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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技术服务治理雾霾的机制研究,产业经济学论文新鲜的空气是每个人能够免费利用的公共池塘资源。由于这种公共资源具有使用上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市场交易装置不能对其使用进行有效收费。但它们也是稀缺资源,人类任何毁坏性的生产或生活方式都会导致这种公共资源的干涸。当前国内绝大部分地区的雾霾天气就是大气这种公共池塘资源被过度消耗进而表现出来的显着负外部效应。 生物学家 Hardin1用 公地悲剧 来比喻这种公共池塘资源被过度使用造成的严重后果。Hardin 这一形象比喻针对的是中世纪在公共土地上放牧的风俗,并且以为只要地主控制公共土地为自个所用时,这种 公地悲剧 才可消失,即用私有制的办法来解决 公地悲
2、剧 。 Arrow2以为就此目的来讲,Hardin 的这一比喻是及其误导的,他没有问为什么公共土地会延续很多世纪。Arrow 对 Hardin 比喻的质疑,其真正的经济学含义是有些公共池塘资源的存在有其必然性,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公共池塘资源的公益性不允许产权的清楚明晰界定。例如,大气作为一种公共池塘资源,是每个人赖以生存的外部环境,假如把其产权配置给某一个人或者组织,必然会导致宏大的交易成本,反而会损害社会效益,不能到达产权交易和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但这种不能清楚明晰界定产权的公共资源假如使用不当极易造成 公地悲剧 。 怎样有效治理这种不能通过私有化产权配置来解决的 公地悲剧 ? 福利经济学派
3、所讨论的最低限度弥补措施,如征收庇古税、或者施行可转让的污染配额交易许可证,固然从市场交易效率的角度而言能够使部分负外部效应内部化,使污染者的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匹配,但这种市场交易装置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 公地悲剧 。 Arrow 以为在公共事务治理方面,单纯的市场交易装置并不能对 公地悲剧 有效发挥作用,霍布斯的集权干涉也不能使其完全恢复正常。Ostrom3以为公共池塘资源治理并不意味者总是把权利交给全能的主权者,能够通过小规模的社会契约构成自组织来遏制显着的无效率。 但雾霾作为 公地悲剧 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其极易流动和扩散性特征造成的显着负外部效应使得小规模的社会契约难以构成。本文的主要观
4、点是要从根本上治理雾霾,一方面要建立集体行动的逻辑,更重要的是要靠环境技术服务的有效供应从源头上杜绝雾霾的构成。 二、雾霾治理的集体行动逻辑 1. 公地悲剧 与雾霾构成 公地悲剧 是 Hardin 的一个着名隐喻,意指任何时候只要有很多人能够共同免费使用一种稀缺资源,便会发生环境的退化,并以为这是一个悲剧,每个人都被锁定进一个系统,这个系统迫使他在一个资源有限的世界上无节制地增加他自个的欲望。 公地悲剧 产生的原因是由于产权界定不明晰,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因此具有显着的负外部效应。 雾霾的构成是 公地悲剧 的一个很好例证。清洁空气这种公共池塘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
5、,具有重要的公益性,但由于这种公益资源的产权不具有可分性,因而不能够清楚明晰地界定给某个人或者组织。但假如不对这种共同财产构造的资源进行限制使用,将会使有限的资源遭到毁坏性的使用。雾霾的构成就是大气这种公共池塘资源被过度消耗进而表现出来的显着负外部效应。 2. 产权界定、交易费用和雾霾治理 Coase4阐释了产权界定、交易费用与资源配置效率三者之间的关系。后来的学者把 Coase的这一思想概括为科斯定理。其核心思想以为,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不管产权怎样进行初始配置,当事人之间的会谈都会导致资源的帕累托最优; 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产权界定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所以产权制度的合
6、理设置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科斯定理提供了利用市场交易装置解决外部性问题的理论根据。在这种理论的影响下,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先后实现了用污染物排放权或排放指标的交易来治理污染问题。但科斯定理适用的前提条件是交易费用为零,或者产权能够清楚明晰地界定。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交易费用高昂地存在,且有些公共资源的产权,由于不具有可分性而不能得到清楚明晰界定,所以我们并不能够用科斯定理来指导解决所有的外部性问题。 不能通过清楚明晰界定产权的方式方法来解决雾霾治理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干净空气这种具有公益性的资源是每个人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假如把它界定为某个人或者某个组织的私有资源,势必会产生高昂的交易成
