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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15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贻影各位代表: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19年主要工作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二字方针,明确“以求极致为导向,以抓落实为主线”的工作要求,忠诚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2、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倾力为新时代广东新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注重把检察工作放在广东整体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广东高质量发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朝着正确方向前进。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思践悟、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贯穿始终,抓好立行立改、集中治理、专项整治,引导检察干警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省检察院党组自觉接受最高检党组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主题的专项巡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全省检察机
3、关党的政治建设得到有力加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在广东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地见效。举全省检察机关之力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省检察院通过组织专题调研、制定服务意见和行动计划、结合办案对下指导等一系列举措,带动全省检察机关切实服务保障好“双区”建设,得到最高检的支持和肯定。针对“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探索加强司法互助、信息交流、宣传培训等工作,促进三地法治建设的协同性进一步提升。大湾区九市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528人、金融犯罪1917人、污染环境犯罪1376人,同比分别上
4、升18.7%、17.8%、2.8%。主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底线思维,着眼于持续做好网络借贷等突出风险点整治,起诉非法集资类犯罪1215人,切实做好办案中的追赃挽损工作,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努力形成防控金融风险合力。找准检察与扶贫工作的结合点,起诉涉扶贫资金犯罪107人,向980名因案致贫返贫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229万余元,促进精准扶贫落地落实。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打好打赢碧水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净土防御战等部署,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444人,全省17个地市检察机关建立区域协作工作机制,携手保护练江、茅洲河等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5、。以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工作情况并接受专题询问为契机,牢固树立平等保护、谦抑审慎、主动服务的理念,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2091人,同比上升32.6%。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对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不批捕879人、不起诉1011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23.6%和19.8%,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省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办案指导,与省工商联会签意见细化服务措施。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对全部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努力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家最大的“定心丸”。我们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
6、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竭力提升检察为民工作水平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抓住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真切感受到“检察温度”。以“小切口”做好服务群众“大文章”。按照最高检关于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积极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优化工作流程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做好及时反馈、释法说理工作,实现到期回复率、答复率、办结答复率三个100%,体现了“小信件”中承载的民生“大情怀”。全省检察
7、机关审查处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等各类信访50373件,其中涉检信访1614件。将心比心减轻检察环节“当事人”的诉累。注重在办案中换位思考、充分理解“当事人”感受,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不断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捕后诉前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机制,严格控制退回补充侦查,努力让每一起案件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办结。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面提供“信、访、网、电、视频”综合性便民服务,努力让群众少跑腿、易办事。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重从快惩处故意伤害、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252人、起诉6973人,同比分别上升13.6%和28.3%。强化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推行“一站式”询
8、问,注重心理疏导。深化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1383人,不起诉1243人,落实帮教措施1258人。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该严惩的决不放纵,依法起诉1923人。三级检察院检察长落实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带头讲法治课,促进少年强、奉法者强、法治国家强。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调研督导,查访学校、幼儿园1793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严格教育从业者资格审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等检察建议75份,推动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共同发力,守护好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三、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力投入平安广东建设把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
9、维稳安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参与区域治理体系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41847人、起诉181802人,同比分别上升2.4%和10.4%。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牢牢把好国家政治安全“南大门”。批捕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361人、起诉7368人,批捕偷拐骗、黄赌毒等犯罪76514人、起诉76987人,批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660人、起诉439人,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深入推进扫黑除
10、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为期三年专项斗争中“深挖整治”这一年度任务,从严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4870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都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凑数”的原则,省检察院对全省297件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开展同步审查把关,确保定性准确,不枉不纵。强化实地督导等措施压实责任,共办结移送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199件6635人,随案移送涉黑涉恶资产数27.02亿元。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向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移送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881条。对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大线索排查、乱象整治、以案释法等工作力度,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11、通过持续努力,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下一阶段实现“长效常治”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依法不批捕7355人、不起诉14782人。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27人,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68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用法氛围。针对一些多年申诉、各方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参与听证,帮助群众解决合理诉求,有效化解“法结”“心结”和“情结”。四、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格局,大力推动法律监
12、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更好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的决议要求,按照最高检“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贡献广东检察力量。依法开展刑事检察工作。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当好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监督立案698件、撤案712件,追捕1934人、追诉1992人,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7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38件。规范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
13、监督,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联签意见,在全省建立543个侦查监督工作室,覆盖1190个基层派出所。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进一步明确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提前介入、强制措施执行等程序,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455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45人。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6191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290人;完成对27所监狱的巡回检察。全程同步监督特赦案件,将党的好政策真正落实落准。依法开展民事检察工作。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并重,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263件、再审检察建议70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3122件,对当事人做好服判
14、息诉工作。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25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起诉167人,让恶意逃避债务、严重失信的人受到法律制裁,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开展行政检察工作。把行政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加强生效行政裁判监督,着力办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受理相关案件778件,办结560件,提出检察建议363件,被建议单位采纳315件。认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行政争议中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共同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
