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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基础知识试题预测刑法(2022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 高频试题:1、单选题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查期间,甲又主动交代曾实施抢劫犯罪。甲交代出抢劫案件的行为属于_A :自首B :坦白C :立功D :悔改表现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的,以自首论。2、单选题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A :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 :适用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 :直接驱逐出境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
2、: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了属地管辖原则: “凡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所以,外 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之外,均适用我国刑法。A选 项正确。3、单选题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 :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C :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D :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c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D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3、,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依据刑法第38条和第69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 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 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所以A、B选项的内容本身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 39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所以C选 项内容本身是错误的。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的是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 执行内容。根据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 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以D选项不选。20、单选题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因为
4、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oA :均为直接故意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C :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可以由 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 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 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
5、,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 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 度。从题意可知,甲对乙是直接故意,对丙是间接故意。21、多选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 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B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c :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D :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共同犯罪的特点是须两个人以上,有共同的故意、有共同 的行为
6、。“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因此甲乙属于 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为是由每个犯罪人的单个的犯罪行为 所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犯罪的危害结果是由共同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因 此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为作为一个整体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 关系。每一个单个的犯罪人的行为也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 此,作为共同犯罪人的甲乙2人均应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选ABC三项。22、单选题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一A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B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C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
7、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D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这是最严厉的一种刑 罚方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A项正确。犯罪的时候不满 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B项正 确。死刑有两种执行制度,一种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另一种是判处死刑同时 宣告缓期2年执行(简称死缓)。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 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 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因此c项说法
8、错误。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 无期徒刑” 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o23、单选题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A :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 :过于自信的过失D :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李某明知私拉电网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在自己的 花房周围拉电网,并且未采取任何防止结果出现的措施,对出现的结果是一种 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所以是间接故意。24、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
9、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且数额较大的,应以 定罪处罚。A :受贿罪 B :贪污罪 C :职务侵占罪 D:狗私枉法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刑法第39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 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 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 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 财物的,以贪污论。
10、25、单选题某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取某乙人民币3000元,下车时被某乙发现,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OA :构成抢劫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抢夺罪 D :尚未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甲的行为构成转化抢劫罪。参见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 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26、单选题甲将车停在银行门口,到银行办事,办完事出来倒车时,将蹲在汽车尾部玩耍的两岁男孩轧死。甲的行为属于。A :疏忽大意的过失B:间接故意C :过于自信的过失D :
11、意外事件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A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 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 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 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本题中甲并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故 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 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 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27、
12、单选题甲吃饭时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成重伤。在羁押期间,甲精神失常。经鉴定是由于羁押而引发的精神障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处相B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免除处罚C :甲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D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 责任。”该法第18条第1款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 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 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本 题中,甲在犯罪时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13、,且甲不具有减轻或者 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因此正确答案为Do28、单选题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 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B :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C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预备行为D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 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
14、法占有并任意处 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 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枚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此时戒指 已经在其控制之下,即其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符合盗窃罪的全 部构成要件,成立盗窃既遂,故选项B说法错误。陈某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 行为是发生在盗窃犯罪既遂之后,因此不存在盗窃中止的情形,其将戒指扔回 柜台只是属于被迫返还财物,而并不影响对其犯罪性质的认定。29、单选题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A:只能独立适用B:只能附加适用C :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D :只能并科适用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答案】Co30、单选题甲深夜潜入乙
15、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A:属于强奸预备 B:属于强奸未遂 C:属于强奸中止 D :不构成强奸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称为不能犯的未 遂。其中对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所导致的未遂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甲误认 为乙是妇女而意图强奸,发现乙是男人后逃跑,符合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特 征,属于强奸未遂,B选项正确。31、单选题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A:确有悔改表现B :确有立功表现C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D:正在提出
16、申诉的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2、单选题下列有关监视居住的表述,错误的是oA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B :监视居住一律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C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D :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
