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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缙云县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为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工作,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丽水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农业自然灾害情况,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持续低温阴雨、高温干旱、暴 雨洪涝、台风、强热带风暴、风雹、冷冻和雪灾等农业(含畜牧 业、渔业)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缙云县突 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作物生物灾害的, 按照缙云县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渔业抗 台的,按照渔业防台减灾
2、应急处置预案操作手册规定执行。二、工作原则(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注重 平时预防和灾害规避,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 强化应急防范,提高农业防灾救灾能力。(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 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 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健全责任体系,有效组织实施农业抗灾救灾 工作。应急响应。(四)信息报送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向县人民政府 和县农业农村局报告,县农业农村局汇总情况并及时报市农业农 村局。造成重大损失或情况紧急的,各乡镇(街道)要第一时间 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
3、局要第一时间报市、 省农业农村部门;一时难以掌握详细灾害信息的,可先报告基本 情况,同时抓紧核查、补报详情。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时间要 求报送信息。六、灾后处置(一)加强救助,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对受灾地区农业生产 的技术服务,组织指导受损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修复,指导灾区 农民群众尽快恢复生产。协调组织区域间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 拨,积极争取灾后恢复生产所需资金,协调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 机构保险赔付。(二)加强总结,指导今后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局属各 单位要认真开展灾害损失、发生原因和后续影响的评估分析,总 结灾害预防处置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改进意见建议,探索 形成防灾避灾的有效措施和长效
4、机制。七、应急保障(一)健全抗灾救灾组织体系。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 道)要建立健全抗灾救灾组织体系,落实责任要求,明确专人负 责日常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和预案,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提高抗10 灾救灾能力。(二)全力加强抗灾救灾相应保障。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 (街道)要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 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积极向县财政争取防灾预算和救灾资金。 加强抗灾救灾物资保障,结合实际储备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 抗灾救灾物资,灾害发生后优先保证农业抗灾救灾物资供应。加 强技术力量准备,组建抗灾救灾技术指导组或小分队,抓好抗灾 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的指导工作。(三)确保信息沟通顺畅
5、。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 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代技术, 做到灾情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加强通讯保障,确保自然灾 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八、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1(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坚持分工协作,加强与相关部 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生农业自然灾害,迅 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开展抗灾救灾,做到早部署、早落实。(四)以人为本,减轻损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将保 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 和农民群众的经济损失。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由县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
6、理领导小 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县局相关科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 抗灾救灾工作。根据不同农业突发事件类型,局应急管理领导小 组下设若干办公室。其中县农业农村局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应急管 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各 科站(中心)建立健全相应的农业自然灾害抗灾救灾领导机构。(二)县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农业抗灾救灾职责。 根据灾情和农业生产情况,组织部署农业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工 作,及时作出启动应急预案或宣布应急终止的决定,视情向灾区 派出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协调县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农业抗灾救 灾工作。(三)县农业农村局相关科站(中心)自然灾害抗灾救灾职 责。秘书科
7、:负责全县农业自然灾害文字信息收集和灾情审核 (不含灾情统计),负责抗灾救灾宣传口径审定。办公室:负责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管理,组织研究提出农 业抗灾救灾工作计划、措施;及时收集反映灾害预测预报信息, 组织对重要灾情信息统计、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意见建议;灾情 发生时及时组织开展抗灾救灾相关工作,做好应急值班人员安排 及后勤救灾车辆保障等有关工作;牵头做好种植业灾情统计调查, 上报灾情和抗灾救灾动态;组织、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 生产等工作。负责农业救灾资金的争取落实、监督管理及绩效考 核,指导灾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工作。负责组织农业抗灾救 灾知识及技术培训,组织农技人员参与抗灾救灾和灾后
8、农业科技 服务。承担县农业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 常工作。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指导抗灾救灾过程中农业投入品的 执法监管,维护农资经营秩序。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指导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 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抗灾救灾工 作。乡村产业促进科:负责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和农家乐经营主体 抗灾救灾工作,及时掌握灾后“菜篮子”产品市场信息。负责渔业 抗灾救灾工作,提出渔业抗灾救灾技术措施,加强防灾救灾技术 培训和推广应用,组织、指导渔业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与技 术指导等工作。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负责畜牧业抗灾救灾工作,制定畜牧业抗灾救灾措施,组织、指导畜牧业
9、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等工 作。负责提出畜牧行业防灾救灾技术措施,加强防灾救灾技术培 训和推广应用,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农业综合开发中心:负责农田建设方面的抗灾救灾工作,加 强农田抗灾能力建设,制定农田建设的抗灾救灾技术措施,组织、 指导灾后农田损毁修复工作。农业机械管理站:负责农业机械方面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 农机装备的抗灾救灾措施,组织、指导农机装备参与抗灾救灾和 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提出农机行业防灾救灾技术措施,加强 防灾救灾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土肥植保能源站:负责监测灾后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动态,发 布预警信息和防治意见,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10、提出救灾 农药储备、动用、调剂计划。负责指导我县农药生产经销企业抗 灾救灾工作,联系生产经销企业提供灾后防治病虫害短缺的农药。 负责制定土壤肥料方面的抗灾救灾技术措施,做好灾后恢复生产 土壤肥料技术指导工作。农作物与种子管理站、经济作物管理站:负责制定种植业抗 灾救灾技术措施,协助做好种植业灾情统计调查,组织参与抗灾 救灾,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农作物种子(苗) 抗灾救灾技术措施,提出救灾种子(苗)储备、动用、调剂计划 并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通过缙云农业信息网、农民 信箱等向社会公众、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授权发布抗灾救灾预警 信息,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网络等
