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防御洪涝潮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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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海市海城区防御洪涝(潮)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2022年8月 预警信息发布。组织或责令相关单位做好建筑工地(工棚)施工 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检查督促建筑工地、 物业小区等落实好防灾安全措施。协调组织调度管辖的在建工地 的重型机械参加应急抢险救灾工作。7 .区市政交通局:组织协调落实所辖公共设施和管辖的城区排涝的防灾安全工 作,辖区易涝路段预警信息发布和内涝路段警示工作。检查督促 协调各单位落实沿街广告牌、街道绿化树木以及所辖其他市政公 共设施等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恢复工作。检 查督促协调落实城市海堤、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措施,做好城市 防洪排涝工作。配

2、合市有关部门落实辖区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汛抢 险救灾与灾后重建工作,检查督促落实本行业各部门落实好安全 防范措施,运输行业、公路防洪涝(潮)预警信息发布,水毁公 路(桥梁)抢修与路障清理。组织协调落实运送受灾人员、抢险 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所需的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8 .区海洋局:负责指挥全区渔业防汛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生 产工作。做好进入本区渔港水域的渔业船舶防汛避险安全工作, 指导、督促区本级各相关单位和各街道办做好渔船、渔排回港及 人员上岸避险等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各街道办上报的渔船回港 及人员上岸避险相关数据,及时初报、续报、核报区防指;协调 相关部门做好港口、码头和渔业运输船舶的安全防范

3、工作;协调 市级部门提供风暴潮和海浪预警信息,为抗旱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指导用海单位(企业、个人等)落实防汛措施。9 .区委宣传部:负责正确把握全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与灾后 重建宣传工作导向,及时指导、协调、督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 汛抗旱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负责加强舆情 监测,对于造谣惑众的行为,配合公安部门予以打击。10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做好防汛救灾物资 储备保障,并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做好应急物资 调运工作。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批调运,后补相关手续。配合 做好防汛抗旱项目的申报。对于囤货哄抬物价的行为,配合公安 部门予以打击;储备(或代储)

4、足够的汽油、柴油、沙石、食品 等,确保防汛抗旱抢险用油、沙石、食品供应。11 .区工信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防洪涝(潮)应急 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防洪涝(潮)抢险救灾所需紧急物资的调运, 并负责本系统防洪涝(潮)救灾的协调指导。负责协调中国铁塔 北海分公司、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中国移动北海分公司、中国 联通北海分公司等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防汛应急发电及通信保障工 作。12 .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行业的灾害防御安全工作。组织、 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各类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及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的防洪涝(潮)预警信息发布;监督、指导学校做 好危险校舍维修加固和师生防洪涝(潮)安全工作;及时

5、收集、 整理和报告教育行业受灾情况;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及 校舍恢复重建工作。13 .海城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期 间的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 阻挠防御洪涝(潮)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囤 货哄抬物价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犯罪活动。协助当地政府做 好被洪水围困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14 .市交警支队第一大队:必要时对防汛指挥部确定的抢险路 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灾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 先通行,遇灾害性天气要加强对交通要道以及内涝路段的交通安 全管理。15 .区财政局: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应急资金的保障 工作,

6、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向上级争取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与灾后重 建资金。会同指挥部制定经费分配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及 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拨应急资金,并监督使用。16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因洪涝(潮)影响导致的山体滑坡、 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及防御工作。组织对山体 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崖壁落石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 调查监测,落实预防措施;编制自然资源系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建立群策群防的应急体系;组织专业技术队伍,承担地质灾害应 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及时排除险情、转移安 置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域人员。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期间,协 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

7、。指做好矿产资源开发 的防灾安全工作。负责各类林区、伐木区的防洪涝(潮)安全管 理工作,及时组织提供重大抢险救灾必需木材。17 .区商投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商贸企业防汛抗旱抢险 救灾与灾后重建工作。督促指导商贸企业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协助上级商务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与灾后重 建物资储备、调运和供应以及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 势的监测。18 .区卫健局:负责协调医疗机构做好灾区伤员的救治和灾后 重建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食品安全风险 监测工作,做好遇险获救人员的医治工作,并依托市疾控中心及 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等医疗卫生信息。组织医疗人员