7、本; 另一方面,是由于干净空气这种公益性资源的流动性很难把它的产权进行分割,进而从技术上不能清楚明晰地界定它的产权,也不能从技术上通过产权界定和产权交易的办法使雾霾的负外部性内部化。 3. 雾霾治理的集体行动逻辑 对于不能清楚明晰界定的产权,进而不能通过产权交易来解决负外部效应的公共池塘资源治理问题,Ostrom 等5以为必须建立集体行动的逻辑,通过自主组织来对公共池塘资源实行自主治理,其研究的中心问题是一群互相依靠的委托人怎样才能把自个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进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躲避责任或其他时机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获得持久的公共收益。 群体理论以为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人会自愿地为促进
8、他们的共同利益而行动。但 Olson6对群体理论中表现出的乐观主义集体行动提出了修正,以为除非一个群体中人数相对较少,或者除非存在着强迫或其他某种十分手段,促使个人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行动,否则理性的、追求本身利益的个人将不会为实现他们共同的或者群体的利益而采取行动。Ostrom 等的集体行动逻辑是建立在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基础之上的,但对于中等规模以上的公共池塘资源治理通过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来解决制度供应、可信承诺和事后监督问题,仍然可能存在制度脆弱性或者制度失败的风险。 大气的流动性和非可分性自然特征决定了清洁空气不是一种小规模的公共池塘资源。因而,雾霾治理也不能够完全适用 O
9、strom 等所谓的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的集体行动逻辑,必须建立在Olson 的集体行动逻辑基础之上,通过强迫性或者其他某种十分手段来促使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通过集体行动来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 摆脱雾霾困扰,呼吸干净空气是人们共同的利益追求。根据 Olson 的集体行动逻辑,能够通过强迫性或者其他某种十分手段来促使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通过集体行动来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针对雾霾构成的原因和雾霾治理的特点,这种强迫性手段能够是基于集权的命令控制,可以以是基于市场的环境规制。但要从根本上治理雾霾,一方面,要靠集权的气力减少污染行为; 另一方面,要靠鼓励手段鼓励社区公众介入,构成多中心治理机制。 三、环境技
10、术服务治理雾霾的内在机理 1 人类集体经济活动与雾霾的构成 雾霾天气是一种大气污染状态。固然雾霾的构成比拟复杂,但科学界已经基本查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这三项是雾霾的主要组成成分。空气中的灰尘、硫酸和硝酸等颗粒物构成的气溶胶系统造成视觉障碍的是 霾 。 华而不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气态污染物,而可吸入颗粒物,尤其是 PM2. 5 ( 粒径小于2. 5 微米的颗粒物) 被以为是加重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雾霾的构成与人类集体经济活动类型密切相关。固然不同地区雾霾的构成与成因有差异不同,但总体来讲雾霾的构成与人类直接的工业活动、建筑活动和日常活动中的能源使用效率与管道末端排放相关。工业活
11、动方面,主要是一些高耗能与高污染的制造业,如钢铁、水泥、电解铝和造纸等行业的烟囱排放造成。建筑活动方面,主要是由建筑和装修经过中的扬尘扩散造成。日常生活中主要由汽车尾气排放和农民秸秆燃烧等活动造成。 而这些直接的工业活动、建筑活动和日常活动造成的雾霾天气,在很大程度上又与能源的使用构成与使用效率间接相关。从我们国家能源使用构成来看,我们国家工业生产总值占 的份额将近50%,却使用了近 70% 的能源。华而不实煤炭占全部能源供给的 70%,第二大能源来源为石油只占 18%( 作者根据 2020 年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计算) 。从这不难看出,传统工业集中及其周围地区或者煤炭消耗量集中及其周围地区,
