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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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工作原则11.4 适用范围11.5 风险评估11.6 事件分级2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1 1区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31.2 区防指组织架构101.3 3基层组织133 应急准备141.4 1组织准备143.2 工程准备153.3 应急预案准备153.4 应急队伍和物资准备163.5 人员转移措施准备161.1 6救灾救助准备173.7 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173.8 技术准备184监测预警181.2 1监测181.3 预警201.4 预警发布211.5 预警行动221.6 预警解除235 信息报告23 灾

2、工作,摸清风险底数以及物资储备、处置队伍等应急处置能力, 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领域防汛防台风应对处置预案,报区防指 备案。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各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开展全 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等设施的执法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 责令所有权人限期整改或拆除;成立防汛应急队伍,按照区防汛 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参加汛期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区人防办:承担单建人防工程防汛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单建 人防工程防汛工作,摸清风险底数以及物资储备、处置队伍等应 急处置能力,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汛防台风应对处置预案,报区防 指备案。区大数据局:负责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安全畅通的电子政务 网络保障。区房产管理服务中

3、心、区市场建设一中心、区市场建设二中 心:组织、指导主管(监管)行业、领域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摸清风险底数以及物资储备、处置队伍等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 组织实施行业、领域防汛防台风应对处置预案,报区防指备案。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历史城区管委会:组织、指导所管区域 内的企业、建筑工地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摸清风险底数以及 物资储备、处置队伍等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汛防台 风应对处置预案,报区防指备案。融汇财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环海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汛 工作,确保工地施工安全,施工现场不影响周边防汛工作。重点 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吊

4、、脚手架、临时工棚、基坑等进行有效加固 或必要的拆除恢复;做好防汛物资、设备的储备工作,组织好防 汛抢险队伍。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 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因水旱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交警大队:负责做好道路交通疏导,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示采取调流等措施,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做好交通保障, 确保运送防汛抗旱抢险人员、物资车辆畅通。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担负抢险救灾、营 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防汛抗旱任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

5、、协调、监督地 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 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 作。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受灾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河流断 面进行采样监测,及时、准确、全面了解水质变化,为灾情过后 水质防控提供依据。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街道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摸清 辖区风险底数以及各类物资储备、处置队伍等应急处置能力,制 定并组织实施街道防汛防台风应对处置预案,明确指挥机构及其 组成,报区防指备案。监督指导社区防汛防台风应对处置预案的 制定。负责本街道水旱灾害的早期处置,组织协调人员转移安置, 组织灾情调查、损失评估、统计上报、救灾捐赠等灾

6、害救助工作。 开展公益宣传、防灾减灾科普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防灾、救 灾和减灾工作。在区防指统一指挥下做好辖区防汛抢险救灾工 作。2.2 区防指组织架构区防指下设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 监测预警组、专业处置组、综合救援组、人员转移和社会动员组、 医疗和防疫组、治安警戒组、宣传报道组、专家组、综合保障组 等10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区防指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 区防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2.1 区防办区防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办公室 主任由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区防办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市防指、区防指 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区委、

7、区政府的指示;组织全区的防汛抗 旱(防台风)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抗旱(防台风)措施、制度落 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装备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 负责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演练等工作;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防灾工程运行情况,提出全区防汛 抗旱(防台风)工作部署和决策建议。2.2.2 监测预警组负责获取气象、海浪、风暴潮、雨量等监测及其预报预警信 息,并及时向有关单位转发。组长单位:区应急局成员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2.3 专业处置组按照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需求组织调动有关行业队伍和 资源,开展巡查防范、处置抢护工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建本 行业区级专业

8、处置组。组长单位:区城管局成员单位:区城建局、区应急局、区人防办、自然资源和规 划分局、受灾街道办事处2.2.4 综合救援组根据区防指要求,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应急处 置工作;承担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调相关领导 赴现场并协助开展工作。组长单位:区应急局成员单位:区人武部、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退役军人事 务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受灾街道办事处2.2.5 人员转移和社会动员组负责组织协调人员转移安置,组织灾情调查、损失评估、统 计上报、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开展公益宣传、防灾减灾科 普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组长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区