17、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 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据此可知,只有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的期限才能 折抵刑期。故本题应选Do33、单选题 某甲,男,16岁,因与其父共同涉嫌贪污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讯问某甲时,下述正确的做法是oA :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B :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C :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 :应当通知其聘请的律师到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 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 件,在
18、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 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 为,有权提出控告。”34、多选题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oA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B :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C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诉一次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 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
19、长的回避,由本院审 判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 应选ABCo35、单选题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A : 8小时B : 12小时C : 16小时D : 24小时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 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 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 录中注明。传唤、拘
20、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 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 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 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36、多选题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 :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D :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答案】AD。解析: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
21、罪。要成立共同 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 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 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 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 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 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 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 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 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
22、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 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 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选项。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o37、单选题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内,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某,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其家中的一头牲畜。张某。A :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B :属于意外事件 C :应负过失致死的责任D :因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张某出于杀害李某的目的实施了杀人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 认识错误而使杀人行为没有得逞,应认定张某的
23、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选项 A正确。张某的行为并非不能预见原因所致,选项B不正确。C选项的主观条件 与题目不符,不正确。由题目可知,张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李某的现实危险, 因此,选项D不正确。38、单选题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 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 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B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C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24、D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中毒,将其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 子等他来接,这表明了他不希望儿子中毒,因此不具有直接故意和放任危害结 果发生的间接故意。朱某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此危害结果,以为将其子送到幼 儿园就能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对其主观心态应 当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39、单选题下列有关刑事诉讼证据的表述,错误的是oA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B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C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不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
25、刑罚D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 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1款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 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 有罪和处以刑罚。”故C项错误,应选。40、单选题 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一A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B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C :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D :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
26、着手实施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 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B项正确。41、多选题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A :犯罪客体不伺B :犯罪目的不同C :犯罪手段不同D :犯罪结果不同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选项A的错误在于,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选项C 的错误在于,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然具有防卫意图,所以不可能是 直接故意;选项D的错误在于,事后防卫与防卫过当完全不同,不能按照防卫 过当处理。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o4、单选题收购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15岁青工罗霜偷的工业用紫铜,罗遂偷
27、出价值1500元的铜块交给赵某。2人的行为构成何罪?A :赵某构成销售赃物罪,罗某构成盗窃罪B:赵、罗构成共同盗窃罪C :赵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和销售赃物罪,罗构成盗窃罪D :赵构成盗窃罪,罗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赵某明知罗某以盗窃所得财物出售,仍答应收购,赵罗二人在罗某盗窃 之前已经形成共同的犯罪意识,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共同犯罪。赵某 构成销售赃物罪的前提是赵某在罗某犯罪前不知道其犯罪意图。选项A、C可排 除。由题干可知,罗某犯罪时为15岁,其所犯盗窃罪不符合刑法所规定的 14-16周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因此对罗某不应以盗窃罪定罪处 罚,D为正确答
28、案。5、单选题乙与丙因某事发生口角,甲知此事后,找到乙,谎称自己受丙所托带口信给乙,如果乙不拿出2000元给丙,丙将派人来打乙。乙害怕被打,就托甲将2000元带给丙。甲将钱占为己有。对甲的行 为应当如何处理?A:按诈骗罪处理B :按敲诈勒索罪处理C:按侵占罪处理D :按抢劫罪处理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CD本题解释:【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抢夺罪和 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的实施夺取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出 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 几点:(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
29、即公私财产所有 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手段表现不同。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 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3)犯罪结果不同。抢夺罪的法定结果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抢劫罪的法定 结果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包括可能造成被害人伤亡的结果。所以,本 题的正确答案是ACDo42、单选题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 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
30、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 人死亡。甲驾车逃离。甲的行为构成 A :故意杀人罪 B:交通肇事罪 C :破坏交通工具罪D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 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题中, 甲并无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故意,也无破坏交通工具的故意。43、单选题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本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于本国刑法,体现了OA :属地原则B :属人原则C :保护原则D :普遍管辖原则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解析刑事管辖原
31、则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 管辖权的问题。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包括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 遍原则。其中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 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故本题选Ao44、单选题符合下列哪一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构成累犯?A :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B :赦免以后C :缓刑考验期满以后D :假释考验期满以后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
32、徒刑以上刑 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除外。”所以A、B不选。刑法第85条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 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假释考验期满符合 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条件,可以构成累犯,选项D不选。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C选项应 选。45、单选题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A :挪用特定款物罪B:挪用公款罪C:职务侵占罪D :挪用资金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
33、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 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 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 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因此本题选Bo46、单选题所谓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其中,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属于 o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的主观方面D :犯罪的客观方面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
