我控制、认知重构、人际问题,从认知的变化入手,通过改变被告人的行为来回归社会。作为一名未成年被告人,他的认知具有很强的少年

10、群体特征,在成长经过中,改变和提高认识是特别重要的,它对未成年被告人自我转型和回归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规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干涉的相关标准. 1、对心理干涉对象进行分层分类. 在牵涉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审理中,对未成年被告人应进行心理干涉。 但在司法审讯实践中,由于涉案人数较多,心理干涉专家的数量有限,应根据不同对象进行干涉。大致可分为重点干涉和一般干涉。重点干涉是对那些极其暴力和反复卷入不良行为的少年被告人进行干涉和个体干涉。一般干涉是为那些有悔改行为未成年被告人施以普通团体干涉。采用重点干涉和一般干涉的分层分类标准,有助于提高心理干涉的效率和审讯质量。 2、准确把握心理干涉参与机会

11、. 心理干涉机制能够有效地缓解被告人紧张、焦虑情绪,激发他们的理性感,改变他们的行为认知,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的有效途径。心理干涉启动越早,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越为显着。因而,在心理干涉的经过中,各部门相互配合,相关心理干涉程序规范运行,构成常态化运作。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干涉机制的建立,使干涉经过愈加规范有序。 3、规范启动时间和启动主体. 首先,规范心理干涉的启动时间。相比其他方式而言,心理干涉能够更为有效的对未成年被告者的心理特征、个性特点进行了解,因而矫正的效果也远超于其他方式,因而在时间上启动的越早,心理干涉的矫正效果就会越明显。当下,心理干涉研究界一致以为在公安机关开展刑事侦查的阶段启动

12、心理干涉效果是最佳的。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段,是由于这个时候对未成年被告者进行心理治疗的效果能够到达最佳。除此之外,心理干涉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启动主体,主要分为下面几个方面:一是当司法机关认定为未成年被告人有进行心理测验的需要时,其需要在获取到被告人以及被告人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才能够正式启动心理干涉,十分是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对于心理干涉的内容与法律后果应当向被干涉人员告知。二是假如未成年被告人主动对司法机关进行心理测验的申请,经过司法机关认定申请合理之后,能够启动心理干涉的程序。对于涉案未成年人及其他诉讼介入人能够主动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心理干涉,司法机关如以为有干涉必要,可以启动

13、心理干涉。 4、规范心理干涉测试程序. 在心理干涉制度体系中,心理测试是其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心理干涉为庭审提供的根据很大程度上就来源于心理测验分析结果。但是当下我们国家心理测验体系并不成熟,测验报告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大地的检测报告不管在内容还是形式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对此,可从下面几个方面规范心理干涉测试程序: 1建立规范的通知程序。在测试前,应将心理测试的功能、目的和测试规则告知未成年被告人,告知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及承当的法律后果。赋予未成年被告人在心理干涉经过中随时接受测试和提出终止心理干涉的权利,对被测试人应进行自愿、独立的心理测试,接受测试后,被测试人应在测试报告后签名。 2测试经

14、过由专人专项监督。通常能够选取未成年被告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成年人来进行现场监管,保障测验的规范性,同时监督人员在监督的经过中还应该及时对测验的经过进行记录,并在测验结束之后保存在制定的位置。假如未成年被告者由于本身知识水平的限制,在测验的经过中存在困难,司法机关应该酌情布置成年人进行测验指导。 3对测验的人员以及机构加以规范。在未成年被告者心理测验的经过中,应该选取综合资质较好的测验机构进行测验,并在测验的经过中布置至少两位处于独立工作岗位的公安机关人员、检察人员以及专业的心理专家进行测试,使得测验的公正性得以保障。 4对测验报告的格式内容进行规范。首先,报告应该具备首部、正文结尾等三部分

15、,在首部应该将被测试人员的个人信息,委托时间,详细测试内容等进行具体阐述;其次在正文的部分应该具体对测试的经过、结果等机型记录,并对测试者的性格特点、再犯罪的可能性进行科学的评估,进而结合实际提出详细的矫正方案;在结尾的部分,应该由测试者本人进行签名,并对应的协商详细测试时间。 5、选择适宜的心理干涉场所. 在心理干涉施行经过中,心理干涉场所的选取极为关键。一般情况下,应该选取独立、平静的场所作为心理干涉的场所,进而使得未成年被告者在测验的经过中免受其他因素的干涉。比方当下一些司法机关为了配合心理干涉测验的施行,专门设立了未成年人心理咨询评估室,配备了良好的心理干涉软件和硬件设施,此项做法值得

16、学习和推广。 6、选择恰当的心理干涉途径及方式方法. 对于不同的干涉对象,根据所牵涉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干涉措施。心理干涉的主要方式主要是:1心理咨询。心理咨询是指利用心理学知识为心理适应出现人问题的被告提供心理帮助的经过,并试图解决其问题。2心理辅导。心理健康辅导是指心理咨询师和被咨询者之间建立咨询和被咨询关系,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正确改造自我,克制本身成长障碍,改变自个的消极意识和倾向,充分发挥自个的潜力,实现自我回归的经过。3心理训练。心理训练是有意识地对被干涉人心理施加影响,使被干涉人构成良好的心理状态。 7、建立心理评估介入和监督制度. 未成年人的心理评估包括直接评估和间接评估。心理学家通过