9、城建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区 应急局等2.2.6 医疗和防疫组负责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组长单位:区卫健局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受灾街道办事处2.2.7 治安警戒组负责道路交通管制,根据区防指或现场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疏导救灾人员、车辆,实施重点防御区域警戒,维护治安秩序。组长单位:公安分局成员单位:交警大队、受灾街道办事处2.2.8 宣传报道组负责会同主管部门确定宣传报道方案,组织新闻单位按有关 规定正确引导舆论;制定新闻报道方案,协调安排新闻报道、新 闻发布会和信息发布工作,做好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选树先 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控、收集和引

10、导; 做好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及防汛预警、汛情公告、安全提示等 信息发布工作。组长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成员单位: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受灾街道办事处2.2.9 专家组有关部门、防汛重点单位应当建立防汛专家组,负责对灾害 处置措施、损失影响和善后恢复等提供咨询、评估和决策建议。 区防指办公室负责组织成立区防汛专家组,对全区防汛工作提供 咨询和决策建议;区城建局、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 部门要组织成立行业专家组,提供专家咨询意见,有效应对滑坡、 房屋倒塌、道路桥梁损坏、内涝和重要工程险情等极端天气引发 的次生、衍生灾害。区城建局、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等部门每年5月20日

11、前将专家组名单报区防指备案。2.2.10 综合保障组负责调集抢险救灾、灾民安置物资及供水、电力保障,必要 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 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和市场 供应。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通讯保障。组长单位:区应急局、区发改局成员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 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各街道办事处、通信运营 企业等2.3 基层组织2.3.1 街道办事处应设立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机构,配 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重点做好水旱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组织 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疏散安置、善后 处置等工

12、作。2.3.2 社区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应明确水旱灾害应对工作 责任人,根据街道工作部署,重点做好预警信息传播、水旱灾害 报告、人员疏散撤离通知等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自救互救 和先期处置工作。2.3.3 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依法设立或确定应 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水旱灾害的 预防和处置工作。3应急准备3. 1组织准备各级要强化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完善防汛抗旱(防台 风)指挥机构,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构建指挥顺畅、运转高效 的指挥机制。逐级落实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压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 和相关

13、企事业、工程管理单位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和巡查值 守、预警发布、转移避险安置等重点环节防汛抗旱(防台风)责 任。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防汛抗旱 (防台风)的第一责任人。水旱灾害预防责任制要落实到每一个 部门、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单位、每一个责任人;易受灾重点部 位逐一落实责任人;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优势,形成 区、街道、社区三级防御责任制体系,实现防汛抗旱(防台风) 指挥机构和责任制体系的全覆盖。3.2 工程准备区城建局、区城管局等部门按照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 推进各类防汛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病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 等工程建设和城市排水防内涝能力建设,指导和

14、监督工程管理单 位做好日常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度汛。3.3 应急预案准备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间的衔接, 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完善涵盖应急抢险、防御内涝、地质灾害 防御、安全避险、人员转移和应急供水等类型的防汛抗旱(防台 风)应急预案体系;指导检查所属部门、单位完善防汛抗旱(防 台风)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预案精细化管理,风险管控措施和应 急处置措施要实现对易受灾重点部位、风险点位、受灾群众的全 覆盖;指导防汛抗旱(防台风)及由水旱灾害引发地质灾害等次 生衍生灾害的应对工作。预案应按有关规定报批、备案。各社区要紧密结合当地防汛抗旱(防台风)特点,制定完善 简便实用的预案。重点完善

15、责任人落实、风险隐患排查、预警接 收与发布、联防联控、转移避险、现场管控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内 容。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在开展水旱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 查的基础上,制(修)定本单位防汛预案并负责实施。3.4 应急队伍和物资准备区防指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 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 15号) 的要求,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协调人武部、志愿者队伍等社 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 设和各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应急抢险队伍的技能 培训和演练工作。各行业、部门加强本行业、部门的应急抢险队 伍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充分整合抢险

16、队伍、装备设备,建设专 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具备处置各类险情能力的应急抢险队伍。 街道、社区应当组织群众参加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单位应组建专 (兼)职抢险队伍,按需配备工程抢险装备器材,承担险情巡查 和应急处置等任务。区防指负责制定防汛抗旱(防台风)所需应急物资储备和应 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社会物资、运输工具、设施装 备等应急征用和补偿机制。其他各相关成员单位科学规划建设物 资储备仓库,明确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 建立台账,规范物资管理制度,完善抢险救灾物资调度机制,提 高抢险救灾物资保障能力。3.5 人员转移措施准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组织落实本街道应

