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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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那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工程管理,推动 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促 进政务信息化建设规范、有序和健康开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市市级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方法的通知市政务 云平台管理细那么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就政务信息化建设 工程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那么。一、适用范围凡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利用或局部利用财政 资金实施的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信息化工程或项 目),均适用本细那么。本细那么所称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工程是指 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

2、 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建设、业务应用软件开发、信息资源开发利 用、信息化推进和关键技术应用的软课题研究等方面新建、改建、 升级的信息化工程工程,以及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咨询服务、 系统迁移、系统运维等方面的信息化服务工程。不包括电脑、照相机、复印机、移动存储设备、软件产品、 耗材等购置,以及特种设备和服务的购买。二、管理职责监理单位、评估咨询机构和运维机构等单位进行评估考核,评估 考核结果作为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参考。 对工程完成后运行管理不善、应用组织不力,造成投资浪费、应 用绩效低下的工程,建设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应 有绩效的,压缩或不予安排下一年度电子政务建

3、设工程。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子政务建设工程,按有 关规定办理。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22年2月7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 3月10日,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附件:1.区电子政务建设工程申请文件样稿.电子政务建设工程申请表2 .区电子政务建设工程建设方案(样稿).区电子政务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大纲3 .区政务云资源使用流程10附件1xxxxxxxxxxxxXX号签发人:XXXX关于申请XXXXX建设工程的请示XXXXXX:XXXXXXXXX (简述建设需求、建设依据、建设内容、建设意 义,要求250字以内)。xxxxxxxxx (简述建设周期、资金来源、资金概算值,要求 150

4、字以内)o联系人:xxxx联系 :XXXX邮 箱:xxxx单位名称(公章)XXXX年XX月XX日11附件2XXX义年度电子政务建设工程申请表工程名称工程类型口网站建设类口硬件建设类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类口其他基于网络互联网政务外网政务专网业务专网口其他投资概算*万元资金来源建设周期*个月起止时间工程负责人联系方式工程联系人联系方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500字以内)工程建设的 软硬件需求(如果工程需要部署在市电子政务共享基础平台,详细描述工程所 需软件环境包含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防病毒等,以及硬件 需求包含服务器、存储、网络、容灾、安全等设备情况。)本单位近3-5年电子政务工程建设情况工程名称

5、基于网络投资情况建设年份应用情况本单位现有服务器、存储及网络安全设备情况设备名称数量主要配置购买年份应用情况本单位网络建设情况网络类型带宽(M)运营商费用(万元/年)单位名称(公章):时间:12附件3区电子政务建设工程建设方案(样稿)申报单位(盖章):工程名称:工程起止日期: 年 月至 年 月区电子政务建设工程建设方案编写提纲第一章 建设单位主要职责、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现状,主 要包括现有基础环境、网络系统、业务应用、业务数据、软硬件 设备和运行维护情况;属于规划期内分期建设的,描述前后期建 设情况(说明各期关系)、应用情况。第二章 工程需求分析与建设依据主要包括业务描述、流程 描述、数据分析

6、、数据量大小、访问量分析以及服务对象等内容, 以业务需求为主导,通过对业务应用要求进行分析,制定软硬件 平台建设方案。此章附国家、省、市支持本工程建设的文件。第三章 工程建设的原那么和目标第四章 工程建设内容(总体建设分年度实施的,应分别说 明)第五章 工程总体架构和部署第六章工程设计方案131 .应用系统设计.系统拓扑图2 .终端系统及接口设计.其他系统设计3 .工程形成的信息资源目录(包括部门内及部门间共享共用 情况).云服务需求或系统软硬件配置及部署方案第七章 工程组织管理.工程组织机构1 .工程进度安排.安全管理制度2 .人员培训3 .保障措施(需要采取的相关技术、人才、制度及监理、检

7、 测等措施,包括采购、测试、系统切换、运行维护等拟采用方式 或做法等)第八章工程投资1 .工程资金预算主要根据建设方案中的技术架构、技术路 线、各种数据量和其他指标因素确定云资源配置、设备档次和数 量,参照主流产品技术参数确定系统软硬件价格;按业务需求、 功能、加权系数等测算业务软件开发工作量并确定业务软件开发 费用。2 .工程资金来源和资金安排计划 第九章效益分析14附件4区电子政务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大纲一、验收时限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完成半年内,工程建设单位应完成初步验 收工作,并向区大数据局提交竣工验收的申请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工程建设单 位应向区大数据局提出延期验