8、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19 .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做好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新闻报道和 声像资料的汇编与保存工作。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灾害防御安全工 作,及时向旅行社、饭店、旅游景区(点)等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督促落实好旅游景区(点)的防御安全措施,向游客宣传抗灾自 救知识和安全提示,确保游客和旅游单位人员安全。20 .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全区灾情、险情的实际要求,迅速 组织应急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 众;为停水区域饮水困难群众应急送水;及时向指挥部上报抗灾 救灾情况。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按照职能和承担的任务制订完善 本单位的预案,并于每

9、年4月份前报区防汛办备案。各成员单位应落实1名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联络员,负责 与区防汛办的联络工作。3预防、监测和预警1 .1预防3 . 1.1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防汛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 防洪防潮减灾意识和防灾避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健全防 汛指挥机构,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包括分级负责 制、部门负责制、技术负责制、防汛岗位责任制在内的各项责任 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 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3)工程准备。加快防洪防潮基础设施建

10、设,进一步增强减 灾能力,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抓紧度汛应急工程建设和 修复水毁工程。加强防洪工程安全隐患排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4)预案准备。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本级本部门防洪 防潮应急预案,并按要求提前做好充分准备。(5)抢险物资和队伍准备。按照定点储备和定向储备相结合, 统一调度、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 的防汛物资储备原则,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防汛预案要求定期盘 点、及时补充、维修保养各类防汛物资设备,确保一旦需要能调 得出、用得上。按照专群结合、军民联防的原则,加强抢险队伍 的建设和演练,确保一旦需要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11、、战之能胜。(6)联合调度准备。加强启动响应联合办公、集体决策是汛 情处置的重中之重。指挥调度中心应完善联合办公场所、媒体工 作室以及指挥部领导会商室的建设,做好紧急防汛期的联合办公 准备工作。(7)通信准备。完善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强化运行管理,提 升防汛信息服务保障和科技支撑能力。(8)依法管理。加强防洪防潮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依法 防洪。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责令限期 清除,或依法强行清障,确保行洪安全。(9)督察检查。建立健全洪涝(潮)灾害防御工作督察检查 制度,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对洪潮灾害防御准备工作、安全度汛 措施、防洪工程建设、防御工作落实等方面的督察检查,及

12、时发 现和解决安全度汛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防患于未然。3. 1.2检查与巡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和洪涝(潮)灾害防御期间的 防御巡查制度,组织做好行业内洪涝(潮)灾害防御巡查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 在汛前、汛中和灾害性天气影响前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部门防范 工作的安全检查,海洋、住建、教育、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按职责 分别重点组织对渔船、危房、易洪易涝区、近海作业及地质灾害 隐患点等危险区域人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登记 造册,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洪涝(潮)防御安全巡查制度,做好巡查 记录,发现问题

13、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监督、 指导和协调洪潮防抗工作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好安全生产 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街 道办预定受灾群众安置点防御洪涝(潮)灾害安全措施的指导检 查工作。水利部门加强水库、水电站、堤防、闸坝等水利工程的 安全巡查,监督与落实日常与洪涝(潮)灾害影响期间的巡查工 作;住建部门建立在建工地等区域和部位的洪涝(潮)灾害防御 巡查登记制度,督促落实洪涝(潮)影响期间的巡查工作,加强 对市政公用设施、户外设施、城市海堤及排水设施的安全巡查; 教育部门加强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巡查;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地质 灾害隐患点的安全巡查,并做好危险区

14、域警示标志,划定警戒线; 交通部门加强公路、航道和渡口、码头以及其在建工程的安全巡 查;旅游部门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巡查;海洋部门加强海 上渔业养殖、渔港、渔船、捕捞行业的安全巡查;其它部门根据 职责做好相应的安全巡查工作。3.2 监测与报告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归口做好职责内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并 按相关要求及时将监测预警预报信息报告区委、区政府、区防汛 抗旱指挥部,通报相关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众发布。险情分为工程险情和其他险情。工程险情信息主要包括险情 种类、出险部位、危害程度、抢护措施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 术责任人名单及通信联络方式等。水库(水电站)、堤防、涵闸、 泵站等工程管理单位要