12、雾霾浓度就高或者雾霾天气持续的时间就长。 2 环境技术服务与雾霾治理 环境技术是指能节约或保卫能源和自然资源、减少人类活动产生的环境负荷,进而保卫环境的生产设备、生产方式方法和规程、产品设计以及产品发送的方式方法等。环境技术不仅包括硬技术,如污染控制设备、环境监测仪器及清洁生产技术; 还包括技术操作及运营方式方法等软技术,如废物管理和旨在保卫环境的工作与活动,如环境规划、环境评价、环境标志设计、环境信息系统的研制与维护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与智能活动等。 环境技术服务是指依靠包括硬技术和软技术在内的环境技术,对环境污染源施加终端的解决方案。环境技术服务包括污染控制设备和环境监测仪器的技术操作与维护保
13、养、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环境咨询规划与评价、环境标志设计、环境信息系统研发与维护等方面。从适用对象能够分为治理固体废弃物的环境技术服务、治理大气的环境技术服务、治理污水的环境技术服务和治理其他污染源的环境技术服务。 治理雾霾的环境技术服务主要牵涉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技术服务,包括清洁能源开发的技术研究、运用清洁能源的产品技术研发、节能设备和产品的研发运营维护和管道烟囱尾气的净化技术研发。第二,粉尘防治的技术服务,包括大气中细微颗粒物的净化分解技术研发和建筑施工和装修经过中的粉尘分解吸收技术研发等。第三,农村环境技术服务,包括农村秸秆循环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弃物的分解处理技术
14、研发以及环境技术的培训等。 3 环境技术服务治理雾霾的运行机理 环境技术服务治理雾霾的运行机理在于环境技术人员能够利用物化在环境检测仪器和污染控制设备中的环境技术评估人类经济活动对环境的毁坏性影响并提供污染控制减轻、防治或环境修复的解决方案。环境技术服务治理雾霾的运行牵涉到环境技术的研发创新、环境技术服务的提供和环境技术服务的监督等环节。而这些环节的施行都会由于存在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不对称而产生道德风险或者逆向选择行为7。 首先,环境技术服务是知识密集型服务,其服务的质量或者效益首先依靠于环境技术的研发创新。环境技术的研发创新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从生产者角度而言,由于环境是一种公共池塘资源,
15、存在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生产者本身是没有积极性去投入大量研发费用来进行环境技术创新以改善环境质量。但对这种公共池塘资源假如不加以限制性使用,将会导致 公地悲剧 ,最终损害公共利益。所以环境技术的研发创新应该是通过某种强迫性或者其他十分的鼓励手段来促使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通过集体行动的逻辑来施行。详细来讲,环境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够通过两种途径来施行: 其一,依靠严厉的环境规制和社区公众压力 倒逼 所有生产企业本身进行有效的环境技术研发创新。其二,采用利益合约分成 鼓励 各利益相关者进行环境技术协同创新。 其次,环境技术服务的有效供应取决于交易对象甄别所产生的交易费用大小。交易费用包括交易对象
16、甄别费用、交易执行费用以及交易监督费用等。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与契约的非完备性。威廉姆森以为决定交易费用大小的三个因素是不确定性、交换频率和资产专用性程度。环境技术服务的提供牵涉到两类交易对象,即免费提供环境技术服务的交易对象和有偿提供环境技术服务的交易对象。免费提供的环境技术服务具有公共产品性质,有偿提供的环境技术服务属于私人物品性质,遵循 谁污染、谁付费 的原则。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行为,甄别这两种不同性质的交易对象就会存在高昂的交易费用。 最后,环境技术服务的有效提供还取决于环境技术服务施行和监督所产生的交易费用大小。对于那些向污染企业有偿提供的环境技术服务,污染企业
17、能否会购买环境技术服务以及施行环境技术服务都会产生交易执行和交易监督费用。由于污染企业购买和施行环境技术服务会产生生产成本,假如没有严厉的环境规制和社区公众的压力,污染企业是没有足够的鼓励去购买和施行环境技术服务。因而需要花成本去监督污染企业能否会遵从既有的环境规制,以及即便污染企业有偿购买了相关环境技术服务,能否会很好地运营这种环境技术服务。 运用环境技术服务治理雾霾所产生的交易费用大小取决于污染企业所面临的生产环境、部门监督污染企业生产行为的频率以及污染企业的资产专用性程度。污染企业所面临的生产环境假如有确定性的严厉环境规制约束以及环境保卫意识强烈的社区公众介入,部门监督污染企业生产行为的
18、频率越高,那么污染企业的时机主义行为就会减少,环境技术服务购买、施行和监督所产生的交易费用就会减少。污染企业的资产专用性程度越高,其转产的时机成本和退出市场的沉没成本也就越高,那么污染企业的时机主义行为就会减少,环境技术服务购买、施行和监督所产生的交易费用就会减少。 四、环境技术服务有效供应的制度创新 1 囚徒窘境博弈与环境技术服务有效供应 经济学界通常用囚徒窘境博弈来解释 Hardin 公地悲剧 的成因。我们可以以用囚徒窘境博弈构造来解释环境技术服务供应失灵的原因。该博弈的支付矩阵如此图 1 所示。 在图 1 的博弈构造中,假定一个社会中只要两个生产者,由于大气环境作为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使用