17、对未成年人的咨询辅导直接进行评估,通过心理测试来获得信息的直接评估。间接评估是指心理学家和未成年人的家长,老师等之间就其家庭学习状况进行信息沟通,以获得间接评估信息,通过与案件承办法官交谈获得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情况信息。在测验的经过中,为了保障测验的规范性,应该建立相应的心理评估监督制度,通常能够选取未成年被告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成年人来进行现场监管,并对测验情况进行记录跟保存。对于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未成年人,应布置适当的成年人进行文字指导。 8、规范心理干涉机构和干涉人员资质. 对于心理干涉机构和干涉人员的选任应保证科学、合法、公开、公平。能够借鉴司法鉴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设计,选择具有心理干

18、涉资质的机构进行合作,同时干涉人员也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于司法机关的心理专家组成。保证干涉人员的独立、公开、公平,避免心理干涉的干扰,影响心理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和心理干涉的有效性。 9、规范心理评估报告格式. 首先,报告应该具备首部、正文结尾等三部分,在首部应该将被测试人员的个人信息,委托时间,详细测试内容等进行具体阐述;其次在正文的部分应该具体对测试的经过、结果等机型记录,并对测试者的性格特点、再犯罪的可能性进行科学的评估,进而结合实际提出详细的矫正方案;在结尾的部分,应该由测试者本人进行签名,并对应的协商详细测试时间。 10、规范心理干涉及心理评估报告在庭审的运用. 未成年刑事案件中,心

19、理干涉的评估报告不管是在法庭的调查阶段还是法庭的帮教阶段都有着其突出的意义。首先在法庭调查的阶段中,心理干涉评估报告能够作为质证,在后期的法庭审讯中为法官提供一定资料参考;其次在法庭帮教阶段,法官能够通过报告的分析针对性的对未成年被告者进行针对性的法庭教育;最后在庭审结束之后,相关的心理专家能够根据报告的结果针对性的提出围城报告者的矫正方案,使得其重新建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到达帮教矫治的目的。 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干涉机制建构中的四结合。 1、案前预防与案后干涉相结合。 所谓防微杜渐,就是防备微小的不良行为,杜绝不良行为的发展,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危害。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正视心理问题,对于可能发生犯

20、罪的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进行科学预防,建立犯罪预防机制。案前预防是建立预防危机机制,提出适当有效的未成年人压力应对意见和建议,加强未成年人的抗压能力,保持心理平衡。定期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评估,建立未成年人心理档案,通过分析,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保健和辅导,提高他们的适应能力。心理干涉能够有效预防和化解危机,为今后的干涉奠定良好的基础。 2、心理干涉队伍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 近些年来,尽管司法机关人员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关注程度有所提高,聘请了很多心理学家从事未成年人心理工作。但在司法实践中,心理干涉介入度较低,鲜少案件引入心理干涉机制;心理干涉人员专业化程度低,心理干涉加大了审讯工作量,使本就有限

21、的司法人力资源更为紧张。心理干涉介入度不高和心理干涉人员专业化程度低是制约当下司法实践经过中心理干涉成效的两大重要因素。建立心理干涉队伍专职和兼职相结合,能够有效缓解司法人力资源紧张的矛盾,是当下发展阶段需要的组合,扩大心理干涉队伍,提高心理干涉介入度。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及时接受心理危机管理、预警和心理干涉方面的综合培训。 但是如今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专职人员缺乏技术骨干,理论和实践经历体验均特别丰富的专职人员较为稀缺;兼职人员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无法有效调度。能够加强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人员进行心理知识培训,获得相关资格,扩大心理干涉队伍,提高心理干涉介入度是极为重要的。 3、司法机关的心

22、理干涉与社会气力相结合. 建立和培育司法机关本身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计划地根据当地的详细情况,主要是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采用专家咨询、专家培训、专业机构联络等形式,利用社会气力,在提高司法人员心理干涉水平的同时,积累经历体验,壮大心理工作者队伍,促进整个司法心理工作人员气力的发展壮大。同时,青少年心理干涉也牵涉到广泛的社会气力,司法机关加强与心理教育机构、社会心理研究机构、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的合作,吸引这些社会气力积极介入心理干涉,实现司法机关与社会气力的有机结合。 4、个体心理干涉与家庭心理治疗相结合. 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个体的心理干涉,合适未成年人人格的心理干涉方案是整个干涉的重点。很多未成年违法犯罪的根本源头往往来自家庭问题,家庭的协调和改善也是干涉的重要方面。作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广和施行心理干涉阶段应将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成员纳入干涉范围,将心理干涉与家庭理疗相结合,提高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意识,营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家庭环境,家庭成员积极配合干涉人员的帮教矫治,将心理干涉工作延伸到家庭中,进而有效提升未成年被告人的矫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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