17、急避 难场所建设、管理,提前部署做好转移安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各 街道根据区防指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令,结合实际,制定 具体人员转移计划,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配合街道 做好人员转移安置的相关工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人员转移工 作。人员转移工作应明确相应责任人,落实相应责任制和保障措 施。各街道、社区和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落实易受灾群众转移方 案,统计管辖范围内需转移人员数量和实际转移人员数量,针对 可能受水旱灾害以及台风影响区域的转移人员设立台账,登记造 册,建立档案,确定转移避险路线、交通工具、安置地点,落实 转移避险保障措施,定期组织开展人员疏散转移安置演练

18、。3.6 救灾救助准备区防指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善区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 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提升灾害 救助质量和水平,帮助受灾群众快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避免因 灾返贫、因灾致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有 关要求建立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 灾工作中的作用。3.7 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水旱灾害及地质灾害隐患检查实行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 合督查等方式,以责任制、体制机制、工程设施、预案编制与演6应急处置246. 1总体要求246. 2应急响应启动256. 3四级应急响应256.4 三级应急响应266.5 二级应急响应286. 6

19、一级应急响应296. 7扩大响应316.8应急联动311.1 9社会动员311.2 10应急响应终止317应急保障321.3 1指挥系统保障327.2 通信保障327.3 应急队伍保障327.4 物资与资金保障337.5 治安保障337.6 医疗保障347. 7应急避难保障348后期工作348. 1调查评估348.2善后工作349预案管理359. 1编制与实施359.2宣传、培训与演练3510附则3610. 1名词术语定义3610.2预案解释37练、物资保障、队伍建设、值班值守、人员转移避险等方面为重 点,排查梳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 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责任人,确保防

20、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其职责,汛前组织开展水旱灾害及地 质灾害安全检查,对河道、排水设施等防汛排涝工程,危旧房屋, 积滞水点,地下空间,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存在防汛风险的 旅游景区,电力电信电缆,交通道路,户外广告牌等内涝、地质、 台风影响区域及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度汛隐患排查,落实责任单 位,建立隐患台账,落实工程及非工程整改措施。3.8技术准备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区人防办、区房管中心、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专家力量建 设,切实做好水旱灾害技术支撑工作,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按区 防指部署参与检查督导、抢险救援、减灾救灾、调查评估和人员 培训等工

21、作。区防指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不断完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等系 统(平台)建设,做好水旱灾害监测预防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大 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等新技术新方法运用,提高灾害信息获 取、预报预测、风险评估、应急保障能力。统筹协调专业技术力 量,支撑服务防灾救灾及应急抢险工作。4监测预警4. 1监测区应急局、区城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信息的 监测预报工作。1.1.1 气象水文信息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应加强与市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 源等部门沟通,做好对暴雨、台风、地质灾害、旱情的监测和预 报,发布有关信息。1.1.2 工程信息区城管局、区应急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情、险情监测,及 时将重要信息报

22、送区防指、区政府,特别重要信息同时汇报市防 指。1.1.3 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 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洪涝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规定,及时 收集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报送区政府和市、区防汛抗 旱指挥机构,并跟踪核实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1.1.4 地质灾害信息地质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 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地质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收集灾情,密 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易受灾人群、易受损公共设施,全面掌握受灾 情况,及时报送区

23、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跟踪核实上报。1.1.5 旱情信息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 围、影响人口等。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工作职责,掌握雨水 情变化、蓄水情况和城区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按规定上报 受旱情况,遇旱情快速发展时应及时续报。4.2 预警4.2.1 台风预警区防办应及时转发预警信息,并根据台风预警信息,组织研 判,提出台风风险管控要求并督促落实。全区各部门(单位)要 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台风工作。要加强对建设工地、危房、仓库、 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 加固,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和安置等工作。4.2.2 暴

24、雨预警暴雨预报预警区内各部门、各街道统筹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及时转发预警信息,结合行业风险特点,提出本系统风险管控要 求并督促落实。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当地防汛工作实际,加强监测 预警,组织落实落细防范措施,紧盯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区易涝 区、工程薄弱段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视情报请区委区政府提 前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措施,果断组织转移危险区群众, 先期处置突发险情,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2.3 洪水预警气象和水文部门发布洪水预警信息后,区防指应及时采取行 动,向成员单位转发预警信息,提出防控洪水风险的措施要求, 城区易积水区域要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防止发生溺亡事故,组 织指导有关