34、所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 并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总和。任何一种犯罪的 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 和犯罪主观方面。其中,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 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是犯罪行为和由这种行为 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行为与结果直接的因果关系以 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依法应当 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施的犯罪及 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由罪过、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等
35、主观 方面因素构成。因此本题答案为Co47、单选题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A :诈骗罪B :盗窃罪C :抢劫罪D :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的认定。刑法第263条规 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人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 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 大的;(五)抢劫致
36、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 枪抢劫的;(A)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的手 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都属于抢劫罪的 “其他方法”,本题中,张某用酒将高某灌醉,非法占有高某5000元的行为, 显然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o48、单选题 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 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 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A :直接故意B:间接
37、故意C :过于自信的过失D :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题中甲为逃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 车,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 典型的间接故意。根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 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 Bo49、单选题下列犯罪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A :诬告陷害罪B :强迫职工劳动罪C:非法搜查罪D :侮辱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50、单选题王某潜入某工厂仓库盗窃,将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
38、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刘某发现该货物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0分钟后,王某来到院墙外, 发现货物已无踪影。对于王某、刘某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盗窃罪(既遂)B :王某和刘某成立盗窃罪共犯(既遂)C :王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刘某成立侵占罪D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控制即构成 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王某已经将价值2万元的货物窃得,并扔出墙外,此 时,该财产已经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因此,王某构成盗窃罪的既 遂,所以可以排除A
39、项和D项。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 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 自己的货物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51、单选题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一A :管制B :拘役C:刑事拘留D:有期徒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 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 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52、多选题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A :二人以
40、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B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C :事前与盗窃犯罪人通谋、事后为其销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D :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超过了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其他共同犯罪人对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行为不承担刑 事责任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 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故选项 A正确。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 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故选项B正确。一般地,若事前通谋,事后按照 约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赃
41、物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 法掩饰、隐瞒的,应按犯罪分子所实施的特定犯罪的共同犯罪处理,故选项C 正确。在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行为,由实行该种行为的人独自承担刑事责 任,其他共同犯罪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故选项D正确。本题应ABCDo53、单选题 被判处死缓的罪犯,死缓执行期间,应当予以减刑的条件是A :死缓执行期间,没有犯罪的B :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C :死缓执行期间有悔改表现的D :死缓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款规定: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 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
42、执行期满,应当予以 减刑。”54、单选题 刑法分则某条文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o被告人犯A罪,但情节较轻,且其身无分文。对此,下列哪一判决符合该条规定?A :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B :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C :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D : 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元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根据题意,对犯A罪的判决:一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时还需要考虑其具有的法定情 节或
43、酌定情节。选项A、B的错误在于“身无分文”不属于酌定从轻判处刑罚的 情节。选项C适用刑罚错误,应判处有期徒刑而不是拘役。解答本题首先需要 看清题干,在正确理解题意之后方能准确作答。应注意题干中的“有期徒 刑”、“并处或单处罚金”等关键词。.55、单选题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一A :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B :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C :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D :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 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次,间接故意需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认定间 接故意,而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
44、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所以间接故意中也 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最后,并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中都有未完成状态。 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为,就达到既遂,所以也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 成状态。故选A项。56、单选题 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甲、 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 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 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 :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B :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C:以抢
45、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D :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 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 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甲和乙为劫取财物而将 丙杀死,当场取得现金2000元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行为人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向其 亲属索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在客观 方面表现为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考虑,劫持或者控 制他人,提出勒索财物的要求。行为人是
46、否实际绑架了他人,是勒索财物行为 构成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罪的关键所在。所以甲和乙将丙杀害后,又临时起意 给丙妻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勒索现金10万元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应当对二人的上述行为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C选项为正 确答案。57、单选题 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可能A :都是主犯B:都是从犯C :都是胁从犯D :有的是主犯,有的是从犯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 所起的作用处罚。共同犯罪中行为人有两人以上,因此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 可能是从犯。58、单选题关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批准和执行,下列表述正确的
47、是.A :取保候审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B :监视居住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C :必要时可由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D :批准逮捕权专属于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2条第3款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故B 项应选。取保候审和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故A、C项应排除;批准逮捕 权专属于人民检察院,故D项应排除。59、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A :简单的共同犯罪 B :复杂的共同犯罪 C :必要的共同犯罪 D :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复杂共同犯罪的含义。
48、根据共同犯罪 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 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 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在本题中,甲乙丙 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入室行窃、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 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o60、多选题下列刑事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_A :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B :恐怖活动案件C :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D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 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案件。”据此可知,本题应选ABDo61、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