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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经济学角度浅论腐败成因摘 要腐败是社会的一大现象,以腐败中贿赂为例,从贿赂产生的四个基本 条件出发,用简易的数学论证方式来浅究行贿者与受贿者行为的经济学成因,并 依据数学分析提出治理行政官场贿赂腐败的政策建议。关键词腐败贿赂权力寻租、引=2水不平则溢,人不平则鸣,腐败是社会不公正现象并导致社会动荡的最大根 源。历史规律已深刻证实了当社会腐败成为一种社会风潮并且人们已对腐败熟视 无睹时候,这个社会就会出现剧烈的阶层分化和对立,如果对这种阶层分化和对 立不能进行有效地制止和纠正,社会就会累积巨大动荡风险。这种累积的风险就 像高高在上的堰塞湖一样,当我们构筑的社会体系不能有效地疏导和降低这种风 险
2、时,它最终会冲破这种社会体系构架,实现摧枯拉朽之势的社会变革。当腐败 问题成了一种社会生态,反腐则是任重道远。本文所探讨的腐败问题并不是全民性质上的腐败,譬如生活中排队的总想插 队,办证的总想快点,家长们总是想着给孩子的老师送礼、给自己的上司送礼。 而是限于政治官场上的腐败(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这种腐败广 义上泛指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从狭义上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 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蜕变现象。譬如结党营私、徇私枉法、颠倒黑白等各种犯罪; 利用出身背景,政治地位、经济权利、熟人关系进行贪污枉法,吃喝享乐等。在 这一系列行为中,选取最具代表性的政治贿赂为例,从简单的数学角
3、度来阐述腐 败的经济学上的成因。二、贿赂产生的条件贿赂这一过程的金生,必须要有四个基本的条件,即受贿者必须要有权力寻 租的条件以及进行权力寻租活动的意愿,行贿者要有行贿的动机以及行贿的能 力。在探究腐败的经济学成因时,必须要从腐败存在的这四个原因入手。(-)权力寻租的条件权力寻租是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 产性活动。权力寻租是把权力商品化,或者说是以权力为资本,去参与商品交换 和市场竞争,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即通常所说的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 易、权色交易。在这一环节,权力被物化转化为商品货币,进入消费和财富增值 环节。权力寻租所带来的利益,成为权力腐败的原动
4、力或污染源。在实践生活中, 行政权力表现为大量性,经常性扩张,即行政权力腐败。行政官员作为行政主体 的代理人,而社会大多数人处于服从行政主体及其代理人行政官员的受制地位, 加之我国大陆政府对市场经济干预程度仍然处于一个比较高的状态,行政官 员仍有很大的权力干预市场行为,事实上造成行政官员有很大的权力寻租空间。(二)权力寻租的意愿在行政官员产生腐败倾向时,他们必定会考虑自我心理需要和外在物质需 要。这种需要是行政官员对自身畸形心理需要的必要感被体验,是推动着行政官 员以一定方式向着一定方向进行活动的直接始动力量。以外在物质需要中最重要的经济需要为前提。假定大部分行政官员是理性 人,那么他们会考虑
5、自身的成本与收益来做出选择。系统性腐败存在的原因必然 是受贿带来的机会收益大于行政官员获得合法收入的机会成本。这里可以用一个 简单的数学公式证明在当前的国情下,腐败对官员来讲,在某种程度是理性的选 择。若官员不存在腐败行为,则不会存在额外的成本和代价,那么其收益为R2。由于在政府推行全面反腐以前,受贿行为被发现的概率P非常低,那么虽然 被发现的后果R1+Q的量化值处于高水平位置,受贿后果的期望P ( R1+Q)仍 然很低,而且受贿可以带来巨大的收益R,因此官员受贿的利润非常高。而当前 中国行政官员的收入普遍不高,那么行政官员不存在腐败的利润R2就相对来说 比较低,相较于高额的腐败的期望利润,那
6、么行政官员就有足够的动机去出租权 力。(三)行贿的动机经商者行贿的成本就是R (即行政官员的受贿收入),虽然R往往比较高, 但是由于贿赂带来的如排他性生产特权,稀缺经营许可证等带来的实际利润远高 于R,并且在当下中国大陆的法律体系中,虽对行贿行政官员虽有相关法律约束, 但由于行贿手段的多样化,行贿方式的隐蔽化,往往在实际现实中很难发现经商 者的实际行贿行为。因此经商者额外的行贿实际成本处于低值状态中。这就导致 经商者行贿有很高的利润,所以经商者也有足够的动机去行贿行政官员。(四)行贿的能力在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市场经济确立之后,经商者的经济实力急剧上升,这 一变化也为系统性腐败提供了条件。三、结
7、论与政策建议根据以上对腐败成因的分析以及假设的宽泛的公式,可以总结出反腐要从行 政官员和受贿者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在行政官员角度,由公式(1)可知官员贪腐的总利润为R-P (R1+Q)在这 个式子中R1在短期内,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程度没有明显下降的情况下是不会有 大的波动即除政府以外的主体是没有办法来控制R1的,于是针对官员的措施无 非就是改变官员总利润的各个参数。当增大对贪污受贿官员的惩处力度的时,Q (也就是被法律惩处的痛苦,对家庭的影响,名誉的损失)会增加,但是由于刑 事责任也存在着经济上边际递减效应,只要不是对之处以判处死刑,Q的变化不 会太大,大量判处死刑乂不符合当下我们国家总的法律精
