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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 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刻苦 研究、发奋进取,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创先争优的气氛,推进 学生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面向我校各学院、各个班级和未毕业的 全体学生。第二章评选工程和标准第三条 评选工程及比例(一)优秀学生占全校学生的10%;(二)优秀学生干部占全校学生的5%;(三)先进班集体占全校班级数的20%;第四条评选标准(一)优秀学生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 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那么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有优秀的 思想道德素质。2 .热爱所学专业,刻苦研究,成绩优
2、良,各科成绩均无 不及格现象,当学期研究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 班级20%以前。3 .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和文化 体育活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程、课外竞赛、 科技制作、文学创作、艺术表演、体育竞赛等方面获得省级 以上荣誉或产生良好社会影响者优先考虑。4 .恶意欠费或违纪受处分的学生不在评选范围之内。(二)优秀学生干部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 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那么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有优秀的 思想道德素质。2 .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在学生会、共青团、 学生社团和
3、班级中发挥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够以身作那么。3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组 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同学的积极性,具有独立开展工 作的能力;在学院或班级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4 .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民主,群众基础好, 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5 .勤奋刻苦,研究成绩优良,各科成绩均无不及格现象, 当学期研究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30%以前。6、恶意欠费或违纪受处分的学生干部不在评选范围之 内。(三)先进班集体.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那么、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1 .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 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4、2 .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3 .每月班级量化成绩名列前茅。4 .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文化科技活动, 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5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成绩显著。6 .全班同学没有恶意欠费和违纪受处分现象。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五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每学期组织一次,分别于6月底、12月底完成评选。第六条评选程序1 .宣传发动。各学院通过会议传达、文件张贴等形式, 广泛宣传,让所有学生了解评选的目的、意义及具体要求。2 .提名。各班组织全体同学根据评选要求,民主推选优 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如实填写学院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各学院根据评选要求,参照各班级 量化成绩,民主推选优先进班集体,如实填写学院先进班 集体登记表。3 .学院审核。学院评优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候 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审核并报送学生工作处复核。4 .学校评审。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报送的优秀学生、优 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复核评选结果 在校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5 .公布表彰。根据学校审批后下达的文件在校内予以 公布表彰。第七条表彰形式.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1 .先进班集体颁发奖牌。第八条各学院成立评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学院 的评选推荐工作。学生评优工作小组由行政副院长、辅导员、 班主任、团
6、总支书记、学院学生会和学生代表等有关人员组 成,学院行政副院长担任组长。第四章评选监督第九条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要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那么。 对推荐出的候选人及候选班集体,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 受群众监督。第十条 各学院的评选工作接受学生工作处、督查室等 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失职的,视其情节 轻重追究责任。学生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获评先进的, 学校将追回荣誉及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 律处分。第十一条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认真组织,确 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要把评选工作与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 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评选工作的教育、激励功 能。第五章附那么第十二条 对个人和集体的评选材料,应当真实、完整 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第十三条 本方法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