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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丹东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总体实施方案为加快推动我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健全水利工程运 行管护机制,建立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管护模式,实现工程 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做出新 贡献,按照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及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 知(辽水建管【2022】1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 总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立足 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市水利 工程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
2、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 全第一,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以落 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为基础,以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为核心,以 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 行、效益充分发挥、管理效能提升为目标,构建全市水利工程标 的组织及监督指导工作,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责任主体)具 体承担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工作。市水务局成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 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 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具体工作由 建管科牵头,其它科室和部门配合。各市县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 组和工作机构
3、。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标准 化管理工作,建立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工作 推进责任体系。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镇村管理水利工程 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组织做好标准化管理手册编制 等相关工作。(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按照财政部和水利部规定, 落实地方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资金,并切实 保障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创建工作经费。公益性水利工程所需 经费应根据隶属关系列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经营性水利工程所 需经费由工程管理单位自行承担。工程建设未达到设计标准的, 要加大资金投入尽快达标。各地要充分发挥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作 用,不断完善
4、工程管理设施。(三)强化培训指导。市水务局组织全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 理培训,各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培训,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评价细则及标准、运行规程、管理手册编制等。培训工 作要覆盖到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责任主体)。(四)严格督导奖罚。市水务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工 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指导和抽查复核。省水利厅已将标准化创建成 果纳入省“大禹杯”(河湖湾长制)考核,并作为安排资金的依 据之一。(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多种 宣传手段,及时宣传各地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经验和典型做法, 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信息传送和沟通,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 机制,引导社会积极支
5、持和参与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营造推进 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准化体系,推进水利工程分类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水利工程运 行管理水平。二、实施对象全市已建成并交付运行的,归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乡镇 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承担管理的 水库、水闸、堤防、灌区、泵站等五类水利工程。三、工作目标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强化工程安全管理,消除重大 安全隐患,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能力,建立 健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2024 年底前,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管理机 制,除新建、改建、扩建和除险加固未移交工程外,大中型水库
6、 、大中型水闸、泵站、灌区和3级以上堤防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 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2030年底 前,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同时,持续推 进标准化管理,对于后续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和除险加固等工 程,要在自验收移交运行管理后一年内完成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各年度具体目标如下: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标准化管理体系架构,梳理标准化工 程名录,完成标准化示范试点创建及评价工作。年度计划为:东 港市的罗圈背水库、太平水库、合隆水库;东港市的东港灌区、 孤山灌区、小甸子灌区,凤城市的洋河中型灌区、爱河中型灌区 ;东港市的洋河闸站、铁甲18场提水站。以上3座中
7、型水库、5 个大中型灌区、2座中型泵站共10项工程作为本年度标准化示范 试点,开展创建及评价工作。2024年底前,完成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灌区和3级 以上堤防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和评价工作。年度计划为: 市本级的鸭绿江马市岛段及爱河东西支回水段堤防(2级)、鸭 绿江丹东新区段堤防(含3条回水堤)(1级)、SW水库;振安 区的大沙河堤防(1级);凤城市的土门子水库、爱河3级堤防 (3级)、龙凤拦河闸;宽甸县的大边沟河堤防(3级)、蒲石河 堤防东滨河段(3级);东港市的铁甲水库、刁家坝水库、廉家 坝水库、何家岗水库、十字街水库、砂坝河闸、铁甲灌区石佛闸、 杜屯闸、铁甲灌区安民闸、大新沟闸、
8、枣沟闸、龙态河闸、铁甲 灌区渠首泄洪闸、柳林河闸、白云大闸、新立闸、黄土坎镇黄旗 闸、小甸子镇东潮沟闸、小甸子镇段卜节制闸、老虎洞橡胶坝。 本年度需完成6处堤防、7座水库、16座水闸共29项工程的标 准化创建和评价工作。2025年底前,30%大型水利工程(含1级堤防)达到国家级标 准化管理水平,50%大中型水利工程(含3级以上堤防)达到省级 标准化管理水平。2030年底前,全面完成各类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和评价工作, 同时持续推进标准化管理常态化。四、工作任务(一)梳理标准化创建名录,明确标准化创建对象市、县(市、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于辖区内已建 成运行的五类水利工程,开展全面排查和摸底
