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领域区块链创新发展白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领域区块链创新发展白皮书.docx(3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司法领域区块链创新发展白皮书目录一、 研究背景4(一) 司法区块链定义4(二) 司法区块链意义6(三) 区块链在司法领域市场前景良好7司法区块链产业的生态10(一) 数据来源提供方11(二) 区块链技术提供方II(三) 司法机关12(四) 司法辅助服务机构12(五) 其他参与方13司法区块链系统的应用实践13(一) 司法服务131、 公检法司管理+区块锥的创新实践132、 区块链+司法存证的创新实践15(二) 司法辅助服务171、 区块链+司法鉴定的创新实践172、 区块饯+公证的创新实践17(三) 执法及监督201、 区块链+监狱管理的创新实践202、 区块链+市场监督的创新实践21司法区块
2、链的核心问题及解决思路22(一) 上链前的数据真实性保障231、 审查数据来源单位公信力以确保证据真实性232、 以数据生成机制确保证据真实性243、 以互相印证方式保证数据真实性24(二) 海量数据的存储和读取251、 混合结构数据的存储252、 非结构化数据的存储26(三) 数据流转安全和隐私保护271、 跨链技术可靠支撑数据流转272、 通道隔离和访问控制确保数据隐私安全283、 预言机实现跨系统数据调用的接口安全30司法区块链未来发展面临的问题30(一) 单链架构面临存储瓶颈 30(二) 产品和服务缺乏权威且客观评估机制31(三) 跨链整合仍面临标准化等问题31(四) 跨链有待解决数字
3、身份统一认证32(五) 区块链证据应用存在隐私泄露风险33展望建议34(三)司法机关我国的司法机关主要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广义上还包括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司法区块链生态链中,公、检、法、司 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故而存在天然的业务协同、数 据共享与互通的高频需求。因此,公、检、法、司四方本身也是司法 区块链生态链的重要主体与参与方。(四)司法辅助服务机构司法辅助机构指接受司法机关委托,实施鉴定、评估、拍卖、破 产管理等工作的社会机构,包括鉴定机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会 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 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
4、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 公证机构也广泛地参与到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事务工作 中。从职能上说,受法院委托、委派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的各类调解组 织(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事调解组织、各类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 也可以视为司法辅助服务机构。上述机构均可以在司法区块链生态中 发挥重要作用,而公证机构和鉴定机构尤为特殊。公证机构可以成为司法区块链的节点,以中立、规范的角度监督 全链条操作,突破了区块链存证单纯技术背书的局限性,提供了重要 的增信赋能价值。鉴定机构也具有较强的中立性,还具有对司法区块 链的清洁性、安全性、稳定性进行测试和评价的能力。此外,在必要 时,鉴定机构可以在技术层面判断数据的原始
5、性、完整性、真实性, 在个案审理中可以协助法院查明事实。总体而言,公证机构和司法鉴 定机构作为取证、见证和示证的重要机构,是司法区块链生态链中的 重要参与节点。(五)其他参与方在司法区块链的一些实际案例中,还存在一些国家机关、社会组 织以各种形式加入到司法区块链中,例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档案局、仲裁机构、各类行业协会等。这些单位或者作 为数据管理方,或者作为存证服务使用方,或者作为诉源治理参与方, 以各种方式参与到司法区块链的建设或使用中。三、司法区块链系统的应用实践(一)司法服务1、 公检法司管理+区块链的创新实践在公检法司体系,多家法院和公安厅通过区块链技术构建联盟链,
6、 实现各部门数据链上互通、可信可验、共治共享的联动模式,从而促 进智慧司法应用的落地。上海高院利用区块链、时间叠加等数据存证技术,以及语音识别 转换等信息技术为司法审判效率提升提供新动能。运用区块链对立案 侦察、报捕批捕、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刑事案件全流程上链,确保 了办案数据安全可靠,增强了办案各机关彼此信任协同,提高了办案 质效。其庭审智能辅助系统自动记录材料的起止时间、文件大小、哈 希指纹等信息,形成元数据记录表,由诉讼参与人签名后归卷保存。 该联盟链特点体现在:一是提高执行公信力。利用智能合约技术自动 核查执行案件终本瑕疵,减少执行案件终本结案的主观性和任意性。 二是推动立案期限“刚性