8、收申请,经批准,可以适当延期进 行竣工验收。二、验收内容(一)验收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验收要求;(二)工程应用是否到达设计要求;(三)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四)评估工程建设应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三、验收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关于信息系统 和电子政务建设工程的相关标准;(二)经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及工程审核意见;(三)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施工图、设备和软件技术说明书等。15四、验收条件(一)建设工程确定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 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二)建设工程确定的软硬件系统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三)建设工程

9、投入使用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能适应 工程正常运行的需要;(四)完成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初步的财务决算;(五)完成工程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六)档案文件整理齐全。五、验收材料内容提纲(一)工程验收申请表;(二)工程合同复印件、工程招标文件、工程投标文件;(三)工程初验报告;(四)工程完成情况总结;(五)工程技术工作总结;(六)工程完成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七)购置设备、软件清单;(八)保证单位(监理方)审查意见(如果有保证单位的情 况下);(九)工程用户使用报告;(十)工程信息资源共享情况报告; (十一)工程过程文档;161 .软件开发工程的过程文档至少包括需求说明书、详细设计 说明书(其中

10、单个软件系统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还需提 供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合同或招 标文件要求第三方测试的,需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系统部署 手册、工程试运行报告等;2 .硬件设备或成品软件采购的过程文档至少包括设备到货 交接单、设备调试记录、设备授权文件、设备照片、设备试运行 报告等;3 .机房装修类工程的过程文档至少包括机房布局图、隐秘工 程的验收报告和照片、UPS的测试报告、机房照片、装修所用材 料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等;4 .运维类工程的过程文档至少包括单个运维工单及数据统 计、演练方案、人员管理、制度管理、备品备件、除尘等相关材 料。(十二)附件:其他需要说明的材

11、料。17 区电子政务建设工程验收申请表工程名称工程起止时间申请验收单位联系人联系 地址工程资金构成 (万元)财政投资自筹资金合计工程简介18需求说明(详细说明申请业务 类型、配置及数量,大 型应用需求需附技术 方案,并提供业务并发 量测算和所需存储空 间测算方式)申请单位意见(所属事业单位同时须由主管部门盖章):(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大数据主管部门意见(公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19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系全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 责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工程的综合协调、技术审查和监督管理;负 责统一规划建设(或协调接入市级)基础性、公共性、跨部门、 跨行业的电子政务建设

12、工程,包括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等电子 政务共享基础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及政务服务、 协同办公、网站集群、视频会议等通用应用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 用。区委办公室保密安全室负责协调涉密工程相关事宜的审查 确认。区财政局负责对电子政务建设工程的财政性资金安排、政府 采购管理、资金拨付监管及使用绩效评价管理,会同区信息化主 管部门做好工程联合评审、编制工程年度建设计划等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对电子政务建设工程进行审计监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电子政务建设工程的政府采购交 易工作。三、工程管理流程与规范(一)工程申报每年10月底前,工程申报单位向区大数据局申报下一年度 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工程。

13、如未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且根据工 作需要本年度内必须开展的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工程,工程申报 单位需备齐申报材料呈请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区大数据局 履行申报程序。附件5区政务云资源使用流程1 .前期沟通。政务云资源需求部门在正式申请政务云资源之 前,应当按照实际需求提前与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对接计算、存储、 网络、安全和带宽等云资源需求,结合政务信息系统未来6个月 的资源需求提出申请。2 .上云申请。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向区大数据主管部门提出政务信息系统上云使用申请,填写市政务云云服务资源需求 申请表,同时提交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方案、所需云资源测算依 据等相关材料,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14、)需同时报 区大数据局备案。3 .调查研究。区大数据主管部门、云服务商等相关单位进行 调研,出具政务云资源需求调研报告。4 .专家评审。区大数据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及 上云申请单位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出具评审意见(此步骤可选 择)。5 .分配。调研完成后,云服务商进行资源分配,同时配合使 用单位完成系统迁移/部署,云服务商和使用单位签订政务云 资源迁移计划书。6 .试运行。系统上线试运行一般为30天,使用单位根据试20 运行情况(资源使用率)及时调整云服务需求。7 .正式运行。试运行期满后,使用单位和云服务商对云资源 使用进行确认,签订三方协议和市政务云云服务资源确认单, 政务云服务费