25、方面提前落实抢险队伍、预置抢险物资、视情开展巡 查值守、做好应急抢险和人员转移准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灾害 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预警和避险措施,及时组织群众 转移避险。424干旱预警干旱预警信息发布后,区防办应及时采取行动,向成员单位 转发预警信息,布置抗旱工作。因旱情导致供水水源短缺出现供 水危机时,供水部门(单位)要及时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报告,通知用水单位、个人做好节水、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4.2.5 其他预警风暴潮、海浪预警、地质灾害预警、城市内涝预警发布后, 区防指应及时采取行动,向成员单位转发预警信息,布置隐患排 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督促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落实风险管控

26、 措施。4.3 预警发布4.3.1 预警发布程序区防办根据监测单位预警信息及市发布的预警情况,组织有 关部门、专家会商,分析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形势,以及水旱 灾害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提出防汛抗旱(防台风) 预警发布建议,报区防指副总指挥签发。4.3.2 预警发布途径预警信息主要通过文电、预警平台、短信以及金宏办公系统 等向有关成员单位及社会公众发布区级水旱灾害预警信息。有关 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在本系统内转发相应的预警信息。 新闻单位应根据防汛预警按有关要求及时播报相关信息。4.4 预警行动区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加强联合值班值守,及时会商,做好启 动应急响应准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

27、责和区防指部署要求,组织 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辖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准备工作, 加强分析研判,指导本行业、本辖区做好值班值守、巡查检查, 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有 关部门应加强监测,及时报告灾情信息,城建、城管、人防等有 关主管部门(单位)对学校、医院、下穿式立交桥、低洼地段、 涵洞等易积水区域、轨道交通、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城、人防工 程等重点场所,以及桥梁等重要部位采取预防措施。宣传部门组 织、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防汛预警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 通信企业按照区防指要求,及时发布有关预警的应急公益性短信 息。应急、消防等部门统筹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做好抢

28、险救援准 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安排好本单位防汛抗旱物资、资 金、队伍的调度工作,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相关准备工作。区防指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好工程调度、水量调配、救援力量 预置、转移避险、巡堤查险、物资调拨和险情处置等工作。行业 主管部门提前分析研判,做好紧急情况下果断采取停工、停学、 停业、停运措施准备,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总指挥工作部署,具体安排本单位抢险救灾 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加大查险、排险、除险 力度,全力做好风险管控工作。街道、社区及有关部门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加强巡 查力度,根据险情,组织做好受险情威胁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工作。 有关工作信息按

29、规定要求及时报区防指、区防办。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关注所辖 区域的雨情、险情、灾情等,定时向区防办报告应急响应动态。 出现涉及人员安全的严重险情和灾情,必须立即报告区防指。4.5预警解除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水旱灾害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区防 办组织会商研判,及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并按程序签发,预警 解除权限与预警发布权限相同。5信息报告水旱灾害信息报告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突发事件 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规程的通知(青政办字(20202号)规 定执行。行业信息报送依照行业有关规定办理。区防办负责全区信息汇总,并按规定向市防指、区政府报告, 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30、负责通过各自行业系统渠 道,向区防指汇总上报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水旱灾害报告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 原则。发生一般水旱灾害,受灾地区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单 位应于10分钟内电话上报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区防办,书面 报告时间不得晚于水旱灾害发生后40分钟。较大及以上水旱灾 害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同时,经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或总指挥 批准,向市防指报告。对于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求核实的信 息,也应于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4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报 告。对于各类水旱灾害及其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 务向区防办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任何单位不得迟报、谎报、 瞒报和漏报。特殊

31、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区防指、 区政府。信息报告内容主要有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 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 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灾害、周边有无危险源、 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 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事件处置过程中 要及时续报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进展情况,事件处置结束后报送 事件综合情况报告。6应急处置6. 1总体要求台风、洪涝等灾害发生后,由区政府和防汛抗旱机构组织实 施抢险救灾和防灾减灾工作。灾害应对关键阶段,应有党政负责 同志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坐镇指挥,相关负责同志根据

32、预案和统 一安排靠前指挥,确保防汛抢险工作有序高效实施。按洪涝、干旱、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 为一、二、三、四级,一级应急响应级别最高。6. 2应急响应启动区防指根据气象、水务、水文、自然资源和规划、海洋、住 建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 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响应。发生或预计发生水旱灾害时,受灾街道、有关单位应按照预 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时报告区政府、区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一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总指挥签发启动。二、三级应急响应 由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签发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副总指 挥签发启动。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区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级。6.