15、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巡查制度,工程发生险 情或者遭遇重大汛情,应立即向受威胁的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 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迅速处置。其他险情主 要指因洪水致人员围困、船只失控等。重大险情信息应在45分钟 以内报告指挥部。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 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供电通信、水利设 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 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潮)灾情,如接到人员伤亡或者重大 财产损失信息,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并迅速核实。指挥部各成员 单位应积极主动收集灾情信息,掌握灾害情况,及时处置并向指 挥部报告。水利部门做好山洪灾害

16、预警、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状况的监测; 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各有关部门应 及时将监测和会商结果报告指挥部,并视情况向社会公众发布。 3.3预警发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归口发布预警与有关信息,做好职责内相 关的预警与报警工作;新闻宣传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发布由权威部 门提供的各类预警信息和区防指的各项批令。防汛抗旱指挥部负 责接警和处警,发布处警指令,同时视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防 汛抗旱指挥部报告。3.4 预警分级按照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潮)主要分为洪涝灾 害和异常大潮灾害两种,从轻到重分为VI级、in级、n级、I级 共四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3. 4.

17、1洪涝灾害预警分级L IV级预警:出现如下任一条件时,均为W级预警(1) 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 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 土壤含水量饱和,而且预报未来24小时内有可能造成灾 害的暴雨过程;(3)自治区或北海市发布洪水蓝色预警(小洪水);1. )全区3座小型水库同时超过汛限水位,而且水库水位在 继续上升或预报未来24小时内库区将有暴雨过程,或出现一般险 情;2. )按照自治区或北海市有关预案要求,发生VI级预警的;3. )其他发生VI级预警的情形。4. in级预警:出现如下任一条件时,均为in级预警(1) 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

18、沿海或者陆地平均 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预报未来24小时内有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大暴雨过程;(3)自治区或北海市发布洪水黄色预警(中洪水);(4)全区3座小型水库同时超过汛限水位,而且水库水位在 继续上升或预报未来24小时内库区将有大暴雨过程,或出现较大 险情;(5)按照自治区或北海市有关预案要求,发生ni级预警的;(6)其他发生ni级预警的情形。5. n级预警:出现如下任一条件时,均为II级预警(1) 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 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预报未来24小时内有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特大暴雨过 程;(3

19、)自治区或北海市发布洪水橙色预警(大洪水);(4)全区3座小型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库水位在继续上 升而且预报未来24小时内库区将有特大暴雨过程,或出现严重险 情;(5)按照自治区或北海市有关预案要求,发生n级预警的;(6)其他发生n级预警的情形。6. I级预警:出现如下任一条件时,均为I级预警(1)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 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正遭受较大雨洪灾害,预报未来24小时内有特大暴雨过 程;(3)自治区或北海市发布洪水红色预警(特大洪水);(4)全区3座小型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库水位在继续 上升而且预报未来24小时内库区

20、将有特大暴雨过程,或出现特别 严重的险情;(5)按照自治区或北海市有关预案要求,发生I级预警的;(6)其他发生I级预警的情形。目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指导思想21.4 工作原则21.5 适用范围3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42.1 组织机构42.2 工作职责43预防、监测和预警113.1 预防113.2 监测与报告 133.3 预警发布143.4 预警分级144 应急响应18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84.2 应急响应184.3 洪涝灾害应急响应194.4 异常大潮灾害应急响应364.5 信息报送和处理534.6 抢险救援534.7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544.8

2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544.9 新闻发布554.10 应急结束553. 4.2异常大潮预警分级L IV级预警:预报潮位超过警戒潮位(北海港3. 5m, 85基准 面)。2 .ni级预警:预报潮位超过10年一遇高潮位(北海港3. 6m, 85基准面)。3 . II级预警:预报潮位达到20年一遇高潮位(北海港3.7m, 85基准面)。4.I级预警:预报潮位超过50年一遇高潮位(北海港3. 9m, 85基准面)。4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4.1.1 进入汛期(4月1日至9月30日),全区各级防汛抗 旱指挥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 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

22、动应急响应行动。4.1.2 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 职责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区防指各成员手机必须 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及时接听和查阅防洪防潮各种电话和信息。4.1.3 因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 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救助和有效处 置,防止灾害蔓延。4.2 应急响应与预警级别相对应,从低到高,应急响应分IV级、III级、II 级、I级共四级。根据预警预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组织应急管理、农 业农村和水利、海洋、住建、市政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会 商。应急响应的启动,应根据会商分析结果,由指挥部领导决定, 以指