15、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受理公益诉讼线索8302件,立案7018件。坚持“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26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775件,提起诉讼274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水源地等5208亩,努力当好公共利益代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立案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29件。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14个沿海地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涉海洋生态环境案件379件。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侦查权,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协作,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45件4
16、9人,在保护公民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和推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应有作用。五、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深化检察改革,着力构建职责明确、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职能体系、完善办案工作机制,让公平正义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所感受。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刻领会刑事诉讼法确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精神和价值目标,以提升检察官指控犯罪、精准提出量刑建议、释法说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为切入点,全面落实权利告知、律师在场见证、听取被害人意见、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等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程序性权利,履行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
17、。共对刑事犯罪70477件87381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进退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检察官的遴选、交流、考核、奖惩、退出等工作,健全能上能下、有进有出的检察官管理机制,全省173名检察官退出员额。坚持司法亲历性,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4225件,推动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成为常态。落实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评查案件12851件,纠正程序瑕疵问题4327个。全面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针对检察职能的调整、法律监督总体格局的重塑,在省委领导下,全面落实三级检察机关内设机
18、构改革方案。对标最高检,并结合广东检察实际,省检察院设立专门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以及职务犯罪侦查、粤港澳大湾区司法事务协作等机构。市县检察院正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六、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推动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整体提升。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修订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第一议题”的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
19、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着感情、带着信仰、带着责任、带着使命学,联系实际、常学常新,把学习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广东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具体行动。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把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作为提高业务水平的有效抓手,落实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分层分类培训检察干警76214人次。省检察院增聘23名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运用“外脑”促进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注重榜样引领,全省检察机关有23个集体和25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省优秀公务员集体和个人,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等一批先进模范典型。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省检察院对3个内设机构和
20、5个市级检察院开展系统内巡察。制定市县级检察院新任领导干部任职谈话工作办法,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落实防止过问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日常监督。省检察院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联席会议制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检察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248人次。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55人。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办结并反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7件、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7件;通过登门走访、邀请视察、座谈交流等方式,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1、5900余人次;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服务民营经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等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三级检察院同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劳动者、民营企业家、学生代表141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视察观摩检察工作。省检察院邀请12个代表团92名全国、省人大代表,分赴6地市县检察院开展交叉视察。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62224条、法律文书106191份、重要案件信息18436条。为律师网上办结辩护与代理申请39112次,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着力加强检察新闻宣传,认真讲好检察故事,全省“两微一端”发布信息33
22、万多条,阅读量突破2.43亿人次。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深感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广东检察事业砥砺前行的科学指引,各级党委坚强领导是我们做好一切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是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各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是我们始终坚守初心使命的底气、信心与力量。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仍有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立足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服务保障“双区”
23、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够精准,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办法还不够多。二是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得还不够具体,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求极致”的工作标准还没有真正镌刻在干警心中、融入血脉,司法责任制落实、专业化建设仍需持续努力。四是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检还不够严紧硬,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研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2020年工作安排2020年,广东检察机关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
24、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立足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这一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省检察工作乘风破浪、行稳致远,努力书写出更新更美的时代篇章。一是进一步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灵魂贯彻始终,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不断锤炼全省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认真开展新一轮“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广东检察机关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健全完善三级检
25、察院党组工作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各方面。二是进一步促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聚焦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等战略实施,强化司法保障实效。按照最高检的指导,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为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始终绷紧政治安全这根弦,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维护稳定上主动作为,以更大的毅力耐力定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司法办案向社会治理延伸,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三是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6、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大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力度。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着力点,积极稳妥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安全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四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推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察办案模式重塑、内设机构优化重组,促进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围绕提高案件质量,加强以数据为中心的业务指导管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和内部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五是进一步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27、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为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大力推进高质量业务培训,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真正做到严管厚爱。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的检察之路需要有梦想、有理想的检察人来铺就和坚守。新的一年,前进在广东改革发展再出发的新时代,广东检察人志向不改、信念不衰。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奋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