7、约束”。对符合立案条件、审查期限满7日 的案件和调解满2个月的诉调案件应用“智能合约”技术自动转为立 案,并在区块链上存证,不允许人工修改。山西省公安厅通过区块链+数据共享的方式构建了公检法司协同 一体的联盟链,通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政法委相关单位达成 的智能合约,将案件数据全流程记录在共识的分布式账本上,统一数 据各部门数据同步上链至共识节点,实现各部门数据链上互通、可信 可查验,形成公检法司多部门共治共享的联动模式,从而加强了公检 法司多部门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并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实 现案件信息实时可信共享互通。该联盟链的主要功能包括业务协同、 业务数据分析、信息追溯等。该联
8、盟链特点体现在:一是业务全流程 在线协作。实现了刑事案件19个主要程序节点的案件在线协作,如 案件信息流转、文书卷宗流转、其他重要材料流转等,协作流程均通 过区块链进行记录,可以案件等维度展开办案流程追溯、文书卷宗流 转追溯等。二是优化换押。将原有串行的换押流程改为并行,以区块 链换押证替代纸质换押证,简化换押业务流程,提升换押效率。三是 规范办案流程。针对刑事案件的程序节点制定办案程序规范,转化成 链上智能合约,案件发起时,通过智能合约对发起人权限、送达方权 限、文书卷宗材料完备性、手续合规等流程规范进行审查,确保案件 协作流程规范,减少违法违规办案。2、 区块链+司法存证的创新实践近年来,
9、以公证处、法院、仲裁委等多家司法机构共同建设的司 法存证服务联盟链,已成为司法区块链系统中的重要实际应用,为各 行业企事业单位提供权威、便捷、开放的司法存证服务。北京互联网法院搭建了全国首个以法院为主导的“天平链”电子 证据平台,实现在司法场景下的“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 见证”,可以做到上链证据一秒验证,智能合约一键执行立案,诉前 调解协议一键查冻扣,实现了电子证据的可信存证、高效验证,降低 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提升了法官采信电子证据的效率。截止2022年 9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实现一键立案, 将案款平均发还周期压缩至2.15天。这种以法院为主导的分层分级 应
10、用接入技术不仅实现了 “诉前调解+审判+执行”完整闭环在线应 用,还进一步推动了区块链司法应用的相关管理规范出台。浙江省上线基于区块链的司法服务平台“印刻链”。该平台由浙 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和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搭建。该平台 面向知识产权、创意设计、商业秘密等应用场景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创作者可通过平台对知识产权进行登记固证、侵权取证校验、出具证 书和提供维权申请,形成可用于确权、维权的可信证据,明确知识产 权归属。同时,利用区块链记录知识产权的登记信息和许可、转让、 质押等交易历史,以供交易相关方查询验证。美亚柏科在存证方面也构建了包括司法鉴定、公证处、法院、仲 裁等司法、CA中心、
11、知产交易中心、信用服务机构、纠纷调解中心、 商业金融服务等机构在内的联盟链,并通过共识机制与其他联盟链相 互连接。且此区块链存证联盟链通过设立数据取证标准校验上链数据, 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区块链沦为“证伪链”的情况发生。腾讯公司与生态伙伴、多家法院和公证处共同发起了司法存证联 盟链“至信链”,为包括“腾讯电子签”电子合同平台在内的多个产 品提供存证服务。“腾讯电子签”依托微信小程序,提供大量面向C 端用户的合同模板和实名签署服务。所有“腾讯电子签”合同均使用 “至信链”进行合同文件和签署流程存证,使区块链存证“飞入寻常 百姓家 o截至2022年10月,“腾讯电子签”实名用户逾500万,签署量逾一
12、千万份,其中C2c电子合同逾八十万份。截至同月,中国 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腾讯电子签”判决书超过110份。判决中,各地 法院对“腾讯电子签”的证据效力全部予以认可,原告胜诉率达 99.1% o “腾讯电子签” + “至信链”存证显著提升了微信用户间交易 活动的证据质量,极大地便利了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此外,腾讯 游戏也逐步使用“至信链”进行外挂行为存证,有效提升了反外挂处 罚的公信力。2022年下半年,腾讯公司因打击外挂封禁账号而被玩家 起诉的案件,原告(玩家)撤诉率同比大幅提升。(二)司法辅助服务区块链+司法鉴定的创新实践区块链防篡改、可追溯的技术特性可实现将委托人、检材、鉴定 过程、鉴定报