9、,摸清各类水利工 程数量、分布、工程管理方式、岗位设置、人员、经费及水利工 程物业化管理机构等情况,对照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及目标,梳 理标准化创建名录(工程名录可参照辽宁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 额标准编制时调查统计结果),制定本辖区总体实施方案及年度 实施计划,报省水利厅备案,纳入全省管理和监督考核。总体实 施方案要包含2022年至2024年标准化创建和评价验收计划,每个 水利工程都要明确标准化创建、评价时间。对于期间新建工程,实行“去存量、零增量”动态管理,一 是在制定新建水利工程建设方案时,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制定 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明确工程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主体、 管理机构和运行管理
10、经费来源等;二是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将标 准化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实施,同时提前划定工程管理 和保护范围。新建工程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评 价工作,最迟在验收交付使用后一年内完成。(二)抓好四个管理,筑牢标准化管理根基L抓好安全管理。一是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水利工程, 特别是病险水库、水闸等,要加快实施除险加固,消除病险。安 全管理要万无一失,确保实现“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 堤防不决口、重大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基本目标。二是划定管理保护范围。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划定工程管理和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界桩齐全、明显,保护范围明示。三是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按规定时限、程序和技术标准
11、开展 水库、水闸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等工作;健全防汛和安全管理组 织体系,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度汛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2抓好运行管理。规范运行管理行为,制订水库调度运行规 程、水闸控制运用计划,并按程序批复和组织实施;规范实施工 程巡视检查、安全监测等日常管理活动,强化日常工作的精细化、 流程化和溯源化,做到巡测规范、记录标准、维护及时。3 .抓好养护管理。进一步完善工程设施设备、工程运行体系, 做好日常维修养护工作,保持工程实体及机电设备、监测设施、 视频监控设施、标识标牌齐全完备、运行正常;加强工程管理范 围内环境整治和保护,推进水文化建设。4 .抓好标准化管理保障。一是落实管理责任主体。进一
12、步落 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主体,明确管理责任人,明确各岗位职责, 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清晰、履职到位。尚未落实管理责任主体的, 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属地管理原 则,落实管理责任主体。二是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工程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关键 岗位持证上岗;管理人员掌握水利工程基本业务知识、管理规章 制度和岗位职责,做到专业熟悉、标准熟知、操作熟练。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程管护经费筹措责任 和渠道,落实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经费及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建立 常态化经费保障机制。四是推进管理现代化。积极引进、研究开发、推广使用管理 新技术,积极应用自动化、信息化巡检、监控、监测设
13、施,改进 管理手段,提高管理科技含量;积极推行管养分离、物业化管理 等方式,健全工程管理维护队伍,提高工程管护专业化水平。(三)打造试点示范引领,树立标准化创建典型市水务局组织各县(市、区)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典 型引路、示范先行的方式,每类工程选择15项条件比较成熟、 积极性高的工程进行标准化管理试点,着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 借鉴的工程典型。各试点单位按照省水利工程标准化文件要求, 结合本单位和工程实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创建和评价验收工作。(四)开展标准化评价认定评价认定分为自查自评、评价验收、抽查复核三个阶段。评价验收实行分级管理原则,评价对象为水利工程,原则上 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
14、责市管水利工程评价验收、县级水行政 主管部门负责县管水利工程评价验收。申报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 的,由市级初核并上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评价验收 具体要求依据辽宁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管理责任主体在完成标准化建设后1个 月内,按要求完成自查自评工作,自查自评达到合格标准的,报 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评价验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收到申 请后1个月内组织完成评价验收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列 入年度计划的全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验收工作。市级组成抽查复核组,每年根据工程数量按照一定比例对各 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复核不合格的单位, 工程管理单
15、位或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整改意见并达到合格以 上标准后,重新评价。五、时间安排(一)准备阶段(2022年9月)。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照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及目标,梳理 标准化创建名录,制定本辖区总体实施方案及各年度实施计划, 同时确定试点工程名录,9月30日前报省水利厅备案。(二)试点运行阶段(2022年10月12月)市水务局按计划组织各县(市、区)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根据省级印发的“示范文本”、“运行规程”、“评价办法”, 完成标准化管理试点创建验收工作。各试点工程要结合实际,根 据“示范文本”制定各类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以下简 称“工作手册”),做到“一工程一手册”。(三)大中型及
16、重点水利工程创建阶段(2023年1月2024 年12月)2023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全部大中型及重点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实现“一工程一手册”。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大中型(含3级以上堤防)及 重点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及评价验收工作。(四)全面推广阶段(2025年1月2030年12月)2025年12月底前,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 30%大型水利工程(含1级堤防)达到国家级标准化管理水平,50% 大中型水利工程(含3级以上堤防)达到省级标准化管理水平。同时,总结已有标准化管理经验,在积极探索、调查研究的 基础上,完成“工程名录”中已实现标准化管理的五类工程的小 型工程和其他类工程的标准化管理体系架构。203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名录”中各类水利工程 标准化创建和评价验收工作。持续推进各类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 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自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通过后每5年 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组织指导,地方分级负责, 水管单位实施”的原则,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 负责直管水利工程的标准化管理和辖区内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