11、信息渠道畅通。四、预防预警(一)灾害预防1 .强化防灾减灾意识。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将防灾 减灾知识纳入农业技术培训内容,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应急培训, 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2 .加强农业设施设备建设。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调整优化 生产布局,发展避灾农业生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渔 船、渔塘、渔排、渔业生产相关设施设备、休闲观光农业、农家 乐、畜禽圈舍、设施农业、农机设备库房、农田基础设施、家庭 农场等场所或设施的加固和防护,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抗御自然灾害能力。3 .抓好抗灾救灾物资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适时储备 必要的种子种苗、种畜禽、兽药、饲料、肥料、农药、药
12、械、农 机具、柴油等救灾物资。(二)灾害预警保持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信息沟通,密切关注天 气变化,加强会商分析和灾情研判。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通 过农民信箱、手机短信、钉钉、微信工作群等途径,及时告知农 民群众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1 .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布灾害预测预报。2 .低温阴雨、高温干旱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3 .突发性冰雪冻害。4 .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五、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按照农业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I(特别重 大)、II (重大)、III (较大)、IV (一般)四级灾害和四级应 急响应。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灾害影响地区乡镇(街道)应按 照本地
13、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时上报。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条件 时,县启动应急响应,灾害主要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级别不得低于 县应急响应级别。(一)响应启动LI级响应。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启 动I级响应:(1)主要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全县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 30%以上;(2)县防指启动I级响应;(3)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2 .H级响应。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启 动n级响应:(1)主要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全县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 20%-30%;(2) 一个或多个乡镇(街道)主要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受灾 乡镇(街道)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30%以上;(3)县防指启
14、动n级响应;(4)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3 .ni级响应。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启 动ni级响应:(1) 一个或多个乡镇(街道)主要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受灾 乡镇(街道)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20-30%;(2) 一个或多个行政村主要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受灾行政村 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30%以上;(3)县防指启动ni级响应;(4)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三级响应农业自然灾害。4.IV级响应。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启 动W级响应:(1) 一个或多个行政村主要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受灾行政村 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20%-30%。(2)县防指启动IV级响应;(3)特殊
15、情况下需作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二)响应措施1.1级响应(1)局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灾情,研究部署全 县抗灾救灾措施和应急工作。(2)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测灾情动态,及时将情况报 告县委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和县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3)向重灾区派出救灾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必要时申请动用省级或市级救灾备荒储备 种子,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4)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生产恢复项目。(5)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应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 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动 态变化;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每日8时、14时、
16、20时通过 缙云县灾情报送系统向县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 险情随时报告。2.II级响应(1)分管局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会商灾情,研究部署全县 抗灾救灾措施和应急工作。(2)加强值班并视情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测灾情动态, 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和县有关部门。(3)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派出救灾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 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根据灾区要求,及时动用县级救灾 备荒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4)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生产恢复项目。(5)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应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 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动 态
17、变化;各乡镇(街道)每日8时、18时向通过缙云县灾情报 送系统向县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3.III级响应(1)分管局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会商灾情,部署应急工作。(2)加强值班,密切监测灾情动态,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 府、市农业农村局和县级有关部门。(3)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派出救灾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 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根据灾区要求,及时动用县级救灾备 荒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4)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生产恢复项目。(5)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应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 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动 态变化;各乡
18、镇(街道)每日8时、18时通过缙云县灾情报送系 统向县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4. IV级响应(1)县农业抗灾救灾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 商,加强灾情调度和救灾指导,将情况报告县农业突发事件应急 管理领导小组,通报县有关部门。(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 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动 态变化;各乡镇(街道)每日8时通过缙云县灾情报送系统向县 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三)响应变更和终止1 .灾害等级、响应启动与响应终止,由县农业自然灾害抗灾 救灾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县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领导小组确定。根据灾害的发展趋势和对农业生产影响情况的变 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当收到县防指响应终止或当收到气 象、水利、应急等部门发布的预报显示灾害对农业生产无明显影 响的信息时,宣布响应终止。2 .各乡镇(街道)根据当地的灾害发展情况决定变更或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