13、告等关键业务数据的全程上链,从而强化司法鉴定行为 的公开和透明度,有效提升鉴定机构的公信力;另一方面,区块链所 蕴含的多方联动可信的信任机制和治理理念从法律科技手段层面推 动鉴定流程的科学化、便捷化。可与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援助、律师 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管理、法律咨询等产生结合,使得司法鉴定服务 更公正、更经济、更高效。2020年1月,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 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联合建立了基于区块链的“公法链”,全市鉴 定机构统一接入。全市年约10万案件的电子鉴定意见书实现基于区 块链等技术进行加密和防篡改,委托人、使用人可通过统一案号查询 和调阅。对鉴定人签章、电子鉴定意
14、见书等通过与源文件的哈希值比 对等手段提供溯源证据,对鉴定人、鉴定机构,乃至负责管理系统的 工程技术人员都形成严格互相监督制约机制,从程序上防范风险发生。 江苏省基于区块链的司法鉴定信息化管理系统已覆盖省、设区市两级 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及全省司法鉴定机构,机关和机构接入率达100%。1、 区块链+公证的创新实践随着我国信息化和数字化转型的不断推进,电子证据的数量逐年 增加,公证处受理的电子证据保全业务也越来越多。然而,对电子证 据的保全公证面临取证难、存证难、出证难等问题。具体而言,取证 难是因为电子证据特殊的存在形式导致具有难采集、易灭失等特点, 公证处依赖传统的取证技术难以保证电子证据的完整
15、性和真实性;存 证难主要指电子证据在取证后面临存储问题,需要确保可信存储,不 丢失且不被人为篡改,传统技术手段无法有效解决可信存储问题;在 出证难环节,传统的电子证据保全公证均是由公证员人工参与全流程 的取证和存证过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时间,由此直接导致公证成 本居高不下,变相提高了公证服务门槛。公证行业在区块链技术赋能下,也纷纷开展业务模式创新,将公 证服务延伸到知识产权产生、使用流转和权利救济的全过程,进一步 简化知识产权电子证据固化、保存、认定流程,实现公证业务随时随 地在线申请、线下线上共同办理。在取证环节,区块链技术能够实现 电子证据产生的第一时间就上链储存,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电
16、子证 据源头的清洁性和真实性;在存证环节,区块链利用其分布式的存储 架构,可以做到多方共识、不可篡改,从而解决了电子证据可信存储 的问题;在出证环节,上述流程均可以通过智能合约自动实现,从而 大大减少了公证员的事务性工作量,最终实现公证服务的普惠化。2019年4月,北京中信公证处推出基于区块链的公证服务。办证 人可以通过扫描纸质公证书上的二维码核实公证书内容信息,支持区 块链公证书手机扫码验真、线上查询等功能。以房产公证为例,在之 前的房产公证业务办理中,办证人带着公证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相关业务时,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要以发函或电话的形式向公证书核实 公证书真伪和内容,应用区块链公证书以后,
17、不动产登记中心只需通 过中信公证处APP或微信小程序扫描公证书上的二维码,便可获取 公证书信息,鉴别真伪,提高了办事和协同效率。2020年5月,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发布了一站式电子证据存取证 平台“采虹印”,面向政府监管、司法机构等相关部门,以及各行业 商业机构,该平台基于公共司法服务联盟链“印刻链”,提供基于区 块链的在线取证、存证、固证的全流程电子证据服务。采虹印通过“电 子证据存取证平台的录音取证、录像取证、拍照取证、录屏取证、文 件存证、内容存证”等6大功能实现电子数据的固定,方便当事人完 成各种证据的公证保全,并通过系统自动、实时将数据加密存储于公 证机构云端服务器,为当事人提供即时、
18、有效的电子证据公证保管服 务,充分发挥了公证服务在知识产权保护、优化优化营商环境、协助 司法审判中的作用。2021年5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指导下,“区块链网络赋 强公证”课题成果在上海东方公证处开展试点研究应用。平台融合实 人认证、远程音视频、CA签名等技术,将传统线下的公证业务搬到 线上,同时实现办证全程文件上链存证留痕。办证前存证固化债权文 书,人脸识别核实当事人身份,智能比对技术确保债权文书传递过程 的一致性;办证过程中远程音视频连线核实借款意愿,CA证书确保 办证笔录和文书签名合法合规,区块链存证固化音视频双录文件、电 子签名数据、公证文书;办证后平台可跨链对接法院区块链平台,确