15、用开始计费。8 .变更和收回。云资源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向区大数据主 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区大数据主管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使用 单位停止使用政务云资源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向区大数据主管部 门报备。因使用单位未及时变更或者停止使用云资源造成财政浪 费的,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将及时通报,并将使用单位纳入不予审 批云资源使用单位范围。系统运行过程中实行云资源动态管理,使用单位可参考云监 管平台资源利用率等数据,当系统资源CPU利用率低于20%, 内存利用率低于30%,存储利用率低于60%,应及时变更云资 源;特殊时间段云资源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使用单位须应提前告 知区大数据主管部门。9 .备案。政务信息系统

16、上云过程中相关资料统一由区大数据 主管部门存档并备案。21 市政务云云服务资源需求申请表单位名称信息化负责人联系 邮箱联系人联系 邮箱系统名称计划使用时间主要用途请务型 申业类云服务器云容灾口专享云口云托管口运维和维保口网络接入口其他口操作系统口数据库口防病毒口中间件口云开发平台口应用负载均衡口其他口数字证书服务口基础信息数据交换口大数据分析互联网数据采集及分析口域名注册及解析口自助建站及多终端应用口网站监测口其他口电子邮件舆情信息口移动办公平台口网站和视频加速口其他需求说明(详细说明申请业务类型、配置及数量,大型应用需求需附技术方案,并提供业务并发量测 算和所需存储空间测算方式,可另附):服

17、务商口联通玄口移动玄浪潮有申请单位意见(所属事业单位同时须由主管部门盖章):(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大数据主管部门意见(公章):大数据主管部门科室意见:22大数据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2324非涉密工程的申报材料包括:工程申请文件(附件1)、项 目申请表(附件2)和工程建设方案(附件3)。工程建设方案 应按照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方案编写提纲组织编制。其中,计划 投资100万元(含)以上或技术设计较为复杂的工程,需提前委 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建设方案,工程申报单 位应明确工程需求,编制需求报告报区大数据局审核后,按程序 进行政府采购确定工程工程咨询单位。涉密工程

18、相关事宜由区委办公室保密安全室负责协调审查 确认,并抄送区大数据局、区财政局,由区委办公室保密安全室、 区财政局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属国家、省、市统筹安排并拨付建设资金的电子政务工程, 在按上级申报要求填报有关资料的同时,应抄送区大数据局备 案。各单位申报的工程应充分利用已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依托 全区电子政务共享基础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进行 开发、部署和运行。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网络、服务器、机房等 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以及应用系统,应当遵循“增量先行、分类梳 理、逐步迁移”的原那么,按照区政务云资源使用流程(附件 5)通过物理搬迁、应用搬迂、容灾备份等形式,逐步迁移至市 政务云平台统一维

19、护管理;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协同办公、视频 会议、行政权力运行系统等通用应用系统应实现与全市统一应用 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无特殊情况,以下工程不再批准各单位单独建设:(1)新建机房以及服务器、存储设备等通用硬件建设工程;(2)各部门系统业务专网、跨部门网络建设工程;(3)跨部门业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建设工程;(4)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工程;(5)部门网站建设工程;(6)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7)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工程;(8)各部门涉及行政权力运行的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工程;(9)其他跨部门、跨行业的应用系统建设以及可共享、可 复用的电子政务建设工程。(二)工程审核1、工程评审。每年11月底前,由区大

20、数据局牵头,会同区 财政局组织对各单位提报的电子政务建设工程进行联合评审,评 审结论作为技术审核、确定预算资金、政府采购等后续工作的依 据。工程评审主要内容包括:(1)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区电子政务和智慧城市开展总 体要求;(2)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及标准规范;(3)是否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软硬件设施;(4)工程技术设计和建设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符合技术发展趋势;(5)编制的工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否合理;(6)是否考虑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充分共享和综合利用;(7)工程所需云资源需求是否合理;(8)是否有全面、可行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9)工程财政投资测算和进度安排是否合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凡