23、挥部名义发布。IV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 持会商,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III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 持会商,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II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指挥部指挥长批准;I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区委、 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启动。应急响应级别改变后,原应急响应自动转入新启动的应急响 应。本预案启动后,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相应启动本级本部门预 案和相应级别的响应。4.3 洪涝灾害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响应,其次是n级、in级,iv级为最 低级别应急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

24、响应的所有内容。4. 3. 1 IV级应急响应4. 3. 1. 1启动条件对应W级预警级别,由指挥部总指挥长根据会商结果视情启 动W级应急响应。4. 3. 1. 2响应行动区领导应主动与包干的街道办联系,掌握洪涝灾害防御工作 情况,指导、督促落实防御措施。各级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组 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洪涝灾害防御工作。区防汛办至少要有 一位领导值守指挥中心。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 做好上传下达、检查督促与协调工作。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和水 利、住建、市政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要组建好本部门的应急抢 险专家组,各级抢险队伍做好应急抢险的准备。1各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上级各项指令,根

25、据洪涝灾害可 能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的预案,切实做好辖区内的 各项洪涝灾害防御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居住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域、 危房、危险校舍、危险土坯房的群众的防洪安全,做好农作物、 海上养殖及其他经济作物的防护措施,及时组织撤离危险区域人 员,并做好安置工作。加强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和通报雨情、 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检查督促与协调工作。2 .区政府办公室:检查、督促全区各单位落实台风灾害防御 措施,协调做好区防指用车、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区公共 事务服务大队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准备。3 .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协调洪涝灾害防抗工作期间 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

26、急处置工作,监督安 全生产应急措施的落实。同时要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统一调度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 助工作。加强对街道办事处预定受灾群众安置点洪涝防御安全措 施的指导检查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基本生活求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 失评估、救灾捐款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北海市下拨 和区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4 .农业农村和水利部门:根据本部门水旱灾害防御预案适时 启动相应响应,加强对山洪灾害防御的监测预报,及时将辖区水 库、江河重要水情变化情况会商分析意见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 防指,通报相关部门。加强对

27、农业生产区的安全排查工作,落实 好洪涝灾害防御安全措施,视情组织保护、抢收沿海低洼地区农 作物。调集好农业机械,为防抗洪涝灾害及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提 供农机保障。按各自职责加强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防汛安全 巡查及防御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对处于高水位运行 的水库,协调市水利部门科学调度水库提前排洪,避免排洪与高 潮位叠加,腾出足够的防洪库容,确保水库安全,水库管理单位 要做好水库泄洪预警工作,泄洪前要提前通知受影响区域街道办 事处及群众。5 .海洋部门:检查督促港口、码头和在港船只的防潮安全措 施落实到位;协助街道办做好近海作业人员防洪涝(潮)安全工 作。6,住建部门:加强全区管辖建筑

28、行业的洪涝灾害防御安全排 查,督促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等落实洪涝灾害安全防御措施,做 好或责令相关单位做好建筑工地(工棚)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 员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危房等危险区域 人员安全转移工作,确保100%转移。根据区防指的指令,协调组 织调度管辖的在建工地的重型机械参加应急抢险救灾工作。1 .市政部门:配合市有关部门督促协调户外电子广告运营单 位刊播、滚动发布预警和防御信息。协助做好所辖公共设施、城 市海堤及排水设施洪涝防御安全排查抢修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 检查督促协调各单位落实沿街广告牌、街道绿化树木以及所辖其 他市政公共设施等安全防范措施。管护范围内的排水井口要及

29、时 盖上井盖,对排水井口井盖缺失或为便于排水而打开井盖的井口 周围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人值守。协助做好城市防 洪排涝工作。应保障道路畅通,组织开展对管护路段的巡查工作, 迅速清除阻碍交通障碍物。8 .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 流、崖壁落石等地质灾害患隐点的监控,落实好危险区域的防范 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患隐点危险区域人 员应急安全转移工作,确保100%转移。同时要加强对林区、伐木 区的安全排查工作,做好防汛抢险木材准备工作。9 .旅游部门: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洪涝灾害防御安全巡查 工作,及时通知各旅行社、旅游宾馆(板店)、旅游景区(点)管

