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规则.pdf

上传人:l*** 文档编号:72818006 上传时间:2023-02-13 格式:PDF 页数:2 大小:41.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亳州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规则.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亳州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规则.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亳州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规则.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亳州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规则.pdf(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亳州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规则 1、摩托车科目二为驾驶技能考试,考试项目包括 3 项必考:桩考、单边桥、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2、满分为 100 分,成绩达到 80 分的为合格,考试项目必须一次性全部合格,才算过关;3、摩托车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共同完成。4、科目二为驾驶技能考试,考试项目包括 3 项必考:桩考、单边桥、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5、科目二满分为 100 分,成绩达到 80 分的为合格2。考试项目必须一次性全部合格,才算过关。6、摩托车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共同完成。7、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 10 日后方可重新预约考试。8、考试结束后

2、,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干扰他人考试。考试结束后还要按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位置签字确认考试成绩,不签字的,成绩作废。9、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 5 次。10、第 5 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根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考试规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考试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一)科目二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 90 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 80 分的为合格;(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 100 分,成绩分别达到 90分的为合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