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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职数配备干部等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超职数配备干部等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按照市编办关于开展*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亳编办*5 号)要求,我县对照考核内容,对全县*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一、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重要文件执行情况一、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重要文件执行情况我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486 号令)、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51 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
2、制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52 号)等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皖办发*11 号)、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皖编20132 号)等上级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个一”标准,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落实编制前置审核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使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保证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执行。同时,我们还加强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利用编委会、编办学习会议、有关业务布置会等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
3、习宣传,使相关人员了解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二、行政体制改革情况二、行政体制改革情况(一)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办发*26 号)精神,我县*年底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机构改革方案,分别提交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到突出的位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改善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加强职能整合,科学设置机构,构建精干高效的县政府组织体系。将县卫生局、县计划生育委
4、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在县经委挂牌的科技局独立出来,设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整合后,县政府工作部门仍为 24 个,不超过上级规定的机构限额。卫计委等单位在改革后认真落实改革精神,加强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机构运转状况良好。(二)深入推进县乡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电*47 号)及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试点的通知(亳政办秘*7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先后启动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两单”制度建设工作。5 月底,又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深入
5、推进县乡两级“四项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将权力事项细分,达到颗粒化,便于网上办理。在工作中,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各单位具办人员和参与审核人员,通过召开会议以会代训、邀请专家专门培训、编印相关资料等方式,加强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权责清单的含义、编制要求及工作方法。二是加强人员管理。要求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与本单位工作脱钩,确保全身心投入到两单的集中审核工作中来。实行请销假制度和责任包保制度。三是加强审核把关。统一审核口径,做到统一要求,统一行动。严格审核流程,按照“三上三下”审核机制操作,要求各审核人员在审核全过程与被审核单位零距离对接。四是加强指导督促。要求工作人员对所负责的单位加强
6、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在要求时限内,我县顺利完成县乡权责清单的编审工作,权力事项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我县根据省政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做好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接、放、管”。结合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对上级政府及部门下放到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落实到位。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规范运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上级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县相应的权力事项也相应取消。对于上级政府要求取消或转为其他事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红头文件设定、一些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
7、要求的事项,也相应取消或转为其他权力类型。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方便了群众办事。(四)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加强事业单位职责整合,对职责相近、事权消失、职责弱化的事业单位进行合并或撤销,优化机构设置,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机构的职能作用。*年,主要就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职责、畜牧兽医和水产职责、农业执法职责等进行整合,综合设置相关机构。二是根据省编办关于加快事业单位类别批复工作的通知(皖编办*151 号)要求,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批复工作,先期批复单位 239 个,编制占比为 85%。主要是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教育、卫生、文化系统单位和乡镇站所等属性明确的单位,其余单位下步根据情况适时予以批复。
8、三、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控编减编工作三、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控编减编工作(一)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落实人员只减不增要求。我县认真落实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现有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加强新进人员的审核把关,凡超编、满编单位一律不得新招录人员,空编单位进人按计划分批次进行,确保急需人才的使用需求。在工作中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库,实时监控单位人员变化,杜绝超编进人,切实加强人员编制的管理,确保实现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截至*年底,我县行政、事业编制均不超过省核定的编制数额,实有人员也未超过*年底数。(二)严控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增加。
9、我县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有增有减”的要求,按照规定设置机构,加强编制管理,以制度管编用编。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对一些单位提出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申请认真研究,凡无上级明文规定、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一律不受理、不上会,确需增加的要依据充分且工作需要。二是规范出入编管理,落实用编前置审核制度。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把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时,一律先进行编制审核,未经审核的不予办理调配手续。三是加强职数管理。认真执行职数管理规定,领导职数的配置均按上级明文规定进行,职数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总量以内。保证了全县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
10、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不新增超编人员。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情况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情况*年,我县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上,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我县机构数和编制数与上年相比均未超过上年的底数,不存在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调整编制和增设领导职数情况,也不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没有违反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行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超职数配备干部等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市委组织部:根据你部 关于认真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等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市组通字*59 号)精神,市农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
11、人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专项治理情况一、关于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专项治理情况根据张政办发*268 号关于印发*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农业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设内设机构 9 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监察科、财务审计科、发展计划科(农业区划科)、科技培训科、产业化经营管理科、市场信息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绿色办公室)。下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副县建制)、*市农村能源工作办公室(科级)2 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下属市农业局机关后勤管理站、*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
12、检验中心、*市农业信息中心、*市种子管理局(副处级)、*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市植保植检站、*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市农业节水与土壤肥料管理站、*市玉米原种场(编办已收回编制,实行企业化管理)12个事业单位。市农业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 14 名,暂保留事业编制 2 名,保留机关后勤事业编制 2 名,总计 18 名编制。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 4 名、纪检组长 1 名、总经济师(副县级)1 名,科级干部职数 9 名。市农业局机关现有人员共 24 人,其中县处级干部 12 名(局长 1 名、副局长 4 名、纪检组长 1 名、总工程师 1 名,调研员 2 名、副调研员 3 名
13、)、科级干部9 名(正科级领导职务 7 名、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各1 名),*年引进人才 2 名(硕士、本科各 1 名),工勤人员 1 名。经过自查市农业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均无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情况。二、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专项治理的情况二、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专项治理的情况按照市委组织部 转发中央组织部的通知,我局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安排,提出了具体措施,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清理登记表,积极开展清理登记工作。经过清理核查,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 13 名县处级干部和所有科级
14、干部没有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情况。三、深入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情况三、深入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情况在*年对“吃空饷”问题开展清理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的摸底排查。下属事业单位共有 4 名同志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有关事宜的复函(张人社函*11 号)精神,7 月份办理了离岗创业手续,其余人员均在岗位正常开展工作。四、深入开展假履历假档案专项治理的情况四、深入开展假履历假档案专项治理的情况我局组织人员对保管的 140 本职工档案开展了清理,健全完善了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对提拔调整的干部,认真审核本人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整理迁移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做到人到哪里,档案到哪里。经过自查,不存在“改年龄、改学历、改履历”等弄虚作假的现象。五、其他方面的专项治理情况五、其他方面的专项治理情况按照市委组织部文件的要求,开展了在职和(离)退休职工所持有的出国(境)证件清理收缴工作,共收缴各类出国(境)证件 22 本,其中县处级人员10 本,其他人员因公护照 2 本全部交市外事办集中统一保管,其余 10 本由市农业局统一保管。经清理自查不存在领导干部调动后不及时迁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的现象。