30、 理部门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旅游人员的洪涝灾害防御 安全及安置工作,确保旅游景区游客100%安全撤离。10 .教育部门:加强沿海低洼地区学校、幼儿园的洪涝灾害防 御安全巡查工作,组织撤离并安置好居住危险校舍的师生。11 .公安部门:做好应对突发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社会治安的各 项工作,依法打击阻挠城市洪涝灾害防抗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 哄抢防汛物资、囤货哄抬物价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犯罪活动。 协助做好近海作业人员和船上人员上岸避潮及人员转移工作,对 易涝的主要交通要道要加强警力,强化交通管理,必要时设立交 通指示牌,引导车辆、路人安全通过。12 .交警部门:对易涝的主要交通要道加强警力,

31、强化交通管 理,必要时设立交通指示牌,引导车辆、路人安全通过。13 .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做好应急分队奔赴抢险现场、灾 区抢救伤病人员或疾病控制的准备,灾情发生后要及时奔赴灾区 开展医疗救助及疾病控制工作。14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做好防汛救灾 物资储备保障,并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做好应急 物资调运工作。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批调运,后补相关手续。 配合做好防汛抗旱项目的申报工作。配合协调安排好重点防御工 程、主要河流治理等工程项目建设计划。15 .财政部门:做好应急资金调度的准备。16 .商务部门:按职责加强与预先确定的定向物资储备点的联 系,协助相关部门做

32、好应急物资调用的准备。督促指导商贸企业 做好各项洪涝灾害防抗工作。17 .宣传部门:做好防御洪涝灾害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加强舆 情监测,做好舆论导向,对于造谣惑众的行为,配合公安部门予 以打击。及时报道洪涝灾害最新信息和按区防指要求报道防抗洪 涝灾害工作情况。18 .工信部门:协调通信运营商和供电部门做好应急通讯和供 电保障。19 .区人民武装部、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做好防汛抗旱抢 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20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做好洪涝灾害的各项防御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将防洪涝工作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 指挥部,其中,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3小时内报送,之后 每24小时续报一次,发生

33、突发应急事件随时上报。4. 3.2 in级应急响应4. 3. 2. 1启动条件对应ni级预警级别,由指挥部指挥长根据会商结果视情启动 in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区防指应第一时间报告区委、 区政府主要领导。4. 3. 2. 2响应行动在IV级应急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区领导应主动与包干街道办联系,进一步掌握洪涝灾害防御 工作情况,视情深入包干街道办指导、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适时通知受影响地区幼儿园和学校停课。区防指至少要有一位副 指挥长或指挥长坐镇指挥中心指挥;各级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 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洪涝灾害防御工作;区防指各成员单 位分管领导要坐镇本单位指挥中

34、心指挥;各部门要派出工作组到 受洪涝灾害影响的一线检查,督促所辖各单位落实各项防汛工作, 各级防汛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待命状态。L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洪涝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落 实预案各项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受洪涝灾害威胁群众的安全撤 离与安置工作,组织人员对低洼地区及江河堤防开展24小时巡 查。2 .区政府办公室:检查、督促全区各单位落实台风灾害防御 措施,协调做好区防指用车、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区公共 事务服务大队防汛抢险救灾队伍进入应急待命状态。3 .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协调洪涝灾害防抗工作期间 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监督安 全生产应急措施的落实。同

35、时要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统一调度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 助工作。加强对街道办事处预定受灾群众安置点洪涝防御安全措 施的指导检查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基本生活求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 失评估、救灾捐款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北海市下拨 和区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4 .农业农村和水利部门:按职责加强应对报警水库的会商, 每3小时将辖区、河流的水位变化趋势和对我区的影响程度报告 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加强对农业生产区的安全排查工作,落 实好洪涝灾害防御安全措施,视情组织保护、抢收沿海低洼地区 农作物。调集

36、好农业机械,为防抗洪涝灾害及灾后恢复农业生产 提供农机保障。按各自职责加强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防汛安 全巡查及防御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对处于高水位运 行的水库,协调市水利部门科学调度水库提前排洪,避免排洪与 高潮位叠加,腾出足够的防洪库容,确保水库安全,水库管理单 位要做好水库泄洪预警工作,泄洪前要提前通知受影响区域街道 办事处及群众。5 .海洋部门:检查督促港口、码头和在港船只的防潮安全措 施落实到位;协助街道办做好近海作业人员防洪涝(潮)安全工 作。6 .住建部门:加强全区管辖建筑行业的洪涝灾害防御安全排 查,督促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等落实洪涝灾害安全防御措施,做 好或责令相关单