19、 保法院可信获取公证全过程数据。通过平台只需“审核-校验-核实-拟 定出具-保真六步即可办理出证,方便群众的同时提高了公证办证 质效,这一新型办证模式应用和拓展可以有效防范化解金融纠纷,推 进国家诚信体系建设,助力法治和营商环境改善。2022年9月2日,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在某银行的赋强公证业务 中,就对债权人申请人主体资质及拟向法院申请立案的相关材料进行 了前置审核,将赋强公证书、执行证书、申请人主体材料、债务人抵 押的不动产权证等相关申请执行立案必备材料制作成电子化材料并 进行区块链存证。债权人在四川法院“天府智诉”诉讼服务平台上提 起了执行申请,上传了前置审查的各项立案材料。成都市青白江区人
20、 民法院通过“天府智诉”对立案材料完成了核验,核验结果显示,立 案资料均已由蜀都公证处完成区块链存证,且自存证其未经篡改。根 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规定,青白江法院依法认定上述文书 符合原件的要求,依法进行了执行立案。本案中,蜀都公证处前置审 查执行立案材料并区块链存证,不仅免去了立案申请人线下提交纸质 材料的负担,也大大减少了法院审查立案材料的工作量。这一模式, 拓宽了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领域,而且还为贯 彻实施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作出了有益尝试。(三)执法及监督区块链+监狱管理的创新实践贵州省监狱管理局利用区块链作为可信基础信息设施,将各监区 的服刑人员日常考核的事实、
21、积分的变动通过物联网设备录入操作区 块链监狱计分考核系统,并形成不可篡改、可追溯的区块链电子证据 与链上动态记录。最终形成每个服刑人员账户内可追溯的积分考核信 息流,确保执法的公证性。通过智能感知设备实时记录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对异常 行为、轨迹进行抓拍和记录,并根据规则智能计分考核,一方面对证 据进行固化,另一方面将计分实时反馈在服刑人员管理的系统中;通 过干警录入等操作,对一些突发事件进行奖惩记录。对录入的过程和 结果进行上链存证,防止篡改。通过对接教育改造系统、劳动改造系统、狱政管理系统、刑罚执 行系统等系统,将对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在系统中记录的同时,在链 上进行存证。使所有的计分
22、考核都有迹可循。通过以上多种方式对监狱内部服刑人员的计分考核进行区块链 赋能,提升了监狱履行惩罚和改造服刑人员的能力,实现新时期监狱 管理工作中对服刑人员改造表现考核的精准化、精细化、客观化、证 据化。推动实现了阳光执法、公证执法,将区块链无法篡改、难伪造、 可追溯等优势发挥在执法过程中。1、 区块链+市场监督的创新实践网络交易市场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滋生出各种违法违规网络经 营行为。面对大量具有无形性、易被篡改等特点的在线电子数据,如 何合法有效地取证、存证、出证,已成为摆在监管执法人员面前的一研究背景(一)司法区块链定义司法,又称法的适用,是指拥有司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 权和程序,把
23、法律用于对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处理,以及对这 些案件的处理进行法律监督的法律活动I。在中国,司法有狭义和广义 之分。狭义专指审判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活动,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依法对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进行侦查、审判等活动。广义包括所 有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它对法律的运用、解释,以及通过对民事、 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进行侦查、审判并以此为目的所进行的全部有 关的活动2。故而,除了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和检察院的“四大 检察”“十大业务还包括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 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业务,以及律师、仲裁员、公证员、 司法鉴定人员、调解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参与的司法
