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考函〔2022〕14号.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72765038 上传时间:2023-02-13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26.8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辽人考函〔2022〕14号.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辽人考函〔2022〕14号.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辽人考函〔2022〕14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人考函〔2022〕14号.docx(2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辽人考函2022) 14号关于做好重启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2022年辽宁省选调生笔试相关考务工作的通知2022年度辽宁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7月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 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 发明电(2020) 14号)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保 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省公务员 录用考试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按照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中 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做好新冠 肺炎疫

2、情防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6号)、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 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入。4 .防疫用品。各考点要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 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有 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 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核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等符合 标准的防疫物资。原则上考务人员和考生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 准自备口罩(有条件的考点可为考务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 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 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

3、护面屏或护目镜、 工作鞋等。隔离考场监考人员应在防疫副主考的指导下,按标准 穿戴防护物品。5 .考点清洁消杀。考前,各考点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指 定专人或专业服务机构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 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未发生过新冠肺炎疫情的考 点,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 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务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 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低风险地区在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 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非低风险地区要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后做一 次预防性消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 诊病例,应由疾控机构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

4、消毒。其他情况,隔 离考场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 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 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6 .医用废弃物回收装置。考点应设置医用废弃物回收装置, 专人负责,按要求妥善处理医疗垃圾。(四)考试期间防疫措施L入场。考务人员需佩戴专用考务工作证签进入考点,考生 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点、考场。各考点要合理安排考生入场 时间,合理规划入场通道,引导考生保持安全距离,确保入场检 查有序进行。安排考生进入考点时间可在开考前11.5小时,进 入考点后在操场等空地等候,进入教学楼时间仍为考前30分钟。进入考点的考生、考务人员(

5、含后勤保障人员)应持有核酸 检测阴性报告(详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如考点所在地 区有其他要求的以当地公告为准)、“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 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并经过体温检测(低于37.3C) 方可进入考点。入场时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 体温复测。考务人员出现体温复测异常或有相关症状的,应及时 调换。考生出现体温复测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 “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啡绿码或考前14天 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还应提供三级甲 等医院出具明确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 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

6、否则不得参加考试。2 .防护。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 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按防 疫副主考要求穿戴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 防护服。考试期间,考务人员和考生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生佩戴 口罩不得影响身份确认。相关要求应在报名时向社会公布,临时 调整的要在准考证打印时向社会公布,并在准考证上明确标示。3 .考试结束。普通考场监考人员收卷并清点无误后,要引导 考生有序疏散,防止人员聚集。原则上,考生从靠门一侧开始, 蛇形有序离场;流动监考要协助做好考点楼道秩序管理工作。监 考人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保持人员间距,不得

7、拥挤。隔离考场考生后于普通考场考生离场。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 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指导下,单独记录、封 装并上报。封装时需在外包装上加封透明塑料薄膜,做好表面消 毒处理后加贴“备用隔离考场”标识。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 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 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 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五)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 通过流动监考报告防疫副主考进行综合研判。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报主考同意后可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 继

8、续考试。转场过程中必须确保试卷、答题卡安全,并做好个人 防护。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 的时间,经省人事考试中心批准后予以补齐(考点、考区须报正 式的书面材料)。当该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 (防疫副主考)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 考生恐慌。如上午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且具备下午继续参加考试 条件的考生,中午不得离开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结束后,所有在 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并及 时向考务人员反馈排查结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症状,需立即离场进行救 治的,应告知考试保密相关事项,在取得相关承诺和登记备案后

9、送医救治,并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当地考试机构应安排专人 全程陪同,直至考试结束。考试当天考务人员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需第一时 间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并及时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 组报备;接触启封试卷的监考人员、流动监考、主考、副主考等 考务工作人员,需在指定地点封闭隔离至该科目考试结束,期间 不许使用通讯工具,且在该科目考试结束后离开考点。相关人员 离开考点后应到指定医疗机构排查,并及时向考试机构报告排查 结果。考试期间,严重违反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改正或危 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置。(六)就餐防疫措施考点要做好用餐环节的工作方案和预案。考点无食堂就餐条 件的,

10、可外订。要严格实施点到点供应,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 管理,送餐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配送餐食由考点安排人员接取, 并在防疫副主考的指导下做好消杀。考点有食堂就餐条件的,应 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 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 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 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 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 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 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三、其它要求(一)加强宣传教育各市要贯彻落实辽宁省统

11、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 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疫防经发总指办 (2021) 36号)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 公众号、广播电台、考点布告栏等向考生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 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 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 于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进 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此外,还应向考生公 告获取信息的正规渠道。(二)加强疫情防控培训和应

12、急演练要组织对全体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学习防控 方案和考务管理规定,明确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流程, 可以邀请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对疫情防控常识和要求 进行全面辅导。要组织开展考试疫情防控演练,重点加强对入场时间节点的 把握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要点的掌控,结合考点设置、考场分布 实际情况设立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清洁消毒区、留观室和 考生通道等,切实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演练结束后应 及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防控应急 工作主要措施,做好预防准备。(三)严格落实值班报告制度考试期间,在省人事考试中心设立总值班。各市要指定专门 联络人员并保持通信