33、 3四级应急响应6.3.1 启动条件(1)预报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8-9级)影响, 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2)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内可能发 生较大范围强降雨,经综合研判,预计有致灾可能。(3)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况。6.3.2 响应行动(1)区防指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有关成员参加,做 出相应工作安排。发出防御工作通知或连线有关部门和街道做出 工作部署。(2)区防指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值班值守,密切监视汛情、 旱情发展变化,及时获取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监测预报预警 并发布信息,加强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指导。(3)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抗旱(

34、防台 风)工作,协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指。(4)各街道、各部门责任人在岗在位,提前研判分析,强 化防御措施的落实和检查;抢险队伍在岗备勤,做好抢险救灾准 备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对地质易发区、建筑工地、地下空 间、易积水路段等重点部位开展巡查,做好居民宣传和告知,必 要时采取紧急避险转移或转移安置措施;每隔12小时统计、核 实并按规定报送辖区、行业受灾情况。(5)城管部门督促、指导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城区因 排水能力不足发生积水时,城管部门应科学调度或积极协调上级 业务部门,组织人员清除排水口周边障碍物,利用排涝设备,尽 快排出积水。6.4三级应急响应6.4.1 启动条

35、件(I)预报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0-11级) 影响,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2)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内可能发 生较大范围强降雨,经综合研判,预计对全区产生较大影响。(3)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况。6.4.2 响应行动在四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上,开展以下工作:(1)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有关成员参加, 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发出防御工作通知或连线有关部门、街道做 出工作部署。(2)区防指按照灾害类别和受损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组成 工作组,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3)各街道、各部门每隔6小时统计、核实并按规定报送 辖区、行业受灾情况

36、;组织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及时 研判地势低洼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灾害风险,发生或即将发 生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时,设置警戒,加强管制, 果断采取紧急避险转移或转移安置措施,优先做好老幼病残孕等 特殊群体的救援和转移安置。(4)区防指统一做好灾情信息发布。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 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有关信息等。(5)区防指有关单位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防汛救 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应急保障工作。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充分预防和有效控制水旱、台风等灾害,明确责任分工, 规范应急程序,保证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 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

37、结合区实际,编制 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 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区突发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等。1.3 工作原则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依法应对、分工负责、属 地为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平战结合、科学防控。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区范围内水旱灾害和台风灾害的应对。1.5 风险评估区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主要种类有台风、风暴潮、河道洪水、 城市内涝、干旱灾害、供水危机等。风险区域主要有沿海、山体 及其周边、低洼区域、地下工程和其他易积

38、水区域。主要的灾害风险有:(6)城管、交警等单位加强现场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 道路积水情况,积水严重路段及时采取管制、调流等措施。6.5二级应急响应6.5.1 启动条件(1)预报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13级)影响, 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2)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内可能发 生较大范围强降雨,经综合研判,预计对全区产生重大影响。(3)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情况。6.5.2 响应行动在三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上,开展以下工作:(1)区防指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成员 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 防指。区防指视情建议区委、区政府成立

39、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前线 指挥部。(2)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调配资源,全力做好抢 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查灾核灾,按规定续报受灾情况, 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3)各街道、各部门每隔3小时统计、核实并按规定报送 辖区、行业受灾情况;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人员避险转移 和安置等工作,紧急情况下果断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 措施,按职责分工组织督促实施,及时将防汛抗旱(防台风)工 作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4)视情请求市防指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 予支援。(5)根据险情灾情需要和街道请求,应急部门协同发改、 工信、城管等有关部门调拨防汛抗旱物资。(6)城

40、管部门组织、协调做好城市供水保障、防洪排涝和 应急处置,维持城市正常运转。(7)公安部门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抢险救灾戒严、 警卫工作,交警部门实施必要的交通管控,封闭危险路段。(8)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督导相关企业做好石油、天 然气管道的保障工作,调度部署发电企业做好防汛排涝工作,保 障灾区应急能源供应工作。协调电力部门统筹做好防汛重点区 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电力保障,督导电力防汛抢险救灾工作。(9)各有关部门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通信保障、网络抢修 和网络恢复,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 障。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暴雨、内涝有关 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