24、活动。各项 司法活动在管理上相对独立,实务中却紧密相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司法的重要原则,最大限度还 原客观事实,确认法律事实,正确、公正地执行和适用法律,是司法的 核心。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深入,司法机关职能配置更加优化,司法能 力不断增强,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司法公正成效显著,但公平正义大监管难题。区块链的防篡改特点在一定程度有效解决监管难题。而 且国家也积极倡导鼓励在市场监管中引入区块链技术。市场监管总局 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中提到要创新监管手段, 丰富监管工具箱,推动区块链等前沿新技术与市场监管业务的融合。 全国多地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也基于区块链技术探索创新。例如
25、,昆明市受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在企 业登记实现电子化的同时,以区块链技术优化自然人股东签名方式, 将股东协议从签署的发起、身份认证、意愿认证、签署结果等全流程 实时保存到司法区块链中,实现了企业商事业务一站式在线办理,且 可异地线上进行文件签署,减少人力、时间等成本,缩短企业开办时 间。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上线“市监保”区块链固证平台,为全省市场 监管系统执法提供取证固证服务,解决日常监管执法事前存证、事中 取证和事后认证难等问题,并为大数据网络监测平台提供技术支撑。 该平台一方面实施跟踪网络交易,定期向监测平台投入特定试验线索, 抽样检查探针运行状态和监测结果准确性。另一方面支
26、持网页取证、 录屏取证、移动端取证,可在线生成固证执法文书和可供当事人校验 的电子保全证书。四、司法区块链的核心问题及解决思路司法区块链数据主要分为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数字价值 凭证以及智能合约四大类链上数据。司法区块链系统与其它技术领域 显著不同之处在于不仅利用哈希上链方式确认数据是否被篡改,更加 22关注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的本体固化保存,从而确保数据本体 的长久保真。(一)上链前的数据真实性保障互联网时代下,司法审慎对包括涉及线上业务的案件审理提出了 更高的电子证据要求。最高院于2021年8月1日起要求施行的人 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 规定中对
27、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制定了详细的规定。规定指出, 线上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不仅需要审查上链后电子证据真实性,在对 方提出抗辩时,还需要针对上链前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属性,其上链前的数据真实性目前存在几种 保障机制:一是由具有公信力的单位为数据提供真实性保障;二是通 过数据生成机制保障真实性;三是通过其他证据或鉴定意见相互印证 的方式来保障真实性。1、 审查数据来源单位公信力以确保证据真实性通过审查数据来源的方式确保上链前电子数据真实性,是指电子 数据是由具有执法能力的单位或个人通过法律规定的合法程序取得 的,并由当事人直接上链进行存证。比如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据保全,
28、 法庭在审查其合理性后,会派专人进行电子证据保全的采集和固化。 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并保存的电子证据,在上链前与上链后都是真实的, 但这种方式取决于数据生成单位自身强大的背书,例如法院和公安。2、以数据生成机制确保证据真实性通过数据生成机制的方式保障真实性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在数据 生成设备生成数据的时候同步上链,确保该数据在上链前没有被篡改。 比如结合电子签名系统,某些电子数据如合约、合同等,需要当事人 进行签字后才正式生效,将电子签名与数据上链功能衔接在一起,在 当事人签完名后就直接上链存证,通过这种方式确保上链前和上链后 的数据都是真实的。在实践中,有方案是通过“区块链+物联网”方 式保障电子
