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docx(2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 心工作。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起着主导作用,承当按照党的教 育方针和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国家培养具有较高科学素养、 较强实践能力和良好人文素养的高级专门人才的任务。为规 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建立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保障教师的 基本权益,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我校教学水平 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范。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教师必须热爱祖国,守法遵纪,爱岗敬业,品行 端正,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将教书育人作为自 己的责任和义务,遵守教师教学规范的有关要求,努力提高 教学质量。第二条教师应不断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掌握高等教
2、育 教学理论,研究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系 统掌握任教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 能;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注重实践,勇于创新,改进教学方 法,积极从事教学法研究,努力进行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 实验室建设,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第三条教师应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在思想上确立学 校课表的编排工作。4 .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7周周末前完成对各系(部)上报 的下学期教学安排计划的审核工作并书面通知各教学系 (部)。5 .各系(部)于每学期放假前1周向所属教研室送发由系 主任(或教学副主任)签发的教师教学任务书。教学任务 书的内容包括主讲教师及辅导教师、主讲教师及辅导
3、教师 下学期承当的课程、上课时数、任课班级、上课时间、地点 等。6 .教务处及各系于每学期期中和期末考试前2周检查任 课教师本学期教学任务书的完成情况。各系(部)应随时 组织教研室主任核对教师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并采取必要 措施敦促教师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第二十六条备课1 .任课教师应认真研究和熟悉课程教学大纲、“三基” 要求和考试大纲,并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 求,认真编写课程教案(教学方案);课程教案应符合学校有 关教案规范的要求。2 .教师应通过认真研究教学大纲和教材,掌握本课程的 教学目的、要求和基本内容,确定符合本课程及学生实际的 教学方法。3 .备课时,教师要根据学
4、科特点、教学内容和现代教育 技术开展的需要,认真准备好与课程有关的教学媒体(教具、 教学模型、图表和课件等),要充分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及现代 多媒体技术,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手段的优化组 合,以便取得最好的教学效果。4 .任课教师应了解学生先修课教学情况和后继课的安 排,处理好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衔接。根据学生情况,注重 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明确重点、难点,科学合 理地安排教学内容。5 .撰写教案和讲稿是讲好课的先决条件,教师必须认真 撰写教案和讲稿。自2006-2007学年始,所有课程都必须撰 写电子版教案和讲稿,上课前应编制完本学期的教案;特殊 情况不能准备电子版教案或讲稿的
5、,应经系主任批准并报教 务处备案;教师应在开学后两周内将教案的纸介文本交所在 系;任课教师必须备有超前四周的电子版讲稿,每次课前应 将电子版讲稿打印成纸介文本,以备上课使用。教案和讲稿 要根据学科开展及教学改革需要逐年更新,及时作适当补充 或修订。教师在课前没有写好教案或未按规定准备好讲稿者, 将依照XX师范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方法作出处理。6 .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教学的课程,应准备符合课程教 学大纲要求的教学课件,没有教学课件,只有电子讲稿的课 程,不宜使用多媒体教学。7 .教材是教师备课和教学的主要依据。各门课程都要备 有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高水平教材。教师必须认真钻研和掌 握教材的全部
6、内容及组织结构,弄清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重 点、难点。教材的选用应严格按XX师范学院教材工作条例 进行。8 .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校历的规定,依据学校 教学日历编写规范,在开学前编写出学期教学日历(即授课 计划进度表),并在开学后两周内交所在系;教学日历应力求 准确、科学,一经确定,那么不得随意改变;确需变动时,须 由本人或课程小组提出申请,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同意和系 (部)主任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第二十七条课堂讲授1 ,授课教师一般应至少在上课前5分钟进入教室;使用 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应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教师进入课堂 应服装整洁,举止得体;教学仪态应自尊、自信、典雅;表 情应亲切自
7、然。2 .教师应使用普通话讲课,语言表达准确、简练,用语 规范;板书要使用规范字,清晰流利,内容简明扼要并富有 条理;绘图要规范。3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学日历授课, 不得随意变动和增减,不得擅自提前或迟后结束课程。4 .教师应全面把握课程的深度和广度,讲清教学内容中 的重点、难点和疑点。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那么,结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合理掌握进度。5 .教师应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艺术水平。课堂讲授应采取 多种教学方法,着重训练学生的思维方式和培养学生的创新 意识,给学生留有独立思考的余地,允许学生发表不同的见 解,鼓励创新。注重增加课堂教学信息的数量,提高信息质 量,激发学生学习兴