13、畅通,遇有异常或紧急情况,在及时有效进 行处置和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同时,及时向省总值班报 告。每日考试结束后,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采用“零报告”方式, 报告汇总后的本地考生和考务人员健康监测情况、考试疫情处置 情况等。(四)建立和完善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细则和应急处置预案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本通知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疫情 防控措施要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 制度的规定。各市在考前和考试期间要认真研判国内、省内、本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当地党委 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科学评估,按 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缓办则缓办的原则,提出

14、缓考、停考或转移 考点的处理意见,按程序报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同时,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疫情防控应急 预案,明确处置标准和程序。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或考 务人员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 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按疫情防控要求科学、规范处 置。因人事考试项目多、实施时间跨度大,疫情防控要求也因时、 因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各市要按照国家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 求,建立考试疫情防控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改进防控措施,优化 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各类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附件:辽宁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022年7月版)辽宁省人力资

15、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6月17日附件辽宁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022年7月版)(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 保我省各项人事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当前国家和辽宁省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我省 7月份相关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考生务必 充分知晓并遵照执行。一、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考点城市疫情防控要求,随 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 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号),充分了 解考点城市对往返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 员

16、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鉴于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差异,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严格 执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 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考点城市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 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提前 量(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抵达考点所在地,避免因旅居史、 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 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二、考生应于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 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 康监测,并持续关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

17、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 通“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应到医疗机 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 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 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 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 码平台审批后转码。三、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 症状感染者;(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 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

18、察等健康管理的 人员;(三)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依 据考点城市或出发地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 离、居家隔离人员;封控区、管控区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 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 106号)、教育 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 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 2020) 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考试组织过程中疫情 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考试(以下简称人事考试)事关我省公务员、事业单位和专业 技术

19、人才队伍建设,事关稳就业保民生工作大局,也事关广大考 生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人事考试的考生人数多、分布广、 流动性大,考试期间人员相对聚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复杂。各 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 下做好人事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将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 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 履行考试的组织和管理责任,保障考试实施安全和人员健康安 全。(一)加强对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成 立“辽宁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见辽人社函2022) 36号),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

20、责涉疫突发事件处置。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沈阳市考试 性活动的人员。具体范围可查询考点城市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网 站或微信公众号,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 控措施);(四)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五)“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 (含带*号),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 员;(六)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 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 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四、考生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

21、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 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 检测的地点。(二)域内考生(考前14天内,仅有考点城市旅居史或行 程,且不属于“考试当天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应提供本人首场 考试考前48小时内考点城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点城市另 有规定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告为准。(三)域外考生(考前14天内,有考点城市以外旅居史或 行程,且不属于“考试当天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须提供本人首 场考试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地或考点城市 所在地均可,无法查验电子版的则必须提供纸质证明)以及首场 考试考前24小时内考点

22、城市所在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 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考点城市另有规定以当地人事考试 部门公告为准。域外考生到达考点城市后,应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严格 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不得随意流动, 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活动。(四)考生应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 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符合要求,以 免影响参加考试。五、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 点入口防疫检测点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 距离,并提前准备好(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准 考证;(3) “辽事通健康码”(绿码);(4) “通

23、信大数据行程卡” (绿码、无异常);(5)本人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见“考 生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工作人员做 好入场验码和测温。经现场核验,“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 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均符合要求,体温正常(37.3)且无 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 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 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 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六、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一)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

24、防护。备考期间不得 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 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 近期国(境)外返辽人员接触;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 群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做好手部卫生。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 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需接种“加强针(二)考生应提前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 线,提前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 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 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提倡考生自行赴考, 送考

25、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 罩。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四)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得 拥挤,要保持安全距离。七、考生应认真阅读辽宁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 知书,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做好相应准备。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 为阅知并认同告知书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接受相应处理。八、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 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 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 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

26、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九、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和我省以及考点城市 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 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各 市人事考试部门的官方网站相关通知通告,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 机号码畅通。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6月17日院)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 各项人事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实施各 项工作。(二)强化各部门联动配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人事考试机构要在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的领导下,与卫生健 康、教育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健全考试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 依据国家和

27、当地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密切 跟踪国(境)内外、辖区内外疫情动态,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 控方案,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要会同卫生健康、教 育等有关部门对考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考试期间疫 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增加防疫专项经 费,确保防疫人员、设备、物资充足到位。教育部门要根据考试 组织实施的需要,积极配合落实考点,指导考点学校做好监考人 员及相关考务工作人员选派、培训等工作;配合人事考试机构、 卫生健康部门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以及突发疫情处置等工 作,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卫生健康部门要协助人事考试机构 为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和考务人员提

