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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 明思想,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 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 策部署,立足人民对优美水域生态环境需求,坚持源头管控、突 出重点、创新举措,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实现我县水产养殖 与环境友好协调发展。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三区划定”有效落实,河 湖水库禁养区网箱养殖全面清理。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 用试点逐步完善。各类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得到广泛推广, 实现水产养殖节水减药减排。力争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 养殖示
2、范区2个。三、主要措施(一)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 划“三区划定”,加强养殖规划管理,清理禁养区内“三网”养 殖,已批准养殖的区域按照养殖容量等相关要求规范网围养 殖。禁止在河湖水库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养殖 行为。鼓励发展不投饵滤食类、草食类网箱网围养殖。推广 以渔控草、以渔抑藻等净水模式,修复水域生态环境。(责任单 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养殖尾水排放监管。按照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 物排放控制标准,督促规模化水产养殖企业落实自行监测主 体责任,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施,依法加大水产 养殖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力度。(责任单位
3、:县生态环境局、各乡 镇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结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 术推广“五大行动”,在全县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工厂化 循环水、稻渔综合种养、鱼菜共生等特色、高效、健康水产 养殖方式。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创建,组织引导 水产优势乡(镇)、养殖企业健全规范养殖生产管理制度、完 善提升基础设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高标准创建一批水产健 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按职责分工负责负责)(四)开展千亩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行动。根据江西省农 业农村厅出台高标准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建设技术规范,对 池塘改造进行统筹谋划、分期推进、逐步实施,以乡(
4、镇)为 试点单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改造模式,示 范带动全县高标准养殖鱼池改造深入实施。优先对集中连片 池塘开展养殖池塘清淤、固基,改造提升进排水设施设备等。 改善池塘绿色生产条件,保护基本养殖池塘,提高渔业绿色生 产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依托渔 业绿色发展项目,积极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养殖企业多方筹 措资金,加大尾水治理建设力度,通过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 人工湿地、种植水生蔬菜花卉等技术措施,推进养殖节水减排。 推动实现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在涉渔乡镇全覆盖。(责任单 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
5、负责)(六)科学有序开展大水面增殖渔业.坚持以发挥渔业生态 功能为导向,以修复水域生态功能为前提。按照农业农村部 科学审慎推进的要求,统筹禁捕退捕保护与利用发展关系,坚 持“一湖一策”、“一库一策”发展思路,在做好大水面渔业生 态容量评估的基础上,试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增殖渔业捕 捞。(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 负责)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5月-7月)。各乡镇根据本行 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和工 作机构,细化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选取部分试点乡镇开展养 殖池塘摸底,确定“五大行动”各项技术模式示范基地。(二)推进落实阶段(
6、2022年8月-2024年8月)。各乡 镇严格对照行动方案,根据本区域实际,按照职能分工,推进水 产养殖清洁生产。完成养殖尾水治理试点在涉渔乡镇全覆盖; 启动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行动,逐步推进池塘改造工作;培育“五大行动”骨干示范基地2个;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 殖示范区2个;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问题排查整改。(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9月-2025年9月)。进一 步增加养殖尾水治理试点数量,强化示范效应;完成一批绿色 高标准池塘改造上图入库工作;培育一批创新度高、成效显著、 代表性强的“五大行动”骨干基地;对水产养殖污染问题开展 回头看及扫尾攻坚,确保整改到位,达到预期目标。(四)考核评价阶
7、段(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对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一批水产养殖清洁生产典 型案例,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办公室。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水产养殖清 洁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围绕县级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工 作标和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强 化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健全水产技术推广、科研院所联合协作 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二)强化日常监管。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河湖水库养殖 开展常态化巡查,严查投肥养殖行为。定期对水产养殖场(基 地)投入品使用、三项养殖记录、养殖废弃物处置、养殖尾 水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养 殖行为,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三)广泛宣传引导。以江西“12316”三农热线、网络、 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群等媒介和农业大讲堂活动为载体, 广泛宣传水产绿色发展、生态养殖观念,树立环保意识,教育引 导广大渔民群众依法从事渔业生产,营造水产养殖清洁生产 的浓厚氛围。(四)加强跟踪问效。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中央有关专项审计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反馈问题,实行定 期调度、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进展迟缓的进行提醒、通报、 约谈,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