8、趣,防止“满堂灌”或“照本宣科”。6 .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应根据需要尽可 能介绍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进展,以开阔学生视野,培养 学生独立思考和科研的能力。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 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7 .教师要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响,及时广泛地听取学 生对教学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根据情况改进教学,力求 到达教学相长。8 .教师应注意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经 验,积极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效果。9 .要结合学科特点,在教学内容和教学各个环节中不断 探讨、总结专业教学与全面育人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法。10 .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布置作业,指定自学内容和参
9、 考书目,并可将其纳入考核范围,有计划地进行检查。11 .为保证教学时间,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随意停课或调课。学校组织重大活动需要全校学生或部 分学生参加的,在校党委或校行政做出决定后,由教务处下 达停课通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由院长办公室下达停课放 假通知;复习考试和教育实习期间停课,由教务处下达停课 通知。第二十八条辅导答疑和批改作业1 .教师要深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好辅导答 疑工作。原那么上至少每4学时的课堂教学应安排一次辅导答 疑活动。辅导工作应采取个别答疑与集体辅导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以个别答疑为主,集体辅导为辅;应根据学生具体情 况,贯彻因材施教的原那么,
10、着重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启 发学生独立思考,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注意发现与培养 优秀人才;对基础差的学生应重点辅导。辅导答疑的情况要 作记载。2 .任课教师应按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布置课外作业,必 修课原那么上每4课时应至少布置一次作业,限选课每学期一 般不少于6次。教师每次批改作业的数量依课堂人数而定, 原那么上学生人数较少的教学班级(40人以内)作业要全批全 改,课堂人数较多的批改量可适当减少,但不能少于二分之 -O教师批改作业(含实验报告)要认真、仔细、及时、保证 质量。批改完后要进行讲评,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错误之处, 对潦草、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令其重做,计算不 正确的应要求
11、学生订正。教师应做好学生完成作业数量和质 量的记载,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对迟交作业 的学生应酌情扣分,对抄袭作业的学生以缺交作业论处,给 予严肃的批评教育。缺交作业到达全学期作业总量1/3以上 的学生,不准参加本课程的考试。第二十九条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 题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 育和专业思想教育的重要环节。教师在实践教学工作中要充 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正确的操作规范,着重 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1 .实验教学(1)实验教学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局部,任课教师应 严格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验教学,不得
12、随意减少实验项 目或实验内容。(2)教师应提前做好实验准备。为保证试验课到达预期 目的,教师应预做实验,并要求学生按操作规范及安全规那么 进行实验。教师在实验进行中要加强指导,不得随意离开实 验现场,以保证对学生的及时指导和疑难问题的及时解答。(3)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 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正确使用仪表和观察测量、处 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调动学 生探究、验证知识的主动性、积极性。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要求,无故缺做实验者,按旷课论, 并令其补做,情节严重者(三次及以上无故缺做实验)应取消 该生实验课程考试资格,令其重修。(5)教师应根据学生的操
13、作技能和实验报告的质量,综 合评定学生实验课成绩。2 .教学实习(1)教学实习包括见习、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生产(野 外)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社会调查等(以下统称实习)。 各类教学实习活动是教学计划内的综合实践课程,必须按计 划严格执行。(2)指导实习是教师的基本职责,所有教师(除患病外) 都应积极承当指导任务,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每两年 至少应参加1次指导实习工作。(3)指导教师应提前了解实习单位的情况,协助落实实 习安排,指导学生作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4)指导教师要以身作那么,精心指导,既要严格要求学生 实施实习计划,又要全面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安全;要模范遵 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
14、落实相关实习环节,尤其要要求学生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仅要指导学生完成教学实习任务,同 时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生活管理、纪律管理等方面 的工作;要主动会同实习单位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总结、鉴 定及成绩评定工作。3 .毕业论文(设计)(1)毕业论文(设计)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 对学生进行综合专业训练和科研方法训练的重要环节,是授 予学生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2)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选择课题,拟定任务书,编写研 究方案,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3)指导教师负责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并提出具体
15、的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4)指导教师应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 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5)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 (设计),写出评语,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辩论和成绩评定。(6)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每年均应参加指 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各学科的任课教师要把学生能力培 养渗透到整个教学过程之中,注意在日常教学中加强对学生 科研素质的培养。第三十条课程考核课程考核是催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掌握所学课程的 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检查教与学质量的重 要形式;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均需进行考核。1 .教师应严格按照