29、证据的真实性,物联网设备或音视频采集设备采集信息时, 设备在获得信息时同步上链,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得到充分保障。3、 以互相印证方式保证数据真实性互相印证的方式是指在数据上链前,对已取得的电子证据进行公 证、司法鉴定等鉴定措施,对上链前的数据进行鉴定,同时将鉴定结 论与电子数据同步上链。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见证或关联印证的方式, 在数据上链前对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认定,并在认定完成后同步将 印证结果与电子数据同步上链。通过以上几种方式,可以对电子证据在上链前进行真实性的验证, 同时结合上链后数据的防篡改属性,确保链上证据的真实性,极大缩 短法庭审查证据的时间,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和区块链价值。(二)
30、海量数据的存储和读取1、 混合结构数据的存储当前市场上有三种主流区块链存证解决方案。第一种是数据哈希 上链、结构化数据保存于中心化数据库中,非结构化数据保存于传统 存储方案中。第二种是结构化数据保存于区块链账本中,并利用账本 同步机制,在区块链节点服务器上复制多个账本副本;非结构化数据 则采用数据哈希上链,数据本体保存于IPFS或其他分布式文件存储 系统中。第三种是结构化数据保存于区块链账本中,并利用账本同步 机制,在区块链节点服务器上复制多个账本副本;将非结构化数据分 布式保存于区块链节点本地存储中,并利用共识机制实现非结构化数 据本体在区块链节点网络中的多副本复制,非结构化数据的链上保存
31、完全由区块链控制,没有其它手段可以直接获取。序号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1数据哈希上钱、数据本 体保存于中心化数据库数据哈希上链、数据本体保存于传统存储方案2区块链账本数据哈希上链数据本体保存于IPFS或其他分布 式文件存储系统3区块链账本区块链账本目前司法区块链存证解决方案多采用哈希存证的第一种方案,即 存证数据的哈希上链保存,数据本体保存于独立的存证管理系统的文 件存储和数据库中,这与司法领域的本质需求有着较大差距。司法领 域更加希望实现从源头对电子数据进行固化,从而最大可能保障电子 证据原始取得效力,确保案件卷宗材料、司法证据材料等的真实性、 可信性。因此司法领域对电子数据本体的固化保存技
32、术手段存在探索 前景,并且需要有安全防护手段避免电子数据本体被随意篡改、伪造 和灭失。2、 非结构化数据的存储当前,在司法区块链系统中,图片和视频应用等非结构化数据的 电子数据存证需求不断增加,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混合存证的情形 越来越多。对于非结构化数据来说,其在全球数据总量的占比越来越 大,动辄数PB级别,传统面向结构化数据的技术和架构存在局限性。司法区块链系统中,海量非结构化数据绐上链数据的存储和读取 都带来巨大挑战。大部分提供司法存证服务的区块链公司面对非结构 化数据时以哈希存证作为解决方案。就这些非结构化数据存储的硬件来看,出于成本考虑往往需要依 托通用服务器承载。多台松耦合的通用服
33、务器组成的集群也面临分布 式存储的问题。即便是已经大规模投入使用的商业分布式存储产品和 Cluster和Ceph等开源项目能够对数据进行管理,但硬件环境也面 临诸多问题,例如更换工作环境出现性能问题、稳定性问题等为促 进集群服务器的性能稳定,有必要针对非结构化数据开发优化读写的 专用产品,以针对性地解决海量数据读写性能和管理的问题。就非结构化数据的当前存储解决方案看,网络接入存储(Network Attached Storage, NAS)的层次结构和格式虽然使文件易于分类排 序,速度快、用户友好且得到广泛支持,但由于可伸缩性差而导致面 对非结构化数据日益力不从心。对象存储(Object-ba
34、sed Storage) 技术基于元数据的独立封装加快了对象的排序、分类和查找,存储节 点采用分布式集群方式工作能实现独立弹性扩容,分布式架构和多设 备冗余存储能实现数据可靠和资源隔离。但其缺点在于适用于低频读 写应用场景,高频读写场景较难胜任,且数据一致性方面也存在不足 之处。分层存储技术将数据分为高频访问的热数据和低频访问的冷数 据,把数据存储在不同层级,并在层级间根据访问频度迁移数据,成 为海量数据存储的较好方案,解决了存储成本与性能的平衡问题。(三)数据流转安全和隐私保护随区块链应用在不同司法系统的普及,跨区域、跨层级、跨系统、 跨机构、跨用户之间的互操作需求愈发强烈,如跨链取证、跨链
35、仲裁、 数据共享等。互操作分为纵向和横向两类形式。纵向主要指上下级机 构间,比如基层法院与所属中院的互操作,横向指互不隶属的机构间, 比如公检法司协同互操作场景。在不同的场景中,数据标准、系统建 设技术等各不相同。而且司法行业的大量敏感数据在互操作中需要充 分保障数据的隐私性和安全性,这种互操作属于系统性工程,需要技 术手段和制度手段的双重保障来实现可信安全共享和互操作。1、 跨链技术可靠支撑数据流转异地部署的司法区块链系统更可信,但在取证调用时需要进行互 操作,互操作包括应用层互操作、链间互操作和链下数据互操作三方 面。经调研认为,司法异地取证更多是关于联盟链之间的“链间互操 作”。跨链技术
36、是实现互操作性的关键。目前,跨链技术方案主要包 括中继链、公证人机制、侧链、哈希时间锁定、分布式私钥控制、原 子互换协议、桥接技术、链中链等。就目前实操看,业界较多以“中继链+跨链网关+二阶段提交“组 合的方式解决联盟链跨链问题,实现数据跨网跨域互通、多级业务协 同、联合征信等多链融合。在跨链取证视频、图片等非结构化数据时, 数据源文件往往存储在法院,中继链在跨链调用时验证文件真实性并 对信息进行哈希同步,但此种解决方案存在中继链泄露隐私的潜在风 险。在跨链网络的安全稳定与隐私保护方面,厂商对联盟链多采用登 记审核的方式管理接入网络底层链。在跨链的接入方式方面,有厂商 提供了开放接口及SDK和