37、位做好建筑工地(工棚)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 员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危房等危险区域 人员安全转移工作,确保100%转移。根据区防指的指令,协调组 织调度管辖的在建工地的重型机械参加应急抢险救灾工作。7 .市政交通部门:配合市有关部门督促协调户外电子广告运 营单位刊播、滚动发布预警和防御信息。协助做好所辖公共设施、 城市海堤及排水设施洪涝防御安全排查抢修工作。配合市有关部 门检查督促协调各单位落实沿街广告牌、街道绿化树木以及所辖 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等安全防范措施。管护范围内的排水井口要及 时盖上井盖,对排水井口井盖缺失或为便于排水而打开井盖的井 口周围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必要时

38、派人值守。协助做好城市 防洪排涝工作。协助加强公路、铁路、航道和渡口的防洪防涝安 全管理。8 .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 流、崖壁落石等地质灾害患隐点的监控,落实好危险区域的防范 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患隐点危险区域人 员应急安全转移工作,确保100%转移。同时要加强对林区、伐木 区的安全排查工作,做好防汛抢险木材准备工作。9 .旅游部门: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洪涝灾害防御安全巡查 工作,及时通知各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管 理部门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旅游人员的洪涝灾害防御 安全及安置工作,确保旅游景区游客100%安全撤离。10

39、 .教育部门:加强沿海低洼地区学校、幼儿园的洪涝灾害防 御安全巡查工作,组织撤离并安置好居住危险校舍的师生。根据 洪涝灾害影响程度适时通知幼儿园和学校停课。11 .公安部门:做好应对突发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社会治安的各 项工作,依法打击阻挠城市洪涝灾害防抗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 哄抢防汛物资、囤货哄抬物价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犯罪活动。 协助做好近海作业人员和船上人员上岸避潮及人员转移工作,对 易涝的主要交通要道要加强警力,强化交通管理,必要时设立交 通指示牌,引导车辆、路人安全通过。12 .交警部门:对易涝的主要交通要道加强警力,强化交通管5保障措施5651通信与信息保障5612.2 急队伍保障

40、56通运输保障5712.3 力保障57疗卫生保障5712.4 安保障57资保障5812.5 金保障58术保障5912.6 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59移安置保障596宣教、培训与演练61宣教616.1 培训61演练617善后工作62灾后救助627.1 抢险物资补充62修复损毁工程627.2 保险与补偿63总结与评估638 附则64预案管理与更新648.1 奖励与责任追究64预案解释部门648.2 预案实施时间65 理,必要时设立交通指示牌,引导车辆、路人安全通过。13 .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应急分队进入应急待命状态,作 好奔赴抢险现场、灾区抢救伤病人员或疾病控制的准备。14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41、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做好防汛救灾 物资储备保障,并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做好应急 物资调运工作。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批调运,后补相关手续。 配合做好防汛抗旱项目的申报工作。15 .财政部门:做好应急资金调度的准备。16 .商务部门:按职责加强与预先确定的定向物资储备点的联 系,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调用的准备。督促指导商贸企业 做好各项洪涝灾害防抗工作。17 .宣传部门:做好防御洪涝灾害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加强舆 情监测,做好舆论导向,对于造谣惑众的行为,配合公安部门予 以打击。及时报道洪涝灾害最新信息和按区防指要求报道防抗洪 涝灾害工作情况。18 .工信部门:协调通信运营商和供电

42、部门做好应急通讯和供 电保障。19 .区人民武装部、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做好防汛抗旱抢 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抢险队员要集中待命。20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做好洪涝灾害的各项防御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将防御灾害工作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指挥 部,其中,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3小时内报送,之后每24 小时续报一次,发生突发应急事件随时上报。4. 3.3 II级应急响应4. 3. 3. 1启动条件对应II级预警级别,由指挥部指挥长根据会商结果视情启动 II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区防指应第一时间报告区委、 区政府主要领导。4. 3. 3. 2响应行动在HI级应急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