21、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电子政务基 础设施和应用系统迁移整合,或违反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 的单位提报的电子政务建设工程,一概不予审批;凡未经信息化 主管部门审批,或者审批不通过的信息化工程,财政部门不予安 排预算;凡不支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不按规定向 平台提供信息以及未明确部门间信息共享需求的部门信息系统, 一概不予审批。工程评审由区大数据局联合区财政局共同委托第三方评审 服务机构实施。其中,总投资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进行书面评 审;总投资1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须组织现场评审,现场评 审由区大数据局负责召集,区财政局、工程申报单位及相关评审 专家等参加。现场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22、(1)工程申报单位介绍工程建设方案;(2)评审专家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讨论;(3)区财政局提出意见并进行讨论;(4)区大数据局提出意见并进行讨论;(5)形成现场评审意见。2、形成审核意见。第三方评审服务机构根据书面评审或现 场评审意见形成工程评审报告。区大数据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 对工程评审报告进行审核会签,形成工程审核意见。区大数据局 负责对评审报告中的技术性评审结论进行审核,区财政局负责对 工程涉及的财政资金的评审结论进行审核。3、编制年度建设计划。每年12月底前,区大数据局会同区 财政局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那么,根据工程审核意见,编 制全区电子政务工程年度建设计划,报区政府审定后,向

23、工程申 报单位反应。列入区电子政务年度建设计划的工程所需财政性资 金,由区财政局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列入年度预算的信息化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责 任制,严格遵守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相关规定。未列入年度预算的信息化工程,且年度内计划建设,需经区 大数据局、区财政局联审通过,报区政府审定后,向工程申报单 位反应,分配所需财政性资金。凡未列入年度建设计划、未经区 大数据局和区财政局联审、部门自行新建或改扩建的电子政务信 息化建设工程,区财政局不予安排资金。4、工程调整。电子政务建设工程年度计划一经下达,原那么 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或紧急情况确需变更工程的,由工程申报单 位按程序报批。

24、(三)工程建设管理1、确定工程承建单位。列入区电子政务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工程申报单位应将工程采购文件报区大数据局审核后,按程 序进行政府采购确定工程承建单位。未经区大数据局审核,区财 政局不得批准政府采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组织政府采购 交易等后续工作。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于工程招投标结束后,将工程具体实施方 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局部,报区大数据局备案。2、工程实施。确定工程承建单位后,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 织工程承建单位进行工程实施。需使用或变更市政务云平台资源 的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区政务云资源使用流程(附件 5)提报申请,经区大数据局审核同意后报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 审批。工程建设单位

25、主要负责人应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管 理、运行管理等负总责。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 建设方案和建设计划实施工程建设。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重大设 计变更,造成工程不能到达预期目标的,追究工程建设单位的责 任,导致投资超预算的,不再批准追加投资。3、工程监理。投资200万元(含)以上的电子政务建设项 目中的信息化工程工程原那么上实行工程监理制,工程建设单位应 在工程开工建设前依法依规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并将监理单位资质和工程监理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提交区大数据局备案。4、工程督查。区大数据局应当会同区财政、审计部门及相 关技术支撑单位等,对在建的电子政务工程进行

26、监督检查。监督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工程建设单位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设计方案 的情况,以及工程招标采购、建设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工程建设 单位整改完毕后,应当将整改情况分别报区大数据局和区财政 局。整改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如有重大问题,报区政府批准后,对工程建设单位予以通报 批评、暂缓拨付建设资金、暂停工程建设,直至终止工程。(四)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初步验收由项 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由区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 部门组织。1、初步验收。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建成试运行后,委托 有资质的评测评估机构对新开发的

27、应用软件进行测试,完成工程 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初步验收工作。其中,新开发的应用软件 试运行期原那么上不少于3个月。2、竣工验收。完成初步验收后,工程建设单位向区大数据 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按照区电子政务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大 纲(附件4)要求提报相关材料。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建成后 的试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区大数据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自收齐验收材料并符合验收条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验收工作,向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电子政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 告。工程建设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与工程审核意见确定的建设 方案不一致,或未将工程信息资源目录纳入到全市政务信息资源 共享交换平台目录管理系统的,不得通过

28、验收。竣工验收未能通过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制定整改方案,限期 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 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财政部门不予办理后续资金拨付手续。 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原那么上不再安排下一年度电子 政务建设工程。(五)运行维护依托全区政务外网、云平台建设的电子政务工程,其基础平 台的运行维护由区大数据局负责统一协调管理,由相关技术支撑 单位具体承当;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及应用系统配套的专用设施由 工程建设单位运行维护。超出维保期需列支运维费用的工程按以 上程序申报。四、绩效评估工程投入使用后,区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区财政部门组 织开展绩效评估工作。一方面,组织对工程建设进度、资金使用、 运行情况、应用效果等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单位电子 政务工作开展的重要考核事项之一。另一方面,对工程承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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