28、供检测、诊断、隔离和救治, 协调对接本地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做好“辽事通健康 码”维护、查询、筛查等服务;指导人事考试机构做好考试期间疫 情防控工作和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完善考点、考场内防疫工作流 程和处置流程,应对处置突发疫情;协调安排卫生防疫人员于考 试当天驻守各考点,考试当天各考点设一名防疫副主考(原则上 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 和突发事件处置。二、细化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认真梳理和科学评估本市考试组织实 施各环节疫情防控风险,明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标准和程序, 认真落实人员管理、考点考场管理、试卷管理等防疫措施,做好 疫情防控

29、工作。发生疫情地区,需按属地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 单独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科学设定考区考点,避免因考试人 员流动、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一)人员管理及防疫措施所有涉考人员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如实报告个人 身体健康状态,自觉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并记录结果,不得隐瞒有 关情况。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 染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 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人员(依据考点城市 或出发地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 离人员;封控区、管控区人员以及其

30、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 员。具体范围可查询考点城市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网站或微信公 众号,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辽事通健康码” 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含带*号),经考点防疫副 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或考务工 作。考试日前21天内,所有涉考人员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 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 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 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考试日前14天,所有涉考人员应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 (微信小程序或“辽

31、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 主健康监测。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 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码“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 有症状的要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 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 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 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 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考试当天,所有涉考人员应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 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前往考点时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

32、,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 毒。为确保考试顺利实施,人事考试机构及各考点要严格选聘命 题印卷、试卷评阅、考务管理、卫生防疫、安全保卫、后勤保障 等考务人员,相关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排查工作由派出单位 负责,实行清单管理。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确保考务工作人员掌握防疫基本技能 和考点内处置流程。考务工作人员应在考试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 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需接种“加强针 考前3天内有发热、干咳、呼吸异常等症状的考务人员不得参与 考试工作。考生应及时关注辽宁省及本人申报考区所在市的疫情防控 要求,做

33、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告知书(见附件),考试前应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有关 通知通告。考试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积极配 合做好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 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至少在考 前90分钟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防疫检查后进入考点等候, 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入场,迟到者责任自负。考试期间,进入考点的考生和考务人员(含后勤保障人员) 应持有“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 异常)、本人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和考务人员均按“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执行,如考点所在地区有

34、其他要求的 以当地公告为准),并经过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考 点。(二)试卷管理及防疫措施L命题及试卷印制。命题印卷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由领队负责。 入闱前应按试卷印制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各项 准备工作,入闱期间要做好入闱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要制定应 急预案,确保出现突发事件时命题印卷工作免受影响(或最小影 响)并有效保护人身健康安全。2 .试卷运送、保管、分发。工作人员应持有“辽事通健康码” (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本人相应的核 酸检测阴性证明(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入场要求执 行,如考点所在地区有其他要求的以当地公告为准),并经过体 温检

35、测(低于37.3C)方可参与相关工作;试卷运送车辆、试卷 保管场所要进行彻底消毒。领取试卷时需要在外住宿和餐饮的, 要选择符合防疫要求的场所,并做好个人防护。试卷交接人员清 点或搬运试卷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使用酒精等有 机溶剂擦拭或喷洒试卷箱或未塑封的试卷袋,以防试卷箱或试卷 袋文字信息被溶解。考点监考人员可采取错峰或分区方式领取试 卷,尽量减少工作人员聚集;领取、分发和回收试卷时应佩戴口 罩并做好手卫生,预防交叉感染。3 .试卷评阅。答题卡扫描阅卷期间,考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 护,每日做好场地环境消毒。处理备用隔离考场试卷和答题卡时, 务必做好消毒处理,消毒处理要确保不产生污损,避

36、免对扫描阅 卷造成影响。主观评卷期间,阅卷人员和考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 护,每日做好场地环境消毒。(三)考场考点管理及防疫措施L考点考场标准。考点安排实行属地负责制。人事考试考点 应选择高考定点学校或人事考试定点学校(带视频监控或配备移 动监控设备)。各考点应选用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考场,考场内 座位(含机考座位)间应保持合理安全距离。低风险地区考场内 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 尽量增大;非低风险地区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 100厘米的间距。要严格实行考点的封闭管理,考前和考试期间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点。4 .备用隔离考场和临时隔离室。原则上每30个普通

37、考场设 12个备用隔离考场,考场布置按照普通考场要求执行。备用隔 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 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 清洁。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 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隔离考场原则上要与普通 考场分离,通过拉设警戒线设置隔离通道,不与常规通道交叉、 并行。考试期间临时发现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考生,须安排 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 综合研判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加中心排位的方式多 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5人)。各考点还要按照相关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

38、临时隔离是应搭 建在考点大门外。保障医用防护服、N95 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 设置医用废弃回收装置。考试当天有异常症状者,经研判需隔离 并就医的,第一时间送至临时隔离室,然后通过120救护车转运 至指定医疗机构就医。5 .健康检查区。各考点要在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 大门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原则 上每10个考场至少设立一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 员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查验、“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 程卡”验码和体温检测。同时,设置休息区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区 域)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 整使用。体温检测通道前设置排队等待区域,要充分满足考生排队测 温需求,不能引起考生聚集。同时要扩大考点外警戒范围,为防 止出现考点外送考人群聚集,在考点周边设立明显标识,仅限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