43、行动:区领导要深入所包干的各街道办指导、督促落实好洪涝灾害 防御措施。区防指指挥长坐镇区防汛办指挥,应急管理、农业农 村和水利、海洋、住建、市政交通、自然资源、公安、旅游等部 门按指挥部的指令派出领导或专家到区防汛办值班,受洪涝灾害 影响的地区要停止室外大型集会。指挥部视情宣布全区进入紧急 防汛期,动员全民抗御洪涝灾害。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 坐镇本单位指挥中心指挥;各级防汛抢险队伍进入集中待命状态。L各街道办事处:要把当前防洪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做 好辖区内的各项防御工作。做好危房、危险土坯房、危险校舍、 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工作,对不听指挥撤离 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

44、施,及时撤离到指定的安全地带,并按 预案安置好撤离人员;遇有重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区防 汛指挥部。2 .区政府办公室:检查、督促全区各单位落实台风灾害防御 措施,协调做好区防指用车、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区公共 事务服务大队防汛抢险救灾队伍集中待命。3 .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水利部门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 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 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洪涝灾害防抗工作期间 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监督安 全生产应急措施的落实。同时要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统一调度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组织协调全区

45、灾害救 助工作。加强对街道办事处预定受灾群众安置点洪涝防御安全措 施的指导检查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基本生活求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 失评估、救灾捐款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北海市下拨 和区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4 .农业农村和水利部门:按职责加强应对报警水库的会商, 每2小时将辖区、河流的水位变化趋势和对我区的影响程度报告 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加强对农业生产区的安全排查工作,落 实好洪涝灾害防御安全措施,视情组织保护、抢收沿海低洼地区 农作物。调集好农业机械,为防抗洪涝灾害及灾后恢复农业生产 提供农机保障。按各自职责加强水库、堤防等

46、水利工程的防汛安 全巡查及防御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对处于高水位运 行的水库,协调市水利部门科学调度水库提前排洪,避免排洪与 高潮位叠加,腾出足够的防洪库容,确保水库安全,水库管理单 位要做好水库泄洪预警工作,泄洪前要提前通知受影响区域街道 办事处及群众。5 .海洋部门:检查督促港口、码头和在港船只的防潮安全措 施落实到位;协助街道办做好近海作业人员防洪涝(潮)安全工 作。6 .住建部门:加强全区管辖建筑行业的洪涝灾害防御安全排 查,督促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等落实洪涝灾害安全防御措施,做 好或责令相关单位做好建筑工地(工棚)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 员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

47、危房等危险区域 人员安全转移工作,确保100%转移。根据区防指的指令,协调组 织调度管辖的在建工地的重型机械参加应急抢险救灾工作。7 .市政交通部门:配合市有关部门督促协调户外电子广告运 营单位刊播、滚动发布预警和防御信息。做好所辖城市内涝易涝 点、下沉式道路防洪排涝安全措施;对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并派人值守,组织人员到各主要易涝路段做好排涝抢险工作。应 保障道路畅通,组织开展对管护路段的巡查工作,迅速清除阻碍 交通障碍物。8 .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 流、崖壁落石等地质灾害患隐点的监控,落实好危险区域的防范 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患隐点危险区

48、域人 员应急安全转移工作,确保100%转移。同时要加强对林区、伐木 区的安全排查工作,做好防汛抢险木材准备工作。9 .旅游部门: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洪涝灾害防御安全巡查 工作,及时通知各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管 理部门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旅游人员的洪涝灾害防御 安全及安置工作,确保旅游景区游客100%安全撤离。10 .教育部门:组织撤离并安置好居住危险校舍的师生。通知 受洪涝灾害影响地区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停课。11 .公安部门:做好应对突发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社会治安的各 项工作,依法打击阻挠城市洪涝灾害防抗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 哄抢防汛物资、囤货哄抬物价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犯罪活动。 协助做好近海作业人员和船上人员上岸避潮及人员转移工作,对 易涝的主要交通要道要加强警力,强化交通管理,必要时设立交 通指示牌,引导车辆、路人安全通过。12 .交警部门:对易涝的主要交通要道加强警力,强化交通管 理,必要时设立交通指示牌,引导车辆、路人安全通过。13 .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应急分队进入集中待命,作好奔 赴抢险现场、灾区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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