37、适配器服务,以简化底层链的接入工作。在 消除不同底层链之间数据结构、报文格式、接口形式等方面的差异方 面,厂商对区块头等关键数据结构进行抽象,统一关键数据结构、报 文格式等。纵向互操作有采取链上原文共享配合哈希验证的方案,横 向互操作有采用BitxMesh等跨链平台技术配合哈希验证的方案,实 现同构、异构区块链间跨链互通,并提供完备的跨链隐私保护和事务 管理机制,完成司法区块链跨地区跨链证据调用场景的支撑。2、 通道隔离和访问控制确保数据隐私安全在司法区块链系统的建设过程中,数据安全备受关注。基于区块 链的联盟链涉及多节点和多参与方,由此导致数据的管理和安全隐私 保障重要性与日提升。敏感数据的
38、分享、访问和查看需要获得授权。 司法区块链系统的数据隐私保护手段包括三部分:数据加密,指将原 始数据加密后存储于链下,并将其对应的元数据存储于链上;加密传 输,是指通过SSL或TLS安全通道将链下的加密文件和其对应的元数 据进行传输;数据访问控制,是指对原始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将脱敏 数据或计算结果反馈至需求方。在加密传输环节,往往设有通道隔离机制以从网络层面对数据进 行隔离,保护数据只对通道内节点可见。通过对账本进行隔离,每个节 点只处理并存储自己所在通道的数据,防止攻击者访问数据,从而保 护用户隐私。通道隔离机制的实现技术可以分为链下通道隔离和多链 通道隔离两大类。链下通道隔离是指用户在区块
39、链上记录起始的状态 创建通道,随后在链下进行交易,具体数据通过智能合约中的数据安 全保障机制保证安全,但不公布记录在区块链上,需要中止交易时, 再将最新的结束状态公布并记录在区块链上,终止交易通道。多链通 道隔离是在特定节点之间构建独立通信网络作为通道,该网络中信息 单独存放在子账本中,非通道内节点不能访问,同一节点可以加入多 条不同通道中。多链通道隔离通过在网络层面构建子网络实现节点通 信隔离,杜绝攻击者访问隐私信息,从而保护用户隐私。在数据访问控制环节,主要技术包括零知识证明和环签名技术。 零知识证明协议中存在证明者和验证者两种角色。证明者向验证者提 供证据证明某命题成立,但不泄露除结论外
40、的其他任何信息,验证者 需要验证该证明的正确性。环签名技术允许团队中的成员以团队名义 对消息进行数字签名,其他人只能验证签名者是否属于该团队中,从 而保护个人隐私,但群管理员可以披露签名者的具体身份。3、 预言机实现跨系统数据调用的接口安全司法区块链的互操作实现方式包括跨链验证、预言机和API网关 三种。预言机作为智能合约与外部世界交互的接口,可以查找链外数 据和验证,以加密的方式将准确可靠的数据提交给智能合约使用,从 而实现不同司法区块链上数据的可信共享和流转,打破数据孤岛效应, 加快司法业务协同效率。五、司法区块链未来发展面临的问题(一)单链架构面临存储瓶颈当前的区块链应用和底层技术平台呈
41、现出百花齐放的状态,但主 流区块链应用中的每条链大多仍是一个独立的、垂直的封闭体系。区 块链技术在单链架构下本身存在着性能参差不齐问题。单链受限于去 中心化、可扩展性和安全性的权衡,部分单链可能难以支撑高交易吞 吐量、低延迟的用户体验。随着区块链运行时间的增长,其存储容量 也将逐渐增长,且这种数据增长的速度甚至会超过单链存储介质的容 量上限。目前的司法体系区块链中,“司法链”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 在法院行业形成了一个较大范围的存证体系,但同样面临着硬件资源开支过大、运行性能无法满足业务需求的问题。(二)产品和服务缺乏权威且客观评估机制在一定时期内,各方自建司法区块链的局面不会改变,企业也仍
42、 将推出各自的司法区块链平台服务和解决方案。但目前业界缺少客观 权威的司法区块链系统评估评价标准和机制,导致业界产品质量参差 不齐。故而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往往引入或者作为共建单位,协同第 三方商业公司开发司法区块链,但这存在第三方商业公司利用法院信 用背书进行不当宣传或营销的风险。我国司法区块链系统主要依托联 盟链机构开展建设,但联盟链的广泛使用和多节点、高并发的链接会 导致信任成本增加,不同编程语言、不同文件格式类型的兼容也是联 盟链必须面对的风险。另外,面向多链采信评估机制也尚未形成。(三)跨链整合仍面临标准化等问题各地司法单位根据自身的需求,搭建了大量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 区块链以支撑业务
43、的需求,但不同的区块链因为共识算法、存储结构、 安全机制的不同,导致链与链之间缺乏统一的互联互通的机制,各区 块链应用之间互通壁垒极高,无法形成有效的跨链信息共享,这种均 按照自身需求构建起的区块链系统形成了割裂的司法区块链生态链。在电子数据存证的场景中,由于案件的需要,不可避免的需要将 证据材料在各个不同的主体之间流转,一旦在流通的某个环节离开了 区块链,那么整个电子证据真实性的逻辑就被打破,造成证据有效性 依然是司法活动的永恒目标。公平正义体现在每宗案件中,而事实真 相则藏在每个证据的背后。当前,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迅速发展, 电子数据正在或已经成为最主要的证据形式。欲最大程度地“还原事