8、神,因此我们在短期内 对P (受贿被发现概率)入手。由于R1+Q的量化值很高,因此我们增加P会使 总利润降低的非常明显从而使贪污受贿员官获得利润大大降低,从而减小受贿的 概率,对于增加P的方式,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办法:第一,增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人民检察院的权利,并且尽早实现监察权和行 政权在体制上的分离。第二增加审计部门审计的频率和力度,审计部门不能够只走形式,要多查, 要细查,才能够提前看出问题的所在,才能使机构或者个人短时间保持清廉。第三,增加各级政府的透明度,公开政府的各项操作可以使公民对其进行监 督,从而减少贪腐的概率。考虑行政官员不腐败的收入R2, R2基本上是工资和福利的加总,
9、由于中国 大陆地区官员平均工资水平较低,贪腐的利润空间太大才会产生这种行为,因此 可以通过提高官员的工资R2从而来压缩贪腐的利润空间来减少贪腐概率。但国际情况是否提高行政官员工薪水平就能显著影响腐败行为呢?以上两 幅图,图1是全球人均GDP的分布,颜色越深的表示人均GDP越高,图2是全 球贪腐情况的分布,颜色越深代表的是贪腐程度越严重,通过大致的对比我们可 以发现,工资越低的地方其贪腐程度越高,一定程度上是成比例的,因此我们 认为,可以适当地给官员适当的增加工资,从而减少贪腐。对于行贿者来说,行贿者的收益在短期内是很难调整的,因此我们应当主要 改变行贿者的成本,就中国当前情况来看,行贿者的成本
10、基本上就是行贿的金额, 即使官员贪腐被检查出,行贿者也不会受到其他过多的惩处,大多数情况下是没 收行贿资金,若行贿者与受贿者有连带责任,那么行贿的成本就会大大增加,行 贿者就会考虑自己行贿的成本从而行贿动机减少。参考文献I刘媛.行政官员腐败的法学成因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2003 (6)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 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 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和 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
11、反腐败期望值不 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 巨。腐败虽是一种政治现象,但经济因素无疑起着重要作用。现代经济学理论是 建立在“经济人假定”基础之上的,即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是“经济人”, 时刻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和个人实现欲望手段的有限 性,产生了腐败的原始动力。因此,在反腐败的斗争中应该充分考虑相关人员的 经济人属性,运用经济学的手段去惩防腐败。强化制度建设,压缩腐败交易的市场空间腐败的有效治理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和体制建设密切相关,要按照建立健 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大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力度,铲除滋生腐败的 土壤和条
12、件。只有彻底解决权力结构中权力过分集中、群众民主参与权利受制约 的弊端,实现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的转变,才能缩小腐 败的生存空间。一是坚持市场化改革道路,通过市场机制对生产要素进行配置。要防范和抑 制权力进入市场,尽量减少和杜绝“寻租空间”,通过将生产要素市场化,在资 源配置中充分引入市场机制,从体制上减少权钱交易的可能性。要最大限度地削 减行政审批的数量,严格限制行政管制范围。要按照改革的原则清理行政管制项 目,取消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解除行政机关对经济活动和生产要 素分配的不合理控制,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 度。二是转变政府对经
