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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规范各类隐患,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规定要求,逐步实现隐患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化,特制定本制度。2 隐患的定义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 隐患的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燃气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作业指导书,可能的危险及危害程度,划分为二级:3。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
2、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 隐患的分类 根据隐患分类的原则,隐患分基础管理类隐患和作业服务现场类隐患.4。1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公司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特殊作业工作证许可制度;安全应急管理;档案基础及特殊设备管理;承建商、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基础管理其他方面。4。2 作业服务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3、各场站;管网及其附件;各类用户燃气设施;从业人员操作行为;特种作业;消防及应急设施;供配电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特种设备操作及管理;作业现场及客户管理其他方面。5 隐患的排查 以危险源为隐患排查的对象.根据 DB37/T 2882-2016、DB 37/T 30192017 的要求,公司已组织实施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典型措施制定和风险分级,确定一四级风险,形成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表,表中所列危险源即为隐患排查的对象,即“排查点”,该“排查点”是公司内分级排查和日常安全检查的关注点.5。1 公司隐患排查内容:通常风险级别为一级和二级的风险所涉及的危险源。5.2 部门隐患排查内容:
4、部门管辖范围内所有的设施、设备、作业过程、人员(含外来人员)等所涉及的危险源可设为排查点,包括在本区域内的公司级、专业级排查点,除专业能力或设备能力不足导致无法实施排查的危险源(如设备接地是否良好需接地电阻检测仪,可以由专业实施排查)外,均可设为排查点.5.3 班组(岗位)级:除专业能力或设备能力不足导致无法实施排查的危险源,将本班组内所有的设施、设备、作业过程、人员(含外来人员)等风险所涉及的危险源均可设为排查点。5.4 法规规定由专门机构实施的检验检测手段实施隐患排查,公司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实施,如避雷系统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燃气报警仪校准等。5。5 除此外,隐患排查还需要与日常管理、专项检
5、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主要有以下方式:(1)日常隐患排查(2)综合性隐患排查(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7)聘请专家隐患排查(8)各级主要负责人履职排查 注:各类隐患排查都要按照计划严格实施,如:组织人员、采取预定的排查方式、方法,排查的范围、工作程序等一定要明确。5。6 排查周期 班组(岗位)对施工工地、场站等关键装置、环节、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等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班组(岗位)对管网查漏、用户安检等按照排查计划定期进行检查。部门应结合岗位责任制,至少每月组织对施工工地、场站等关键装置、环节、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等进
6、行一次检查,和日常检查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公司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一次和专业隐患排查每季度组织一次。获取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对于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场站:如设备、管线及设施区域及项目,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6 隐患的整改 6。1 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隐患排查人员向存在隐患的部门、班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由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负责人或班组立即组织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
7、内容。6.2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实行公司专项督办,并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治理.所有的隐患排查治理都要登记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7 隐患的考核 根据隐患整改情况,对各部门进行月度安全考核,隐患考核比重占部门安全考核的 50%:7.1 在限期内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的,不扣分;7。2 整改隐患不及时,超过限期的,在跟催一次后完成整改的,扣 0。5 分1.5 分;7。3 整改隐患不及时,超过限期的,在跟催后仍不能完成整改的,扣 2.5 分。8 隐患的奖励 8.1 重要隐患、有价值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 1050 元。8.2 发现其它隐患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8。3 部门对下属上报的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责任人按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8.4 对发掘隐患不力,发生事故的部门承担事故损失的全部费用。8.5 发现了隐患因部门不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的,发生事故的部门承担损失,责任人严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8.6 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召集人处理。9 附则 9.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修订、解释。9。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