19、的公共池塘资源,每个生产者能够无交易成本地消耗大气资源。这种时机主义行为使他们对待环境技术服务有接受和拒绝两种不同的态度。假定大气中可排放的最大污染总量为 L 单位,假如生产者 1 和生产者 2 采用接受的策略,则每个生产者各排放 L/2 单位的污染,获得 10单位的利润; 假如生产者 1 和生产者 2 中只要一方接受环境技术服务,另一方拒绝环境技术服务,则拒绝一方能够排放大于 L/2 单位的污染,获得 11 单位的利润,而接受环境技术服务的一方遵守排放 L/2 单位的污染,但反而获利 1 单位。假如生产者 1 和生产者 2 都拒绝环境技术服务,则他们都排放大于 L/2 单位的污染,结果都获得
20、 0 单位的利润。不难看出,此博弈构造的最终纳什平衡结果是生产者 1 和生产者 2 都选择拒绝环境技术服务,排放大于 L/2 单位的污染,获得 0 单位的利润。这个博弈构造解释了当下每个生产者或者消费者不愿意接受环境技术服务,放纵地向大气中排放污染,最终导致雾霾的构成。 而生产者或者消费者为什么不愿意接受环境技术服务,主要原因在于不接受环境技术服务条件下生产者或者消费者使用大气这种公共池塘资源的私人成本已经社会化了,而且无法直接测度私人接受环境技术服务对于雾霾减少的边际奉献程度,但接受环境技术服务存在私人的生产成本或者消费成本,而提供环境技术服务也存在较大的交易成本。所以环境技术服务的有效供应
21、一方面要降低生产者或消费者接受环境技术服务的私人生产成本或者消费成本,另一方面要降低提供环境技术服务的交易成本。 合理的制度设计和可信的 制度承诺 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供个人和组织对将来收益的稳定预期,能够鼓励个人和组织的创新行为,减少个人和组织的时机主义行为,解决公共池塘资源低效率使用的囚徒窘境,降低私人和组织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因而,环境技术服务的有效供应一方面依靠合理的制度设计,另一方面依靠对制度的可信承诺,增加制度非遵从的惩罚成本,减少制度的脆弱性8。 2 基于主导的环境技术协同创新的制度设计 环境技术研发创新是环境技术服务有效供应的前提条件。由于环境技术研发创新本身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
22、性质,这种研发创新需要持续的时间较长,投入的资金可能较大,创新的风险性较大,更为重要的是环境技术研发创新的成果假如没有外在强迫性的压力,污染企业或者消费者一般不会购买这种环境技术来主动接受服务,所以进行环境技术研发创新的企业会为自个的创新行为和创新产品所面临的收益不确定而进行理性的选择,导致单凭消费者、企业或者某个社会组织的市场行为来提供有效的环境技术研发创新是缺乏市场逻辑的。 基于主导的环境技术协同创新能够克制依靠私人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进行环境技术研发创新鼓励缺乏的制度脆弱性问题。技术协同创新的优势在于能够利用合同鼓励调动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共同介入重大的原始技术创新,具有公共品性质的技
23、术创新。 基于主导的环境技术协同创新牵涉的利益相关者有部门、科研院所、生产企业、中介组织和社区居民。详细的运作形式是由部门设立环境技术研发创新的专项基金,采取重大专项基金招投标的办法遴选具有相关技术优势的科研院所进行原始的核心技术攻关,对于科研院所获得的技术成果由部门和科研院所拥有共同产权。直接知足污染企业要求设计的环境技术通过产权交易由生产企业来完成环境技术成果的产业化9。直接知足公共环境要求设计的环境技术通过公益性的中介组织或者国有企业来完成环境技术成果的产业化。社区居民对环境技术服务的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3 基于环境规制的环境技术服务有效供应的制度设计 污染企业能否会遵从既有的环境规制
24、来进行环境技术吸收,并利用相关的环境技术来提供环境技术服务,这有赖于环境规制的鼓励制度设计。常用的环境规制有基于命令控制型的环境规制和基于市场鼓励型的环境规制。基于命令控制型的环境规制主要有环境保卫的法律法规、各种污染排放标准和各种减排的技术标准等。基于市场鼓励型的环境规制主要有环境税、污染排放权交易和污染减排津贴等。一般以为基于市场鼓励型的环境规制比基于控制命令型的环境规制对于鼓励企业的环境技术吸收具有更好的效果10。 固然环境技术改造是污染企业进行环境技术吸收、接受上游环境技术服务的一种表现,但现有的环境规制基本忽视了从制度设计的层面去约束、鼓励污染企业本身对其污染行为和污染后果进行环境修
25、复的技术服务,这种污染的后果和成本却由社会、或者纳税人来承当了。用环境罚款来代替用环境技术服务修复环境毁坏在实践中并没有明显地抑制污染行为的再生。由于环境罚款是环境执法人员的一种主观行为,这种行为在环境执法中可能存在寻租和设租的风险,而且对这种风险行为进行监督本身需要花费很大的交易成本。 利用环境规制约束和鼓励污染企业通过环境技术服务修复其对环境的毁坏比单纯通过环境罚款抑制其污染行为可能具有相对较好的效果。例如,扬尘是雾霾的重要组成成分,而建筑施工和烟道排放是扬尘构成的重要来源,建筑施工的防尘技术和烟道的末端治理技术的研发使用对于减少雾霾的频发比环境罚款具有更好的效果。 利用环境规制促进环境技