13、济活动的干预方式。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按照现代企业 制度的要求,实行政资分离和政企分离,对现有的国有集体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 革,按照产权多元化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政府对经济的调控方式,要继 续从微观干预向宏观调控、直接干预向间接调控转变,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 律和要求,尽量减少对微观经济运行秩序的直接干预,善于运用经济政策、经济 法规和经济规律来加以调节,把政府承担较多的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职能,放 权给市场、社会和中介组织,政府主要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 对经济运行秩序进行间接规范,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三是提高监督效益,降低政府的监督成本。要加强监督机构的总体
14、协调,通 过明确划分各种监督机构的功能和责任,重视监督系统的层次性和明确划分不同 层次监督机构的职责权限,增强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与监督系统 的整体合力。要加强对各市场经济主体的监督和约束,规范经济行为,有效遏制 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有效遏制商业回扣等腐败现象,逐步形成市场体系完备、 市场主体成熟、中介组织规范、法律法规配套、管理手段科学的市场经济秩序。增加激励因素,降低腐败交易的主动性预防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治,其中激励机制是预防腐败的重要 条件。在预防腐败的策略中引入激励机制,说到底是利用科学的利益导向手段来 遏制公务人员的腐败动机,减少腐败发生的目的。一是实施后勤
15、服务社会化、职务消费货币化。要实行职务消费货币管理,由 个人合理支配部分公务支出,既可以避免国家资财大量流失,又足以支持构建起 预防腐败的物质激励机制。要对某些职务消费实行“定额管理,货币结算”,从 而变职务消费中的“消费竞争”为“节约竞争”。要对与公务消费紧密相联的职 务消费,采取“预算定额,一定不变,节约归单位,与职工福利挂钩”的办法, 调动部门节约意识,鼓励群众监督热情。二是扩大政府财政支出透明度,兼顾各方利益。预防腐败的经济投入,远远 小于腐败发生后的经济损失及查处投入。要最大限度地增大政府财政支出的透明 度,让社会了解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让权力的运行受到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要 兼顾各方
16、利益,减少政府“三乱”行为,减少权力寻租,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行 政效能,让广大群众都享受到这一改革所产生的实惠。三是建立以薪养廉制度,实施综合反腐败战略。要适当提高公职人员的薪金, 制定和完善公职人员职级晋升制度,提供良好的福利保障,以稳定公务员队伍, 减少腐败动机。要建立健全公职人员奖励制度,提高对廉洁奉公、勤奋工作公职 人员的物质奖励数额,有效提高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和腐败责任的危险成本。完善惩罚性机制,增加腐败交易的成本美国法学家波斯纳认为:“某人实施犯罪,是由于其犯罪预期成本小于他的 预期收益,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获得各种有形或无形的满足/腐败分子在决策是 否违法犯罪时是具有理性的,按照法经
17、济学成本一收益分析的方法,其事先会尽 可能计算犯罪成本与收益,然后作出最后决定,因此预防和威慑犯罪必须使犯罪 活动的成本大于犯罪的收益。一是要完善反腐败法律的制度设计,提高违法者的机会成本。控制腐败的最 好办法是通过制度约束。要遏制腐败,需要提高法律制裁的惩罚力度,加重试图腐 败者的政治及经济风险。要提供有力的法律救济,让群众去监督法律的实施,并通 过监督获得利益。通过提高腐败者的机会成本,实现资源配置的非人格化,从而在 源头上减弱腐败生长的环境和滋生的土壤。二是要加强道德教育的心理约束力,提高腐败的心理成本。以法度严明来预 防或惩治腐败,可以让掌权者有所畏惧,保持警戒,不能或不敢有非分之想。只有让 掌握了公共权力的官员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腐败的可耻性和应受谴责性,才能保证 社会或团体的成员自行约束私心的无限膨胀,实现反腐败的社会治理。三是提高公众反腐败的参与意识,加大腐败的社会成本。腐败的客观存在使 公众参与反腐败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政府、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将腐 败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程度内,乃至最终根治腐败,改革开放的成果才有可 能持久,和谐社会才有可能维持。扩大公众参与力度,并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公众参 与权,是提高公众反腐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要防止和遏制权力腐败,关键在于 以人民权力制约公权力,以公民权利监督掌权者对权力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