16、XX师范学院考试工作规范的要求 及教务处、各系(部)的统一安排,做好课程考核各环节的工 作,并积极参与学校课程考核工作的改革。凡院内进行的课 程结业考试,必须经相关教研室和系(部)主任审核批准并报 教务处备案,否那么其成绩无效。2 .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考试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 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形式。3 .学生课程考核的学期结业成绩依据XX师范学院考试 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定。凡考试课程应由教研室统 一组织阅卷评分。4 .命题是考试的中心环节。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综合考虑所涉及知识的深度和覆盖面;每门课程应同时命出 A、B两套试卷,其份量和难度大体相当,试题重复率不能超
17、过10%;试卷应附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所有试卷须经教 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并经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复审签字后 定稿;在上交试卷的同时,必须提交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5 .试题在使用前为密件,命题制卷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 保密规定,泄密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 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6 .考试过程中,主、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负责 按座位号编排考生座位,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从严整肃考 场秩序,保证考试顺利进行。7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认真参加教研室组织的评卷 工作,并及时将考试成绩单、考试试卷分析表等交系(部)办 公室存档备查。8 .教师要坚持评分标准,不得以个人好恶随意增分或
18、减 分。成绩一经报送,未经组织复查,任何人不得更改,对考 试作弊学生的试卷严格以0分记,并注以“作弊”字样存入 档案。9 .严格控制缓考,除因病或突发事故不能参加考试以外, 不得随意批准学生缓考;正常缓考只能安排一次,二次缓考 者一律安排到毕业前补考。第三十一条教学质量评估L教学质量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提高 教学质量。学校每学期将有计划地评估教师的教学工作。教 师应积极地接受所在单位对自己教学工作的评估。10 评估一般通过查阅教案和作业批改情况,随堂听课, 专家、同行评估,学生评教等过程进行。学生评教采取召集 学生代表座谈、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与网上无记名评教 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9、。11 各系(部)对每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结果,应认真分 析,有针对性地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教师个人 通报,按规定存档,报教务处备案。第五章教学研究与课程建设第三十二条教师应积极参加系和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 动。教研活动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必须注重内容和讲求 生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既热爱学生,了解、 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科学 管理,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创新能 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具有严谨的治学作风、 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正确的研究方法,养成良好的科学品 格。第二章教师的权利和职责第四条教师在教学中享有法律规定的权
20、利,履行法律规 定的义务。L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涉及面较大的,需经系和学校教 务处批准后执行。2 .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在教研所 (室)及课程小组指导下择优选用教材,科学组织教学内容, 合理制订教学进度,采用有个性、有特色的教学方法,运用 现代化教学手段,完成教学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3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开展,对学生进行组织管理和专业 知识、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教育;4 .对学生考试、考查成绩进行评定,除接受教学主管部 门组织的复查外,拒绝其他组织和个人的任何形式的干预。5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
21、 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 实效。第三十三条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围绕教学过程的各 个环节来总结和交流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探索教学改革的 新思路、新途径;围绕某一课题进行研读研讨,从广度和深 度上获取有关知识,交流教改经验,开展专题教学研究等, 也是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第三十四条教师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针对 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积极 进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与研究,注重学生的综合能力培 养和学生的个性开展。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研教改立项 工作,积极撰写并公开发表教研论文。第三十五条教师应积极参加课程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学 校有关课
