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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主义学院调停课管理细则马院 教发2020 17号为维护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有效执行和合理安排教学活 动,促进教风建设,加强教学运行管理,确保教学质量,依据洛阳理工学院 调停课管理办法(教务发2013 24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管理细则。第一条 每学期学院下达的课程表是教师组织教学活动必须遵守的的基 本依据。课程表一经排定,原则上不作调整,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和教学对象上课,不得随意减少或增加教学周数和周学时数,不 得随意合分班,不得私自调课、停课。第二条 每学期初第1周为课表检测运行期,除课表编排冲突、教室容 量或教室类型发生变动等原因外,其
2、他情况均不允许调停课。若遇特殊情况确 需调整学期课表的,在教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第2周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 申请,经教学秘书、教务员集中办理调停课。第三条教师因病或因事临时调课,任课教师应提前1天登陆洛阳理工学院网上调课系统进行网上调课,并持有关材料(病假证明、会议通知或 其他说明材料)到系办办理审批手续(学生不可代办)。调、停课总学时数在 4学时以内(含4学时)或需更换教学方式、上课地点(如使用多媒体教室) 时,由学院院长审批;8学时以上或需要更换授课教师的,由学院院长签署意 见后报教务处主管处长审批。第四条若因突发事由来不及提前1天办理手续的,任课教师要及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第五条因特殊情
3、况需要提前结束课程(增加周学时)的,任课教师必须写出书而报告,经教师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完成后续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 院领导审查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后,由学院安排代课教师。第六条经网上调课系统审查批准后的调、停课申请,任课教师负责向 授课班级学生及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员通知,并做好对学生的解释工作。第七条教师的中心工作和任务是教学任务,公务活动要尽量避免与教 学任务发生冲突。任课教师要妥善安排个人的事务,原则上不允许因私调停 课。学院将严格控制调停课的次数,力争每学期因公、因私调、停课学时控制 在当学期总学时(不含全院统一的调、停课)的魏之内,教师因私调停课不超 过3次,累计一般不得超过8学时(特殊情况由学院和教务处共同审核),教 师调停课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体系。第八条 有调、停课的教师必须安排补课,保证教学计划的有效落实。 教师要及时把补课的情况,书面报告学院教务员,部里将据此计算教师教学工 作量。第九条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调课、停课者,按洛阳理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认定和处理第十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o -b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