41、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10)城建、城管、商务、文旅和人防等部门和相关街道紧 盯涵洞、立交桥、下沉式建筑、轨道交通、单建人防工程等易积 水的低洼区域,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低洼易涝区、地质危险区、 景区等区域的管控,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灾害。6. 6 一级应急响应6.1.1 启动条件(1)预报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13级)登陆或 严重影响;预报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415级)、超 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6级以上)影响,并伴有大范 围强降雨。(2)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情况。6.1.2 响应行动在二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上,开展以下工作:(1)区防指总指挥主持会商,区防

42、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区防办全体成员参加,滚动研判,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区级 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和联系街道,指导行业和街道防汛抗旱(防台 风)工作。(2)区防指统筹协调、指导协助抢险救灾。各成员单位按 照区防指部署,全力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调配、资金落实、安全 保卫、应急保障等工作,及时查灾核灾,按规定续报行业受灾情 况。各街道、各部门每隔1小时统计、核实并按规定报送辖区、 行业受灾情况,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3)区委、区政府成立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灾指挥 部,下设工作组,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同时根据灾情险情情 况,成立前线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4)财政部门紧

43、急拨付救灾资金,应急等有关部门组织指 导街道转移救助受灾群众,应急、消防等部门统筹协调抢险救援 力量实施抢险救援,协调人武部、志愿者队伍等社会救援力量参 加应急处置,宣传部门按照抢险救灾指挥部部署及时组织新闻媒 体发布汛情通报。(5)区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灾指挥部将工作情况及 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指,根据领导批示指示作出进一步工 作部署。6. 7扩大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 势,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的水旱灾害事件,或事件可能波 及到毗邻区,超出我区自身控制能力,应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指 请求支援。7. 8应急联动区防指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

44、定,加强与市 南区、李沧区、崂山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联动,密切协同,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 作。8. 9社会动员水旱灾害发生后,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通过新闻媒 体、网络、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宣传防汛抗旱知识和发布应对工作 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9. 10应急响应终止9.1.1 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经综合分析研判,区防指可 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1)市气象部门解除暴雨或台风警报、预警信号,且预报 对我区无明显影响。(2)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无较大降雨过程,险情基本控制。(3)全区旱情已得到有效缓解。9.1.2 区防指根据防汛抗旱形势,

45、组织会商,综合分析研判, 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由签发启动的领导签发终止。9.1.3 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解除后,依照规定征用、 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归还、 入库储存或核销。7应急保障10. 1指挥系统保障区防办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 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水旱灾害的指挥要求。要逐 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做到及时维护更新, 确保数据的质量,为水旱灾害应急指挥及分析决策提供支持。10.1 信保障区有关部门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企业做好防汛抗旱 工程通信保障工作。通过公共通信网、政务专网等,形成覆盖区、 街、

46、居三级的网络传输体系,建立跨部门、多路由、有线和无线 相结合的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10.2 急队伍保障防汛抢险队伍主要包括群众抢险队伍、专业队伍和军队抢险 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完成一般性的抢险任务,专业队伍负责 专业性较强的应急抢险任务,军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 重抢险任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 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 急的能力。10.3 资与资金保障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 急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 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

47、防汛抗旱物资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 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贝L 采取成员单位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应急 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对各类物资及时予 以补充和更新。区防指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统一调拨各成员 单位防汛抗旱物资。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补助资金、演练培训等应急管理经费由 区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按规定报批实施,并接受审计与监督。10.4 安保障水旱灾害发生后,治安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保障,受 灾街道办事处配合。在水旱灾害处置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1

48、0.5 疗保障区卫健局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并协调市级医疗卫生机 构,组建区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 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必要时,动员区 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保障工作。10.6 急避难保障各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城区规划,利用公 园绿地、露天广场、体育场(馆)、学校操场等公共场所,规划、 设立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市民提供紧急疏散、临 时生活的安全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内应当设置应急办公区、应急 棚宿区以及供水、供电、通讯、物资供应、广播、卫生防疫等必 需的预留位置和基本保障设施,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标志标识。 要制定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和应急疏散程序,定期组织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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