22、程建设及其质量评估工作的文件,按着学校关于课 程建设的规划和改革的新要求,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 法。第三十六条教师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并将研究成 果及时应用于教学实践。学校鼓励教师对学生科研论文方面 的指导,教师应积极接纳学生参与本人的科研课题或工程研 究。第六章教师教学纪律和行为规范第三十七条教师执行教学任务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自 觉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严格执行本规范的各项规定。1 .所有承当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 履行职责。2 .教师应服从系(部)和教研室的工作分配与安排,承当 教学任务,包括临时安排的与教学相关的工作,如监考、指 导学生学术活动等。3 .不得擅自停
23、课、缺课、调课或请人代课,否那么视作教 学事故予以处理。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应事先按规定程 序做好教学安排,并填写XX师范学院任课教师请假报告单, 请假一周之内者由系主任批准,一周以上须经系主任签署意 见后报教务处长或主管院长批准。请假批准后,将请假报告 单交教务处备案。4,需调课或由他人代课的,要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由任 课教师提出申请并填写XX师范学院课程调整审批表;经 所在系(部)主任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学校原那么上不 准许教师因个人原因停课,遇极特殊情况非停课不可的,须 经所在系(部)主任签字同意、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 准。未经批准擅自变动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并记入教师业务
24、档案。5 .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凡迟到、早退 五分钟以上者,应视作教学事故。第三十八条教师授课除应按照本规范第二十七条的规 定注意仪表、言谈举止等之外,教师进入课堂必须关闭所有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第三十九条教师应为人师表,严格要求自己,不得在教 学活动中散布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那么的言论和观点,不得进 行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第四十条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索取或收受礼 品或现金,不得对学生挟嫌报复。第四十一条教师要自觉遵守考试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 泄露考题;要严格考试要求,认真按监考规定做好监考工作; 批改试卷要认真负责,不能随便调整学生的考试成绩或总评 成绩;要按时上交学生
25、的考核成绩。第四十二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检查与评估,并 遵守学校教学检查方面的有关制度(包括同行听课、学生评 教等)。第四十三条任课教师上课时应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抽 查点名,每学期抽查点名不应少于上课次数的1/3。第七章教学工作的考核、奖惩第四十四条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要以教师的基本职责、 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为主要内容,着 重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考核要着眼 于实际的教学活动,旨在帮助教师克服教学中存在的缺乏, 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第四十五条学校设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优秀奖、毕业 论文(设计)创新奖等教学奖项,定期进行评选。第四十六条经教学检查、
26、课程评估、学生与同行教师反 映等最终认定教学效果极差的任课教师,必须限期改进提高, 逾期不改进者应调离教学工作岗位。第四十七条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按XX师范学院教 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方法执行。第四十八条对教师的鉴定、业务考核、奖励、处分等均 记入其本人的业务档案,作为职称评定、职务聘任和业绩金 计发的重要依据。第八章附那么第四十九条本规范适用于本校从事普通本、专科教学的 教师。第五十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的民主管理;6 .有权了解各种教学评估、评优和业务考核的结果,对 有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提出申诉。第五条教师的教学职责:1 .教书育人。教师必须按照教学规律办事,力求获
27、得最 好的教学效果,同时通过教学活动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作 风进行言传身教,并经常与学生所在系交流教学信息,共同 解决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2 .认真做好所承当的教学环节的工作,严格把好质量关。3 .加强课堂纪律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4 .主持相关课程(或教学环节)的考试、考核,严格考试 纪律;及时评定学生成绩,做好成绩的分析和报送工作。第六条主讲教师的教学职责还包括:1 .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与修订,负 责选用或编写符合所任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教学指导 书及参考资料;2 .负责课程的主讲、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报告)、 考核等环节的组织实施与整个课程的质量管理;3
28、 .负责检查辅导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4 .负责与学生所在系(部)分管教学副主任、辅导员及课 程辅导教师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第七条辅导教师的教学职责还包括:1 .随堂听主讲教师讲课,虚心学习其对教材的理解、对 教学内容的组织和教学方法及手段的运用;2 .做好课后辅导答疑工作,及时认真地批改学生作业 (实验报告);3 .做好主讲教师的助手,及时与主讲教师交流教学信息, 负责将学生对课堂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反响给 主讲教师,协助主讲教师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第二章任课资格第八条任课教师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内共和国教师法 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要求,具有本科院校教师任职资 格
29、;新任课教师应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岗前培训并获得岗前 培训合格证书;全面掌握拟开课程的内容,熟悉课程的教学 大纲、各教学环节以及教学方法和手段。第九条新任教师(包括新招聘的教师和由院内批准转岗 从事教学的人员)任课必须执行试讲、评议、审批制度;试讲、 评议工作以系为单位组织进行,经过集体评议、系主任签署 意见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取得任课资格。新任教师开课还 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全面熟练地了解和掌握拟开设课程 的基本内容,准备规范的教案和讲稿,并在教研室试讲获得 通过后方可上岗。第十条学校所有课程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主讲教师对 于所任课程的教学质量负责。原那么上每学期每个班级的每门 课程只能确定