26、术服务有效供应的制度设计应从下面展开: 第一,在现有的环境立法中应该规定污染企业运用环境技术对其相应的污染行为和污染危害提供环境修复服务的义务,以及各级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污染企业的环境修复服务进行监督的义务。第二,环保执法部门制定污染企业进行环境修复技术服务的标准及其违约成本。第三,加大对提供环境修复技术服务并且具有良好社会效果的污染企业进行环境税收减免的力度。第四,加大对提供环境修复技术研发和环境修复技术服务并且具有良好社会效果的污染企业进行污染减排津贴的力度等。 4 基于社区居民公众压力的环境技术服务有效供应的制度设计 利用某种强迫性措施或者外在压力是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通过集体行动来维护共同
27、利益的重要手段。污染企业只要在一定的外界压力下才会有环境技术吸收的动力以及运用环境技术提供环境修复的技术服务。环境规制是一种制度上的外在压力,但执法部门监督这种制度能否能够很好地被遵从需要较高昂的交易成本,而社区居民的直接介入能显着地降低这种交易成本。这是由于环境优劣关注到每个社区居民的共同亲身利益,有维护这种共同利益的集体诉求,且社区居民能够时刻体验到环境状况的变化,并对环境质量做出最直接的感性判定。关键在于能否从制度上保障社区居民能真正享遭到这项环境保卫的监督权利。第一,赋予社区居民环境听证的权利。 地方部门引进的产业项目,必须召开有一定比例的当地社区居民介入的环境评估听证会。社区居民对产
28、业项目的潜在环境影响有具体质疑的权利,社区居民的环评听证意见应该作为能否引进产业项目的重要根据。第二,赋予社区居民环境监督的权利。第三,赋予社区居民环境申述的权利。对于不遵从环境监督委员会劝阻的个人和企业,环境监督委员会有权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述并获取行政支持的权利。第四,环境监督委员会作为非性的中介组织还能够同部门合作,免费向当地社区居民提供相应的环境技术服务培训,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的影响。 五、主要结论与政策性含义 本文主要讨论了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人怎样通过集体行动的逻辑发展环境技术服务来进行雾霾治理的制度布置。主要结论是: 大气这种公共池塘资源由于具有产权的非可分性,所以不能通过产权的
29、清楚明晰界定和产权交易的市场方式方法来进行雾霾治理,必须通过集体行动的逻辑来限制或者修复对清洁空气的过度耗竭; 利用环境技术提供环境治理和环境修复的技术服务是从总量上减少雾霾和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 环境技术服务的有效提供取决于交易成本的大小; 基于主导的环境技术协同创新能够有效减小环境技术研发的交易成本,基于环境规制的强迫性能够有效减小环境技术服务施行的执行成本,基于社区居民的公众介入性能够有效减小环境技术服务施行的监督成本。 本文结论的主要政策性含义是: 单纯的碳排放交易不能成为进行大气治理所重点发展的战略选择; 碳排放交易的前提条件是要能从产权上确定谁能够拥有大气的排污权利; 由于大气
30、的公益性和流动性,清洁空气的产权不能够被清楚明晰地界定; 要把发展环境技术以及促进环境技术的扩散作为治理雾霾的重点对策; 必须建立廉洁高效的服务型,组织社会气力进行环境技术的协同创新,监督环境技术服务的有效供应;必须制定相关法律引导和保障社区居民依法行使公众介入监督环境技术服务施行的权利。 特荐论文: 以下为参考文献: 1 Hardin,G.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J. Science,1968, 162 : 1243 - 1250. 2 Arrow,K. J. Extended Sympathy and the Possibility ofSocial Choi
31、ce J.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77, 1 : 219 - 225. 3 Ostrom,E. Governing the Commons: The Evolution ofInstituti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 M. CambrigeUniversity Press,1990. 4 Coase,R. H.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J. Journalof Law and Economics,1960, 3 : 144 - 151. 5 Ostrom,E. ,Schroeder,L. ,Wynne,S. InstitutionalIncentives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frastructurePolices in Perspective M. Boulder,San Francisco andOxford : Westview Press,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