44、 实”,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有必要建立司法领域的数字可 信体系,以促进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实现。司法区块链将区块链 的可信存储、可信计算能力,与严密、规范的司法程序规范相结合, 力求覆盖司法机关工作全流程,旨在建立起司法业务数字可信体系, 助力司法机关履行职能,协助法律职业共同体提供更高质量的专业服 务。司法区块链与其他区块链存在显著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 面:一是数据存证方式不同。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区块链存证均采用哈 希存证的方式,即对需要存证的电子数据计算哈希值,再将哈希值上 链保存,数据本体保存于独立的存证管理系统的文件存储和数据库中, 这与司法活动的查明事实的重要需求仍有相
45、当差距。司法机关和法律 职业共同体更加希望实现从源头对电子数据内容的固化,最大可能保 障电子数据的原始或真实状态,从而确保案件证据材料、卷宗材料等 的真实性和可信性。因此司法领域更强调对电子数据本体的固化保存, 防止非法手段对电子数据本体的随意篡改、伪造和灭失。二是数据存 证目的不同。司法区块链不仅关注数据的上链固化保存,更加关注对 存证数据“可信”价值的挖掘。除了版权保护方面数据存证内容有一 定的交易保护目的外,绝大多数的电子数据存证目的在于可信价值的 共享和应用。一方面可以由区块链直接利用链上数据,结合链上智能 认定的危机。在这种状态下,必须找到不同主体对应的链之间相互联 通的机制来保持电
46、子证据存证的有效性。当前不同链间互操作方案基于路由协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异 构底层链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但由于跨链涉及数据互通、身份互认、 共识转换和治理协同多重因素,跨链互通的难度正在不断加大。具体 难点体现在:一是标准化问题。不同跨链网络之间存在报文格式、通 信协议方面互不兼容的问题,不同底层链接口千差万别、互不兼容, 由此导致应用与底层链对接适配、切换适配的工作量与工作难度增长。 二是管理问题。不同区块链系统的身份管理、共识机制和治理方案方 面技术路线各不相同,管理难点显著增加。链上合约的执行需要链下 数据的触发,如异地取证中的原始电子证据文件仍需要从链下获取, 在链上链下数据交互过程中
47、,尚缺乏规范的数据可信交互方案的现实 限制了链上数据的丰富程度,限制了异地跨链交互。三是跨链效率成 本的问题。一个完整的跨链流程所需的时间不仅跟跨链交易的获取和 验证耗时有关,也和跨链方业务链的执行时间有关。跨链将面临现有 业务链改造,改造将带来工作量和成本攀升。(四)跨链有待解决数字身份统一认证在司法体系内不同链之间的信息交互和共享,有必要解决不同链 之间身份数据的互通问题。身份信息在存证领域占据至关重要的位置, 随着司法存证在各行各业的深入布局,司法区块链系统建设过程中, 建立完备的数字身份体系的需求愈发迫切。原因在于:一是缺少基于法定证件的数字身份认证所记录的存证信息公信力不足,难以证实
48、电 子合同是否为本人签署、数字作品版权归属等问题,易产生争议;二 是司法存证过程中需要在线开展可信的数字身份认证服务,提升用户 信任度,解决传统身份认证业务中出现的用户身份不被确认需要到权 威机构或授权第三方机构开具证明进行身份认证的问题;三是需要打 破身份信息壁垒,解决公安、工商、司法、医疗等行业机构拥有只查 看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数据读取权限带来的多中心架构信息孤岛问题; 四是需要解决数据权属问题,数字存证在数字金融、知识产权、保险 等场景的应用需要可靠的网络身份认证服务进行用户真实身份的鉴 别,从而确定数字资产的权属关系。(五)区块链证据应用存在隐私泄露风险区块链证据不可篡改性与隙私权存在冲
49、突。以著作权为例,我国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既包含作者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也包含作者将 作品不公之于众的权利,后者赋予作者控制其作品隐私权的属性。当 区块链证据应用于版权保护之后,无论是自行上传的还是在线创作的 作品,其流转交易,甚至是创作过程都会记录在区块链系统之内。这 种关联特性使得司法部门可以通过区块链证据来锁定侵权行为,进行 追踪存证,但同时这种关联特性也可以被用来推测敏感信息,违法者 获得某一节点的交易信息再加以关联关系分析后,可逐步降低区块链 系统内的匿名性,甚至对匿名地址反映的真实信息进行破解,作品整 个发展脉络有可能暴露,导致作者的发表权以及隐私权被侵犯。此外, 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