30、一名主讲教师,每位主讲教师每学期主讲的课 程原那么上不应超过2门。课程教学需要辅导教师的,一般应 由主讲教师提名,经教研室或系(部)批准;辅导教师的工作 任务和工作量由主讲教师参与确定。第十一条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 及以上学位,在职助教担任过两年及以上助教工作,掌握课 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熟悉该课程的各教学环节,已在我校 陆续讲授过该课程大局部章节内容且通过系级及以上教学 管理部门考核确认教学效果良好的,经系教学分委员会审核 同意,可担任该课程的讲授教师,履行主讲教师的职责。讲 授教师所任课程的教学质量由讲授教师和其所在教研室主 任共同负责。第十二条尚不具备本规范第十一条所述
31、条件的助教和 见习助教不得担任任何课程的主讲任务,但已按本规范第九 条之规定经过试讲、评议、审批者,可在指导教师或主讲教 师的指导下参加讲授一门课程的局部章节,讲授的教学时数 不得超过该课程当学期总教学时数的1/3,其所用讲稿或教 案须提前经指导教师或主讲教师审阅同意,该课程全学期的 教学质量由主讲教师负责。第十三条对于曾担任某门课程授课任务但教学效果差、 学生反响强烈且无明显改进的教师,不得委派其继续担任该 门课程的授课任务。第十四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授课是每位教授、副教 授应尽的职责。各系(部)应有计划地安排经验丰富的教授、 副教授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程。第三章课程开设第十五条课程开设
32、的主要依据是专业培养方案。各专业 应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原那么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 出切实可行、完整的专业培养方案。各专业所在系(部)主任 具体负责培养方案的制定,并需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通过 后方可付诸实施。培养方案一经确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 擅自变动;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动时,应由教 研室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部)主任签字同意,并报教务处长 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六条课程教学的基本文件是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 列入培养方案的各门课程均应在开课前由系组织相应教研 室的相关教师,根据专业方向、设课目的、课程内容和计划 学时数,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教学大纲。教学大
33、纲 经系(部)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师应让学生了解教学 大纲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在执行中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 的需提出申请,报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审核批准。第十七条教材是课程之本。教材的选用严格按照XX师 范学院教材工作条例进行。教师在选用教材时,应注意教 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贯彻打好基础、精 选内容、逐步更新、利于教学的要求。第十八条学校开设的课程按学生修读的自由度分为必 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选修课程又包括专业选修课程和素 质拓展课程。无论哪类课程,每门课程的学分数一般不应少 于2个学分,否那么应列为讲座。第十九条各类课程开设的基本条件为:1 .已确定主讲教师;2
34、.选(编)好使用教材;3 .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教学大纲;4 .做好实践环节的必要准备;5 .制定出课程考核的可行计划;6 .有与开课有关的完备的教学文件;7 .做好其它有关准备工作。各系(部)应根据以上条件和本单位课程的不同情况,制 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具体的课程建设标准。在制定学 期开课计划时,须从上述诸方面对各门课程逐一检查落实, 经系(部)主任(或委托教研室主任)审定已确具这些条件后 方可开课。第二十条必修课开设除应具备基本开课条件外,还应在 教师梯队、实验室、教学手段、教学参考资料、题库建设等 方面满足相应课程建设标准的基本要求。第二十一条开设选修课的教师须对该课程的研究领域 有较全
35、面深入的研究和积累且其研究成果应能基本覆盖该 课程的理论框架,或者对该课程进行过系统的进修,并积累 有相当数量的资料。专业选修课程开设应符合学生的培养目 标和专业方向要求,过冷过窄的知识领域一般不宜设课,不 能因人设课,也不能因无人而不设课。对于属于新兴学科的 专业选修课,没有合适教材的,应撰写出详细的讲课提纲(一 般不少于两万字)。专业选修课选修人数缺乏20人,素质拓 展选修课缺乏30人的不予开设。第二十二条各系(部)每学期应组织教师开设不少于4门 的全院性素质拓展课程供学生选修。教务处每学期第10周 左右组织素质拓展课程的申报工作,至第15周完成审批并 在网上公布,供全院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
36、统进行选修。第二十三条增设新的必修课一般应经过开设讲座、选修 课等形式,逐步完善,并须经系(部)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 批备案。任课教师应努力跟踪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开展,在教 学大纲允许的范围内,把学科开展的新知识、新理论吸收到 开设的相关课程中去,不断充实、更新教学内容;各系应在 条件成熟时,在不增加学生学习负担和不降低课程标准的前 提下,积极组织教师开设新课。第四章教学过程第二十四条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1 .各教学系(部)必须严格执行经学校批准确定的各专 业培养方案,任何教学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变动。2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由学校批准的课程 教学大纲来确定自已的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37、。如遇特殊情况 确需对教学大纲作适当调整时,须提前由任课教师或课程组 提出书面申请,在报请系(部)主任审核批准并由所在系备案 后方可实施。3 .对于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布置的培养方案或 课程教学方面的改革,在拟新设课程的教学大纲下发之前, 对继续开设的过渡性课程,其教学内容应按学校和国家及省 厅的相关规定妥善安排。第二十五条课表与教学任务书L各系(部)最迟应在每学期第15周做好下学期的教学 工作安排,并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将下学期的课程科目、课时 分配、班级数目、学生人数、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等按教务 处要求的统一格式一一列出,以Excel报表格式将学期教学 安排计划报送教务处。4 .在编排课表时,教师授课以一次连排两节课为原贝!I; 尽量防止三节连排,周学时安排为奇数的课程采取单双周调 配方式排定;遇有实验课中某项实验需要两课时以上时间才 能完成的,应安排在下午或晚上,必要时顺延至课外活动时 间完成。5 .教务处负责学校公共课程的课表安排,并指导协调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